别看朱八芥一副憨厚蠢萌的样子,可那天生的歌喉与嗓音,还真的不赖。一首经典的校园民谣,被他演绎出了七八分的神韵。
“怎么样?看我这英俊的容颜,深情的歌声,是不是很有情圣的风流韵味?你看看你那崇拜的小眼神,哎,可惜你不是美女啊,没机会了!”一曲唱罢,朱八芥得意洋洋地看着霍宗棠。
“我去!老子才不捡你肥皂!还有,就你这副尊荣,老子要是个女的,就算嫁给一条毛毛虫也不嫁给你!”霍宗棠翻了个白眼,还没说你胖呢你就喘上了,真是,这种人就是要使劲地往土里踩,不能让他有一丁点的得瑟。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斗了一会嘴,朱八芥忽然一拍大腿说:“孔小鸥马上要回来了,我得马上去做校园浪漫歌手了!你来给哥做第一号粉丝,看哥怎么泡妞!”
说着,胖子就背起吉他,屁颠屁颠地跑了。
霍宗棠故意挤兑他:“怎么,真要去做情圣?难不成得了高人指点?”
朱八芥傲气地一甩头发,“那是当然!我背后的高手,简直是情圣二世,无妞不泡,夜御八女,金枪不倒,一个眼神都能让女人跪倒,你跟我来,学着点!”
霍宗棠差点被他噎着。尼玛,老子这个幕后高人,什么时候变成你口里的金枪不倒,夜御八女了,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
真武学府的校道上,一条暗青条石铺成的小路直通远方,两旁绿树成荫,花儿盛放。路边的路灯样式古朴,远处,高大的凤凰树树梢上,露出一角红墙绿瓦的古楼。花树掩映之间,立着许多今古名人的塑像。
真武学府有百余年的历史,校园的古雅、幽静与书香气息,在这里显露无遗。
一阵清越动听的吉他声,流水般静静流淌在这校园小道上,唤起了许多美好的情愫,众多经过的学子纷纷驻足,侧耳细听起来。
一些坐在草地上、湖畔读书的女生,也放下书本,站起身来。
一群穿着武道训练服的男生,也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扭头望向乐音传来的方向。
一时之间,安静的校园,变得更加安静。淡淡的夕光,留下一丝余晖,映红了暗青条石的小路,路边的柳树,满身都披了一片金红。
一种青春的回忆,一丝青涩的情愫,糅合了淡淡的感伤与甜蜜,在这校园内缓缓传播开来。
听到这音乐的人,都禁不住屏住了呼吸。那种感觉,就像是一眼看见了个自己喜欢的人,有种怦然心动,突然被某种情感击中的感觉。
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到了音乐响起的地方。
一株高大的凤凰树下,一根发出昏黄灯光的路灯旁,一个男孩抱着一把木吉他,随意地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他的头发略有些凌乱,面容在黄昏依稀的光线中显得有些模糊,五官都看不清楚,只看到一道微微蹙起,略显忧郁的眉毛。身上是一件灰白格子衬衫,衣服敞开,下身是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膝盖的地方还有几个写意的破洞。
这种打扮,很容易让人想起那些浪迹天涯的流浪歌手。
浪漫,忧郁,深情,背后有许许多多不能诉说的故事,以及平静又忧伤的音乐。
虽然,眼前的这个校园诗人、流浪歌手,看起来身材过于肥圆了些
但在美妙的音乐声中,人们很轻易地便宽容并原谅了这一点。
刘青青、万桂英和另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子,这时候也正在校道上悠闲地走着。
万桂英豪气地拍了清秀女孩子一把,说:“小鸥,你这一次代表学府出战,一下子就拿了个诗歌一等奖,可算是给学府争光了。”
刘青青把美美的脸凑近那女孩,笑着说:“小鸥妹妹,你可是我们高一的级花,人又好,又有才华,可别轻易被学府那些小屁男孩给骗了。”
孔小鸥的脸瞬间红了。
正聊着,忽然听到一阵悦耳的音乐声传来,看到一棵凤凰树下,围了一堆人。
“怎么回事,有人弹吉他唱歌吗?学府里什么时候出了个校园歌手?”
几个人都有些好奇,就一起走了过去。她们三人应该是学府里的名人,一出现,许多学子就面露惊讶之色,自动让开了一个位置。
这时,坐在石头上的那个男孩,用手轻轻拍了拍面前的麦克风,然后用低沉的嗓音说道:“我写了一首歌,是关于我小学的同桌的。我想把这首歌送给这个女孩子,也许,今晚她就站在你们中间。我希望,她能听懂,也喜欢这首歌,谢谢。”
围观的学子们,脸上立刻出现了惊讶、兴奋等多种表情。这种青春的故事,以及浪漫的气氛,是最能挑动他们的八卦神经的。一阵轻微的议论声,立刻在人群中传播开来。
孔小鸥呆呆地看着那个歌手,脸上好像有一丝狐疑,又有一丝不敢相信的神色。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老师们都已想不起/猜不出问题的你/我也是偶然翻相片/才想起同桌的你/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看了你的日记/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
一把低沉而略带忧伤的嗓音,在夜风中轻轻飘扬起来。
悠扬的吉他声和歌声响起后,低低的议论声戛然而止。
所有的人,都被那清新的曲风,洋溢着校园气息的歌词,以及歌曲背后那清淡却又暗流涌动的初恋情怀,所深深地触动了!
那是一种耳朵的惊艳,爱恋之意的萌动!
几个女生,眼睛晶晶发亮,眼角竟有些湿润。几个男生,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白衣飘飘,清秀无邪的女孩,以及岁月深处那许许多多的往事。
一时之间,除了音乐声,校园内一片寂静。只有几点自顾自飞过的萤火虫,给这醉人的黄昏,又增添了几分浪漫。
一曲唱罢,那个唱歌的男孩慢慢站起身来,目光望向了黑暗中的一处,那里站着一个身材苗条,扎马尾辫的女孩。
朱八芥满眼的热切,嘴巴动了动,似乎要再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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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还是装逼的经验不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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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似是忽然听到了些什么,脸色一变,那话就硬生生地吞回了肚子里。
他向着听众弯了弯腰,收起吉他,便转身消失在凤凰树后。“哎,怎么这就走了?”许多学子如梦初醒,还想追上去,可那人早已消失在校园的花草中。
“这究竟是谁啊?”
“唱完一首歌就走,怎么连个姓名也没留下?”
“可是,他的歌好好听,也好深情啊。我觉得,他是个有故事的人。好想知道他这首歌是唱给谁听的。”
“是啊,不知道谁是他歌里的那个同桌,那女孩子好幸运啊”
学子们意犹未尽,还在七嘴八舌地讨论着。
等离开众人视线,朱八芥立刻一头扎进黑暗中,吭哧吭哧一溜儿小跑,到一棵大榕树下才停下来。
一直暗中跟着他的霍宗棠,也出现在了榕树下。
朱八芥拍着胸膛说:“第一次在孔小鸥面前演唱,好紧张,吓死本宝宝了!”他急急地喘了几口气,又得意地仰起脸:“不过这次兄弟我表现不错吧,满满的情圣气质啊,连哥都被自己感动了。”
哪知霍宗棠却一脸的严肃,摇着头说:“要不是今晚有夜色的掩护,你个胖子就搞砸了!”
朱八芥一听,整个人跳起来:“怎么可能!哥可是按照高人的指点,每一步都做到位了。在泡妞方面,你小子懂个屁啊!”
霍宗棠却冷笑连连:“你刚才说你满满的情圣气质?”
“那是当然,这情圣气质何止满满,简直是侧漏啊!”朱八芥双手抱胸,斜四十五度仰望空中明月,一副老子天下最帅的表情。
哼!霍宗棠冷哼一声。“贵为情圣,当然是风流倜傥,引得女人飞蛾扑火的大神。既然是大神,当然得有大神的架子,一言一行,举手投足,自有无限风情与魅力,哪用得着开屏孔雀一样主动显摆,满脸得瑟?你这是画蛇添足,东施效颦!”
“看看你刚才,唱歌时双眼乱转,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在表演。几个姿色一般的女孩才夸你几句,尼玛就七情上脸,得意忘形,骨头都不知道轻了几斤。孔小鸥出场后,你那贼眼还老往她那瞅,末了还急不可耐地想直接表白,不认识你的人,还以为你想霸王硬上弓了。”
“就冲这几点,我就要给你差评中的差评!”霍宗棠冷着脸,语气却无比严肃认真。
“你”朱八芥愣了,悻悻然说道:“不就多看了几眼嘛,我不看她,她怎么知道我有多喜欢她我就不懂了,难道这样我就成不了情圣了?”
霍宗棠叹了一口气,说:“就你这尊荣,绝不能靠脸吃饭,只能靠男人的气概和才华。就像个长了个包子样的青楼女子,看到个男人就扑过去抱大腿,一边把人猛往床上拽,一边浪笑道官人奴家可是国色天香,活儿又好,来吧想死我了对这种女人,你还有冲动吗?”
朱八芥脑补出那种情景,禁不住打了个冷战。“卧槽,真有这种掉价的女人,老子一脚踹死她!倒贴给我一百万也不要!”
霍宗棠冷言道:“原来你也知道?那你刚才那些轻浮夸张的举动,跟这种女人有什么区别!如果我是孔小鸥,绝壁看不起你!看看现在卖肉的那些,要么弄个二三线明星的光环,要么搞个什么空姐护士女大学生的身份,又或是整个混血儿的样子,穿一身名牌,再弄出个高贵冷艳的气质,摆出个高级交际名媛的范儿,虽然内里还是碧池,但卖的价格,可就高多了!”
朱八芥的脸都抽搐了。“我去,这不是装逼吗”
霍宗棠毫不客气地说:“你要做情圣,这就是最高级的装逼!要做情圣,你要藏拙,要拿架子,不能轻易暴露你的弱点,要营造出一个‘才华横溢’、‘沉稳内敛’的形象。像今天的表演,你就应该见好就收,一表演完就走,只把谜一样的背影,诗人气质的浪漫留在观众心中,令那些少女对你产生万千遐想,不能自拔一句话总结就是——装逼也得有逼格,懂了没有?”
朱八芥如雷轰顶,片刻之后,才一副醍醐灌顶的样子。“卧槽,这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兄弟,你这个比喻实在太绝了!”
末了,他又深深叹一口气:“看来,还是装逼的经验不够啊!平时装得太少,一到关键时刻,逼格就是上不去。不过不怕,装着装着,估计就像了。”
霍宗棠几乎要被他的逻辑打败了。二师兄,你简直是天才啊!
“哎不是”朱八芥忽然又挠挠脑袋,一脸疑惑地说:“我怎么忽然觉得你这水平,还有说话的口吻,和我背后的那个高人就那么像呢?你们该不会是同一个人吧?”
噗!
霍宗棠正手端一瓶农民山泉,神情淡泊地享受着胖子的崇拜,听到这话差点一口水喷出来。
卧槽,这次一不小心说多了。他急忙咳了两声,一本正经地反驳道:“怎么可能呢?我又不是金枪不倒,又不能夜御八女!”
胖子愣了一下,恍然大悟道:“那也是!”
自从在校园里做了一回浪漫、深情而又略带颓废气质的流浪歌手,胖子已经迷上了那种被人关注、崇拜的感觉。用霍宗棠的话来说,这小胖得了“装比综合症”,而且还是晚期。
霍宗棠那个“天外飞仙”的id,被胖子一直骚扰,霍宗棠扛不住这厮的软磨硬泡,又给他写了一首经典的校园民谣——那些年。
那些年与同桌的你虽然时代不同,但在另一时空里,都曾红遍大江南北,成为无数青年男女无法磨灭的青春记忆。
得了新曲谱的胖子欣喜若狂,就再没纠缠霍宗棠了。
与此同时,霍宗棠从叶清梧那里,拿到了一套中华书局发行的故事新编精华本。这套精华本是市面上所有精华本中最好的一本,保留了原著五十分之一的魂力精华。
霍宗棠化身“天外飞仙”帮助朱八芥,朱八芥就给他送了这套书作报答。霍宗棠不想让朱八芥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就让他把书寄到了叶清梧家,他自己再登门找叶清梧要。
这一套故事新编包装精美,装在一个红木书箱里,古朴高雅,整个包裹有好几斤重。叶清梧把包裹交给霍宗棠时,一脸的好奇。
“喂,里面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霍宗棠拿了东西要走时,她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霍宗棠嘿然一笑,“反正不是情调内内”
“滚!”一副好奇宝宝模样的叶清梧顿时翻脸,粉拳就要往他脑袋上招呼。
霍宗棠立刻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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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文魂粒子()
这一日上午的阅读课,霍宗棠完全放弃了听课。上课的曾老师已与他有过私下约定,也就一只眼开一只眼闭了。
放在霍宗棠面前的,是一本深蓝色封面,古色古香设计的书。封面上写着鲁迅?故事新编几个大字。下方,有“中华书局”四个烫金小字。
翻开正文,满目的都是毛笔小字。这些字的风格十分奇特,瘦骨清朗,宛若枯长野草,又如逸飞的刀笔锋芒,带着一股凌厉的气势。
这就是中华书局请了高手,耗费了无数心血及文魂超能,模仿鲁迅原著抄写而成的精华本。
看这一手好字,竟然将鲁迅大师的书法神韵,模仿出了几分。
而这本故事新编,是鲁迅作品中仅有的以远古为背景创作的小说。其中8篇有5篇写于鲁迅生命的最后时期。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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