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阳高手闯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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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阳高手闯花都- 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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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成金本来以为一击得手,冷不防脸上挨了一耳光,同时不由自主地身子一晃,眼前的林家男也失去踪影。

    “怎么回事?”石成金大惊,“你不是使不出力量了吗,怎么还能移动得如此之快?”

    刚才林家男那一闪,如果不是有真气的支持,他根本不可能从石成金眼前消失。而且,他抽石成金那一巴掌,显然也是蕴含了真气。否则,以石成金的修为,普通人就是拿刀子砍他,也不可能有损伤。

    这一巴掌打得石成金眼冒金星,他抚着面颊,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林家男哈哈大笑:“你以为我真的中了你的毒?”

    “难道不是吗?”石成金看着很机灵,但是此时却象个傻子似的。

    林家男当然不会告诉他,自己因为饮了金蟾的一滴血就百毒不侵了。

    刚才,林家男装作中毒的样子,纯粹是想耍石成金一下。既然百毒不侵,他完全可以一招干掉对方。可是他想再看看石成金还有什么花样,武功、巫术、毒术都用过了,下面应该是蛊术了吧!

    林家男这么做,绝不是妇人之仁,他想通过与石成金的交手,摸清老佛爷的底儿。因为要不了多久,他将直面老佛爷的雷霆一击。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怎么可能?你居然没有中毒!”石成金懵懂了半天,才清醒过来,“你别以为我已经技穷了,我还有杀招没使出来呢!”

    “你是驴吗?”林家男笑道。

    “你才是驴呢,你一家子都是驴!”石成金不知道林家男这什么这么说。

    “你都说你技穷了,不是有个成语叫‘黔驴技穷’的吗?”林家男学习文化不行,但是戏耍人的本事却不要人教。

    “小子,又来占我便宜!我让你不得好死!”石成金说着,从口袋里取出一只金盒。

    林家男经过与蛊门门主桑大千以及马龙二人的争斗,已经知道老佛爷手下弟子施展蛊术的顺序。他们在放出蛊虫之前,先要把装有蛊虫的容器拿出来。桑大千当初用的是蚌壳,而马龙和石成金用的是金盒。

    如此一来,林家男就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果他今天降伏不了石成金的蛊虫,那么下次他再遇到老佛爷施展蛊术,一看到对方拿出容器,立马就跑,说不定还有生还的希望。

    当然,那也是在今天保住性命的前提下。

    这时,石成金已经把金盒打开。林家男仔细看去,只见盒子里盛着很多金色的小甲虫。在石成金没有发出指令之前,这些小甲虫都在沉睡。

    石成金咬破中指,挤了几滴血,滴入金盒之中。很快,那些小甲虫就开始骚动起来。随着石成金念念有词,那些小甲虫也都飞上空中。

    “去!”石成金一声令下,小甲虫们立即向着林家男飞了过来。

    林家男放眼望去,只见上百只小甲虫向他包围过来,瞬间就附到他的身上。他的眼、耳、口、鼻是甲虫们攻击的目标,而因为他的衣服已经被扑克虚影撕破,小甲虫们还扑向他的肚脐、尿道以及钢门。

    林家男大惊,他虽然不知道这些小甲虫有什么厉害之处,只凭它们这么无孔不入的劲头,就够让他害怕了。

    而且,林家男明明有护体罡气,而这些小甲虫却可以无视罡气的存在。他就算闭眼、闭嘴、屏息,也仍然无法阻止甲虫们的入侵。他左手护着小弟弟,右手捂着后门,连耳朵也顾不上了。

    能够无视“炼气化神境”武者的护体罡气,看来这种小甲虫比林家男之前接触的金线蛊要厉害得多了。要知道,自从他进入“炼气化神境”,马龙的金线蛊根本伤他不得。

    “哈哈,只要我的金背虫进入你的身体,你的血肉、筋骨、内脏都是它们的食物,等待你的将是无尽的痛苦和惨不忍睹的死亡!”石成金站在一旁看着,得意地狂笑。

    就在这时,一只小金背虫捷足先登,已经钻进了林家男的右耳朵。可是,它很快就退了出来。

    “呜昂!”一声高亢的龙吟响彻夜空。

    “小龙?”林家男大喜,“我怎么把你给忘了!”

    小龙添愁一向就躲在林家男的右耳朵里,林家男没有命令,它也不想出来,一直在沉睡。没想到那只小金背虫却把小龙给弄醒了。

    龙吟过后,一只五厘米长的小龙出现在林家男的肩膀上。随着小龙身子抖动,很快就长到了五十厘米。

    所有的金背虫都被震住了。它们象一帮孝子贤孙一样,围在小龙的面前,摇头摆尾地取悦于小龙。

    林家男更是喜不自胜:“小龙不愧是万物之王,一出场就不同凡响!”

    石成金却大惊失色:“姓林的,你从哪里弄出这个玩意儿,怎么有点象龙?”

    林家男大笑:“石成金,算你有眼力!这就是龙,万物之王!你能看到它,是你的福气。但是你的福气只有持续到这会儿了!”

    “什么意思?”

    “你马上就得死!”

    (本章完)

第212章 天雷砚和玉瓶() 
“你马上就得死!”这话说得多霸气,却把石成金气得七窍生烟。

    “小子,我的金背虫绝不会背叛我,你等着瞧!”石成金说着,再次咬破自己的中指。这一次,他咬的伤口更大,流出的血也就更多。

    石成金手一甩,再以真气相激,登时甩出一团血雾。血雾飘到林家男的面前,被那些金背虫全部吸收。

    果然,金背虫们饮了石成金的鲜血后,就没有刚才那么驯服了,它们再次向林家男的身体扑了过来。

    “呜昂!”小龙一声长吟,然后张开大嘴,向着那些金背虫吞去。

    奇怪,那些连护体罡气都能穿透的金背虫,竟然受不了小龙的一口。“叽”的一声之后,就成了小龙口中之食。只听“叽叽”声不绝于耳,顷刻间,近百只金背虫都被小龙吃进肚子。

    “怎么会这样?”石成金大惊失色,“我的虫子,我二十年心血喂养的虫子!”

    林家男冷笑一声:“你就别嚎了,受死吧!”

    说着,他一招“金乌式”使出,一记掌刀挟带着凛冽的罡气劈向石成金。石成金惨叫一声,前胸中掌。

    之前的几招,林家男因为想看看石成金到底还有什么底牌,一直没有下重手,每次只出三成力。这一次,他直接使出七成功力。

    七成的力量相当于五千斤,而石成金自身的力量最多只有两千斤多一点,他如何受得了这么重的打击。

    只见石成金前胸塌陷,两边的肋骨断了七八根,直接插进了肺部和心脏。他大口地吐着鲜血,重重地倒在地上,眼看着没救了。

    “你死得不冤!要不了几天,你父亲石心佛会到下面与你团聚的!”林家男说着,拎起石成金的尸体,扔到叶功绩坟墓旁边的树木中。

    公鸡山上的野生动物极多,虽然没有豺狼虎豹,但是野狗、野猫、狐狸之类的都很多,相信要不了两三天,石成金就会被这些小动物撕得只剩一堆白骨。

    处理完了石成金,林家男又问小龙:“你吃了那么多的金背虫,感觉怎么样,有没有什么不适?”

    自从带着小龙一起成长、修炼,小龙一直喝着林家男的鲜血,虽然每次喝的并不多,却从来没有吃过别的东西,他真担心小龙的肠胃会受不了。

    此时的小龙已经又缩小成最初的样子,它虽然不会说话,却连连摇头,似乎还很受用的样子。

    “那就好,我们这就回家!”林家男让小龙再次回到他的耳朵里,然后开着奔驰S450回森林公司。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海天人,林家男没有在学校的宿舍里占一个床位,晚上都是回家住的。

    回到森林公司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了。林家男按了两声喇叭,传达室里的叶功绩就出来开门,让林家男把车子开进厂里。

    林家男从车时出来,正准备回自己的房间,却被叶功绩叫住了:“林少,我有个事跟你说一下!”

    林家男笑道:“老叶,你还跟我客气,需要什么就直说!”

    “那我就不客气了!”叶功绩说道,“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找你要‘天雷砚’,到现在你也没有给我。我不得不再次开口了!”

    林家男还记得这个茬:“你不说,我还真想不起来。走,到我的卧室里,我拿给你!”

    在林家男的卧室里,有一个嵌入墙体的保险柜。林家男打开保险柜,取出里面的“天雷砚”。这个保险柜里也没有别的,除了“天雷砚”,还有那个囚禁了小龙和神龙数万年的玉瓶,除此之外,连一张钞票也没有。

    “终于找到你了!”叶功绩喜出望外,接过“天雷砚”不住地摩挲。

    “这个对你还有用吗?”林家男问道。

    “当然有用!”叶功绩说道,“我想回坟墓一趟,但是没有‘天雷砚’,我就进不了我的墓室。”

    “为什么?”林家男就不明白了,“你的墓室你进不去吗?那里你最熟悉,生、伤、休、杜、景、死、惊、开八道门都是你设计的,你怎么进不去?”

    叶功绩摇头苦笑道:“你也进过我的墓室的,应该记得那里有一个骷髅兵阵。”

    提到骷髅兵阵,林家男倒是印象深刻:“我记得,那些骷髅兵还是很厉害的,我差点死在它们的刀剑下。要不是误打误撞弄洒了‘天雷砚’里的墨汁,沾到了骷髅兵的身上,可能就被困死在里面了!”

    叶功绩说道:“是啊!别看我是墓室的主人,那些骷髅兵阵也都是我布下的。但是我出来转了一圈,他们照样不认识我,还会阻拦我进入墓室。”

    “还有这个缺心眼的骷髅兵!”林家男笑道,说到这里,他觉得自己有个口误,“哦对了,这些骷髅本来就没有心眼,认不得主人也很正常!咦,不对,以你的实力,那些骷髅兵应该不难对付!”

    叶功绩说道:“如果有‘天雷砚’在里面,那些骷髅兵就不会那么强,因为‘天雷砚’的雷电因子能镇住骷髅兵的实力。现在这个砚台被你拿了出来,我想进去也进不去了!”

    林家男笑道:“行了,这回‘天雷砚’物归原主了,你可以大胆进去!”说着,他就要把保险柜给关上。

    “别忙,林少!”叶功绩突然拦住了林家男,“你这保险柜里还有一个宝贝,那是什么?”

    林家男一惊:“那个玉瓶你也认识吗?”

    叶功绩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又摇头:“说认识吧,其实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说不认识吧,却又能感应到它好像有悠久的历史。比我们华夏族的历史还悠久!”

    叶功绩说得倒是很靠谱。林家男从瓶身上的铭文知道,这个玉瓶是几万年前修真界大神古长歌用来囚禁神龙的。也就是说,这个瓶子起码有几万年的历史了,而华夏民族的历史只有几千年。叶功绩只是看了一眼,就觉得它历史比华夏族更悠久,这份眼力价还是不错的。

    既然叶功绩貌似识货,林家男就把玉瓶拿出来,给叶功绩看。

    “果然是宝贝!”叶功绩抚摸着瓶身上的铭文说道,“只可惜我不认识这上面的文字!”

    林家男一把将玉瓶夺了下来:“你都不认识这上面的字,还装什么大瓣蒜?”

    “但是我知道,这个瓶子可以用来长久的贮存活物!”

    (本章完)

第213章 再进古墓() 
玉瓶可以长久的贮存活物,这事林家男当然知道,神龙母女在瓶中囚禁了数万年,还是他亲手放出来的。那时候,神龙奄奄一息,而小龙也十分虚弱。不管怎么样,它们都没有死。

    问题是,叶功绩是怎么知道这个瓶子有这个功能的?

    “你怎么知道?”林家男问道。

    叶功绩笑道:“这玉瓶的瓶口散发出一股气息,和我的玉棺有些相似,所以,我这样猜测!”

    林家男明白了。他从来没有在玉棺中睡过,根本体验不到这种气息。而叶功绩在玉棺中沉睡近千年,他醒来之后,能嗅到这股气息就很正常了。

    林家男说道:“这么小的瓶子,我能用来贮存什么?用不上,只好先放着吧!”

    叶功绩却说道:“我的坟墓里有些尸虫,是我师父希夷先生当年专门从一具古尸上得到的。这种小生灵虽然体形不大,但是危害性却很大,无论人、畜、草木,就没有它不吃的。如果放到地面上,非给人类带来劫难不可。所以,我师父把它放进我们的墓穴里,一来不危害人类,二来可以吃掉盗墓之人。”

    林家男先前只在修真位面见过尸虫,上次他进入叶功绩的坟墓见到尸虫后,还疑惑这些尸虫是怎么来的,现在才知道是陈抟老祖从一具古尸上得到的。看来那具古尸也有些来头。

    “希夷先生有没有跟你说那具古尸是什么人的吗?”林家男问道。

    “没有,我师父也说不清!”叶功绩摇头说道。

    林家男又问道:“你是想抓几只尸虫,放在我的玉瓶里?”

    叶功绩点了点头:“是啊!象我们这些武者,有时候难免与人争斗,万一打死了人,就会吃官司。我想,要是弄一些尸虫养着,真要是打死了人,就放出尸虫来,把尸体给吃了,连一滴血都不留,警察也查不出来!”

    叶功绩虽然在现代社会生活了一段时间,但是他的思维还停留在宋朝的时代。他哪里知道,以地球上现在的刑侦技术,有一点蛛丝马迹都能破案,想凭着尸虫就掩盖痕迹,根本做不到。当然,如果有关部门偷懒,那就正称他的心意了。

    但是,林家男听在耳朵里,却是心中一动。

    他刚才打死了石成金,尸体还在山上的树林里扔着呢。他原来指望山里的一些野生小动物把尸体给吃掉,但是还有骨头和衣服不好处理。如果有尸虫就好办了,这些尸虫能把尸体吃得一点也不剩,头发、指甲和衣服,简直是一根布丝都不留。即便留下一点DNA,在这样的雨季,哪怕是来一场小雨,就会全部消失。

    林家男在琅嬛仙府的时候,也曾经遇到有人用尸虫作案的,确实是毁尸灭迹的最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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