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大力家里从来就没有养过狗,很是羡慕那些有狗的人家,因为他们不缺肉吃。
不说捕猎队分肉,就是平时,撵山狗也会独自带回一些猎物。
“不过和村里的狗有些不一样啊。”田大力喃喃道。
“你们村里那些土狗,也想和我这一条青川犬相比?”蔡明书似乎认为自己赢定了,整个人看上去就显得很得意。
三个裁判一听,具是皱起了眉头,不过却没有阻止蔡明书。
“我知道了。”田大力脸上闪过一丝惊喜,对蔡明书一字一句道,“你这狗,不行。”
“什么?”蔡明书大怒,“黄毛小儿,信口雌黄,你这个连狗种都分不清的家伙还能知道狗的好坏。。”
“我是不知道狗种,但是我还分得清狗的好坏。”田大力针锋相对,直接走了过来,来到笼子,在四人惊骇的目光,直接把手伸了进去,一把抓住狗的脖子,将其提了出来。
田大力轻而易举的把五十多斤的狗举了起来,得意的对蔡明书说道,“这下你看出你这条狗的问题了吧。”
蔡明书哪里还有闲工夫去想起其他的,他现在是一脸紧张,尖着嗓子对田大力喊道,“田大力,你快把狗给我放下!”
田大力轻轻一笑,顺手就把狗扔进了笼子。
“看出你这只狗坏在哪里了吗?”田大力问道。
“我这条狗哪里有什么缺点,”蔡明书一脸气愤,“谁叫你直接伸手拿狗的,田七没教过你吗?”
“是呀,小田,刚才你那一番举动确实冒失了。”孙胜利也劝解道,他对这个家里养鱼的后生,还是有几分维护。
倒是方昆,程仲二人互相看了看,都已经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程仲看着笼子里的青川犬,嘴里还暗道了一句可惜。
“这件事情无妨,小田也是看准了才下手的。”方昆道。
“无妨?”蔡明书和孙胜利一愣,这都无妨。
孙胜利毕竟站在局外人的角度上,听到方昆这么一说,回想之前的画面,慢慢的回过味了。
蔡明书却是当事人,心里想的自然不一样,得理便不饶人。
“这怎么能无妨,万一他田大力被咬了,这算我的还是他的?”
“再说,这条狗是我的,我没有答应,他怎么可以碰我的狗,狗市里的规矩还要不要了?”
“而且我这可是顶级的青川犬,怎么会有缺点?”
蔡明书的胡搅蛮缠,直教方昆三人皱眉,也让田大力看了冷笑。
“放心,再给它一百个胆子,它都不敢咬我,”田大力自信道,“你这就是一条草狗,根本算不上撵山狗。”
看着蔡明书气鼓鼓,还要说话,方昆站了出来,阻止两人继续吵架。
“先听我说几句。”
“小田,我知道你有把握,但下次未经狗主同意,你不要出手碰狗,这是规矩。”
田大力点头受教,刚才确实是激动了,忘了这些规矩。
蔡明书听到这些,才面露笑意,可以方昆接下来的话,却让他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还有你,”方昆不客气道,“也别大惊小怪的,斗狗之中,各行其是,谁也管不了谁。”
“他是新人,不明白还可以原谅,你蔡明书在市场里也混了这么多年,怎么一下子就忘了这些规矩呢?”
蔡明书脸色难看的点了点头,这些话虽然难听,但的确在理。
“好了,小田,继续说,狗的缺点在哪里?”
田大力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这才继续说道。
“青川犬的标准,我不知道,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们村里是怎么选择猎狗的。”
“一窝小狗,长到两个月,剔除瘦弱的小狗,选择健壮的小狗,在它们吃食时候,一个人突然丢一串火炮过去。”
“小狗遇到响动,会狼狈而逃,等安静下来,饿急了的小狗又会回来吃食,这时候第一个跑回来的小狗就是最勇敢的小狗。”
“这种事情。重复几次,直到小狗习惯了炮声,可以安然吃食,而最先习惯炮声的狗,通常是最聪明的狗。”
“只有最勇敢,最聪明的狗,才会被选作撵山狗培养,而这样的小狗训练出来的撵山狗,才是可以在山林之中搏杀黑熊野猪的撵山狗。”
“你说这些没用的干什么,我还等着你给我说狗的缺点。”蔡明书不耐烦道。
田大力嘲笑道,“看来你不仅为人不好,连智商也不怎么好嘛。”
“你骂我。”蔡明书指着自己的鼻子,一脸的不可思议。
“看你怎么理解。”田大力耸了耸肩,无所谓道。
方昆见到这样不由得闭眼揉了揉自己的眉心,孙胜利懵懵懂懂,程仲却是饶有兴趣的看着两人。
见两人尽扯废话,程仲也变得没有耐心了。
“好了,你们两个都不要吵了,听我说一句。”程仲开口道。
两人对程仲行注目礼。
“小田说的是实话,这条青川犬确实有很大的问题。”
听到程仲这么说,蔡明书急了,却被程仲抬手让其闭嘴。
“听我说完,你再说不迟他懂。”
“你这条狗,外貌的确很符合青川犬的标准,但是你这条狗却没有青川犬的性子。”
“好比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啊?!”蔡明书傻了。
“所以我说你的这一条青川犬就是条草狗,哪有撵山狗的烈性子。”田大力说着风凉话。
“你也别得意,”程仲对田大力说道,“如果拿不出一条青川,这一局就是蔡明书赢了。”
蔡明书一听精神一震,对呀,他连狗都没有呀。
“谁说没有的。”田大力嘴角勾起一丝诡异的笑容。
……………………
第五十章,狗王大紫红()
程仲愕然,回首与方昆孙胜利面面相觑,这么说,这一次还真是瞎猫碰到死耗子了。
蔡明书面色一跨,预感事情不妙,但是主观上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一个结果。
“你怎么,怎么可能有青川犬,你连青川犬都不认识!”
蔡明书似乎找回了自信,不过在田大力眼里却是溺水之人抓到最后一根稻草。
“那可不一定。”田大力自信满满,“你们稍等一下,我马上回来。”
看着田大力进了卧室,方昆三人坐了下来,没有说话,无论田大力有没有青川犬,这都和他们关系不大,所以三人自然是心平气和。
但蔡明书不同,本来信心满满,要赢田大力一个措手不及,哪知道正入对方瓮中,这种郁闷,如何能够让蔡明书安静下来。
“难道这小子真的有?”蔡明书看着关闭的房门,疑神疑鬼的。
“就是他有,我也不怕。”蔡明书这样给自己打气,“斗狗还是要看狗的品相。”
客厅里蔡明书坐立不安,卧房中田大力心里也揣测不安的。
“希望空间依旧大发神威。”田大力只觉得自己从未如此虔诚过,向自己能够想到的神佛祈祷。
“死就死吧!”田大力一咬牙,一闭眼,意识就到了空间里。
这时候,田大力进入空间之中,不停的在圆球之间寻找。
骤然多了几十个圆球,田大力都没有进去过,也不知道那一个圆球对应的哪一个犬种。
但是没有关系,因为每种狗进入客厅的时间不一样,那对应圆球空间的发育时间也不一样,空间的大小也不一样。
而青川犬是最后出现在客厅里的,按理说它对应的空间圆球是最小的。
前提是有青川犬空间。
这条青川犬,一不是自己的,二是一条成年犬,田大力就害怕这样的狗不能够形成空间。
所幸一切都是田大力多虑了。
进入这下的空间之中,看到眼前的场景,田大力发愣。
不是眼前的景象有多美多漂亮,也不是眼前的事物新鲜感十足,而是眼熟。
是的,眼熟,田大力可以肯定自己从未来过,但是这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给田大力一种熟悉的感觉。
“好像是在老家的山里。”田大力一想,这不就是老家的那片大山嘛。
青冈树,茶园,麦田,油菜花,远处农家土屋的炊烟。
看到这些,田大力眼角都有一些湿润了,他想家了。
“汪汪汪!”
狗叫声瞬间让田大力回到现实,心里想着自己还有正事要做,便顺着声音小跑了过去。
一处山坳之中,三只猎狗围住了一只体格不大的野猪正在撕咬,野猪已经没有力气哀嚎了,唯有还在起伏的胸膛证明它活着。
鲜血撒的到处都是,三条狗的头颅只有红色,已经看不出原来的眼色,听到田大力行走发出的动情,一条紫红色的大狗抬头向田大力看来,眼神里全是煞气。
看到是田大力,眼角似乎向下弯了一下,一下就变得老实温顺了,变成了田大力印象里村里那些的狗。
田大力靠近,这些狗既没有戒备也没有攻击,倒是守着猎物,想着田大力摇尾巴。
田大力也不嫌狗狗头上鲜血恶心,挨个的摸了摸每只狗狗的头,挠了挠它们的下巴。
看着三只狗狗光看着自己,没有其他动作,田大力先是发愣,突然又想起了从同村三叔那里听到的一些东西。
据说,人和狗合作打猎,人是不能把猎物全占了,这样下次猎狗就不拼命了。
所以每一次打到野猪之类的大猎物,猎人们会把部分野兽内脏掏出来,和狗咬过的肉一起分给追赶拼杀猎物的狗。
田大力拿出小刀,顺着野猪肚皮上的伤口继续划开,划出一个大口子,伸手进去,一掏,内脏就全部出来了。
用小刀取下内脏,田大力直接就把一团内脏全部给狗了,真的打猎过程之中,猎人可不像田大力那么大方,都是要挑拣一些的好内脏,留着自己吃。
在人没有给狗喂食之前,狗是不能够动猎物,一旦违反,自然有种种手段处罚它,屡教不改的就要赶出猎狗队伍。
三只狗进食,田大力默默的观察着。
这种群体性猎狗,进食得时候,是观察这个群体每个成员地位的好时机。
首先最强大的狗先吃,这就是头狗。
而头狗一般就是这群狗里最好的。
那只紫红色的大公狗首先进食,其他两只呆在一边,眼馋着食物,却只能舔着嘴角的血迹,聊以自慰。
田大力看到这里,却是眼前一亮,这是一条狗王。
狗群可不是狼群,虽然有等级,但是等级并不是怎么严密,吃食的时候通常是一窝蜂就上了。
但是如果这群狗里的头狗特别强壮,能够完全压制其他狗,那就会出现田大力眼前这种情况。
“就是你了。”田大力抱住紫红色大公狗,念头一动,离开空间。
再次出现在卧房里,田大力低头一看,紫红色大公狗正安静的呆在在自己怀中。
此时狗王身上哪里还有可怖的血迹和杂乱的草叶,一身光滑油亮的皮毛,加上紫红色的颜色,显得神骏非凡。
“伙计,现在正是需要你的时候。”田大力拍了拍狗王脑袋,示意它跟上。
打开房门,咿呀的声音之后是四个老男人的注视。
田大力没有让他们更多的看到卧房里的情况,仅仅是一条缝隙,田大力自己从这里出来,狗王也从这一条缝隙里出来。
看到蹲在田大力身边的狗王,方昆慢慢的站直了身子,程仲眼睛一咪,好像被关了三年的老色狼看到一个衣着暴露,举止风骚的二八佳人。
孙胜利也赞叹道,“是条好狗。”
孙胜利看的浅显,只能看出这是好狗,但程仲专业玩猎狗,方昆玩狗经验丰富,如何看不出这条狗的好坏。
“看这种气势,这是一条狗王。”
“想不到这小子还有一条狗王呀。”
………………………
第五十一章,第一局胜。()
方昆玩了这么多年的狗,如何不知道狗王的存在,这种一狗压百狗的狗王,可谓是每一个玩狗人梦寐以求的。
但是狗王稀少,甚至有人一辈子都可能看不到一条。
方昆在四防狗市里厮混了大半辈子,看过数以十万计的狗,但是只看过六条狗王,这还得加上眼前这一条。
每一个拥有狗王的人,都把狗王当做宝贝,轻易不会让外人看见。
“今天能够在这里看见一只狗王,可算是没有白来一趟。”方昆叹息道。
“狗王?!”程仲惊呼,他知道田大力的这只狗好,但是万万想不到,这居然是一条狗王。
狗王呀!程仲眼神更加炙热,随即又暗淡下来,可惜这不是我的狗呀。
孙胜利完全是迷糊的,他根本就不知道狗王是什么,是条天价狗吗?
倒是蔡明书心头一动,狗王,他是听人说起过,是一种极少的狗,类似人中帝王,不同凡狗,让人一见,就有一种深刻的印象,但是狗王具体指的是什么,他就不了解了。
“不用比了,蔡明书,这一局你输了。”方昆摇了摇头,对蔡明书说道。
蔡明书心底一沉,还做着最后的挣扎。
“他那条狗土不拉叽的,怎么比得上我这只狗?不要以为顺便说个名头,就可以唬住我。”
一听蔡明书的话,方昆还没有什么反应,程仲却不干了。
“你这人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你那条狗和这只狗王一比,就是不入眼的垃圾。”这话说的极其不客气,气的蔡明书全身发抖。
这话说的太恶毒了,蔡明书虽然人品堪忧,但的确是爱狗之人,自己的爱犬被人这么看不起,自然是不忿,甚至是愤怒。
“我不服,凭什么你一句话就让我输,说我的狗不如他的狗。”蔡明书说这些话的时候,直接指着田大力,对程仲吼道。
田大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他自己也赢得迷迷糊糊。
孙胜利看见,连忙拉住蔡明书,把他和程仲分开,狗市里的人,可没有几个有好脾气,他怕万一谁冲动了,动了手,事情就难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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