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小乐点点头,将阳气注入魂戒之中,将骨片掏了出来,递给郭怡文,说道:“我刚才按照口诀,运行了一次,总感觉抓到了什么东西,但是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让我很疑惑。”
接过骨片,郭怡文仔细端详了一下,细眉微微一皱,脸上的表情开始变得凝重,就连手掌都开始颤抖起来。
“没错,没错!确实是改天策!凌驾于天机策之上的更厉害的功法!”
余小乐撇撇嘴,叫道:“啥玩意?凌驾于纵天术之上?你逗我吧!我啥感觉也没有啊!还把弄的云里雾里的。”
郭怡文说道:“改天策,我只知道一个长生不老之术,你这个应该是改天策的其中之一,你再施展一次,给我看看!”
余小乐点点头,便将瞬息万变再次施展了一次,还是跟上一次一样,看不见摸不着,什么都感应不到,最奇怪的是,这招瞬息万变连目标都没有,按理说,但凡是一个魂术,不管是撒豆成兵还是天雷引,都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但是瞬息万变就很诡异了。
施展完一次瞬息万变,余小乐屏住呼吸,全神贯注,却觉得自己没有方向,不知道在对谁施法,可是床上的郭怡文却看到了诡异之处。
她睁大眼睛,感应着周围的空气,发现好像周围一切气息,都不复存在了,好像就连空气都不流动了,余小乐心里那股窒息感,更加强烈了。
“小乐!你快看!你白天跟我介绍的那个时钟,秒针停了!”郭怡文记得清清楚楚,余小乐说时钟是记录时间的,秒钟的跳动,意味着时间的流失,可是这一刻,秒针不动了!
余小乐顺着郭怡文手指的方向,往时钟看去,涨红的脸猛地一阵呼吸,咳嗽不止,脑海里,那个答案,突然清晰了。他好像明白了什么。
“我抓住了时间!”余小乐兴奋的叫道,“我把时间抓住了!所以,秒针停了!”
余小乐再也掩饰不住心中的激动,他无法想象,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法,时间看不见摸不着,如大江东去,白驹过隙,根本无法阻拦,而这一刻,他可以将时间牢牢的攥在手中,让时间定格在任意一个时刻,实在是太过强大了!
要说威力,瞬息万变,没有什么杀伤力,但是论绝对强大,瞬息万变,绝对是碾压任何纵天术的存在!
我连时间都掌控的了,何愁大事不成?
余小乐也明白了,为什么叫这张改天术叫瞬息万变了。
控制住时间的一刹那,任何东西,都将停止,路程等于时间乘以速度,没有了时间,所有的速度都变成了零,也就没有了路程,甚至连流动的空气都静止了。
瞬字,代表着一个瞬间,一瞬间的定格。息字,代表着无法呼吸,无法从空气中得到氧气,而万变,则是在定格住时间之后,会产生无数种变数。
“可是,为什么时间停止了,为什么你还能说话?还能眨眼?”兴奋之余,余小乐突然疑惑的问道。
“你傻呀!你这是第一层的功力,还想把我定住?我也是有阳气的好吗?你要多多联系,融会贯通!有了改天术!可以帮你解决很多困难。小乐,有了这一招瞬息万变,就算找到人皇,你也不用害怕了!”
余小乐笑呵呵的说道:“是啊!没错!有朝一日,我找了人皇,把人皇的时间定格住,那他不就是宰割了么?”
如此一来,很多棘手的难题,在余小乐的眼里,都不成问题了。
余小乐现在并没有把这一招瞬息万变融化贯通,所以使用起来比较别扭,但是余小乐相信,未来的他,将会变得更加强大!
“对了,你可知道,其他的改天术都是什么么?”余小乐心里产生了一股贪念,想要得到所有的改天术,一招瞬息万变都如此牛逼了,那别的改天术,一定也很神奇吧?
余小乐想知道,到底是哪位神人,能够创造出如此惊天动地的魂术,因为这,已经突破了常规,打破了天地的约束,违背了天理!
郭怡文皱眉道:“只知道一招长生不老,这是所有人的梦想,包括鬼族,谁都想跟天地同寿!”
余小乐嘴角一抽,叫道:“他奶奶的,长生不死!这个也很好啊!要是给我,那该多好!活他个一千年,岂不是美滋滋?”
“你别异想天开了,眼下最重要的是,找到月燕他们几个,你不是还要去找花樱么?还有人皇,够你忙活的了!”郭怡文撇嘴叫道。
余小乐盯着郭怡文的脸蛋,兴奋的神情变成一抹温柔,柔声道:“还有一件重要的事。”
“什么?”
“等你生宝宝啊!”
余小乐说着,伸出手,将郭怡文搂入怀中,随手将房间的灯关上了,黑漆漆的房间里,余小乐翻身,将郭怡文扑在下面。
“不要!肚子硌得慌!”郭怡文惊慌道。
…………
第二天,万物复苏,阳光明媚。
余小乐跟张小婉约定好了,在卫生室见面,然后带着余小乐去面试。
今天张小婉穿着一身干净利索的衣服,青色的牛仔裤勾勒出大长腿,白色的衬衫,显得亭亭玉立,一头乌黑的头发,飘荡在脑后,看上去得体漂亮。
而余小乐还是穿着那一身怪异的衣服,跟张小婉走在一起,惹得旁人一阵怪异的眼光。
“讨厌!最不喜欢跟你这样的男生走在一起了!”张小婉看着路人的目光,撇嘴道。
“怎么了?”余小乐今天精神很好,昨天的爱情滋润,让他精神抖擞,神清气爽。
“他们一定会以为你是我男朋友,而你又穿成这样,他们一定会说“这小姑娘,一颗大白菜,被猪拱了!”哼哼!”张小婉一脸委屈的说道。
余小乐翻了翻白眼,叫道:“你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别人怎么想的,你又不知道,再说了,我长的也不赖啊!”
“赖,太赖了!”张小婉一脸嫌弃的看了余小乐一眼。
两个人说说闹闹的,走到了亭口镇望龙山的一处空旷之地,远远望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阴森的气息,虽然是白天,但仍能感受到,从火葬场里散发出来的令人胆寒的气息。
张小婉是学医出身的,平时便跟死人打交道,觉得没有什么,便将余小乐领进去,见到了一个有些秃顶的邋遢大叔。
大叔一身灰土,好像刚从土里跑出来一样,跟着张小婉说笑几声,便指着余小乐,说道:“小子,你想在这干哈?”
“想!”余小乐点点头。
“不错!你这邋遢劲,一看就知道,是干这个的料!行嘞,工资一天一百,打杂工,有“货”的话,烧一个货从里面抽提成一百。”
货是他们这一行的暗语,也算是对逝者的尊重。
余小乐点点头,说道:“这就行了?那个,我想要日结,可以吗?”
“行,丫头都在电话里跟我说好了!来登个记吧!以后啊,你就是咱们这的人了!”
余小乐跟着邋遢大叔来到厂房里,里面的锅炉房正在忙活,几个工人正从麻袋里,将货翻出来,放端正了之后,打开一个超大的抽屉,将货放了炉子里烧了起来。
余小乐看着那“货”的样子,只觉得一阵恶心,因为那人已经不成人形了,扭曲成一团,手脚黏在了一起,头部凹陷了下去,成了一团浆糊,分不清哪面是后脑勺,哪面是正脸,估计是车祸造成的。
登记完之后,余小乐领了一套工服,算是正式入职了。
张小婉看着余小乐穿上了工服,笑道:“不错!穿着这一身,比你原来那件强太多了!好好干吧!”
余小乐一脸茫然,不知道从何干起。
邋遢大叔走过来,拿出一个笔记本,说道:“小乐,跟着老李,去把太平间的三号货提来吧!”
余小乐应了一声,笑道:“好嘞!”
说着,余小乐就要开始投入到工作里。
却在这时,就看见厂房之外,一个人一路小跑的冲了过来,一脸焦急的神色,叫道:“老大,不好了!货不见了!”
第二百三十七章 惊恐一瞥()
邋遢大叔看着那气喘吁吁的瘦高个,眉头像麻绳一样拧在了一起,白色手套之下,捏了一把冷汗,怒吼道:“你说什么?又没了?杂种!憨娃子!”
那瘦高个名叫小李,是这个厂子打杂的小伙子,长的高高瘦瘦的,身穿一身蓝色的工服,此刻正一脸大汗,看样子应该是出了什么事。
“对啊!三号货不见了!老大,你快去看看吧!”
说着,小李便拉着邋遢大叔,急忙忙的从厂房里走了出去,站在一旁的余小乐,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的跟了过去。
而张小婉也一副好气的样子,也跟着过去一看究竟。
厂房之外几百米的山坡上,背阴面有一块被清理出来的空地,这里盖着很多平房,周围全是一对杂物,看着非常荒凉,地上散落着几张黄纸,微风吹来,黄纸呼啦啦作响,在那房子的外面有一道围墙,上面写着“闲人勿进”。
余小乐看着那几个房子,虽然是大白天,但依旧能感觉到那里的阴森气息,最让余小乐惊奇的是,从空气里,他隐约的闻到了阴气的味道,阴气参杂了零星的魂力,余小乐明白了,这里应该就是逝所,放逝者的地方。(为了避免某些读者的反感。不吉利的名词不写。)
在那些平房的外面,还有一些工人,正在那里窃窃私语,好像议论着什么。
小李拉着邋遢大叔,走到其中一间平方里,指着其中一个空荡荡的床板,叫道:“老大,快看!不见了!”
邋遢大叔一脸狰狞的看着空荡荡的床板,面色铁青,在床板的一旁,还有着十几个床板依次排开,上面躺着逝者,盖着白布。
余小乐走过来,心里好像知道什么事情,问道:“大叔,是不是有人偷尸体了?”
邋遢大叔一拍脑门,叫道:“没错!狗杂种!这已经是这个月,第三个被偷的逝者了!要是让我知道,谁偷的,老子一定把他的头扭下来当尿壶!小李,你报警了没?”
小李点头道:“报警了!可是估计他们来了也没有办法。这荒山野岭的,没有摄像头,再说了,谁会闲着没事的来偷死人啊!找不到犯罪动机啊!”
“小乐啊!你刚来的,可能不太明白,我们这个厂子,平时负责的就是那些无主之人的善后工作!像什么自杀,投河自尽,从黄河里漂流下来的,没名没姓的,警方都会来到我们这边处理,要是一个周没人认领,就会烧掉,但是最近一个月很奇怪,上个月有个货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被偷走了,这个月,又有三个货被偷走了,咱们这个厂子一下子丢了四个货!真不知道是哪个狗娘养的!”邋遢大叔骂骂咧咧的说着。
余小乐闻言点点头,眉头紧锁,但凡是出现某件事,一定有利益驱动,而这里莫名其妙的有尸体失踪,一定有着不为人知的利益链条。不然不会莫名其妙的偷取遗体这种事,这是华夏人的忌讳,逝者为大。
那么又会是谁会打这些无主之人的注意呢?
他想要干什么?
余小乐将自己的想法跟邋遢老头说了一下,就看见老头摆摆手,说道:“谁知道呢!咱们这边也没有配阴婚这种说法,没什么用处啊!”
一伙人骂骂咧咧的时候,警察来了,封锁现场,调查取证,其实也只是走个过场,没人会对一群无主之人上心。
警察来了之后,余小乐只好跟着其他人一起退出来,在回到厂房的时候,几个工人去了另一边的土坡上抽烟,余小乐也跟着一起,闻着久违的香烟,余小乐也忍不住吸了一口。
尼古丁随着呼吸进入肺部,刺激着余小乐有些麻木的神经,顿时,一股飘飘然的感觉席卷着余小乐,可是就在这时,余小乐突然发现背阳坡的一块石头下方,有种被敲起过的痕迹。
余小乐丢掉香烟,走过去,将那块石头掀起来,豁然发现,那石头发现竟然是一个小型的隧道。洞口的大小,刚好塞进去一个人。
这个意外的发现,让余小乐脑子灵光一闪,如果有人挖了一个隧道,将那尸体从这里偷运出去呢?
“哥们,你看那,那是什么?”余小乐指着身下的土洞叫道。
一个抽烟的工人顺着余小乐的手势看去,愣道:“咋子?”
“这里有个洞哎,你说有没有这个可能,有人在这里挖了一个洞,然后晚上出来把尸体从这里偷走了?这里就是搬运尸体的地方。”
余小乐一本正经的说着,那工人却是哈哈一笑,笑道:“你怕是个傻子哦,偷尸体能挣几个钱啊?费这么大的劲,还不如去搬砖咧!搬砖一天还挣二三百呢!”
余小乐点点头,觉得有些道理,要是真有人费劲心力在这里挖一个洞,用来搬运尸体,那确实有点蠢了,这里没有摄像头,根本就不用费这么大的力气。
可是这个洞,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王老汉走过来,看着那个洞,说道“不过这位兄弟说的也有道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你们让开,我跳下去看看。万一真是有个蠢货,用一个最愚蠢的办法偷运尸体呢?”
众人纷纷赞同,因为这个洞出现在这个地方,着实有点奇怪,没有合理的解释,另外一个工人说道:“老哥,我俩一起下去吧!”
老汉摆摆手,说道:“不用,我一个人就行了,不过,我估计没啥收获,你们在这等着,一会拉我上来。”
老汉在厂子里干了几十年了,胆子比谁都大,脱掉上衣就跳了下去,洞下,老汉蜷缩着身子摸索着,由于光线太暗,只能靠感觉往洞里钻,越往里爬,那老汉就觉得不太对劲了,因为这个洞确实有点太大了,应该是有人特地凿出了这么一个洞。
最让老汉感到不可思议的是,那土洞的墙壁上,竟然有一点模糊的指痕,五条指痕顺着一个方向延伸,如果是用铁锹之类的工具,凿面应该是光滑的,但是这个土洞的墙壁上,全是五指指痕,老汉喃喃自问,“奇怪,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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