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收鬼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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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收鬼男友- 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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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秋!”

    真冷啊

    “嗯嗯嗯唔唔唔——”一阵闷哼传来,只见被冰柱化水冲去一身血迹的血尸仿佛失去了倚仗,在宋理的桃木剑攻击下无损遁形。

    呲——利剑入骨,血尸的身体猛烈颤抖着,身上的肌肤像是被溶解一样,逐渐剥落。

    里面居然没有一丝红肉,尽是阴森森的白骨,骨头中露出一种黑气,阴邪无比。

    不到一分钟的功夫,血尸消失,空荡荡的西装躺在地上。

    我忍不住开口:“那是什么?”

    怎么会像冰雪融化一样不,更确切的说应该是一种腐蚀吧?

    宋理神色严肃。反手把桃木剑一甩,剑身缩小,刚好够他别在腰后,走上去蹲在地上观察半响,道:“背后这个赶尸人真的不简单。”

    我凑过去:“是想要毁尸灭迹?不要我们或者有心人找到自己的下落吗?”

    宋理说道:“有这个可能,不过照一般能力超强的赶尸人都会有一种炫技的心理。让血尸自我溶解蒸发,说不定是一种炫耀,一种挑衅。”

    看,我多么厉害。你以为你打败了我?

    不,你只是在自取灭亡的路上更近了一步而已。

    我微微蹙眉。这样说。这个赶尸人的威胁系数更加高了啊。周式薇身为正派的阴阳师,怎么会认识这么阴毒的家伙?

    我不能理解。

    小八在一边休息够了,屁颠屁颠爬过来,嫌弃地闻了一下地上的衣服。扭过头傲娇道:“臭死了!恶心的家伙。还想跟爷斗?哼。爷一个小拇指就能捏死丫——”

    翻身一倒,晕了。

    我顿时无语,这个白痴。血尸虽然溶解了,但它穿过的衣服上面多少还有一点血腥之气在,对动物来说一点点分量似乎也很多了。

    宋理轻笑,居然不嫌弃地伸手把这只绿乌龟捞起来,挂在胳膊上,对我道:“走吧。你不是要去帮着前男友吗?我看时间也差不多。再拖下去,那个薛可肚子里的孩子不知道能不能保住。”

    这两天比较折腾,这件事短暂的被我抛在脑后,此刻被提起来,我有些许的闪神,过了一会儿,才认真点头:“你说的对,走吧。”

    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即使是替前男友照顾他现女友这么狗血的事情。

    起身拧一把水下来,滴答滴答,地上的水面倒映出我的样子,我无意看了一眼正准备抬头却见里面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

    那是什么?

    我弯腰想要细看,只见黄昏的阳光忽然变得热烈无比,从水面上折射出强光刺入我的眼睛。好痛——

    “宁宁?”

    我用手遮住光,一边纳闷一边往车边走:“哦,我来了。”回头还是不忘看一眼,那个灰蒙蒙的影子到底是什么?

    回到酒店洗漱完毕,换了一身衣服,我和宋理准备休息一晚明早再上路。坐在床边擦头发的时候,我一时在回想那个水面上出现的影子。

    小八抱着一大桶冰淇淋坐在沙发上,吃得风生水起。

    自从他醒来后,宋理念他今天表现优异,和自己的配合非常好,便奖励了他一桶最喜欢的草莓味冰淇淋。

    吧唧吧唧,呼啦呼啦。

    声音太大,引得我的注意:“喂,你吃个冰淇淋整个身体都要掉进去了。”

    小八扭了一下短短的尾巴,敷衍道:“嗯嗯嗯嗯胡说爷是那么没有分寸感的人吗?嗯嗯嗯嗯”

    话是这样说,下一秒吃空的冰淇淋有些承受不住他的压力,咣当一下翻了一个个儿,粉色的桶照在他脑袋上,瞬间他就蒙了。

    “你大爷的!”

    噗嗤,我笑出来:“诶,你的分寸感就是这个?挺不错啊。”

    小八的四肢短小,只能使劲摇头晃脑企图把直桶甩下去,可惜卡得有些紧他怎么动都不掉,折腾了一会儿,小八恼怒了:“你这个女人有没有良心?爷救了你两次!两次诶!现在居然见死不救——哼!”

    我乐得不行,笑够了见他可怜,这才过去帮他拿下纸桶。

    顺手把纸桶捏扁,轻松扔进垃圾桶后,忽然想起一件事,扭头问道:“对了,刚才离开前你有没有看见地上那一滩水。”

    纸桶里有些残留的冰淇淋粘着脑袋,小八正在清理,闻言说道:“什么?水?爷是干大事的人,这么一点点小细节,爷会记得吗?”

    我抽搐着嘴角:“废话少说,你到底看见没。”

    小八一扭脖颈,像一只骄傲的公鸡:“废话,爷的水波炸弹炸出的水,就算爷不去看那水的去向爷也是一清二楚。”

    我顿时来了兴趣,倾身过去,一只手搭着沙发背问道:“真的?那你跟我说说,最后离开的时候你有没有感觉到水里面有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绿豆眼眨巴,充满好奇。

    我翻一个白眼:“我要是知道还用得着问你?”

    小八来劲了:“哼,你不说爷也知道,不就是一个影子吗?爷跟你说,这世界上除了阳间的活人还有许许多多活人看不见的东西。别人就不说了,你好歹是新手收鬼师啊,跟宋道士学了这么久连这个都不知道?你怎么混的”

    我忍不住扬起手,把他拎起来:“闭嘴。说重点。”(。)

第201章 小欢你来了() 
小八的腿在半空中晃荡:“哎呀哎呀,你是不是女人?这么粗略你要爷说重点,什么重点啊?”

    “那个影子,你不是看见了吗?”

    小八哼哼:“谁说爷看见了?爷又不是千里眼,爷说爷能感觉到,是——感——觉,你懂不懂哎呀,哎呀你干什么”

    我牙齿有些痒:“你跟黄佳待太久了,这么话唠。那影子你感觉出什么了吗?气味,对,影子的气味跟血尸是不是一样的?”

    “爷怎么知道!爷是属王八的,不是属狗的,你是不是傻——”

    “滚!”

    一巴掌拍远他,我气闷得走到浴室里用冷水泼了泼脸。盯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由失笑。一定是被接二连三的僵尸出现给弄怕了。

    一个人精神紧张的时候,判断力难免失衡。

    就算在水面上看到了什么,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也没法深入探讨。不如暂且放在一边,当下更应该引起我注意的应该是程文剑的事。

    明天就要见面了。

    我垂下眼眸,过了一会儿,随手关了水龙头。

    一夜平安,清晨一大早小八就爬上我的床,在柔软的被子上面不断蹦跶,被忍无可忍的我一脚踹下。“王小八,你给我老实一点!”

    “哼,凶八婆。爷的名字也是你能叫的吗?爷不同意——哎呦——”

    坐上车时,宋理看着眼圈青黑的小八。不由挑眉:“打架了?”

    小八眼睛亮了亮,想要控诉我,被我用眼一瞪,顿时老实地缩成一团,在后座找个一个角落的位置乖乖待着。

    “没,他挨打了。”

    “为什么。”

    “我手痒。”

    “”

    宋理露出一丝无奈,摇摇头,车子发动前给我说:“对了,你看一下前面车柜里的。”

    “什么东西?”我扣住一角,拉出车内一个暗格。只见一柄崭新的尘拂安安静静躺在一堆物体中间。那温润地白毛在阳光下似乎会发光。

    我的眼睛和顿时保持成同一个弧度,圆圆的,弯弯的。

    拿出来在手上把玩几下,尘柄的握手很合适。挑起几根白毛细细观察。越发惊喜起来:“冰蓝丝!这么好的材料。你这是下血本了啊!”

    冰蓝丝,道门里面也排的上号的材料,一般用来做弓弦等武器。我之前也弄过它的念头。但一来,这冰蓝丝极其稀有,要价昂贵,尘拂的主要构成就是白毛,要是用冰蓝丝为主要材料,那整个道门的库存加起来估计也就只能做一柄半的。

    二来,名义上我是跟着宋理修行的,道门里有道门的规矩,我一个小小的新手收鬼师用一般中级收鬼师都要考虑一番的上好武器,难免会惹人眼红。做人嘛,要低调。收鬼的时候,做一个低调的人就更加重要。

    没想到我肖想这么久的东西,今天居然不劳而获。

    “也没什么,这东西我早就跟同门的师兄打好招呼,让他出去采购时帮我多留着一点。你仔细看,那些白毛不是上等的冰蓝丝。所以收集起来没那么困难。”

    我翻了几下,拿起来在阳光下仔细打量。果然发现略有一些瑕疵,上好的冰蓝丝据说像水能溶于任何容器一般,它能在任何的光线下呈现完全透明的状态。

    要是上等的冰蓝丝,我这样举着估计只能看见一把尘柄,而看不见白毛。

    可我拿起来时,虽然白毛透亮几近透明,但仔细看还是能看见大致轮廓的。

    “那也很好了。”我笑得合不拢嘴,“太棒了,宋理哥,我很喜欢。”

    宋理见我高兴,嘴角也扬起来:“傻丫头跟我客气什么。”

    我嘿嘿傻笑,能不高兴吗。昨天跟血尸打了两场架,灰头土脸不说还把吃饭的武器给弄坏了,这次去程文剑那边也不知道会遇上什么,有个武器好傍身啊。

    这个尘拂我是怎么看怎么喜欢,简直爱不释手。

    我这种喜悦的心情一直保持到下了高速,来到了程文剑所在的城市。一抬头,就看见一个身姿沉稳的男人站在路口处,身后停着他低调又不是内涵的银色奥迪。

    快一年没见了,他看起来似乎跟以前没什么变化。

    手上的尘拂放下来,我脸上真切的笑容淡去,车子停下来,程文剑绅士地过来替我开了车,对着车里的我微微颔首:“小欢,你来了。”

    是啊,我来了。还人情债来了。

    既然是还债,那也不用显得太拘束紧张,我浅笑了一下,自认为态度十分自然:“嗯,正发愁怎么去你那里呢。你来了也好。”

    程文剑是个知名的律师,收入和声望随着胜诉率的提升而不断增长,据说这一年的时间里他换了更大的房,总资产也翻了许多倍。

    他一向很有远视,经济头脑也好。或许他抛弃我选择了各方面更加优秀的薛可也算是一种投资吧。

    比较,富家千金和自我打拼的孤女,并不是那么不好抉择。

    程文剑在前面领路,我和宋理跟在后面。随着路程行驶,坐在后座的我不由挑眉。这一路上车辆渐少,马路渐宽。

    这不是往市中心去的方向。

    我凑过去看导航,宋理余光注意到我的动作,出声道:“别看了,是去郊外。”

    郊外?

    我略一迟疑,随即明白过来。市区虽然各种方便,但说起来环境还是郊区好,空气也新鲜。不过我记得薛可一向是个爱热闹的人,她能安分地待在郊区好好养胎?

    路况不错的情况下,依旧行驶了四十多分钟才达到目的地。

    小八早在半小时前就受不住路途奔波,叫嚷着要回到坠子里好好呆着,说什么也不肯再逗留多一分钟。

    随着城市的越发繁荣,人们的生活压力也逐渐增大。而对许多成功人士来说,在郊区置办一处房产变得越发普遍。

    程文剑的别墅坐落在本市郊区的最北处,后面是茂密的树林,抬头看去还能看见微微隆起的群山。土地宽广,但说实话地段算不上很好。

    我跟着叶明朗做助理的时候见过叶家几处别墅,虽然地点偏僻安静,但周围全部都是叶家自己开发的各种产地,别墅位置离得稍微远一点,相互不影响之下也不会显得过于冷清。(。)

第202章 刻薄的薛珊() 
国人大多爱群居,不像国外的大地主动不动就在农场养起牛羊,当一个牛仔农夫。

    程文剑喜欢安静,但同时也喜欢一切尽在掌握之中。这里到底是偏僻了一些,开了这么远,一路上没见到多少户人家更别说各种店铺了。

    薛可现在是怀孕的人,万一有个突发状况什么的,程文剑怎么来得及赶去医院?

    在我思考的时候,程文剑已经领着我们来到别墅前,白色欧式雕花大门,看样式偏华丽不是男人喜欢的风格。

    程文剑伸手按在一处屏幕上,输入自己的指纹。

    我低头勾起嘴角,有一丝讽刺。这么偏远的位置我猜平时就连个拜访的客人都少有,他还不忘加强安保措施。

    果然是程文剑,身为律师的谨慎特质无法更改。

    “两位请进。”

    我们跟着进去,走过门口和一小段过道就进入了别墅内部,环顾一圈,别墅的上层空间开阔,是跃层的布局,底下有盘旋而上的白漆楼梯,上面的扶手和栏杆都有欧式的点缀。

    水晶吊灯,白色地板光滑如镜,光脚踩上去有一种冷意从脚底板进入到心底。我有些奇怪,既然已经欧式装潢了怎么会没有铺地毯?

    叶明朗那臭小子家里,除了厨房、浴室,所有的房间包括客厅全部铺上了意大利最精良的绒毯,踩上去的触感很奇特。

    明珠曾跟我吐槽,说踩在一堆烂泥里。软不拉几。

    我当时耳朵里听着,心里也在吐槽:你还有脸说叶明朗,你自己家里那地毯不也是价格后头带许多个零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天下土豪都一样何必互相伤害。

    坐在客厅里,我和宋理的坐姿都有些不自然,程文剑说了句“自便”就去给我们倒茶了,他一走,量双脚就不由自主收起来一些。

    我呼吸一口气,余光看见宋理做同样的动作。不由抖动眉毛。用口型说道:你缩什么脚?

    宋理自语风度翩翩,锁脚的动作的确有损他的形象,他试了试用力踩下去,立刻又把脚背拱起来和地板保持一定的距离。

    冲我露出郁闷的眼神:他们家地底下是藏着北极?这么冷。

    我十分赞同。这白色的地板看上去本就感觉偏冷。没想到一落脚还真是低温。说来奇怪。现在这个天气就算是郊区也不该这么凉啊?

    “家里只有热水和牛奶。你们不要介意。”

    程文剑端着两杯东西过来,我一个激灵立刻把脚踩实了,一股彻骨的寒气侵入身体。头皮冻得发麻只在心里疯狂吐槽——你奶奶的破品味,这么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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