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延庆不是没看到有人,凭他现在的车技也根本碰不到人。
当时一个急刹车就定在了原地,况且已经进了小区,车速只有5迈。。。。。。
但是中国的法律是以人为本,不管什么情况,行人都属于弱者。自然而然的催生了一批“碰瓷的”大爷大妈。
丁延庆急忙下车,深怕把人撞坏了。虽然他也知道对方是故意碰瓷的。
不过仔细一看,只见一个大妈还坐在地上直嚎叫,叫的那个声音洪亮啊,恐怕整个小区都能听见了。
“快来人啊。撞死人了啊。”
“到底是哪个缺德鬼啊,开车不看路啊,进小区里面还横冲直撞的啊。”
。。。。。。
嚎叫的大妈,丁延庆认识。不但认识,还挺熟。
点了一根烟,看来他不出面不行了。周围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人过来了。
“李大妈,你没事吧。”
李大妈坐在地上正喊着脑袋疼,腿断了。。。忽然有人喊她,仔细一看,原来是对门的小丁。
再这么一瞅,原来是人家开的车。连忙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好似个没事人一样,瞬间就和刚才判若两人了。
“是你啊,小丁。你也不早说,害的大妈摔了一跤不是。”李大妈一边捡着地上的菜一边埋怨道。
见周围的人都三三两两的过来了,李大妈又嚷嚷着“没事了,都散开吧。”
这个神转折让丁延庆看的一愣一愣的。心想:果然艺术来源于生活啊。
他还上前问问有没有事,用不用去医院看看。李大妈使劲拍着胸口说“去啥医院啊,这不就是走路摔了一跤嘛。行了,你赶快回家吧。”
见碰瓷的李大妈真的没事,他也只好开车走了。
李大妈见丁延庆开车走了,眼睛顿时冒出一片“”。自言自语道“还以为能挣个几百,没想到是个熟人。不过小丁现在行了啊,都开上奔驰了。。。要是我家香香和他结婚,那我还能差了嘛。。。。不行,我得打电话告诉香香,让她赶紧和那个对象黄了。”
本来李大妈见有一辆好车开进来,并且车速和蜗牛没什么区别,想上前碰个瓷。
不过看到是对门的小丁,马上就改变了自己的态度,直说是自己不小心摔的。
现在又要打他和女儿结婚的主意了。噌噌的往家里走,都快要赶上苏炳添了。
。。。。。。
当丁延庆开门进屋的时候,正看见管家拿着纸笔在写写画画,杨诗雅在一边看着。
听见门声后,二人转身叫了声“少爷”。丁延庆对于这个称呼也是听习惯了。
“嗯,你们在干什么?”
管家连忙拿出一张纸交给他,并解释道“少爷,我正在计算升级你的那个上帝之手技能的成功率。”
丁延庆有点惊讶“哦?成功率?”
他是真的没想过从来没用过的上帝之手还可以升级。只是认为用石头变黄金之类的。再说他也不缺钱花,对他来说就是个鸡肋的技能,变个魔术啥的还行。
不过现在管家说可以升级,一下子就掉起了他的好奇心“你快说说,升级之后能干什么?”
管家指着他手里的一大串看不懂的文字说道“少爷,升级之后可以用石头变成奴隶仿生人。。。就是说您可以生产奴隶为自己干活。”
奴隶?我的天,我要变成奴隶主了?“就像你们一样的?”
管家摇摇头,“不是,少爷。奴隶仿生人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他们的智商并不高,最高也只能到地球人的平均水平。”
尼玛啊,这还不高。比原来的我智商都高了,不过这话打死他也不会说出口的。
“那我每天可以造多少个奴隶?”
这个问题比较关键,如果一天造个成千上万的,不就可以统治地球了?哇哈哈哈。。。。。。
“每天最多一个。”管家似乎看穿了他,一本正经的说道。
唔,每天一个嘛。那也可以了,毕竟是相当于一个正产人类了。
以后开公司就不怕没有员工了。不错,不错。“那成功率有多少?”
“99%会成功”
。。。。。。
丁延庆一头黑线,管家你确定不是逗我?
“那还等什么,快开始吧。我要怎么做?”
跃跃欲试的丁延庆,挥动了几下手臂问道。
管家:“如此这般,这般如此。”
丁延庆一下子就郁闷了,很痛苦的啊。不过为了革命的胜利,这。。。拼了。
。。。。。。
一个小时之后,手术结束了。躺在床上的丁延庆,没有感觉自己的手有什么变化,还是老样子嘛。
不过他又想起了一件事,既然管家是他的专用生物技术,那可不可以救人呢?毕竟也是外星科技不是。
他向管家一说夏柔的病,管家想了想,说道“少爷,我不确定能不能救人。但是有一个方法可以救她,只是。。。”
“只是什么?”这管家真是急死个人。
“少爷,您的血就相当于高级生物的血。并且您的属性越高,您的血。。。威力更大。”
丁延庆听的云里雾里,似乎有点懂了。可仔细想一想,又觉得似是而非。
管家看出他的疑惑。“这么说吧,少爷。您身上流的血相当于万能解药,同时也是毒药。它能杀死任何病毒,但是。。。吸了您的血的人,就相当于地球上的毒品。它会使人上瘾,一旦您停止供应血源,那个人必死无疑。而且每年都必需吸食您的1滴鲜血才能活下去。”
“而且。。。”
。。。。。。
第140章 姓南名波万()
这管家有毒,说话老是说一半。但是不得不说,这也算一项本事。这叫什么来的?这叫演讲?谈判?
不管叫什么,都让丁延庆有一种握拳头想打人的冲动。
“而且什么?”
管家之后的一句话,让丁延庆在以后救了自己好多次。
“而且您可以让对方瞬间死亡。”
。。。。。。
外星科技就是牛,系统给的仿生人更牛。这也太能吹了,还瞬间死亡,怎么?我的血是毒药啊。
没再搭理那个忽悠的瘸老头,反正他是不信的,尽管这瘸老头从来没骗过他。
之后瘸老头又说了一下上帝之手的用法。什么1任务点可以生成一个奴隶,每天只能生成1个。属性是随机的,并且还有女性。。。。。。
丁延庆当然想试试了,抓住一个不怎么大的石头,并且使用了1任务点。
只见手里的石头发出一阵光芒,并且开始摇晃起来。
他吓了一跳,一个哆嗦就把石头扔在了地上,躲老远看着这边,他可不想出什么意外,毕竟才刚开始性福生活。
也就10秒钟不到,看见这石头渐渐一个人型,然后开始有了五官和四肢。最让人诧异的是竟然还有一套衣服。
这就很诡异了,最为一名“阳光”宅男。看过几本科幻小说还是在正常不过的。变成人这不稀奇,可是他就不明白怎么还自带衣服的。
这个问题一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他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新制造出来的仿生人或者叫石头人,活动了一下身体,趴在地上,用一种声音很粗的声音说道“主人。”
丁延庆看到现在也明白了,原来这就是一个仿生人的全部过程。虽然只是一个奴隶,但是。。。这也太随意了吧。
看了看管家与杨诗雅,难道他们或者它们也是石头?
感觉很神奇的丁延庆走上前,围着这个亲手制造的石头人走了一圈。真的和普通人没区别,真的太流弊了。
以后我要通知地球了。不,统治银河系。哇哈哈哈
正当他还在意淫的时候,管家说话打断了他。
“少爷,您可以赐名于他。”
丁延庆更有种上帝的感觉了,这简直是女娲的神技能啊。
赐名多数由古代的皇帝或者是贵族给臣子或者是下人起的名字。
比如三宝太监郑和,原名:马三宝,为燕王朱棣立下战功。永乐二年(1404年)明成祖朱棣认为马姓不能登三宝殿,因此在南京御书“郑”字赐马三保郑姓,改名为和。
郑成功,隆武帝赐姓朱、并封忠孝伯,这也就是他俗称“国姓爷”的由来。
李辅国,唐肃宗时当权宦官。本名静忠,曾赐名护国,后改辅国。
但是到了现代,也就没有了那么多讲究。
丁延庆想了想,但是他本身文采就不高。更不会阴阳五行八卦之类的东西。只好取一个简单又好记的名字。
指着跪在地上的仿生人说道“你以后就叫n。1好了。呃。。。姓南名波万。”
南波万高呼一声,“谢主人赐名。”
虽然丁延庆对南波万很感兴趣,但是他还有别的事要去做。没废话,就让南波万以后跟着管家做事就行。
南波万站起身,低眉顺眼的说道“是,主人。”
叫过管家,让他对南波万“培训”一下。不要老主人主人的,听着难受。
然后又告诉管家别墅的地点,现在就可以去了。以后大概会住在那边,并说明了齐红是自己的女人。
管家点点头,连忙说自己知道了。丁延庆这才离开。
等到丁延庆驾车来到商量好的地方后,只见杨士岩和李素琴站在原地踏步。打了一声招呼,让二人上车。
二人打开车门一愣,见车后座还有个人。也没想那么多,可能是老板新招的员工之类的。
上了车之后,二人有点局促。杨士岩还好,至少见识过点世面,而李素琴就不行了,自打上了车之后,身体就一个劲的发抖。
虽然她不认为这个老板是坏人,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她还是不自觉的有点害怕。
丁延庆回头对着发抖的李素琴说“别怕,李阿姨。我不是坏人,我身后这位呢。。。呃。。。是我的。。。保镖。之前在招聘中心你也见过了。”
其实李素琴还真没怎么注意,因为何小军就和木头一样没什么区别。站着一动不动的,和假人没什么区别。
李素琴勉强露出一个笑容,对着丁延庆说道“老板,你说今天就开始上班了。不过我们的工作地点在哪儿啊?”
丁延庆一拍脑袋“哦,忘了。这样吧。我去找个人帮忙问问。不过你们有什么好建议?”
他想的是有事找二哥,但是也想表现出自己很民主的意思。
杨士岩看着“高级”车里的装饰,心里感叹着,自己恐怕一辈子也不能买上这样的好车吧。
听到老板问话,他正好知道一个地方。就说道“老板,我知道在郊区有个快要倒闭的写字楼。应该很便宜,要不要去看看?”
“哦?快倒闭的。。。写字楼?”丁延庆问道。
他还真不明白,这郊区还能有写字楼,虽然已经快倒闭了。真不知道哪个傻子建在郊区。不过去看看也好,虽然自己有钱,而且还有土豪系统。但是这也不能乱发不是。
杨士岩扶了扶眼镜片,说道“嗯,我家就住在那边,路况也不错。加上我们这里本来也不大,开车也就半个小时。”
既然不远,那就去看看再说。如果不行,再去找二哥也行。
果然半个小时的路程就到了地方,几人下车看了看。这个地方还是蛮不错的,路是新修的,周围也没有住家,最主要的是这个写字楼应该是没建多久。
唯一的缺点是这里有些偏,不过在丁延庆这里。这个缺点根本没有任何问题。
写字楼是5层,黄颜色的墙体。楼下周围有一圈高高的围墙,围墙下方还有数量不多的小花圃,但是已经是秋季了,也渐渐的败落了。
一个大大的正门,而门上却紧锁着。旁边贴了一个告示“此楼出租,出售。联系电话:138。”
第141章 男人的缺点()
几人围着走了一圈,都感觉还行。尤其是丁延庆,他觉得这里偏僻点更好。方便自己以后建设点别的。
不过五层会不会太多了。要知道他才准备招4个人的。加上他自己,难道一人一层?
既然这里没人,只好记下了电话。丁延庆又开着车直奔二哥麻辣烫而去。
。。。。。。
等到了店门口后,几人下了车。丁延庆打头就进了屋。
冷清的屋子里只有一个女孩。不过这女孩有点怪,具体的就是身穿一身粉色的衣服。
不过长相挺好看,身材也很好,前凸后翘的。不会。。。是脑袋有病吧。
只是打扮有点奇葩,也不知道这算不算奇装异服了。如果外面一身粉色的话,那里面。。。他不由的多看了几眼。
女孩大约20岁,金黄色的披肩发。正无聊的吃着面前的麻辣烫。捋头发时正好被他发现,又。。。是一个美女,况且颜值不比齐红差。
洁*嫩的脸庞上带着一丝幽怨、一丝羞涩,眉若春山,眼横秋水,端的是沉鱼落燕,避月羞花,丁延庆怔怔的看着她那娇艳容颜,一时有些痴迷。
就连丁延庆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不是没见过美女。网上的某些选秀节目的照片也没少看。更何况身边还有一个齐红这样的大美女。
潘小蝶因为被哥哥安排找什么二哥,心里很不爽。
再加上昨夜下了几乎一宿的雨,虽然对她没什么影响,但是终究空气变冷了好多。
其实她根本就没有失忆,之前都是装的。就是为了散散心,因为。。。被爱情伤透了。。。
本着睡觉睡到自然醒的“好习惯”,吃罢了早饭就来到了她那个“笨蛋哥哥”给的地址。
也就是这家“二哥麻辣烫”。
首先她是拒绝的,但是有些事情不是任性就可以改变的。
站在店门口无可奈何的接受许多的过往“色狼”的“视奸”后无奈的进了这家店。
事情也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二哥没招呼她,只是上了一碗麻辣烫。然后。。。她就无聊的戳着面前的“垃圾”食品。
但是现在不同了,百无聊赖的她发现身后又出现一个“色狼”或者“变态”正在“视奸”她。
这让她实在是受不了了,有句话怎么说的了。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潘小蝶站起身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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