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有两根镯子、一块玉石吊坠,剩下的那些“沈家宝藏”应该恰好组成一套玉饰,
便在这时,忘川先生幽幽一叹:“孩子,我跟你算有一些眼缘,再加上你对我有恩,有的东西我不放心任他留在这里,倒不如给你带走吧……”
说着,他勉强抬起手来指了指自己荒坟后面的一个歪脖子老树,说道:“树洞里有一方檀木小盒,盒子里有一支碧玉钗,本来也是这套嫁妆中的一件,现在你带了去,若是往后遇到了沈莺莺,交给她就好了,但倘若你自己喜欢,自己留个念想带在身边也好,只是别将这件宝贝给了别有用心之人,否则的话,只怕往后的祸事接连不断,整个天下也鸡犬不宁……”
我连忙重重点头,朝着坟丘后面的歪脖子树走去,树洞里幽深肮脏,我忍住恶心摸了半天,果然摸到了一个早已经腐烂成渣的檀木盒子,
好在其中的玉钗尚未破损,借着月光我轻轻抚摸擦拭,居然还能熠熠生辉,
“先生,这沈家宝藏只怕并非简单的假装吧,”我皱眉问道,因为这些玉石明显还有别的功效,
忘川先生苦笑一声:“当然不只是假装,先祖发迹于元明之交,富可敌国,靠的便是这些宝贝,然而成也萧何败萧何,后来先祖发配云南,死不瞑目,也是因为这套宝贝,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句话你可得记好了,”
“先祖,莫非是明初巨贾沈万三,”
我惊诧问道,因为沈老先生的话中指的似乎就是这位大牛,
偏偏没等着忘川先生回答,背后素素忽然惊叫了一声,
诧异间我连忙回头看过去,只见素素浑身颤抖,身影开始变得模糊,
“素素,”我冲过去抱住素素,却发现她的身子比往常时候还要冰冷,
“若我没有看错,这姑娘应该已经去世多年了……她与我不同,我只有幽晶,是故可以多存活些时日,而这位姑娘并有幽晶爽灵,胎光也漂浮于左近,所以尤为耗费灵力,刚才我三魂归窍,恰好吸收周围鬼神菁华,不小心吸收了这位姑娘一些灵力过来,所以她有些承受不住,不过你们也不用担心,等我坐化湮灭,你再让这位姑娘把我的菁华吞噬,她不但不会造成损失,反倒能提高不少修为,”
忘川先生侃侃而谈,我终于松了口气,
而到了现在,时候也已经差不多了,
我本想再请教一下关于沈家宝藏的事情,但是忘川先生的身形已经开始渐渐模糊,
他遥望西南方向,我隐约记得那就是沈万三生前被发配的边疆,我隐约听见忘川先生口中喃喃自语着一些奇怪的东西,却又听不太清楚这些东西究竟是什么……
也许是他与自己先祖穿越了生死界限的一番对话,也许是他静静描述着自己向往的未来世界,
月光之下,忘川先生渐渐消失,只留下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光斑,而我知道这个光斑就是他身体之中的精华所在,
“素素,快去吃了这个光斑吧,”我低声说道,玉莲也站在旁边点头示意,
素素身体已经虚弱到了极点,所以根本没有选择,她轻轻蹲下,缓缓吞噬着面前的闪烁光斑,而随着她吞噬完了这些东西,我看到她的胳膊上和修长的腿上都隐约闪烁起了亮光,
是之前的菁华,是忘川先生的菁华,
经过这次吞噬,素素的能力一定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二七四章 见老蒋()
吞噬过了忘川先生的菁华,素素的情况的确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她的身体终于不再颤抖,缓缓站起来,我隐约发现月光下的素素变得更加妩媚端庄了一些,
玉莲颇为羡慕的站在远处阴阳怪气:“这菁华真是不错,可惜没我的份……”
素素微微一笑,她当然知道刚才自己难受的时候玉莲对自己也颇为照顾,吞噬菁华的过程中玉莲也没有出手抢夺的意思,现在泛泛酸,只是单纯的撒娇,所以素素当然不会反击,而是轻轻一笑:“谢谢玉莲姐姐,”
齐玉莲却只是哼了一声,似乎不太乐意被素素称为“姐姐”,
我走上去拉住素素的手,轻轻抚摸着她胳膊上结晶地带,这些地带异常寒冷,就像是一块晶莹的冰块一样,
“素素,现在你只是吞噬了菁华便成为如此样子,若是以后你身上的结晶更多,那岂不是要变成冰美人,”
素素微笑摇头:“别胡说了,冰美人可太可怕了,忘川先生的菁华对我来说已经是一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短期内我应该不需要再吞噬别的菁华……”
既然这件事情完美落幕,我也不想再在这深山老林里面待下去,
看着手中的这支碧玉钗,我的心情十分复杂:“这件东西要不要交给师父呢,可是刚才沈老先生又明确告诉我这件东西最好不要交给别人,毕竟怀璧其罪,交出去就是一件责任的转移,”
前后思忖,我还是觉得要让师父知道这件事情,一来沈家和郑家是世代之好,二来师父在这些问题上一定有着比我更加深刻的见解,交给师父我心中才能踏实,
一路下山,等到回到师父和熊猫所在的村里天都已经蒙蒙亮了,
回到院落的时候师父恰好在院中打坐,我连忙将昨夜发生的一切一五一十告诉了师父,当然也交还了那件“沈家宝藏”,
面对重宝,师父轻轻摇头,笑着说道:“小杨,这件东西本身就应该由你来保管,”
这句话倒是让我始料未及:“师父,这是什么道理,”
师父轻轻一笑,告诉我这一切其实本就是我的造化,既然忘川先生选择将这件宝物托付给我,那就说明他觉得我适合代替沈家保管这份宝物,再加上我与沈莺莺还有交情,大不了日后见到沈莺莺再将这份东西物归原主,
既然师父已经发话,那么我只好将宝物封存,第二天在村子里又休息了一天,一直等到第三天天亮我们三个才动身返回了南京,
甫一回到南京,我们便接到了老蒋的电话,这家伙这段时间因为要在南京忙着找工作,所以一直没时间和我们碰头,
再加上我们三个一番商讨之后,觉得老蒋的身份特别适合做一个“隐形人”,因为道上的人知道我和熊猫的很多,知道老蒋的缺少,而我们恰好需要这么一个人物来帮我们从中接应,所以老蒋和我们就过上了特工一样的生活,
老蒋告诉我,他现在在一家二手房租赁公司上班,南京就是南京,虽然公司不大,但是待遇还不错,
正好我们已经很久没见,我和老蒋约了第二天在郊外见上一面,同时我还让他帮我调查一个人,那就是南京的“夜将军”,
我隐约怀疑老谭似乎和“夜将军”有些联系,因为从之前的事情里可以看出,这位老谭是个相当有手段、有经验、并且还有一定人脉的南京老派高人,而且这位老谭一定是地下世界里的巨枭,因为如果是地上世界,那么郑世欢没有不认识他的道理,
老蒋很痛快的答应了我的请求,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内,老蒋已经在南京拓宽了自己的人脉,
见面在第二天傍晚进行,没有了奥迪的老蒋开着一辆破旧的菲亚特到了我们约定的地点,这家伙依然是西装革履风尘仆仆,永远一副勤劳上进的工薪阶族模样,
一见面老蒋就抱怨,说我和熊猫真行,他在南京把房子都找好了,结果我们俩直接搬到狮子岭和郑先生住在一起,害得他白交了一笔违约金,
我笑着说这还不好,违约金才多少钱,总比房租来的便宜,
坐下之后,我们三个人随便点了点东西,因为我们三位都是北方人,所以南方的菜系有时候吃起来不太顺口,尤其是老蒋,东北人本就口重,而老蒋偏偏在东北人中都属于口重的,每次吃饭之前都要管服务员要点酱油和盐,
饭吃了几口,老蒋就给我递过来一个档案袋,笑着告诉我说我想要的“夜将军”的资料全都在他手里,
我欣喜不已,拿出来看了一眼,发现里面的内容异常丰富,
然而我眼睛一扫,看到第一行的时候就有点迷惑,看起来我之前对老谭的判断有所偏差,
夜将军是70后,现如今正值壮年,比苏城的三位巨头都要年轻不少,甚至比陈云天的年纪还要小,
算到如今,夜将军也不过只有四十岁到五十岁之间,而老谭看上去差不多七老八十了,怎么看都不像这位“年轻”的夜将军,
“奇怪,莫非老谭并不是夜将军,”我诧异道:“可是如果老谭不是夜将军的话,那南京的地下世界还会有谁如此雄才大略,能够在胭脂夜叉面前不露怯色呢,”
熊猫拿过资料看了看,苦笑说道:“也不好说,既然夜将军善于沟通鬼神,兴许用上了某些霸道手段强行改变了自己的外貌也不一定,而他这么做的原因很有可能是为了躲避常霸先的追杀,”
老蒋也点头说道:“没错,你先看看资料,后面有趣的故事还多着呢,”
我连忙点头,继续查看老蒋那里搞到的资料,
资料里的内容大多都是野史,虽然未必都是真的,却有着很强的故事性,
夜将军二十岁之后在金陵城发迹,在南京城的地下世界一直都是说一不二的存在,更为神奇的是在这样一个竞争激烈的大都市,他能够做到长盛不衰,统治权几乎长达三十年,这本身就是个神话,
然而这一切都是在常霸先出现之后宣告结束的,常霸先本身是外地来的天师,本名叫做常志,孤苦无依,却有着一腔热血,
夜将军似乎觉得这位年轻人胸怀远大,百折不挠,起了爱才之心,这才将常志收在自己手下,悉心调教,传授了不少功夫本领,
没想到学会徒弟饿死师父,常志的悟性异常惊人,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之内已经熟练掌握了很多夜将军的杀手锏,再加上常志为人豪迈,善于拉拢人心,当时借着夜将军的信任,他勾结了几位金陵城当地夜将军的敌人,一举推翻了夜将军苦心经营了三十年的天下,
这种故事听起来总是唏嘘,天下大事分分合合,夜将军就算是天神下凡也注定不能长治久安,就算没有常霸先,总会有其他人跳出来搅乱他的统治,
我们三个边吃边聊,都有些感慨,
推杯换盏之后时候也不早,晚上回去还要继续练剑,我就没有和老蒋多寒暄什么,
结了账出门,外面已经是深夜,我们三个吹着夜风,正准备穿过一条林荫路去停车场,忽然熊猫眉头一动,低声说道:“你们小心,前面树林里似乎有人,”
夜风萧瑟,我倒是没有看到前面的树荫里有什么人影,不过我却注意到不远处停车场上有一辆白色的路虎相当显眼,正是常霸先手底下走狗黄骅的心爱座驾,
第二七五章 怀璧其罪()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这是之前忘川先生将他手中的沈家宝藏交给我时对我说的一句话,
我本以为常霸先那边的人没有这么灵通的消息,但是看起来我判断错误了,
虽然我心中认为这次黄骅来找我八成是因为我手中的宝贝,但是仔细想来也不一定,我在擂台上扫了黄骅的面子,现在黄骅找我,也有可能单纯为了出口恶气,一雪前耻,
再往深处挖掘,我忽然发现我和黄骅的仇怨很多,上一次在车库里遇到胭脂夜叉,本来是我们触碰了霉头,到最后惨遭收拾的却是黄骅,这的确也算是一件梁子,
我微微一笑,先让熊猫悄悄给老谭和郑世欢报个信,之后我向前一步,朗声对着树林深处说道:“黄骅,黄老板,晚上这边太凉,您一直躲在树林子里,当心别感冒了,”
话音未落,冷笑声便传来,只见一个瘦削的身影渐渐从远处走来,的确就是那位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浑身文艺细胞的斗鬼场老板黄骅,
“果然不愧是杨烨,的确好眼力啊,”黄骅一边冷笑,一边从树林中穿梭出来,他的脸上还带着伤痕,看起来上次胭脂夜叉对他的伤害远不止一两记而光那么简单,想来也是这个道理,胭脂夜叉出手,往往都是要人命的,这次黄骅能够死里逃生其实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哎呦,还挂了彩,黄老板,真是不好意思,上次我惹上门的女魔头,反倒咬上了你,”我笑着调侃,毕竟黄骅现在的德行实在可笑,
黄骅听我这句话,目光一冷,阴森道:“臭小子,你别以为有郑世欢那个半瓶子水还想晃荡的二世祖给你撑腰,你就能在南京城叱咤风云了,别忘了我是谁的人,现在也就是常爷手中有事抽不开身,否则的话他捏死你们这些小蚂蚁还不是玩闹一样简单,”
我轻轻一笑:“黄老板这话说的可就没逻辑了,我可不敢得罪您,咱们好歹还在斗鬼场上交过手,勉强算是不打不相识的朋友,真正欺负您的是胭脂夜叉,常爷就算动了雷霆之怒,想要给你出气的话,那是不是也应该去杭州对付胭脂夜叉呀,”
黄骅脸色愈发阴沉,脸上的笑容也变得更加残忍狡猾:“小子,你想死,少给我玩这种挑拨离间驱虎吞狼的奸计,胭脂夜叉得罪了我们,那也是我们的事儿,用不着你来操心,”
正说着,熊猫那边已经把短信发了出去,老谭和郑世欢应该很快就能听见动静,
然而黄骅明显不会等到他们过来之后再动手,他向前一步,挡住了我们的去路,冷笑着说道:“听说你小子拜师郑先生门下,学了一手好剑法,”
我轻轻一笑:“剑法当然是好剑法,只不过我还学艺未精,不过对付妖魔鬼怪绰绰有余……”
话至此处,黄骅也不再隐藏自己的虎狼居心,他冷笑一声,说道:“上次因为胭脂夜叉的捣乱,咱们错过一次交锋,既然咱们今天有缘见到,倒不如这次将上次的遗憾弥补了吧,”
说到这里,黄骅忽然后撤一步,退到了树林之中,与此同时,我听见老蒋惊慌喊道:“小杨,起雾了,”
回头一看,我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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