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底则对于自己的生命力针,所造成的破坏效果,表示很满意。
不同的物体,甚至是不同的部位,所携带的生命力都是不一样的,有的暴躁,有的柔弱,有的温和,有的肆虐,而有了这种研究后,齐舒自然是对这种生命力的不同特性进行了一定的研究。
在收集了一点狂躁无比的生命力后,齐舒并没有将之进行净化,而是保留原状,将他针刺入胡泽成体内。
事实证明,这绝对是暗里伤人的好方法。
这种狂躁无比的生命力,涌入胡泽成体内的初期,因为相对全体量来说,十分的少,所以暂时并没有太大影响。
但是人体内的生命力大多都是平和温柔的,自然不是那种狂躁生命力的对手,而且,随着时间的一点点流失,那些细小的生命力,在胡泽成体内冲突刺激的时候,不免裹挟了一些胡泽成体内的生命力。
而因为生命力蔓延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细胞,每一滴液体之中,所以这种冲突带来的刺激感,慢慢的转换成了胡泽成所体会到的那种疼痛感,并且,因为狂躁生命力越来越多的原因,那种疼痛感就在加剧,在蔓延,甚至变成了刺痛,到了最后,甚至连胡泽成本人都不清楚,疼痛在哪个地方,只能深刻的感受到,连骨头里都在疼痛。
而且,因为生命力这个东西,虽说实实在在的存在,但是就和磁场似的,并不是人所能直接感知的,既然没有专门针对这方面的研究,那想要找出胡泽成的病因就没有办法了。
当然了,从中医角度来说,也不过是将身体阴阳均衡好了,就能够治疗这种病症,但是因为无人确诊到底是什么病症,自然也就无从治疗起了。
而且西医的仪器检测,中医的望闻问切都不能观察到胡泽成的病况,除了发觉胡泽成脸色苍白,微微有点虚弱外,就看不出别的什么东西,哪怕是看出的那点点问题,也不过是因为胡泽成受的折磨多了,难受的时间长了,总会出点外相。
“那是不是意味着可以治好?”胡则将在一边,略带宽厚的脸上,露出一丝喜色。
说实话虽然多次上门拜访齐舒,甚至到了后来,胡则将的心头都淤积了一股怒意,但是为了这一丝医治的可能性他还是忍了下来,毕竟面子哪有自己的弟弟重要,而现在,看到这种退让有了一点成果,胡则将心头不由一松,只要能治好弟弟,那么再多的退让,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毕竟人家有真才实学。
听到胡则将的问话,齐舒从思考中回过神来,点了点头,脸上淡淡的,但是神色间却有一丝轻松,“完全可以,不过,”说到这里,齐舒迟疑了下。
胡则将赶紧追问,“怎么了?”神色中不由带了几分担心,难道还有什么不妥吗?
齐舒一笑,随即淡淡的安慰道,“也没什么大不了,就是胡泽成以后,可能功夫也就是现在这种水平了。”
胡泽成闻言,眉头皱起,这让自小武学天赋出众,在佣兵界闯下偌大名声的他,十分的不甘,而且,他的仇人可不少,如果知道他的功夫比之前差得不是一成两成,相信,想要报仇的人肯定会不少,这点倒是让人觉得有点头疼。
胡则将则是并不在意,反正,他有信心护得住自己的弟弟,而且,功夫不行,枪械上,多加训练,也能在某种程度上,补足这种不足。
“那以后还能不能恢复?”胡泽成敲了敲手背,问道。
“呃,只能说有可能吧。”齐舒并没有给出肯定的答案,事实上,当然不可能了,齐舒可不会好心的把病症彻底治疗好。
不过不管两人心里是怎么想的,身体的事情,那也是没办法的,相反,两人对于齐舒能够诊治出胡泽成的病症,并且有很大的把握看好胡泽成,他们还是很感激的。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始作俑者其实是齐舒,毕竟隔了那么长时间,谁会相信齐舒有那种手段呢?
而且,齐舒当时也是不确定的,只是一番尝试罢了,事实证明,效果很理想,齐舒表示很满意。
脸色因为突然的疼痛又微微泛白的胡泽成,问道,“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开始治疗?”频繁的剧烈疼痛,让他不仅脸色不好,而且整个人也消瘦了不少,哪怕以他意志力的坚定,也受不了这种痛苦了。
齐舒端起面前的茶盅,喝了一口茶水,半倚在椅背上,“随时都可以,不过,治疗的过程十分的痛苦,比起现在的这种痛苦,还要剧烈上好几倍,不知道胡泽成能不能适应?”
胡泽成一哂,大手一挥,“放心,没什么能让我受不了的。”一次性的疼痛,总比这种持续个不停的疼痛,要让他好受得多。
接下来的治疗,齐舒使了劲的让胡泽成多受了一番痛苦,比如,用的针灸针,那是淬针里面,刺痛感最强的一种,除此外,还采用了蒸、烫、冰等多种极端手段,直把胡泽成折腾得再也不想有第二次。
这一切,看的一边的胡则将那是目瞪口呆,直呼,药王宗的治疗手段果然匪夷所思,由此,对于药王宗神奇手段,那是倾佩不已。
当然,虽然过程是痛苦和莫名的,但是效果却是不错的,虽说治好后,胡泽成功夫的水平降低了很多,但是身体却再没有发作过疼痛,而且还有种精力特别旺盛的感觉。
之后,也如飞鱼帮之前承诺的那样,算是和药王宗正式展开了交往。
诸城尚更是下令,尊药王宗的韩海国、齐舒等人为上宾,下令,一旦得罪了他们,就帮规处置。
这些手段,可比之前的那种含蓄,要强烈得多,由此,道上的人,也算是了解了一点药王宗的地位。
毕竟飞鱼帮可是新晋的三帮十一派的老大,在江湖上的地位不言而喻,他们的贵宾,地位自然也是低不了的。
何况,道上传闻,药王宗那可是有着五六千年历史的宗门,虽说式微了,但是神奇的医术,那是得到了传承的,有很多现今科学无法理解的东西在里面,否则,胡泽成的莫名病症那是怎么看好的?
“那些给胡泽成检查的是庸医?”有人疑惑。
“那你就胡说了,那么多医生怎么可能都是庸医?”有人驳斥。
另有人补充,“你们不知道吧,据说药王宗的那个小女孩,很小的年纪医术就不凡,据说还救了个,急性呼吸衰竭的几乎要被医生选择放弃的病人。”
另一人激动道,“啊呀,你们一说,我倒是想起了一个治疗中风的小神医,那也是个小女生,会不会就是你们说的那个。”接着是一番描述。
其他人,连连点头,正是,正是。
还有人补充道,“你们还有不知道的呢,据说那个小女孩,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就救了一个被蛇咬伤的小男生了。”
“真的?真的?这么厉害?”闻言,众人各种不可置信,那个时候,也不过才五六岁吧,就有这么厉害了?要这么说,难道药王宗真的这么神奇?
再有人显示自己的知识渊博,“你们不知道吧,据说药王宗的创始人,那可是药王神农氏,连扁鹊,华佗那都是药王宗的弟子呢。”
“啊呀呀,我的那个神啊,那可是老厉害了!”
不提外界的这些揣测,齐舒正在家里接待一个客人。
“卞云龙,你怎么来了?”见到卞云龙齐舒很是开心,自从那次打上飞鱼帮之后,卞云龙就不在t市了,也不知他干什么去了,虽然齐舒有点挂心,但是倒没有多想,此刻见到他,齐舒发现,自己似乎无端的兴奋了不少,随即这个疑惑又被卞云龙递过来的一张请帖转移开了注意力。
卞云龙抿着唇,平静无波的眼里,有一瞬间波涛汹涌。
眼前的少女,大半年不见,已经彻彻底底的长成为了一个出色的少女,身姿窈窕,纤浓有度。
鹅蛋脸上,那双杏眼里琉璃色,依旧剔透如水晶,眸光流转间,自有一股风华,右眼角的红色美人痣有种惊心动魄的妩媚之感,不过与眼底的剔透交相辉映,更是现出别样的魅惑动人来,而这一切,眼前的小女生显然不自知。
不自觉咽了下口水,卞云龙有那么几秒钟,贪看了齐舒几眼,上次飞鱼帮的事情,告诉他,眼前的这个少女,是他这一生当中,最值得珍惜的珍宝,知道了这一切后,他没有丝毫犹豫,就去为他们可能的未来而做出准备。
他不希望,以后,因为自己,或者因为眼前这个少女的身份,而受到任何质疑。
哪怕,他们并不见得会有未来。
毕竟目前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第百四十四节 动心
卞海生作为曾经的一省之长,他的七十大寿,自然是气派非凡,参与者众多。
提早半年的时间,就发出了邀请函。
齐舒也能理解,毕竟能够来参加寿宴的人,自然是各方名流,各地官员及要人,必须得给他们足够的准备时间。
因此,提早这么长时间,接到邀请函,齐舒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而且她早就听卞海生提到过这个话题了。
“好的,到时候一定去。”齐舒笑着道。
卞云龙心头的微微紧张,闻言,立刻放松了下来,要知道,他可是一拿到邀请函,就第一时间给齐舒送了过来,为的就是早点看见齐舒,而且,他还真怕齐舒不去参加寿宴呢。
不过齐舒怎么会不去呢,这毕竟是增进和那些高官关系的机会,她才不会浪费,而且以什么身份去参加,她还在考虑中。
大半年没有看到齐舒,卞云龙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思念,而这种感情,在他目前为止的人生中,真的让他觉得有点失措。
不过,既然知道了自己的心意,那他自然就要开始行动了,多见面,自然是第一要务,陌生人之间总不会产生感情吧。
而且,他马上就要上大学了,t市没有大学,他自然是不能留在t市的,但是为了他的日后,他又必须要有个正常的人生,上大学,就跟进飞云中学一样,是他不能拒绝的事情。
他甚至,想要早点把齐舒给订下来。
可惜,齐舒年纪太小了,还是那种不懂****的年龄,而且她爸妈肯定也不会同意的。
但是,再想想,这样也好,这样就能保证齐舒不会被别人追走了。
屋外传来一阵汽车的鸣响,随即,就见秦云君拎着很多东西走进了屋子。
“妈,你采购回来啦?”齐舒见状便上前帮忙,女人真是天生购物狂,自家老妈最近那个购物瘾,真是一发不可收拾。
这不,今天又买了一大堆的水果、零食。
真是,也不怕发胖。
齐舒只能无语的摇头。
“伯母好!”
见到秦云君,卞云龙立刻站起身来,嘴角扯出一丝微笑,努力让自己的脸显得柔和无比,他可是打听过,追女生,走家长路线,效果应该很不错。
不过,他却没注意,走家长路线,至少这个女儿也要成年吧,齐舒不过才只是一个即将进入高一的新生而已,这家长路线,估计是行不通的。
拿起一箱子苹果的齐舒,看着这一幕,不由眼角直抽抽。
其实喂,卞云龙同学,你实在不是那种温和柔情型的少年哎,只要脸色不是那么僵硬,看着也是个好男生哎。
不过,怎么觉得哪里怪怪的?
同时,也不由感叹,卞海生果然够厉害,看看,这才没多久,初见时的那个冷面少年,现在终于有着向普通人进化的趋势了。
虽然,呃,这个变化,还是有那么点点别扭的。
齐舒不由揉了揉头,但是差点把手头上的那箱子苹果给摔倒地上,惊呼一声,不过,幸好自己的身手不凡。
“这是小舒的同学吧?”秦云君笑眯眯的看了眼卞云龙,见卞云龙要帮忙,连声阻拦道,“不用,不用,你坐着就行,小舒,去,和同学聊天去。”
对于齐舒有同学上门,秦云君那是表示万分的欢欣鼓舞,没法子,谁让自家女儿,只有同学朋友过来的时候,才让她觉得,自家女儿还是个小姑娘,所以说,有个太冷静沉稳的女儿,其实也会让当爹妈的忧心不已。
没法子,孩子那都是前世的债啊!
“伯母,没事,我力气大,我来吧。”说着,自动自发熟悉上的卞云龙,接过秦云君手上沉甸甸的东西。
秦云君拦了几下,拦不住小伙子的热情,也就笑眯眯的接受了。
而有了卞云龙的帮忙,秦云君觉得,今天这搬运工作格外的迅速,不由更是笑眯眯的看着卞云龙,到底是男孩子,力气就是大。
齐舒叹口气,见老妈那眼神,哎,老妈,女儿也很厉害的好不好,不过这话在老妈面前那是无效的。
让齐舒更加意外的是,卞云龙在秦云君的邀请下,不仅留下来吃饭,甚至还跑去厨房帮忙,这到底是什么节奏喂?
“伯母,我来吧,我在家做惯了的,也让伯母和伯父,尝尝我的手艺。”边往厨房去,卞云龙边道。
做惯了?
齐舒一撇嘴,她可不这么认为。
这卞云龙什么时候,有自来熟这个功能了?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短短大半年没见,卞云龙的变化可真大啊。
让齐舒意外的是,卞云龙果然烧出了几道不错的菜,蟹黄豆腐、鱼香肉丝、麻辣酸汤,虽然都是简单的家常菜肴,但是看着老爸和老妈直下饭的样子,就知道味道不错了。
而齐舒一直都有点晕头晕脑,搞不清,这卞云龙,那个拿着狙击枪,那个携着匕首冲上飞鱼帮的少年,怎么会和自家在一个饭桌上吃饭,吃的还有他烧的饭,甚至还拉起了家常,这可跟她认识的卞云龙差别太大了。
这个世界真心玄幻了不成?
“来,云龙啊,吃一块红烧肉,我看你是太瘦了,要多吃点荤菜。我跟你说啊,这红烧肉你伯母我烧的可地道了,我家小舒最喜欢吃了。”秦云君热情无比的道。
这股热情劲,直让齐志鸿泛酸,真是的,怎么跟看到新女婿上门似的,哎,老夫老妻罗,这种热情劲可很久没见了,真是心酸啊。
闻言,本来只是微微吃了几口的卞云龙,夹起一块红烧肉细细的品味了一番,然后点点头道,“伯母烧的真好吃。”
一句话,立刻哄得秦云君眉开眼笑。
这小伙子真不错,要是自己女婿那该多好啊!可惜,看了眼女儿,女儿还是太小了。
要不说齐志鸿了解老婆呢,秦云君心里的想法,他还真就猜出了一二来。
齐舒也不由咋舌,这卞云龙,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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