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过去,洛桐平时大多在绿野,每周周五下午固定的不营业,去清水村补货。
上次卖蓝田玉的六十二万洛桐去买了辆金杯,不到五万块,其他的都存到银行了。她打算先一起存着,到时候钱积攒多了,就一起将房贷还了。
清水村的花圃里种有一亩多的玫瑰,还是洛桐刚接手苗圃的时候种的,为接下来的七夕"qing ren"节做准备。
洛桐也没多种,就担心绿野太小,没什么知名度到时候卖不出去。其实她自己不知道,如今的绿野在附近的花卉爱好者中知名度是很高的。
大家都知道新来的小姑娘花养的好,经常会培育一些市面上不常见的花卉出来,也就只有洛桐这么一个资深宅不知道情况而已。
因为打算在接下来的"qing ren"节试试水,洛桐对这批玫瑰很上心。在"qing ren"节前的两个星期,洛桐关店的时间提前了,每晚还必定要去清水村看看,用异能蕴养玫瑰。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qing ren"节前一天,花圃里的玫瑰几乎都开了。有粉粉的能融化你少女心的粉玫瑰,有热情似火的红玫瑰,有清雅纯洁的白玫瑰,也有神秘优雅的路易十四。
走进玫瑰花丛,阵阵花香扑鼻而来,深吸一口,沁人心脾。
最惊喜的是花圃中有几朵浅绿色的玫瑰花,是真正的玫瑰花,市面上常见的切花“绿玫瑰”其实是月季。可以想象如果洛桐真的培育出绿玫瑰,会给她的未来带来多大的利润。
洛桐越想越美,美滋滋的拍了许多玫瑰花的照片放到了朋友圈,当然将绿玫瑰的隐去了,一下子炸出了许多潜水党。
不到半小时,洛桐就收到了许多订单,就连赵老都订了一束白玫瑰送给自己老伴。
谨慎起见,洛桐特意将那几棵绿玫瑰移栽到了另外一个大棚里,她想以后多培育一些绿玫瑰,就算不为钱,放那儿看着也赏心悦目。
为了使玫瑰看上去高端大气上档次,洛桐还特意去定做了一批礼盒,礼盒上印着大大的店铺logo绿野,目的就是宣传绿野。
很快七夕就到了,七夕前两天,洛桐和陈大爷带着另外两个人将已经盛开的玫瑰都剪下来,运回绿野。
洛桐平时也会看一些插花的书,在玫瑰运到绿野后,洛桐就先给自己插了一盆花,为了使花期更长一些,洛桐每天都会用异能滋养一下。
七夕那天,洛桐从花圃中带回的玫瑰全都销售一空,喜得洛桐是见牙不见眼的,这可都是票票啊。有钱人还是蛮多的,洛桐特意将价格提高了一些,还是供不应求。
晚上七点,洛桐准备关门了,一位看上去三十二三岁的少妇走了进来,她脸色苍白,面色疲惫,看上去有些憔悴。身上衣服穿得很考究,但是没有明显的品牌标志。原谅洛桐这个土包子,她除了认识阿迪达斯,香奈儿,就不认识其他的品牌了。
“老板,你还有玫瑰花卖吗?”她抱着一丝希望开口。
洛桐犹豫了下,她是还剩几朵,但是那是她留着带回去放在自家客厅的。
见洛桐犹豫,少妇像见到救星一样扑过来。“老板,我拜托你,你如果还有玫瑰花,就卖给我吧,我现在真的很需要它。”女人泪流满面。
看到女人的眼泪,洛桐一下子就慌了,她最怕别人哭了。“你别哭啊,我是还有几朵玫瑰花,可以卖给你的,你别哭了。”
听到洛桐说可以将玫瑰花卖给她,女人的哭声渐渐的小了,但还是时不时的啜泣一声。
洛桐将自己特意藏起来的几朵玫瑰花拿出来,一边包装,一边随口问:“您是想将玫瑰花送给您的先生吗?给您这样包扎下可不可以?”
女人手臂撑在柜台上,似乎要撑住自己不要倒下去,听到洛桐的问话,才回过神,先生?她哪有先生?自从她离开那个家,她就再也没有先生了。
“不是,是送给我母亲的,我母亲生病了。医生说很严重,明天就要做手术,如果手术失败,我就再也见不到她了。”穆青倚在柜台上。淡淡的说道。
她已经没有一开始的那种激动了,不知道为什么,她见到这个小老板就觉得心里平静了许多,也有了倾诉的**。她太累了,自从离开夫家后,她一直强撑着。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无意戳人伤疤的洛桐忙道歉。
“傻姑娘,你又不知道情况,没什么的。”穆青微微一笑,“我母亲最爱玫瑰花,我想在我母亲手术前送她一束玫瑰,但是我今天工作晚了,跑了好几家店都没有买到,幸好你这边还有。”穆青感叹道。
洛桐无意打探别人的**,只是听着穆青的诉说,手上则加快了动作,同时也希望她能够早点去见她的妈妈。
第十六章 芬芳()
洛桐留给自己的都是红色的玫瑰花,红的奔放,"se qin"四射,也正好合适送给病人。
她一共给自己留了十一朵玫瑰,寓意爱你一生一世。洛桐将包扎好的玫瑰花束递给穆青,穆青要付钱给她,洛桐拒绝了。
“穆姐,这花我本来是自己留着的,但是因为您妈妈生病了,就送给您妈妈了,希望您妈妈手术顺利,能够早日康复。”洛桐说得很严肃,毕竟是表达心意的礼物,怎么能够收钱?
“谢谢,谢谢!”穆青连声道谢,不仅是为洛桐的赠花之举,更为洛桐的祝福。她也不是矫情的人,接过花束后匆匆离开了。
回到车上的穆青将玫瑰花束在副驾上小心的放好,驱车赶往医院。车里玫瑰花的香气馥郁芬芳,弥漫在空气中,吸一口回味悠长。
刚刚在花店穆青就闻到了这股香味,当时空间有点大,不是很浓郁,现在在车里,这股芳香就分外浓郁了,不同于市面上玫瑰香的热烈,却更显神秘悠长。如果做成精油或者香水,一定会很有市场。
想什么呢?穆青自嘲地摇头,不过是一束玫瑰花,就算真的有那么好,也要等母亲手术完之后再说。想到这里,穆青踩下油门,向医院疾驰而去。
将玫瑰送给了穆青,洛桐也没有在店里停留,招呼了下洛小橘,洛桐离开了绿野。虽然穆青在店里絮叨的说了很多,但是关于自己的一些信息是一句都没有透露,更多的是萍水相逢的人在适当的时间向一个陌生人吐露心扉。
现在很多人都是这样,对于自己真正的亲人很难表达自己的情感,却可以对着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敞开心扉。
开着金杯在大街上,入目的都是成双成对的,看着女孩儿手里的玫瑰,洛桐有点羡慕。
今天来买玫瑰花的很多都是年轻的大学生们,洛桐才知道原来绿野已经这么出名了。
看着比她小的都已经成双成对,而自己还是孤身一人,从来没感觉孤单的洛桐忽然觉得有点寂寞了。她也希望在这么温暖的日子里,能有知心的爱人陪伴。
这时,洛桐的脑海里不期然地划过盛栖梧的脸庞。洛桐吓了一跳,怎么会想到他了?
自从上次洛桐送给盛栖梧绿植后,两人就再也没有见过。洛桐连盛栖梧的手机号码都没有,对他的个人信息更是一无所知,怎么刚刚会想到他了?
洛桐拍了拍脸,意图让自己冷静,也许是盛栖梧正好是她喜欢的类型吧,但是洛桐却不会主动追求。
因为她能感觉到在盛栖梧温文尔雅的笑容背后,身上的那种隐藏的疏离感。
所以即使盛栖梧是自己的理想型,但是洛桐也不会去付诸行动,她又是一个比较害羞的人,压根不懂怎么追求男生。
洛桐才不会自找苦吃,她的心愿很小,有一个温暖的小家,有知心爱人,有一两只宠物陪伴,人生就已经很满足了。
洛桐一路上胡思乱想着,洛小橘悠闲地趴在副驾上,时不时地伸伸懒腰,分外悠闲。
七夕,交通繁忙,平时十分钟的路程今天走了足有半个小时。将车停好,洛桐看了看旁边的一辆奥迪,稳重的车型,锃光闪亮的。
再看看自己的金杯,两辆车并排在一起,就是富翁和平民的区别,自己的金杯一下子被比到了尘埃里,尽管金杯是新买的。
洛桐握拳,男人什么的都是虚的,只有票票才是永恒的,她要努力多挣票票,争取早日也买上这样的一台车。
今天忙得比较晚,洛桐晚饭都没来得及吃,在回来的路上买了一份外卖,顺带买了洛小橘最爱的炸小鱼,犒劳洛小橘今天饿着肚子陪她这么久。
自从发生过洛小橘偷吃的事情后,洛桐反省了下自己以前的做法。觉得每天都给洛小橘吃猫粮太单调了,于是隔三差五地给洛小橘加餐,结果洛小橘更是横向发展。
对此,洛桐也有自己的理由,胖点好,福态,摸上去手感舒服。但是为了洛小橘的健康着想,洛桐每天都会带着洛小橘出去溜一圈。
洛小橘是只名副其实的懒猫,吃饱了就睡,叫它多走一步都难,每次洛桐带它出来遛弯,都要胡萝卜加大棒的,就算到最后回去都是洛桐抱着它回去的,也不知道是人溜猫还是猫溜人的。
电梯到了九楼,在电梯里还恹恹的洛小橘一马当先地出了电梯,走到电梯口,就坐在那儿等洛桐出来。
洛桐走出来看见902大门开着,屋里传来一阵香气。嗅到香味的洛小橘坐不住了,向往对门跑,却被洛桐一把抓住了尾巴。
“喵,”洛小橘委屈地叫了一声,洛桐忙伸手揉了揉,左手将洛小橘抱在怀里,右手在包里翻找着钥匙准备开门,至于外卖和炸小鱼就放在地上。
也许是越着急越容易出问题,洛桐右手在包里摸索了许久,都没有摸到钥匙,左手还要制止不停歇的洛小橘,洛桐急得鼻尖直出汗。
后来洛桐将洛小橘放在地上,“打个商量,你就在这里,不要乱动,我找到钥匙,咱们就回家吃炸小鱼,好不好?不说话就表示默认了啊?”
见洛小橘不再乱动,安安静静地坐在地上,洛桐才低下头找钥匙,却听到旁边传来了一声低笑:“洛桐,才回来?”
正找钥匙的洛桐一惊,她刚刚才想到盛栖梧,结果人现在就在眼前了?还有盛栖梧的声音也太好听了吧,听了耳朵会怀孕真不是吹的。
见到盛栖梧出现,洛小橘这个叛徒立刻就走到了盛栖梧脚边,稍稍地蹭了两下,就要往盛栖梧家去。
洛桐急了,“洛小橘,回来!”这个叛徒,见到好吃的就走不动道了,吃吃吃,迟早别人会将你骗走,洛桐腹诽。
听到洛桐喊声的洛小橘犹豫了下,当真乖乖的回头,在洛桐的脚边坐下。切,不去就不去,猫大人今晚有炸小鱼,就不要让铲屎官不开心了。
第十七章 刷好感()
见到洛小橘这么听话,盛栖梧不由得挑了挑眉,喵星人居然这么乖?见到洛桐脚边的外卖盒,盛栖梧客套地问:“还没吃饭?我刚好做好饭,要不要一起?”
洛桐皱皱眉,无缘无故地怎么好去别人家吃饭?而且对待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那就要远离,不要再靠近,吃饭还是要和亲近的人一起的。
“不用了,我自己买晚饭了,就不打扰盛先生了。”洛桐笑得很客气,当你觉得别人对你是在客气客气的时候,为了场面上好看,你也会客气回去的。
正好洛桐这时候摸到了钥匙,眼睛一亮,打开门,提起外卖盒和炸小鱼,抄起洛小橘,和盛栖梧打了个招呼就关上了门,徒留盛栖梧一个人面对着空荡荡的走廊。
盛栖梧摸了摸下巴,他们已经有两个星期没见面,怎么这姑娘一下子变得这么生疏?之前还叫盛大哥,现在又变成盛先生了,难道他不在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
而且他很不喜欢洛桐和他这么见外,也不喜欢洛桐客气地叫他盛先生。他喜欢看到洛桐灿烂的笑容,喜欢看她脸红,喜欢看到她吃自己做的饭时那享受的神情,但是这是为什么呢?
盛栖梧发挥自己超高的iq和eq很快就想明白了,原来自从自己见到洛桐那个甜美的笑容的时候,他就已经fallinlove。他心里可能意识不到,但是他的身体却很诚实。
否则为什么他最近在公司加班加点的忙了这么久,居然不是回公司附近的公寓,而是堵了一小时的车来到这里?尽管他下意识的为自己找理由,自己说服自己是为躲避自己老妈的催婚才到这里躲清净。
越想越明白的盛栖梧低低笑了一声,看了看面前紧闭的大门,想象着大门里面的人,眼中闪过一抹势在必得。
自上次洛小橘弄出的乌龙事件后,盛栖梧公司开发的一款游戏进行公测,公测时发现里面的许多bug。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连盛栖梧这个平时的大闲人都被叫回去加班了。
昏天黑地的忙了两个星期,总算将问题都处理好。正巧到了七夕,盛栖梧不愿意去餐厅看那一对一对的情侣,索性自己买菜做饭了,刚做好就听到电梯响。于是就出现了刚刚走廊里发生的一幕。
回到家的洛桐自认为自己已经把事情处理得很好,此时正没心没肺地在吃着外卖,殊不知自己已经被一匹大尾巴狼悄悄地盯上了,并且势在必得。
早上六点,洛桐例行的起床带着洛小橘出去溜一圈,待洛小橘活动的差不多了,将累成一摊猫的洛小橘抱在怀里,打道回府了。
因为平时的运动量也不是很大,所以很多情况下,如果自己没提重物,洛桐一般都会选择走楼梯,就当锻炼身体了。
刚到家门口,对门忽然开了,盛栖梧抱着一盆马蹄莲现在玄关处,笑道:“洛桐,我正要去找你呢,你送我的这盆马蹄莲叶子怎么有褐斑,还有点萎缩,我也不认识其他的店主,你能帮我看下吗?”
盛栖梧这话说得很漂亮,首先点出了花是洛桐送的;再其次,又提出自己不认识其他店家,急用洛桐的恻隐之心来达成自己搭讪的目的。
昨晚盛栖梧就怎样追求洛桐辗转反侧了一个晚上,最后决定从洛桐的爱好入手,毕竟她开了一家园艺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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