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先森莫轻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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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先森莫轻狂- 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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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真的是人品一般啊。”

    “胡闹!”

    王洛琦被我大吼一声之后顿时沉默了,我只能开口说:“现在,跟那个混蛋撇清关系。”

    “表哥,是他粘着我,”王洛琦的声音里带着委屈,说:“不过现在就算是我甩了他他也不可能和袁小姐在一起了,表哥,你那么喜欢袁小姐,为什么不试一试?”

    我想试一试,只是因为她结婚了。

    “你还记得我们刚来A市的时候吗?其实那时候你跟我说的那句话,我就明白了,你能为了她偷偷去国外注册结婚,我就知道,这个女人对你不一样,你总说我笑不懂事,其实我什么都懂,既然你喜欢她,你就告诉她吧,”王洛琦意味深长的说:“我能为你做的,也只有那么多了。”

    王洛琦和王磊一样,性格里带着一份执拗,在国外的时候她就是这幅性子,我也知道多说无益,最重要的是——她说中了我的心思。

    我不想看到袁小洁再流一滴眼泪,我想成为她的男人。

    我承认这个时候我不够君子,可君子又怎样?我老老实实的住在她家楼下大半年,光明磊落做到了,然而,人家姑娘并未在意我啊。

    如果住在她家楼下的这段时间里是我第一个犹豫的点,那么此刻,向她坦白王洛琦和杨恒的关系,则是我第二个犹豫的点。

    人家姑娘刚对我有点儿好感,我就忙着扇自己嘴巴子?

    带着这份犹豫,我上了电梯,而我没想到的是,居然撞见了争执的一幕。

    来到这座城市我会看到很多新鲜的东西,比如街口从未见过的菜市场,比如城南一处种类齐全的批发市场,小贩和购物者之间的讨论等等,我曾亲眼目睹过一个中年妇女因为商贩不愿意让利两块钱,和对方大打出手的例子,这些东西其实带给我不少的震撼,毕竟我的前半生,唯一一次为钱而仇,数额都在七位数,所以我想不通他们为什么要打架,可是当我站在电梯口亲眼看到一个着装还算正常的中年妇女对着袁小洁一副轻蔑的样子的时候,我是诧异的。

    这种诧异,竟然比那一次目睹打架还要多。

    我生平最厌恶的一种人,正在伤害我心疼的女人,这种感觉十分复杂,我的脑海里窜出一百种方式教训这个老女人,然而最后,我选择保持沉默。

    每个人都需要一个独立疗伤的方式。

    这种因为她的痛而痛苦的感觉,真的十分复杂。

    这件事已经触犯了我的底线,而让我确定必须给这些市侩刁民一点教训的事件,这是我在浮加电梯口,听到那个混蛋面色冷淡的告诉她,她辛苦攒钱买下的房子,还要被他占有。

    呵,年轻人可以穷,至少得穷的有骨气。

    或者,他早就看上了王洛琦的家室,从而忽略了这个跟了他许久的女人。

    这种男人,把他发配到长白山去守林,都觉得是客气了。

    正如赵阳所说,在这座二线城市里,我想让一个人没饭吃,那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可是我明白,这不是问题的根本,问题的根本是,让这个蠢货,从她心底走出去。

    说道我和她在浮加第一次吃饭的情景,赵阳的形容虽然很没文化,可想起来倒也是确切——二哥,你坐在嫂子的对面,就跟孔雀开屏似的,拼了命的表达求偶信息,可惜了,嫂子好像没在意。

    我想说,我也有紧张的时间好吗?

    紧张道,还以为她也对我那一块限量版的PatekPhilippe感兴趣,只可惜,她好像压根都不知道,这一块手表,够她买好几套那间破房子。

    好吧我承认,当时是有那么一丁点的小尴尬。

    我知道,赵阳这是单身男人特有的羡慕嫉妒恨,我大方,不会跟他计较的。

    其实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陷入一种“她只是感激我”的错觉之中,如果袁小洁是我的商业对手,我可以有十几种方法把她给收拾老实了,如果她是我的客户,我也可以跟她谈谈如何赚钱或者纽约今天股市,可她不是,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也会拿她没办法,只是有一点,我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有人欺负她。

    人与人的了解都是逐步加强的,比如那个夏天,我们只是萍水相逢的路人,她捡了我一条命,也夺了我的初吻,而我偏偏,只记住了她的声音,而这个冬天,我则真正的走近了她的世界,那些我原本不屑了解东西,慢慢的渗透到我的生命中。

    我知道她的家庭,知道她和那个混蛋的故事,看到她被欺负的时候忍不出出手,在她防备的时候,很想捏捏她的脸蛋,直接告诉她,我不喜欢你的善忘。

    可我有什么资格呢?毕竟,她看清我时,我还是意识不清。

    否则,现在这个时候,站在她身边的那个人,怎么也轮不到那个混蛋吧?

    书上说,当你喜欢一个人,你会了解她的世界,同样,也愿意试着融入她的世界,所以,当赵阳屡次问我是否已经做足准备时,我的答案都是肯定的。

    年轻,总要有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所以,那一次,她递给我一个眼神,就足以让我奔过去,不顾一切。

    五万块是一个什么概念,不谦虚点说,真的只是我两件衣服的数字而已,而我不知道,就这么两件衣服,就能把她逼到无路可退,而我这个时候也忽然知道,原来一个女孩对一个男人,是可以全力以赴不顾一切的。

    这种情况,用赵阳的话说,在你们的圈子里,发生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这姑娘一根筋的精神是很好,可有时候脑子又转不过来,比如那不足为道的五万块,她东借西借,就没注意到身旁站着个我。

    “别呀二哥,你可不能因为这件事郁闷,你想想啊,借钱这件事,一般都是跟亲近的人,人家姑娘才跟你认识几天啊,怎么可能找你帮忙?”

    认识几天?

    赵阳不安慰我还好,安慰我之后,反而更让我不舒服了——言外之意,她还不是把我当外人?

    外人有我这么操心的吗?

    呸,除了我妈,我还操心过哪个女人?

    而我没想到的是,她借钱的对象,居然是王慧娟。

    国产手机的听筒就跟按了扩音似的,我听到了她们两人的对话,在这一刻,我的脑海中出现了很多种被识破的可能,第一反应就是如何解释,可她电话挂断了,倒也没察觉个什么来。

    赵阳说我是自作自受,我想也是,可是这种情况下,我怎么告诉这姑娘,像我这么智慧超群的男人,其实也被一个女人欺骗过?

    ps:明天争取十二点更新呀,问题我基本都看过啦,都会解决的,番外不会写的那么详细,有些疑点我会理清,若是你们哪里还不懂的,可以留言,还有一件事,正文补充我还是会在番外之后写,明天到大年初五保持一更,为什么还要补充一章正文内容呢?因为这个故事我拿到手里的时候是曾先生接小洁回去的时候,那时候我以为就是故事的结尾,结果后期他们又发生了之后的一些事,所以你们看到的就是我从文字里暴露的愤怒,番外写完,正文补充我会将现实和小说差别告诉大家,O(∩_∩)O~新年好

曾先生的小故事3() 
现在想来,好像我所经历的犹豫,好像都跟这姑娘有关,要不要坦白,要不要说明,要不要解释,要不要直接睡了她等等,当然我也明白这不符合我一向讲究效率的做事方式,可是,这种犹豫,偏偏发生了。

    而我发现,我们之间的脑回路,真的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比如我还在车里想着要不要坦白自己曾经那个会被嘲笑的失误时,她则在考虑如何应对她的前夫,不对,前男友。忘了说一句,她对“前夫”这个称呼很不满意,可我很喜欢,毕竟,我是有前妻的人,这样听起来,才相当一致嘛。

    同样是前任,我能让王慧娟从此不再提及我这个人,可是她呢?商量个破房子的事情,还要被人侮辱的眼圈通红,如果非要问我什么原因,我只能把问题归功于敌人太狡猾。

    说她智商有问题的一边玩去。

    咳咳,好吧,她就是不够聪明,至少,我可以百分百的肯定,她和王洛琦交手,会被欺负的个八百来回。

    赵阳说,这个时候正是你英雄救美的时刻啊。我是不赞同这种英雄救美的,至少在我的概念中,我和王洛琦,有点儿是勾结的意思,可我也明白,如果伤害不够大,她又怎么会放弃,会离开呢?

    这一点我是矛盾的,而且,我能看出来,这个时间段的她,面对王洛琦时,其实是自卑的。

    如果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这个女人骨子里透露出来的应该是幸福的眼神,应该是骄傲的神态,然而那个混蛋,给她的,只有自卑。

    赵阳曾经把她在学校里的资料给我看过,那时候的她笑颜如花,双眸澄澈,跟现在的她对比明显。

    她也会嘴硬,也会佯装没事告诉我,一定要那孙子后悔,可是一转眼,又涂了一个烈焰红唇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当然明白原因,因为王洛琦,也涂了相同款的颜色,这姑娘显然还没有意识到差距的根本原因。

    一个人想要自信,骨子里的气势是少不了的,何况她是遭受背叛,想要重建自信,的确很难,不过我是谁?怎么可能被这点问题给难倒?

    所以,反击是其次,如何抚慰她心上的伤痕,才是主要的。

    赵阳说:“二哥,这个问题我有经验,还记得那次去上海吗?一姑娘痴迷于我的帅气,差点儿要投黄浦江的,哥们甩给她一张支票,什么心病全消失了,要不你也试一试?”

    俗气。

    “真的,嫂子现在也缺钱,这男人啊,有时候不能太尊重女人的意思,毕竟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动物,我要是你,直接甩给十万八万的当着她的面砸死那个王八蛋,到时候,一举获得美人心,咳咳……”

    一举获得美人心,这点听上去还算不错,至于赵阳这主意,我琢磨着还是烂了点,具体的,得有个计划。

    趁着独自一人的时候,翻开那本《恋爱攻略》,来回扫了两眼,最后锁定在“投其所好”的那一条上,然而,这一刻我才意识到了一点,我居然还不了解她的爱好。

    遛狗算一条吗?

    难道真的要像赵阳说的那样,买一条母金毛回来?这样的话,至少增加了见面的次数?

    打开电脑,扫了一眼宠物市场,看着上面价格不同的金毛宠物,点了其中一条,转念一想,又放弃了。

    张医生的提醒冒出我的脑海,我生气的关上电脑,盯着头顶发呆。

    “咚咚锵,咚咚锵”的声音在这个时候响起,扫了一眼墙上的时间,竟然已是晚上十点了,可是这声音,是怎么回事?

    直觉告诉我,这声音,是从袁小洁的家中传来的,难道说,那混蛋来找他麻烦了?

    想到这里,我立即起身,直接走到了门口,再仔细一听,几乎确定这个声音就是从她家发出的,那么——出了什么事了呢?

    一个成年人,保护自己的能力应该是有的,我这么安慰自己,可是发现,我已经坐不住了,偏偏,“咚咚锵”的声音,还持续了好一会,算了,我还是上去看看吧,可走到门前了,屋子里又忽然安静了。

    安静,该不是出了人命了吧?

    我紧张的按了门铃,连续按了两三次,毫无动静,我急忙拿起了电话,拨打了她的手机,号码拨出去时,我的双手还在抖。

    门开了,这姑娘顶着一个爆炸头伸从室内伸出了个小脑袋,一双眼睛怒视着我,而空气里,都是酒味,再仔细一瞧,这姑娘的脸上,还泛着粉红。

    我急忙掩饰自己的焦灼,结果这姑娘居然讽刺我是蝙蝠。

    哼,就算是蝙蝠,也是蝙蝠侠。

    为了确认她的前任没有回来找麻烦,我还是进了这间“属于他们的”小窝,然而下一刻,我才意识到,这姑娘是在清理垃圾。

    当我听到她说要把前任的东西都丢掉时,我承认,我偷偷的笑了。

    得意中,我忽然意识到了一点,我的晚餐还没有吃,好在这姑娘还是有点眼力见的,居然套上了围裙,亲自为我下厨。

    这么说来,我们的关系算是亲近了一步。

    很多年后我还是会记得这一幕,这天晚上,日思夜想的姑娘拿着锅铲站在狭小的厨房里,小心翼翼的翻着煎锅里的牛排,时不时的跟我说上一句话,温馨又暖意。

    性感有很多种概念,然而这一刻,穿着围裙的女人,自然是魅力十足。

    在这里,我有必要重申一个重要问题,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所以看到性感的女人,有点儿把持不住,也是正常。

    而机会往往是在不经意间,所以在油花四溅的这一刻,我不顾一切的冲了过去,环在了她的腰上。

    有肉感,偏偏这个距离里,她的胸口就贴在我的身上。

    香味四溢,不知道是来源于煎锅中的食物,还是她的身上。四目交织,我看到了她的惊慌,也看到了她的娇羞,我可以笃定一点,她对我,是有感觉的。

    身体里荷尔蒙告诉我,我要睡到我喜欢的女人。也是这一刻,我下定决心,我要攻陷她的心,把那个混蛋挤出来。

    女人喜欢男人的时候,会想着掌控这个男人的一切,衣服如何搭配,袜子什么颜色,甚至追查他的短信等等,我妈验证了这一点,那时候我是没法理解的,可是当我想要征服一个女人的时候,我便想对她的生活指手画脚,她穿什么衣服,定什么发型,什么样的唇色适合她,包裹严实的衣服下,又是什么类型的内衣,关于她,我全想知道。

    我开始对这个女人指手画脚,并且,我喜欢看到她眼神里闪过的惊喜,正如赵阳所说,他嫂子的硬件条件十分不错,假使,丢掉二十斤肥肉。

    男人对女人身上的要求还是偏高的,长腿,傲胸,大眼,纤手,小脚等很多细节都会吸引男人的目光,我们喜欢玛丽莲梦露,也倾心于奥黛丽赫本,当然,没有遇到这姑娘前,我一度以为,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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