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
机灵鬼:“抱歉抱歉,之前都是于哥负责开车,我求了好多次,他都不肯,今天终于实现心愿,一时忍不住有点太激动了。哎,待会要麻烦你帮我一起装货了。”
青春痘:“没什么……其实我巴不得离开,宋叔也不知道突然发什么神经病,又不是他的东西,干嘛不给我带走?那么可爱一只章鱼,他居然那么残忍地……”
机灵鬼:“你就别怪他了,他其实是为了你好。你知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来都不吃海鲜?”
青春痘:“为什么?”
机灵鬼:“到了!来来来,先帮我装货,待会下楼再告诉你。”
二人跳下车。
片刻之后,一只垃圾铲出现在了货车顶,我还来不及反应,它就突然180度旋转,冰凉黏腻的脏器和食物残骸,立刻落了我满头满脸。
鱼肉顺着我的脖子慢慢地滑下去,我视线下移,被吃得只剩一半的海虾刚好对着我,半边脑袋是空的,仅剩的一只眼睛很无辜地盯着我。
我:“……”
头顶的光线一暗,我看到一双举着红色塑料筐的手,顿时暗叫不好,但还来不及躲避,塑料筐整个儿翻转,装在里面的骨头和碎肉,就劈头盖脸地砸了下来。
我仅仅来得及抬起双手护住脸部,肚子好像被无数的小石头砸中,我听到贝壳和骨头撞在铁壁上发出的声音。
我:“…………”
十几分钟后。
我终于如愿以偿地离开了。
埋在无数鱼类排泄的粪便、皮肉、鱼鳞、毛发、骨头……等无数的海底垃圾里。
【488】
随着摇摇晃晃的运货车,穿过广场,穿过大门。我盯着头顶天花板的形状,默默地记住每一次拐弯。
过了一会儿,汽车开始向下行驶,似乎从楼上开到楼下,我想到机灵鬼说的“下楼送货”,忍不住伸手把一直戳着我腰的东西给捞出来——是一截鱼尾巴。我把它丢开,心里暗暗嘀咕,莫非这一车的垃圾,就是他们口中的货物?
也不知道开了多久,终于到了一个室内的大型工作室,依旧是全封闭式的,四面八方也是贴着白瓷砖,但还没靠近,我就已经感觉到了它和之前的不同。
空气闷热,气温至少升高了20度,我听到前面的两个人不停地喊热,机灵鬼更是直接把衣服给脱了,青春痘也没有撑太久,我觉得自己都快被蒸熟了。
难道我这是前脚刚离开海鲜批发市场,后脚又被关进了太上老君炼丹炉?
车停下来。
机灵鬼下车,和这里的工作人员打招呼,然后把这一车货物移交给对方。
移交需要填写手续,就在机灵鬼填表格的同时,青春痘不停地提问。他大概是第一次来吧,看到什么都觉得很好奇。
此地的工作人员是个嗓音沙哑的中年男人,鼻音很重,不知道是不是感冒了,但人却很热情。
青春痘问对方,货物送过来以后,他们会怎么处理?
工作人员解释,他们会把骨头残渣和垃圾弄出来,送上传输带,然后集中送到焚烧炉里进行高温焚烧,然后再用瓦斯喷灯集中处理耐高温的顽固物,最后再用磨骨灰机磨成灰。
躺在货箱里,即将被送进焚烧炉的我:“…………”
“好了,填完了,你看还有没有别的要写。”机灵鬼把文件夹递给工作人员。
“最后这里再签一个名…………好,非常好。”工作人员说,“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配合,你等我一下,我到电脑那里登记一下,很快就回来,没问题的话,你们就可以走了。”
我听到工作人员离开的脚步声。
“这里可真热,整天待在火炉前,他们居然也受得了。”等对方离开后,机灵鬼懒洋洋地靠在货箱上,扯着衣领一个劲地喘气,“不行了,我觉得我就快要热成干尸了,能去饮水机那里给我倒杯水吗?”
“你快别再东拉西扯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为什么宋叔不肯吃海鲜。你之前说好了,到楼下的时候,要告诉我一个秘密的。”
“噢,你还真执着啊……行啦,我不是要骗你,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比较好……呃,其实也没什么不好说的,宋叔刚来这里的时候,和你一样,对什么都很好奇,看什么都觉得很新鲜。只不过,他没你想得那么多,他那时候穷嘛,有没吃过什么海鲜,你还坚持要吃活的,他是死的都吃,只要是完整的就行。所以啊,刚来那一段时间,他为了省钱,时不时就会偷偷捡一些鱼回去偷偷煮着吃。”
青春痘生气地说:“那他干嘛还说我?”
机灵鬼笑着问:“还在因为那只八爪鱼生气呐?”
青春痘愤愤道:“他太过分了,明明是他自己不对,居然还敢骂我。他又不是你姐夫,我和他是平级的,他凭什么吼我?”
机灵鬼说:“哎哟,都说了他是为了你好。你不是想知道他为什么不吃海鲜吗?”
青春痘好奇地问:“他那段时间吃太多,所以吃腻了?”
机灵鬼说:“不是。”
青春痘急得不行:“那是为什么?你就快别卖关子了。”
机灵鬼压低嗓音,神秘兮兮地问:“因为他有一次破开鱼肚子以后,发现了一大团黑色的东西,黏成一团,他一开始以为是磁带里的线,后来洗干净才发现……你猜那是什么东西?”
青春痘问:“是什么?”
机灵鬼说:“女人的长头发。”
青春痘吓得倒吸了一口冷气:“太恶心了,这还怎么吃得下去啊。”
机灵鬼说:“可不是嘛。他当时也觉得很奇怪,那条鱼也不敢吃了,装进塑料袋里丢出去了。”
青春痘问:“但是,人类的头发,为什么会出现在鱼的肚子里呢?”
机灵鬼说:“那我就不知道了。”
青春痘问:“所以他从此就再也不敢吃鱼了?”
机灵鬼说:“没有。你也知道市面上的海鱼卖到多贵,白公馆的都是深海捕捞的进口鱼,品种好,吃起来味道比外面卖的更好。人嘛,贪小便宜,他又爱吃鱼,所以忍了几天以后,他忍不住,又开始偷偷地把白公馆的鱼带回家去,结果这一次,非常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青春痘紧张兮兮地问:“他是不是又在鱼肚子里发现了什么?”
机灵鬼说:“这一次,他仔仔细细,里里外外地把鱼给洗干净了,内脏全都丢掉,但是什么异常都没有发现。他想啊,怎么可能运气那么不好,连续两次中招呢?所以他就很安心地吃了。那条鱼的味道,特别特别的鲜美,鱼肉嫩滑入口即化,他吃得干干净净,一块鱼肉都不剩。他最喜欢吃鱼头,所以故意把鱼头留到最后才吃,等他最后准备消灭鱼头的时候,他才突然发现鱼的眼睛,不对劲。”
青春痘不解地问:“鱼眼睛有什么好奇怪的?”
机灵鬼说:“一般的鱼眼睛不可能有那么大,而且瞳孔的形状也和鱼不一样,他越看越觉得心里发毛,用筷子把鱼鳃弄开,把鱼头一分为二,然后把鱼眼睛给夹了出来。结果他一看,整个人都吓坏了,然后冲进厕所里,疯狂地呕吐起来。你猜猜看,那条鱼的眼睛是怎么回事?”
青春痘紧张地问:“怎么了?”
机灵鬼叹了口气,说:“那哪里是什么鱼眼睛啊,分明是活人的眼睛。”
别说青春痘,就连我都被吓得毛骨悚然。
“换句话说,那条鱼吃了人,然后,宋叔又把那条鱼给吃了。你说他能不恶心吗?”机灵鬼拍了拍青春痘的肩膀,“总之你记住,白公馆的鱼啊,吃不得。吃了,灵魂是会下地狱的。”
第101章()
野狼蹙眉,尼克居然急得用力推了他一把:“操!别站着不动啊!快去!如果让他跑掉了,别说我,就连你也得一块儿死!”
尼克脸上的焦急不似作伪,野狼心中困惑,但还是重新走回去检查。约克特还是之前那个姿势,依旧昏迷未醒。
“他还在吗?”尼克远远的问他,野狼扭头,发现他背对着自己,在翻箱倒柜地找什么东西。
“在。”野狼简短的回答。
“在就好。你等会儿,我找找,不是这里,嗯,也不是这个……太好了!总算是找到了!”尼克喜悦的欢呼起来,“哈哈,我果然没记错,上次用完后没有丢掉,随手塞到这里了。”他从箱子里拿出了什么东西,转身一扬手,远远地甩给了野狼,“嘿!接着。”
野狼并不去接,而是握紧长剑,警惕地看着那一团亚麻色的物体飞过来,然后软软地坠落,掉在脚前十米之外。并没有发生任何攻击。
野狼定睛一看,发现那居然是一捆麻绳。
野狼松开剑,心里不由困惑,不知道尼克把麻绳丢给他作什么。
尼克觉得野狼简直就是榆木脑袋,不由生气地说:“你还傻愣着作什么?快点把他绑起来啊!不然一会儿他醒了跑掉,通知外头的人来抓咱们,那就完蛋了。快啊,待会儿他该醒来了。”
野狼沉默。他一心想要尽快离开,但越拖越久,整件事情开始逐渐变得麻烦起来,像个泥潭,让人越陷越深最后无法逃脱。
他已心生退意,不过还是用绳子将约克特绑了起来。虽然尼克让人无法相信,但最后他的神情不似作假。他不想节外生枝,只希望这样能够拖延一些时间,以便在惊动城防军之前离开。
而在他绑约克特的同时,尼克则推开堆砌得有半米高的杂物,露出一块明显比旁边地板颜色浅很多的木板,三米宽,上面堆满了灰尘。他趴在上面用力吹了一口,呛了满脸灰尘,咳嗽起来。
他用手擦去灰尘,最后找到一个隐蔽的圆形小铁环,顿时面上一喜。尼克双手扣住铁环,使出了吃奶的劲儿,用力向上提起。
他的脸因过度用力而涨得通红,但门板一点点,一点点地被他拉了起来,露出下面黑洞洞的入口。
那居然是一个地窖。
由于年代已久,地窖门的关节连接处已经生锈。但尼克最后总算还是打开了这该死的窖门,虽然累得他气喘吁吁,不得不双手撑着脚,大口呼吸。
但这根本就不管用,他还是肌肉酸胀浑身无力。最后他不得不坐在地上,靠着墙歇息。
一切简直都糟糕透顶了。尼克用力揉了一把脸,烦躁得不行。他的身体里还残留着约克特那个家伙的恶心东西,刚才他动作的时候,时不时还会溢出来。草他娘的要不是发生这事儿,他现在肯定已经回家清理身体,然后睡觉了。
约克特表面的身份是骑士,他也特别喜欢把自己以前的比武经历挂在嘴边儿。但那些光辉往事至少都是十年前的老事了,他的过度炫耀不过是因为心虚,他早已没了当年的勇猛。
现在的约克特,早已抛弃了骑士的荣誉,不过是个见钱眼开的自由佣兵,在各个领主旗下换来换去。忠诚对他来说就是狗屁,谁给的钱多他就替谁卖命。
所以他其实并不经常来大卫堡,偶尔来一次,也就是十几分钟的事情,咬咬牙挺过去就好了。可是那个贱男人今晚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好像是做了笔什么大买卖,居然激动得不行,射了还能再硬,搞了三个多小时都不肯停,痛得他中途差点没晕过去了。
尼克的脸因疼痛而抽搐了一下,他看着野狼心里来气,真是到了八辈子的血霉,不由没好气地说:“喂!小鬼,你要么不绑,要绑就绑紧一点,动作那么秀气是没吃饭吗?”
野狼猛地用力一个拉绳,绳子之间发出紧绷的嘎吱声,约克特的肉都被绳子箍得凸出来。
野狼系好绳结,站起来。
尼克毫不客气地对他下达命令:“把他拖过来!”
野狼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尼克翻了个白眼:“看在光明之神的份儿上,我实在是没有力气了。拜托你行行好,请你把他带过来,丢进地窖里,好吗。我现在可是在帮你啊。相信你也不希望他到处乱跑,通知城防军来抓你吧。”
但野狼还是没有动弹。
他在认真地思考一个问题。这个人,简直就是条变色龙,前后态度态度变化得如此迅速,并不值得信任。而且,他为什么要帮我?上一秒,他还视自己为仇人想要掐死自己,可得知约克特没死以后,他的态度却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居然不但不仇视野狼,反而还帮助他对付约克特。为什么?
现在野狼有两个选择,一是杀光这两个人然后离开,二是问清楚情况,然后再做决定。野狼沉吟片刻,决定根据尼克的回答再做决定。
野狼不想浪费宝贵的时间,他决定单刀直入。“你为什么帮我?”他问得很直接。
尼克回答得也很直接:“操,谁帮你了,从头到尾我都是在自救好吧。”他翻了个白眼,“你知道你脚底的那位骑士大人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吗?”
“那就是……特别特别的在乎他那所谓的骑士荣耀。再具体点讲,就是绝对不允许他的‘光辉伟大’的比武记录上,出现任何一笔失败记录。”尼克的声音里满是冷嘲热讽。
野狼低头瞥了一眼约克特。
白发已经爬上了这个四十多岁男人的头顶,他已经不年轻了,但却非常仔细地打理着自己的脸,胡须剃得干干净净,鬓角额发梳得一丝不苟,蕾丝金边镶宝石的服饰有着不合时宜的过度华丽,依稀能看得出年轻时的风流样子。再联系他说的话,估摸着这人平时没少拿骑士的身份说事儿,把自己端得高高在上,一副什么都看不起的傲慢贵族脸。
“你知道上一个打败他的人是什么下场吗?”尼克这么问,然后不等野狼回答,他就主动说出了答案:“也就是一个多月前发生的事情,所以我记得清清楚楚。那可怜的笨蛋被骗着吃下了麻药,然后在没有任何武器的情况下,丢到斗兽场里和熊打。”
“那可真是一顿丰富的盛宴啊……”尼克忍不住地感慨,须臾,他又嘲讽地呵呵起来:“不过不是人类的盛宴,而是熊的盛宴。熊把他吃的连渣儿都不剩,最后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