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跟上她的脚步,不顾她的挣扎,将她的小手抓在自己手里,带着她往夜市而去。
夜市距离甄府还是有些距离的,但贾富贵不想雇马车或轿子,他很享受牵着吉祥的手漫步在街头的感觉,很浪漫啊有木有?
吉祥骨子里其实也是个很喜欢浪漫的人,但她现在对贾富贵还没到那个地步,所以享受不到那种月下漫步的浪漫,反而觉得很别扭。
她试了好几次想甩开他的手,但那只大手就跟老虎钳一样,抓得紧紧的,任凭她手都发疼了也甩不开,大庭广众下又不好跟他闹,免得别人看笑话,只好认命的随他牵着。
贾富贵见她不再挣扎了,嘴角挑起一抹笑意,侧头看了她一眼,眼神温柔似水。
吉祥心里却憋屈得要命,一路上都紧闭双唇,半个字都不说,等到了夜市,她终于成功甩开了贾富贵的手,一边揉着自己被握得冒汗的手,一边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贾富贵亲昵的刮了刮她的鼻子,笑着道:“这里人多,跟紧我,别走丢了。”
“我又不是小孩子,怎么会走丢?”话刚说完没一会儿,她便被人冲撞了下,还好贾富贵敏捷的拉住她,才避免了她被撞倒的命运。
贾富贵趁机又握住她的手,同时不着痕迹的将两人的距离拉得极近,说道:“都说了这里人多了,听话,别耍小孩子脾气。”
吉祥好想一脚踹死他,听话个毛线啊!什么叫耍小孩子脾气啊?都说了咱俩不熟,你少暧昧一下,少占点便宜是会死吗?
对于贾富贵来说,有现成的便宜还不占那绝对会死,蠢死的!
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是时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
唐朝诗人王建的《夜看扬州市》很清晰的描述了盛唐时夜市的繁华,此时的梧城虽然不是扬州,但繁华程度不减。
夜市里除了好看的,通常都有很多好吃的,现代几乎每个大城市都有所谓的夜市一条街,可以让你从街头吃到街尾,只要你胃口好,吃得下。
梧城的夜市是一整条大街,分为三段,前一段都是卖东西的,中间一段则是看杂耍或戏曲的,最后那段才是小吃。
其实这样的安排挺人性化的,先买东西,买完东西就看杂耍或者看戏,看累了就找个地方坐下吃一顿。
两人自然是先逛卖东西的地方,只是吉祥出身太好,眼界很高,那些摊位上的普通货色她还真看不上眼,好货色也不可能摆在夜市出售,贾富贵则跟大多数男人一样,对于逛街买东西没啥兴趣,要不是为了讨好吉祥,他连夜市都不会来。
没办法,谁让贾大少天生洁癖重呢?人山人海的,他嫌挤也嫌脏。
虽然他很好的隐藏了自己的厌烦,但吉祥还是察觉到了,故意专往人多的摊位那去,看着他明明很讨厌却还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吉祥心里突然有些说不出的感觉。
这个男人真的对她很好,明明有很严重的洁癖还陪她逛夜市,虽然是他先提出来的,但若不是为了讨好她,他又怎么可能来这里?而且一路上都是小心翼翼的,时刻护着她,生怕她被人挤到。
有些时候,看人是要看细节的,从一个极小的细节,就能看出这人对你到底是真心还是假意。
认识贾富贵这么久,吉祥也算对他有些了解,这男人很骄傲,甚至有些自负和霸道,这样的人根本不屑去讨好别人,但他现在却在努力的讨好自己,即便很厌恶这样的环境,却依然没有半点不满。
其实女人一辈子图什么呢?不就图能嫁个对自己好的男人吗?
虽然吉祥在重生时起便决定这辈子不嫁了,但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她根本没想到这一世会跟贾富贵牵扯上,更没想到这个男人是穿越的,还喜欢上了她。
她对贾富贵不是没有感觉的,也抗拒过,但现在想想,自己为什么要那么死心眼的一味逃避呢?难道真跟他说的一样,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那种悲观的态度根本就不适合她,既然老天爷让她重生,除了给她报仇的机会,未必不是给她一个让自己得到幸福的机会。
只是眼前这个男人,他会是自己的幸福吗?
吉祥看着贾富贵,贾富贵察觉到她的视线,也看着她。
嘈杂的街头,川流不息的人潮中,两个人默默对视着,身旁的一切仿佛都变成布景,只剩下他们。
“两位,你们是买还是不买啊?”直到摊贩有些不耐烦的声音响起,两人才移开视线,吉祥有些尴尬,贾富贵则心中暗喜。
大爷他心情好了,看摊贩也格外顺眼,不计较他的态度,直接甩出一锭足有十两的银子,笑着道:“你尽着这银子给吧,多了算爷赏你的。”
摊贩大喜过望,我滴乖乖,这银子足够把他摊位上的东西全卖了还有不少富余,连忙打开一个包袱皮,将摊位上的东西尽数装了进去,生怕他改变主意,将包袱递给贾富贵后,直接拿着银子跑了。
卷二 落尽犁花月又西 第三十三章 月光下的华尔兹3
吉祥看了眼那一大包根本用不上的东西,又看到贾富贵那略带傻气的笑容,不由失笑摇头,用她自己都没想到的声音嗔道:“傻样儿!”
话刚说完,俏脸上便腾起两抹红霞,忙用手捂住,低下头转身就走。
贾富贵被她的那声娇嗔弄得全身的骨头都快酥了,顿时僵在那里,等回过神来,才发现她已经跑开一段距离,随手将本就没兴趣的包袱一扔,大步追了上去。
因为夜市里人多,所以吉祥并没有跑出多远就被他抓住了,接着,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身法,人流竟然完全构不上障碍,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她就被带到了街旁的一个僻静处。
没等她开口说话,后脑勺便被用力地按住,紧接着,一个滚烫的吻便落在了她的唇上。
这是她这一世的初吻。
与前两次吻额头时的温柔不同,贾富贵吻得有些狂乱无章,吉祥紧闭的牙关被他野蛮撞开,灵巧如蛇的舌头探了进去,三两下便缠上她的香舌,逼着她与之共舞。
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大脑一片空白,她甚至感觉自己开始缺氧了。
在她险些被这个吻弄得窒息以前,贾富贵终于松开了她。
看着她被吻得肿起来,鲜红欲滴的唇瓣,贾大少忍不住再度低头在上面轻啄了两下,然后将她搂进怀里,下巴压在她的头顶上,用有些沙哑又满含笑意的声音道:“小吉祥……”
真好,这个女子就在他的怀里;真好,她这辈子是属于他的。
吉祥的胸脯剧烈起伏着,几乎连气都喘不上来,足足过了好一会儿,呼吸才慢慢平复,而被那个突如其来的吻惊飞的理智也回笼了。
完蛋了,她竟然被这个妖孽吻了,而且该死的不但没有拒绝,还似乎挺享受。
吉祥的脸红透了,那温度高的,打个生鸡蛋上去都能立马煎熟。
扭动着身子,想要推开他,却反倒被他抱得更紧,她无奈了,只好停止挣扎,破罐子破摔任他抱着。
不管怎么说,都是现代人的灵魂,不就一个kiss吗?淡定。
又不是对贾富贵没感觉,也已经决定了给自己和他一次机会,还扭捏个什么劲儿呢?太矫情了。
想通了的吉祥嘴角扬起一抹笑靥,手抚上贾富贵的腰,找准位置后,揪着那的嫩肉狠拧了一把,“整天就想着占我便宜!”
贾富贵疼得倒吸一口冷气,但心里却爽歪歪的,拧腰撒娇什么的,那可是只存在于情侣和夫妻间的亲密举动,看这样子,吉祥终于肯给他个名分了?笑得合不拢嘴,在她发顶亲了下,道:“爷可只会占你的便宜。”
已经接受了新身份的吉祥开始为自己的未来争取权益了,“不许在我面前自称爷!”
“好。”贾富贵答应的很爽快,前世那小弟说过,听老婆的话才能发家致富。
“不许到处放电,沾花惹草!”
“好。”
“不许跟别的女人暧昧不清!”
“好。”
“既然选了我就只能有我一个,别想学那些古人享什么齐人之福!”
“你放心,咱是现代人,不玩那套,一夫一妻才是王道。”
吉祥从他的怀里抬起头,眯起眼睛威胁的看着他,道:“我把话先放这儿了,如果让我发现你说话不算数,我会杀了你!”
她没有在开玩笑,经历过一次背叛的她已经承受不起第二次,若是有天贾富贵负了她,她绝对会想尽一切办法要他的命。
她也知道这样的想法不好,太过偏激,但这就是她的真实想法,她自打重生演戏已经演得够累了,如果在贾富贵面前还要伪装自己的话,那她接受这个男人干嘛?
如果是别的男人,听到吉祥这样的话,多少都会有些惊讶,但贾富贵本就是混混出身,见多了血腥场面,听到她的话不但没有任何不满,反倒笑得特别开心。
“小吉祥,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因为我也想说,既然你选了我,就绝对不可以爱上别人,否则我一定会杀了你,“成全”这个词我的辞典里没有!”
吉祥嘴角一抽,“我怎么觉得我们俩有点变态?”
试问有哪对情侣相互示爱时是这么说话的?开口就是杀了对方,要不要整得这么血腥啊?
贾富贵低头在她唇上啄了一记,笑眯眯地说道:“这证明我们是天生一对。”
吉祥没好气的朝他翻了个白眼,这厮实在是太能自说自话了,懒得搭理。
贾富贵现在心情好得很,白眼也当媚眼看待,揽住她的腰,覆在她耳边亲昵地说道:“走,我带你去个地方。”
说完,便运起轻功,直接跳上房顶,朝不远的河边而去。
以往河边都有很多人,要么放河灯,要么散步,但今天却一个人都没有,就跟被清场了一样。
也的确是被清场了,为了帮主子营造一个好的氛围,贾富贵的手下算是豁出去了,威逼利诱,双管齐下,足足费了好些功夫,才将河边打造成现在这静谧的样子。
就连现在,那些手下也正在附近站岗,谨防外人进入,打扰主子跟未来主母谈情说爱。
不过这些吉祥可不知道,她只当河边就是这么安静的。
看着平静无波的河水和四周漆黑的环境,她颇为诧异地问道:“这里有什么特别的吗?”
贾富贵神秘的笑了笑,然后从怀里取出一只烟花棒点燃,没等烟花燃完,一阵熟悉的旋律便响了起来,吉祥睁开双眼,不可置信道:“这是……”
哦买噶的,这不是前世经常听到的那首很出名的华尔兹舞曲吗?古代的乐器也能弹奏华尔兹?艾玛,这简直太神奇了!
殊不知这些弹奏乐器的人被贾富贵折磨了一个多月,硬是逼着他们用古代的乐器弹出现代风格的舞曲,其中的心酸,说多了都是眼泪。
贾富贵笑而不答,只是退后两步,然后朝吉祥做了个现代的绅士礼仪,接着伸出右手,温柔的说道:“这位小姐,可否赏脸跳支舞?”
说实话,穿着古装,又长发飘飘的,做出这样的动作其实挺怪异的,但是这份心意却让吉祥倍感窝心,恰好她大学时为了参加舞会所以学过华尔兹,便掀起裙摆做了个淑女的下蹲礼仪,然后将手放在他的手上,笑着道:“我的荣幸。”
月光下,两个身着古装的人共舞一曲现代的华尔兹,衣袂飘飘,虽然有些不伦不类,但却难掩两人间亲密的氛围。
谁又敢说,这不是一种浪漫呢?
卷二 落尽犁花月又西 第三十四章 守得云开见月明
吉祥有句话说的很对,贾大少就是个蹬鼻子上脸的,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那黏糊劲儿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很晚了,你快回去吧!”这已经是贾富贵送吉祥回府后,她第五次开口让他离开了。
可惜贾富贵就跟耳朵间歇性失聪一样,不但不走,还抱着她不停的蹭,就跟小狗一样,一边蹭还一边用撒娇般的语气说道:“人家要晚安吻。”
人家你妹啊!你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嗲成这样,你家里人知道吗?
更关键的是有谁索要晚安吻是连要五次的?每次都同样的话,你不累吗?
吉祥无力扶额,头疼。
她一开始是拒绝的,结果这妖孽仗着有武功,强行把晚安吻的福利拿去了,拿去就拿去吧,姑娘她反正也想开了,既然已经是一对儿了,亲亲摸摸的很正常,可已经吻了四次了,这厮不但不走,还敢在那索吻,这简直就是无耻啊有木有?
虽然早就对这个妖孽的节操不抱希望,但没想到他的节操碎得如此彻底。
“你是不是根本就不想走?”吉祥失去耐心了,一把推开他,坐到了圆桌前。
贾富贵眼睛一亮,又跟狗皮膏药一样黏了过去,眨巴着那双魅惑的桃花眼,说道:“小吉祥,你也舍不得我走对不对?”
吉祥差点掀桌,你哪只耳朵听到她说舍不得你走了?脸皮再厚也要有个限度好吧?
“已经很晚了。”姑娘她很困,你赶紧滚回去睡觉行不?
“是很晚了,宝贝儿,我哄你睡觉好不好?”贾富贵的眼睛无辜的眨呀眨。
宝贝儿你妹啊!鸡皮疙瘩都出来了!还有,她又不是三岁小孩儿,不需要人哄着睡觉!
好吧,她算是看出来了,这妖孽根本就不想走,心里没准儿打着跟她生米煮成熟饭的主意,但两人关系才刚确定,想那么快就跟她xxoo,没门儿!连窗户缝儿都没有!
吉祥突然对着贾富贵微微一笑,“你确定不走?”
她的笑容很灿烂,而且是很标准的露出八颗牙,只是那雪白的牙齿在油灯的映照下,似乎有些寒恻恻的,让人看着心里发毛。
贾富贵确实打着生米煮成熟饭的主意,他想借机让两人尽快成婚,在百里宸回来前将吉祥身上贴上自己专属的标签,不给那个大尾巴狼半点机会,但他虽然不算什么君子,却也不是色欲熏心的小人,看到吉祥这样子,就知道这个想法只能胎死腹中。
虽然心里有些失望,但他不可能霸王硬上弓,只好安慰自己说好歹两人关系确定了,便宜也占了不少,来日方长,不用急在一时。
幽幽地叹了口气,又哀怨的看了吉祥一眼,他走到窗边,用万般不舍的语气道:“那我走了哦?”
“慢走不送。”吉祥笑着赶人。
“我真的走了哦?”
“……”
“我真的真的走了哦?”
“……你是想要本姑娘助你一脚之力吗?”
“好嘛,走了,小吉祥记得要想我,晚安,muma~”丢下一记飞吻后,贾富贵的身影便快速消失在窗前。
吉祥哭笑不得的看着已经空无一人的窗户,手不自觉的抚上红唇,似乎在感受他刚抛来的那个飞吻,口中喃喃道:“晚安。”
翌日,贾老爷便亲自带着媒婆和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