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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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记事-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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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宣跟他说:“沈绍钧,请你根据校规在十一点之前回寝,不然后果自负。”
  沈绍钧当时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一个文文弱弱的白面书生,能把自己怎么样?
  结果就是——他晚回来之后发现宿舍的门被反锁了。
  他在寒风中站了一整个晚上。
  第二天王文轩打开门还故作惊讶地说:“你怎么在这?”
  沈绍钧想到了以前的事情,不由得微微一笑。
  “文轩,你送我出去好么?”
  王文轩点头。
  屋外月色正好,夜凉如水,白天蒸腾的暑气消散了一半。
  用来饭后散步正好。
  俩人走到了胡同出口处。
  
  “文轩,这周末要不要去后海玩?”
  如此星辰如此风,王文轩突然有些难以拒绝。
  “再说吧,不一定有时间。”
  “那我周六在这里等你,你不来我就不走。”
  死皮赖脸现在是沈绍钧惯用的招式。
  王文轩一笑道:“你还记不记得大学时候有一次被我锁在门外。”
  “当然记得。”
  “你应该知道我是故意的,我在屋内听见你叫门,但我没有开。我想,这样坏脾气的少爷,左右合该狠狠治一次。”
  你何止是治过我一次,沈绍钧在心里哀嚎。
  “所以,”王文轩顿了顿,继续说道:“沈绍钧,我要是执意不想做什么事,你也勉强不了我。”
  他抬头看月亮,似看入了迷,声音渺远动听。
  沈绍钧感觉他单单薄薄的一个人,站在凄迷的月下,越发显得随时要羽化登仙了去。
  沈绍钧想,他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自己今生今世,都不能再放开这个人了。
  这个孤高自诩,命运多舛,骨气奇高的人儿。
  
  沈绍钧叹了一口气。
  “阿宣,你有时就是做事太决绝了,其实没有必要走到那一步,但你却逼着自己走。感情的事,我不能勉强你,但我总是觉得,你是有那么点喜欢我的。”
  王文轩身子一颤。
  他复又看向沈绍钧,眼神变得有些迷茫。
  “我喜欢你么?”他反问自己,“或许我只是有些寂寞而已。”
  “绍钧,我回去了。”王文轩不想再思考这个问题,他的脑子很痛。
  “好。”
  沈绍钧不再逼他,阿宣是个榆木脑袋,对感情一窍不通,要是逼得紧了,连朋友都没得做。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6 章

  沈绍钧回到家中。
  阿英红光满面的,一副恋爱中的小女人的模样。
  “阿英,今天约会得怎么样?”沈绍钧调侃着说。
  “那个家伙啊,我看上一条手绢,他说要给我买,结果啊,没带够钱,还是我付的钱呢!”阿英娇嗔地抱怨着,有着说不出的甜蜜。
  沈绍钧哈哈大笑。
  “小张,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跟女孩子出去约会没带钱,有失风度啊。”
  
  小张紧张的搓着手,耳根子都红了。
  “下次,我一定不让阿英掏钱!”
  “哼,下次呀,还不知道会有什么状况发生呢!”阿英还是有些生气。
  小张不好意思的塞给阿英两张电影票。
  “这次,这次是我不对,我们周末去看,是你最喜欢的阮玲玉主演的!”
  “哎呀,太好了,算你还有良心。”
  阿英亲亲热热的捏了下小张的脸。
  “好了好了,我上楼去,不当你俩的电灯泡了。”沈绍钧起身上楼。
  “哎呀,少爷你真是——”阿英跺脚,“就会调侃我们俩!”
  “对啦,少爷。”阿英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咯噔咯噔的跑上楼,递给沈绍钧一封信。
  “今天潘小姐来了,见少爷你不在,就让我把这封信交给您。”
  
  沈绍钧回屋拆开信。
  潘玉竹的中文真是,嗯,不敢恭维。这封信写的中英夹杂,语义不通。
  不过以沈绍钧对潘玉竹的了解,他还是艰难的看懂了。
  潘玉竹将要移民美国,想要在走之前见他一面。
  
  周五,万国大酒店。
  沈绍钧如约而至。
  潘玉竹早已定好包房,她一身成熟夫人装扮,头发烫成时兴的贴面卷发,紧身的旗袍勾勒出她窈窕的身姿。
  “绍钧,你来了。”潘玉竹起身,一举一动大气雍容。
  “玉竹,好久不见。”
  沈绍钧落座。
  “玉竹,你过得幸福么?”
  沈绍钧想,以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是不要说些客套的寒暄话,这句话,也是他一直想问的。
  潘玉竹轻理了一下鬓角。
  “我和丈夫相敬如宾,从未吵过架。绍钧,你说我幸福么?”
  沈绍钧无言以对。
  潘玉竹叹了口气:“我当初是赌了气才嫁给他的,对他没有什么感情。不过现在,”她柔和的眼波一转,用手轻抚小腹。
  “我有了孩子,也有了希望。他能够在美国接受最好的教育。有了这个孩子,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她的脸上,充满了即将为人母的喜悦。
  
  沈绍钧也很高兴:“玉竹,这真是太好了!”
  潘玉竹点头,“将来孩子出生了,还要认你做干爹呢!”
  她突然有些担忧地说:“绍钧,你什么时候走?再不赶紧走,可就不好走了啊。”
  “我,在这边还有事情,一时半会儿走不了。”
  “可是阿英告诉我你下个月就走。”
  那时候还不知道阿宣也在北平啊,沈绍钧在心里回答。
  “突然出了点状况,走不成了。玉竹,你不要担心我。”
  “我,哎,我怎么能不担心你——”潘玉竹扶额,“你是我曾经那么喜欢的人,我小时候就吵着要嫁给你,我怎么能放心得下。”说着说着,潘玉竹低声啜泣起来。
  “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说哭就哭呢,玉竹,我可还要做你孩子的干爹呢,等事情忙完,我就马上去美国看你们。”
  沈绍钧柔声安慰她。
  “好,”时间紧迫,潘玉竹不得不赶紧离开。
  “绍钧,我在美国等你。”
  她在临走之前的最后一句话。
  
  只可惜,命运弄人,两人终未再见面。
  潘玉竹乘坐的轮渡在横渡大西洋时触礁失事,潘玉竹下落不明。
  多年之后,沈绍钧仍能记起她说她有了宝宝时的喜悦之情。
  他也记得,在潘府的后院,一个涂着口红披着婚纱装大人的小女孩对他说,
  “沈哥哥,长大后我要做你的新娘!”
  终究是他负了她,
  终究是命运弄人。
  
  周末王文轩一大早起来,推开门,就看到沈绍钧推着两辆自行车倚在门口。
  沈绍钧还穿着白衬衫,背带裤装嫩,冲他没脸没皮地笑着。
  “阿宣,早上好。”
  王文轩感觉好好的一个早上被这个家伙给毁了。
  “沈绍钧,你站在这里会影响其他人出去。”
  胡同本来就窄,沈绍钧人高马大的堵在门口,别人几乎出不去了。
  沈绍钧侧了身子。
  “阿宣,我们不是说好今天去后海么。”
  王文轩眨了眨眼睛道:“我怎么不记得。”
  你装傻也没用,沈绍钧在心里想。
  “阿宣,你看我还推了两辆车子来,总不能再退回去吧。”
  “为什么不能?”
  王文轩双手交叉在胸前,也靠在了门口。
  沈绍钧头痛地继续说,“阿宣,就算是我求求你,你就屈尊陪我一次呗。”
  王文轩想,不过是出去玩一次,自己何必这么不通人情。
  “那你还不把车子推出去。”
  “啊?”
  “不推出去我怎么骑?”
  “哎哎!好了您内。”
  沈绍钧连忙把自行车推到胡同外。
  
  这一天的天气很好。
  不冷也不热。
  王文轩可以清楚地感受到风从耳边吹过的清凉。
  仔细想想,从大学毕业以后,他就没有再骑过车了。
  沈绍钧,也是一样的吧。
  他侧头看向并排的沈绍钧,那人正在努力地平衡车把,骑得晃晃悠悠的。
  看来之前他推着车在学校门口接他,也都是当摆设做做样子的。
  沈绍钧其中用的心思,倒真是不言而喻的。
  王文轩自问有生以来的确是没人像沈绍钧一样对他下过如此大的心思。
  所以也没人像沈绍钧一样让他如此苦恼。
  
  “文轩,你一直看着我干嘛,莫不是喜欢上我了?”沈绍钧不忘调侃他。说着车把就是一阵剧烈的晃动。
  王文轩白了他一眼,调侃道:“你还是专心骑车吧。”
  
  骑了约莫有一个小时,他们就依稀看到了后海。
  “怎么这么快就到了。”沈绍钧嘀咕。
  “要不是你骑得太慢,我们根本不用这么长的时间。”王文轩提醒他。
  沈绍钧觉得这个“我们”说的真是太熨帖,太舒心了。
  “文轩,我们还是走着吧。”
  他的屁股真的是经受不起颠簸了。
  “嗯。”
  俩人并肩向前走。
  荷香伴着微风阵阵吹来,柳树的枝条舒展成一个个柔媚的姿势。
  后海的荷花开的正好,粉恋,白莲,衬着绿色的肥硕的叶子,越发清丽可人。
  沈绍钧觉得此情此景还是挺适合卖弄一番风雅的。
  “文轩,你看这荷花是不是有接天绿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之感?”
  “咳咳,绍钧,我们还是去划船吧。”
  王文轩实在不适应沈绍钧拽文弄字。
  沈绍钧也实在想不起来别的吟咏荷花的诗句了。
  所以,还是划船最好。
  
  船在水面上打了半个小时的转。
  王文轩有些无奈地说:“绍钧,你说你会划船的。”
  “这个,”沈绍钧揉了揉头发,不好意思地说:“我没划过这种船,我还以为都是一样的。”
  你会划的,都是汽艇吧。王文轩心想。
  “你也别费力划了,在船里坐坐,吹吹风也是好的。”
  两人相对而坐,没有谁说话,只听得耳畔清风吹过,蝉声鸣躁。
  有多久,没有这么闲适地静坐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7 章

  能够静坐一会儿,在这样的时局中,已是难得。
  
  两人“划”完船,已近黄昏,都感到饿了。就去银淀桥边的“烤肉季”吃烤肉了。
  “烤肉季”是家老字号,大学时候他们就为了吃这口专门大老远的从学校骑过来。
  夏天吃烤肉正是老北京人的特殊情结。
  在烧得炙热的铁板上烤上一片薄如蝉翼的羊肉,喝上一口小酒,简直赛过活神仙。
  肉要热,酒要凉。
  两人吃的不亦乐乎,王文轩也比平日里吃的多了不少。
  沈绍钧足足喝了一斤的二锅头。
  王文轩劝他少喝点,也没有劝住。
  
  “老板,再来一壶酒!”沈绍钧醉醺醺地说。
  “别给他拿。”王文轩对老板说。
  沈绍钧气势汹汹地吼道:“你干嘛不让我喝。”
  王文轩拿眼睛瞪他。
  沈绍钧一下子就没了底气,可怜巴巴地望着他。活像一只小哈巴狗。
  王文轩一下子就笑了。
  沈绍钧的手抚上他的脸,半是痴迷半是醉态。
  “你笑起来真好看。”
  王文轩啪的一声打掉沈绍钧的手。
  “你喝醉了。”
  “我没醉!”
  王文轩没理他。
  “老板结账。”
  王文轩放下一快大洋,连拉带拽地把沈绍钧拖下楼。
  
  晚风习习吹来,荷花在夜色的掩映下分外妖娆。
  如果不是带着这个醉鬼,自己一定能好好欣赏这十里荷塘月色了。
  沈绍钧从刚才开始就赖在自己身上,拽都拽不下来。
  “阿宣,你身上好香。”
  沈绍钧在自己身上蹭了又蹭,还腻腻歪歪地嗅了几下。
  “狗鼻子啊你,是荷花香。”
  王文轩没好气地说。
  “阿宣,我好喜欢你,从我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你了。”
  王文轩不语。
  “我们大学一直在一起,虽然只能做你最好的朋友,但我还是很开心很满足了。”沈绍钧傻笑。“可是,都怪陆俊卿那个坏女人,把你抢走了,你还让我做伴郎。阿宣,你知道我心里有多难受吗——”
  沈绍钧像个小孩子一样赖在地上,嚎啕大哭。
  “俊卿是个好女孩。”王文轩蹲下身,低声对沈绍钧说。
  “你,你就是喜欢别人,不喜欢我。”沈绍钧哭得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王文轩看了他良久,掏出一块手绢,慢慢的给沈绍钧擦脸。
  “阿宣,你喜欢我好不好?”沈绍钧抬起脸,几乎是乞求地说。
  王文轩垂下眼帘,叠好手绢,收入怀中。
  “好。”
  他听见自己这么说。
  那就好吧,绍钧。
  你的情深似海,我终是无以为报。
  答应了你,又有何妨。
  
  沈绍钧听到这一句“好”,感觉三魂六魄都飞出了体外,飘飘忽忽的不知落在何处,身上又晕晕沉沉的,直挺挺地就睡了过去。
  这家伙,躺在大马路上睡得人事不知。
  王文轩感觉自己惹了个大麻烦。
  把他送回沈公馆?
  怎么和阿英解释?
  还是,只能让他在自己家住了。
  王文轩又头痛了。
  他叫了一辆黄包车把他们俩送回家,至于自行车,就留在这里自生自灭吧。
  黄包车进不去胡同,王文轩只能扛着熊一样重的沈绍钧一步一步地挪回去。
  当他把沈绍钧扔到床上,王文轩感觉自己全身都要散架了。
  沈绍钧换了个姿势,又接着睡。
  王文轩很想打他一拳,叹了一口气,忍住了。
  他换了身衣服,开始了一天未完成的工作。
  窗外繁星满天,屋内一灯如豆。
  树上蝉声如织,床上人呼吸绵长。
  王文轩写的累了,放下笔,伸了个懒腰。
  他回头看向沈绍钧,看了一眼,又转回去继续伏案工作。
  身边多了个人的感觉,倒也没那么糟。
  
  沈绍钧第二天醒来,头痛欲裂。
  “啊——”他用手按着太阳穴,低声叫了一声。
  王文轩端着一杯醒酒茶,递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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