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如命,已为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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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如命,已为过往-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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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舛胃星椤!�
  白苇抽了抽鼻子,声音有些闷:“我也不是说就坚决不同意你们两个人。我只是把你们会遇到的困难都给你们摆出来。你们要知道,相比其他人,你们这对儿要面对的阻挠会多很多。”
  苏柳淡笑着点了点头:“我都懂。阿姨您知道吗?有句话虽然很烂俗,可说的很对。爱情这个东西,真的会给人力量。”又递过去一张纸,“有的时候爱其实很简单。我知道他喜欢吃红烧鲤鱼,他知道我讨厌雨天。我们愿意为了对方妥协,也愿意为对方付出。可能没有多轰轰烈烈,就只是平淡如水的生活。可这种安稳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我相信,就算没有这些困难,就算我们是两个毫不相干的人。在一起之后要遇到的险阻也不会比这少多少。只是形式不同罢了。”
  白铭轩转过头,一瞬间被苏柳脸上带着憧憬的温淡的笑晃了眼,就连白苇也在苏柳的淡声细语中平静下来,安静地听着女人慢慢诉说。
  “人生的精彩之处就在于充满未知,如果能够预见一切,何来惊喜与幸福?今后,”苏柳笑着握住白铭轩的大手,“我希望我的惊喜,悲伤,我人生中所有的未知都可以与铭轩分享。我希望,未来的路,我们都不是孤独一人。”
  苏柳仍是笑着,眼眶却是有些湿润,抬起头:“阿姨,放心把您儿子交给我吧。”
  白苇一瞬失笑。长长叹了一口气。
  “你这孩子……”不住摇头,“不去当政客都可惜了。”说话这么有感染力……
  白铭轩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话,只是被苏柳握着的左手微微颤抖。
  后来白苇并没有明确表态,可也没有再像之前一样强烈反对了。
  那之后,苏柳只要有空就会跟白铭轩回来看看白苇。渐渐的,两人也熟络起来。后来苏柳偶尔也会把宣宣带来,白苇喜欢得不得了。再后来,反倒是她开始催两人赶快结婚,抢着要带宣宣。
  宣宣这孩子可能天生就是万人迷体质,见过他的人没有不喜欢的。
  久而久之,白苇就把宣宣当自己亲孙子稀罕了。
  再后来,苏柳就跟白铭轩结婚了。还记得婚礼上让白苇致词的时候,白苇笑着跟苏柳就说了一句话:
  “我儿子就交给你了!”颇有种终于把姑娘托付出去的感觉。
  苏柳是含着泪笑的……
作者有话要说:  当当当~第一篇番外来辣~
因为木头想把后面的番外稍微改一下,所以明天先断更一天,后天晚上更新番外二
是关于厉潇的哦~
还有,木头今天竟然发现收藏掉了一个!为毛?!木头惶恐!表酱好嘛~
(因为本来收藏就不多~)
好啦,撒花,撒花~

☆、番外二  关于厉潇

  从小,厉潇就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
  学习好,懂礼貌,长相好,识大体。跟同龄孩子相比总有一种超越年龄的成熟。
  虽然出生在一个滨海小镇,但他从来都是自信的,没有自卑过。因为在他认识的所有人里,他是最优秀的!
  可直到见到白铭轩,这个只比他大六岁的舅舅,他才知道,原来人与人之间是真的有差异的。而且这种差异是与生俱来的,是不论他怎么努力学习都追赶不上的。
  那一年他刚高三,代表学校要去市里参加高中生辩论大赛的总决赛。因为不放心他,母亲李雪萍拜托了自己在D市的同父异母的弟弟代为照顾厉潇几天。
  这个舅舅他是听说过的。只记得小的时候,在他还不记事的时候,这个舅舅来过家里一次,好像是新年来看望的。平时母亲也跟这个舅舅偶尔有电话的联系。虽然长大后再没见过他,可这个人,白铭轩,在厉家还是很有存在感的。
  他是坐长途客车去的D市。一下车,城市的繁华一瞬迷了他的眼。这是只有在电视上才能见到的城市的样子。川流不息的车辆,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行色匆匆的都市人。
  “厉潇!”厉潇顺着声音看过去,目光顿了顿。
  白铭轩身上只穿了一套简约的休闲服,干净整洁,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走近了还会发现,手腕上戴着一款别致典雅的手表,一看就是价值不菲。
  反观自己,白上衣,旧牛仔裤,还有刷得泛白的帆布鞋。第一次,厉潇有了自卑的感觉……
  “小舅,你好。”尽管心里波涛翻滚,表面上厉潇还是那个永远微笑,懂礼识矩的好孩子。
  白铭轩也没想那么多,上前搂了下比自己矮不到半个头的大外甥,一张本就英俊迷人的脸,染上笑之后更是迷人。
  “走!我带你吃晚饭去!”
  厉潇总共在D市呆了四天,这期间一直住在白铭轩的单人公寓里。
  他一直知道白铭轩上的是军校,也才毕业没多久,在部队正是忙的时候。可就算这样也会为了他请几天假,陪着他把D市逛了个遍。所以那个时候对于这个略带陌生的舅舅,厉潇是既喜欢又嫉妒的。
  嫉妒他一出生就拥有别人奋斗一辈子也得不来的东西,嫉妒他可以活得那么潇洒自在。
  后来,很自然的,厉潇高考的时候直接报了D市最好的大学,在苏寄松门下学习经营与管理。虽然与白铭轩见面的次数不多,可两人的感情没有受到丝毫影响。其实两人一点也不像舅甥,反倒更像一对兄弟。
  厉潇就是个矛盾体,带着矛盾的心情面对这个舅舅。
  他一直把白铭轩当成自己人生路上的成功典范,又隐隐想超越他。所以说,他是活在白铭轩的阴影下也一点不为过。
  后来,白铭轩在部队升了军衔,整天都待在部队十天半个月也没个动静,两人的交流便也越来越少了。本就不是多亲近的亲戚,所以后来断了联系对各自的生活也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
  再后来,厉潇就遇见了苏柳。
  那天是在苏寄松的办公室,安静的下午,他在整理材料。苏柳就那样猝不及防地闯了进来。
  “你找……”
  “哦,我找我爸。”
  “你爸?”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苏柳。苏柳很漂亮,面容白皙,明眸锆齿。厉潇自己都没意识到,在那一刻,他的心跳乱了。
  其实后来再回想当初的一幕幕,厉潇想,如果苏柳不是苏寄松的女儿,如果当时自己出国留学的名额没有被顶替,如果,自己的心思没有走偏……那么一切是不是会不一样?他应该会一点点爱上这个活泼漂亮的女孩,会跟她谈一场平淡却温馨的恋爱,会因为爱情把戒指缓缓套在她的无名指上,会跟她过着平庸却又幸福的生活……
  可这世上根本没有如果。他终究还是自私了,终究,还是踏上了一条错误的路……
  从存了不该有的心思那一刻开始,跟苏柳的每一次接触在他自己看来便都是有目的的接近。虽然他自己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会大半夜头脑发热绕着操场跑圈,只为在太阳升起的那一刻能够第一时间捧着热乎乎刚出锅的包子站在女生宿舍楼下等待某个总是忘记吃早餐就去上课的小女人。
  只为看见她脸上纯真无暇的,只为他一人绽放的笑容。厉潇每每想起这些细碎的过往心尖都是又甜又涩。自小周围人对他的评价都是知礼懂事,其实说白了他就是少年老成。总是比同龄人成熟得多。
  出国前,跟苏柳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可能是他这辈子最幼稚,也最美好的时光了。因为在那之后,他再也没有做过“蠢事”,再也没有为一个女孩儿彻夜难眠,再也没有傻乎乎地给一个人亲手做生日蛋糕,再也没有……那样简单地喜欢一个人……
  后来他出国了。
  在美国,他也终于见识到了。这个世界上,原来有这么多“白铭轩”。好家世,好条件。拥有随意挥霍的资本。
  渐渐的,他也感觉到了无形的压力。开始不要命的学习、参加各种社交活动。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冰冷的机器。他被名利诱惑牵绊住了脚步,终于变成了曾经自己最瞧不起的俗不可耐的人。
  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时间点,厉潇认识了廖婧。
  她跟白铭轩是一种人。拥有所有他所羡慕的一切。但唯一不同的是,她是女人,一个迷人的女人。
  廖婧与苏柳截然相反。一个热情干练,一个淡漠如水。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爱上了廖婧,也许……只是给自己的压抑找到了一个突破口。
  在吻上廖婧的唇那一刻,他想:他真的彻头彻尾变成了一个烂人!
  回国后,带着一身的功成名就,厉潇的野心开始膨胀。他要开创自己的商业帝国!
  所有的一切都比自己想象的顺利!好像他的人生路,除了出身不能选择,做什么事情都是一帆风顺!但彼时他还不知道,所有的平静与完美不过是为后来的狂风巨浪所做的最精致的铺垫。
  当初有多得意,摔下来那一刻就有多狼狈!
  其实他能感觉到,自从回国,苏柳对他好像再也没有迷恋。就连眼神也变成了他认识她之前的样子。淡漠,凉薄。
  但他的心思一直放在事业上,并没有在意这点细微的变化。
  直到后来,廖婧回国,所有的一切都被打乱。他再一次,背叛了苏柳……
  其实在三亚的时候他就隐隐觉得事情要脱离自己的掌控了……
  这辈子唯一一次面对真心,竟然要付出那样大的代价。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爱苏柳如生命;有一天,苏柳会恨自己入骨……
  苏柳的一系列报复手段可以说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一夜间,丑闻缠身、股票狂跌。他辛辛苦苦、呕心沥血打拼下来的江山,就在一瞬间,被苏柳挫骨扬灰!
  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在她心中估计跟个乱蹦乱跳的小丑没什么区别。他们这些人都只是舞台上扭头摆腰的笑话,而苏柳,才是稳坐幕后遥控全局的掌控者。
  突然很无力。他不是不能反抗,只是不想反抗。他想让她把这口气出了,最好出的彻底点。而他能做的,就是配合她。既然她想看到自己身败名裂、走投无路的样子。那他就成全她。因为除了这个,他不知道他还能做什么。他想让她笑,哪怕只是“大仇得报”后癫狂的笑……
  比起心中那点点希冀,这些身外之财厉潇是真的不在乎了。
  那之后的好几年,厉潇总会时不时被同一个噩梦惊醒。
  梦里没有别的,只有苏柳。冷面如霜,静立在他的病床前。面色平淡地拿开他的氧气罩,用一双幽深静黑的双眸凝着他。面无表情地见证他的死亡与痛苦。
  厉潇这辈子拢共也没哭过几回。让他记忆最深刻的只有两次。
  一次是苏柳要离开他,喝得酩酊大醉伏在母亲肩上的嚎啕大哭;另外一次,就是在D市医科大的小吃街,趴在方向盘上的痛哭流涕。
  好像长大后,他为数不多的泪水,都是为苏柳而流的……
  后来,他躲到了一个南方的小镇过上了与世隔绝的茶农生活。但在她婚礼那天他还是没忍住跑了回去。
  他想,这辈子,到死他可能都要活在白铭轩的阴影之下了。他拥有的,永远都是自己最渴望得到而终其一生也无法触碰的。
  人生,和爱人。
  自嘲一笑。其实他也曾经拥有过,只不过,被自己的贪心与自私吞噬掉了……
  不再与任何人联系,刻意的远离曾经的一切。没有他,他们的生活也许会更精彩。而这最后的结果对他自己来说也是最好的。带着美好的、足够一生回味的回忆,伴着茶香,过着苏柳曾经最艳羡的悠然生活,自己独自度过余生。
  他想,他很知足。至少回忆里的苏柳,是独属于他一个人的,是别人抢不走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篇番外木头还没有改完,还是明天要断更一天,后天来看最后一篇番外噢~
还有……收藏咋又掉了一个?难道是因为大结局了?不要啊~看看我可怜的星星眼!
下一本书的大纲木头已经把前面列出来了,这一次要给你们呈现一个扮猪吃老虎的女主和一个禁欲又傲娇的男主,绝对欢脱温馨甜宠哦!
新书的大纲还没有全写完,封面也还没做好,木头是个强迫症患者,所以等这些都准备好了再开坑。时刻关注这篇文《爱已》,到时候关于新文的开坑时间还有具体信息会登在这本书的简介处,时刻关注哦!
啦啦啦~爱你们~

☆、番外三  杂七杂八

  婚后的第三年,“一把年纪”的小两口终于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足足有八斤重的大闺女!
  苏柳和白铭轩思前想后,给这个丫头起了个好听的名字:白初夏。
  初夏这孩子真对得起自己这身板儿,吃得那叫一个多!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哼唧”,明明没有娇小的体格还偏要撒娇,在苏柳看来滑稽极了!可人家爷俩儿还就吃这一套!
  每次大小姐躺在婴儿床里翻腾着小胖胳膊小胖腿儿哼唧,白铭轩就能心疼的不行。总是第一个冲过去抱起自己的宝贝女儿,一脸的慈爱:
  “哎呦,初夏是不是饿了?别哭别哭,可心疼死爸爸了!”
  这还不算,宣宣也在一旁凑热闹。
  今年已经念小学六年级的宣宣,褪去了小时候的婴儿肥,变得瘦瘦高高的,还真有种男神的潜质。曾经肉肉的小脸儿如今也变得线条明晰。虽然没有成年男人的冷硬,可也能窥见雏形了……跟他爸爸,越来越像了……
  跟在白铭轩身后,皱着个眉头也是一脸爱惜:“妹妹不哭噢……”
  苏柳扶额。二话没说上前从白铭轩怀里抱过某个重得很的小肉球。爷俩儿脸上的心疼表情还没消失呢,小丫头倒是先“咯咯”笑起来,皱个鼻子像个小狗一样嗅嗅。小鼻子就徘徊在苏柳的胸口,四处寻找奶香。
  瞥都没瞥那两个傻男人一眼,苏柳直接抱着女儿去了里屋,掀起衣襟。小丫头准确的找准地方,一脸沉醉地嘬啊嘬,吃得那叫一个幸福。
  苏柳叹气,轻轻戳了戳女儿白胖胖的小脸:“这么能吃,小心将来长成个大胖子!”
  也不知道这丫头听懂了还是没听懂,竟然还蹬了蹬小腿儿,好像在抗议一样。
  吃饱喝足以后,白大小姐又睡了过去。
  “这丫头一天跟小猪似的,当初宣宣都已经够懒了也没这样过啊?”
  苏柳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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