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小绯啊莫小绯,”谷天璿慢悠悠地道,“我说不装了,是说……你就真真正正的做我女朋友吧。”
“啊?”莫小绯觉得她被风吹僵的面颊更僵了一点,如果谷天璿现在再说点什么,她毫不怀疑自己能直接被吓成面瘫,“我我我……”
“你不是刚答应了么?”
“我答应什么了!你这叫诱供!诱供!”莫小绯愤然。她现在算是懂得了什么叫做,饭,可以乱吃,话,绝对不能乱说。
谷天璿还在笑,笑得漫不经心:“你刚刚说要补偿我,那总不是诱供了吧?”
“……”
冲动是魔鬼,豪爽害死人……
“那个,谷天璿啊……”莫小绯低下头不去看他,“你真的只是低血糖么……你真的不是发烧晕倒然后脑子烧坏了么……还是……吃拧了?” 她做的蛋炒饭还没上升到毒药级别吧,怎么光吃几口就能把人的脑子给吃坏了?!
谷天璿拉起她的手往自己额头上贴了贴:“你看,没烫吧。”
“……”莫小绯小心翼翼地半抬起眼,“那我现在拒绝的话,成功几率还有多大?”
谷天璿很好心地让她认清现实:“基本没有了。”
他抱住臂站在人行道上,路灯背光将他映成一个颀长的剪影,只有被镀上一层绒光的身影,看不清表情。
然后莫小绯在心里抖了一下。
谷大少爷……你现在的行为已经构成强抢民女了啊。但是吧,就没见过哪个人强抢个民女抢得像他这么不疾不徐温文优雅的。
莫小绯垂着目光向车道瞄了一眼,认真地考虑了一下要是她现在转身就跑,还来不来得及。
谷天璿不经意地往前斜跨一步,封了她的路。
莫小绯泄气地扁了扁嘴:“你好歹给我个理由,让我相信你不是在耍我。”
第23章 沉沦(3)
莫小绯垂着目光向机动车道瞄了一眼,认真地考虑了一下要是她现在转身就跑,还来不来得及。
谷天璿不经意地往前斜跨一步,封了她的路。
莫小绯泄气地扁了扁嘴:“你好歹给我个理由,让我相信你不是在耍我。”
理由是么?谷天璿闭上眼睛叹了一声。
如果真的可以找到理由,那么又怎么配得上称为爱?
为什么喜欢她。
莫小绯并不是第一个好奇这问题的人。被扔去北京那天,他和沈南风在飞机上闲聊,偶然提到了莫小绯摔扭了脚住在他家的事。沈南风很不忿地说:“谷天璿啊,我认识你这么多年,每次说想去你家玩你都想方设法地推脱,理由还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什么都有。莫小绯有这么好么,用得着你费尽心机?我真看不出来她有哪点值得你追得这么用心。”
谷天璿思考了一下,接着悲催地承认,莫小绯还真没有哪样突出的有点。长相吧,不错是不错,可他周围比她美貌的女人想投怀送抱的比比皆是;开朗吧,该忧郁该炸毛的时候照样不含糊。还有……能吃?毫无危机感?神经大条不解风情?这都算哪门子的优点啊我勒个去!
推开特头等舱特供蒜香面包,谷天璿想到一个浅显的比喻:“谁都觉得头等舱的航餐比经济舱要好吃吧,可我就是很想吃经济舱的牛肉面。”
沈南风恍然地点点头:“原来你喜欢这一型的。”
“不是啊,”谷天璿调整了一下椅背,然后除下眼镜,认认真真地说,“好吧,好像这个比喻也不是很恰当。若是我喜欢的只有这一个,那应该不能称作‘这一型’吧。”
沈南风一头栽倒在舷窗边,半天不怀好意地瞄向他,叹了一声说:“谷天璿,你,完蛋了。”
那日谷天璿还只当沈南风是嫉妒,他们两个要比经验,都是一张白纸,谁都赢不了谁,装什么过来人。
今天才知道他这话说得多正确。
这是他独自挑起的毫无理由的征战,一旦开始便再没有办法结束,兵临城下进退维谷的出路只有两条,破城而入,或是血溅沙场。没有策马回头扬手而归的机会,至少现在没有。
他真的完了。
他隐约记得大学时吕绍和女朋友分手后,拽着他在打工的那间咖啡馆里喝了一晚上咖啡。明明是越喝越清醒的东西,可吕绍硬生生喝得醉眼朦胧。
他是第一次见识到,喝咖啡也能喝高的人。
那时候他想,何必呢,大好人生摆在眼前,就算爱一个人又能怎么样?命中有时终须有,命定了无缘那再怎么强求也没用,何需折腾得伤人伤己。
谷天璿不是个薄情的人,但少时经历使然,他认为自己比任何人都要看得开。终于,莫小绯就像细浪,安静地一点一点蚕食掉他的信念。
却到了临渊,才明白有些事,本就是没有退路的。
莫小绯垂下眼睑,等待他的答案。
谷天璿嘴角泛出一抹笑意,指尖蹭了蹭她脸上的创可贴,“因为,我就是喜欢你。”
“为什么?”莫小绯浑身一哆嗦,翻了翻眼皮,从谷天璿的角度看过去和死鱼眼无异。
谷天璿差点一个没忍住牙龈出血。莫小绯,你当这是法庭上询问犯人啊!
不过谷总监的涵养还是久经锤炼的,不仅没把一口血咳出来,还秉承着敌不动我不动的战略,将微笑调整到最亲和的模式。
“每个人的一生都可写作一出戏,”谷天璿看着她,一句一顿地说,“我在玄武湖边看见你,我就觉得,莫小绯,我的女主角,大约就该是你这样的,也,只能是你这样的。”
莫小绯后槽牙酸倒一片。
莫小绯从来不是个文艺的人。有学历没文化,差不多就是她这样的。一般来讲,没文化的人喜欢将其他人揣度得和她一样没文化,所以乍听谷天璿如此文艺的表白,往夸张了说感觉就跟听见指甲刮玻璃的声音一样。
强迫症一样地甩了甩头,莫小绯说:“谷天璿,你讲的不是实话。”
被平铺直叙的否定,谷天璿心里一动,笑容又增几分。
“怎么会这样觉得?”
“律师的直觉。”莫小绯插在口袋里的手指绞了一下。
“你还不是律师吧。”
“今年九月份就是了。”
“你就这么笃定?”
“谷天璿,你不许咒我!”
晚班的巴士停靠在站台前,碾碎路灯的光芒。
莫小绯转身上了车。
谷天璿的声音凉凉地从身后传来。
“莫小绯,你就一点感想都没有么?”
没有感想?哪儿能啊!她是感想太多了好么,多到晚上上了床睡不着觉,夜半三更掀开被子坐起来,盘着腿抱着电脑消磨时间。
她不是没有失眠过,可也没有哪次像今天这样,听了歌数了羊还是没有丝毫困意。要不是想到明天一早还要上班,她还真想披起衣服出门溜达两圈。
挂上Q,过了两秒就看见左涵的头像在闪,点出来一看,里面写着:“我发现,康师傅牛肉面的酱料包比统一的味道重。”
莫小绯想都没想敲出一行字:“嗯,惊天发现,要不要帮你广播一下啊?”
左涵不满:“你这什么反应!这可是我用心比较出来的啊!”
“嗯,这么晚不睡觉就为了研究方便面你真是不枉此生。”
“赶稿子的画手都这样你不知道么。”
“我又不画画我怎么知道。”
“我还以为你早在M大家里见识过了呢。”
左涵说M大,莫小绯眼皮一跳。
谷天璿,又是谷天璿。
这感觉就像她坐上车,想逃离一个定点,却没有发现乘的是环行线,旅程结束,又把她带回了起点。
动了动发麻的腿,莫小绯打字:“谷天璿是吧,我看他比谁都闲。”
“……你好像怨气很大啊。”
“我有么!”
“哎,M大惹你啦?”
“不,他脑子坏了。”
“何以见得?”
“他……那个谁的他说他喜欢我?!”
几乎是无意识地在句子后面打出问号和感叹号,看到凌乱的句法和凌乱的标点,左涵也风中凌乱了。
Merak大神啊,多少画手心中的目标和偶像啊,怎么就看上了莫小绯这个字都打不利索的家伙呢!
吃货有吃货的嗅觉,宅有宅的嗅觉。吃货的嗅觉在于发现美食,死宅的嗅觉在于发现奸•;情。拉莫小绯来勾搭谷天璿是她的本意,但是在咖啡店第一次目睹到这两人见面,左涵就有一种“这两个人迟早在一起”的第六感。
作为一个深刻领会“损友”二字精义的人,左涵忍不住八卦开:“说说,你是怎么把M大骗到手的。”
莫小绯拍了一下键盘:“我没答应。”
“啊啊啊啊啊?!!!”
在左涵眼里,这是根本用不着考虑的事情,莫小绯却觉得这就和肯德基说它家的鸡健康有营养一样不靠谱。
表个白都不说实话的人么,凭什么相信他。
当然她也没把谷天璿揣测得多恶劣,只认为他要么是看她左右为难觉得好玩,要么是有什么其他不想告诉她的理由,总之,不会是真心。
“你是不是后悔了?”
“鬼才后悔。”
“那你这么晚了不睡觉?你平时不一直标榜早睡早起身体好的么。”
“……”
后悔么?莫小绯自问。
没有什么好后悔的啊。拒绝的时候,她就想到拒绝的后果。她欠着谷天璿的几顿饭和一个人情,恐怕再也没有机会还了。以后也更没有机会继续欠了吧?
至于,其他呢?
莫小绯从来都不觉得有一见倾心这回事,然而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谷天璿无端闯入,成了她人生的一部分,填满了她的二十一岁。
当人类学会将肉类烤熟并添加调料后,再也没有人愿意回到茹毛吮血的时代。
沉沦,自古为人之本性。
贺铸在《踏莎行》中写,当年不肯嫁春风,无端却被秋风误。纵使她有后悔,也不过契合这浅淡的一叹,谈不上真的心伤。
莫小绯一度相信,费尽心思去探寻什么是爱什么是不爱,是很傻的行为。千年过去,又有谁真正得到了答案?可又有这么多人前赴后继。
或者,寻找的魅力,正在于探寻不到吧。
不管爱还是不爱,日子仍旧必须这样过下去,世界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改变而改变什么。哲学上说的量变产生质变往往是人们乐观的臆想,其实或许有没有谷天璿,连她的生活都不会影响。
命运的齿轮卡向前方时从来不会给人留下倒退的余地,事已至此,就随它去吧,不是早就告诫自己摆脱优柔了么。
想罢莫小绯心情舒畅了许多,跟左涵说了句晚安,关上电脑扯过被子睡了。对她来说,上班考试找工作总比空想爱或者不爱要实在得多。
第24章 宴(1)
从车站回家,谷天璿还没上电梯,手机铃声便在两声震动之后响起来,拿起来一看,沈南风。
这么晚才打电话来,还真不像他沈南风的风格。
谷天璿今天是和沈南风一起从北京回来的,一下飞机谷天璿就接到了一个电话,那头的人说了什么听不清,但是谷天璿听了两句脸色都变了。
说良心话,沈南风从没见谷天璿这么紧张过,虽然明知这人的本质恶劣绝非善类,但是平时沈南风跟他一起嘻嘻哈哈地总会在不经意间把这个事实忘了,所以当看见谷天璿平时前方的眼神几乎可以将机场墙壁穿透时,不由自主地牙根一寒。如果有谁现在站在谷天璿面前,估计会像西湖醋鱼似地被这目光削成一片一片。
沈南风心中大喊了一声:幸好。
幸好他们还算朋友。
接着沈南风很好心地为那个惹到谷天璿的不知名姓的人暗暗默哀了一下。
直到谷天璿冲出机场连声招呼都不打就开着车跑了,沈南风也不知道打电话来的是什么人,说的又是什么事。
沈南风回到公司之后,所有高层都在等他们两个回来开会,看到他就问谷天璿哪儿去了。沈南风暗地里看谷天璿这样子,就知道去处理的绝对不是公司的事。不是公事,那就只可能是私事。
刚下飞机就翘班搞私活,你小子……胆子挺大的啊……
沈南风是个很讲义气的朋友,当然不会当着周总的面把谷天璿出卖了,于是绞尽脑汁替谷天璿找借口,说他这两天太累结果病了所以回家睡觉去了,然后又寻思着什么时候打个电话给谷天璿提醒他一句以免露馅。但是后来开会一忙转脸就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等晚上回家打了会儿游戏才忽然想起来。
电话接通,沈南风第一句就是:“周总没打电话来问你为什么无故翘班吧?”
谷天璿很淡定地回答:“我病了啊。”
“不是吧你都猜到我这么说了?”
谷天璿说:“如果换我是你,我也编这个理由。”
谷天璿低血糖,在QX地产高层之间完全不是秘密。这种病,都是天生带来的,什么时候病发都很正常,再加上有他之前在办公室画设计图画到昏迷休克这种前例,沈南风真这么说了,也没人会特别怀疑。
况且,他今天是真病了,虽然病得不重——他在车上倒真是睡过去了不是晕过去的,只是睡得太死,才导致莫小绯的错觉。其实,晕和睡之间或许根本就没什么清晰的界限吧,睡得太沉,就是晕,晕得太久,就是死。
“对了,你到底去干什么了?”沈南风在一通闲扯之后终于问出口。
谷天璿心想他之前这么七拐八绕地铺垫了半天,从低血糖说到设计部,连今天的会议内容都扯了好几遍,终于还是问到这个上,还自以为话题过渡得十分自然毫不突兀,就不知道谷天璿因为不想揭穿他,从大门口走回家的一路上从头到尾都在憋笑,下巴都快抽筋了。
“我啊,”谷天璿弯起嘴角,“我去吃了一盘蛋炒饭。”他话中透着笑意,句子的尾音微微上扬,分不清是戏谑还是调侃。
“啊?”沈南风抓狂。敢情他这么劳心费力地帮谷天璿扛着应付老总,这人别的没干就跑出去吃了碗蛋炒饭了?那哪里是蛋炒饭,那是金子炒玉吧,要不然还值得你奔成这样跟饿了七八顿的野狗见着包子似的。
谷天璿这样漫不经心的语调,正常人都能听出他说的不是实话,沈南风还想追问,不料谷天璿率先开口转了话题。
“下星期上海何氏集团的新楼落成酒会你也要去的吧,那我不开车了你带我一趟。”
“干嘛,从机场回去飙车飙得太猛,把车撞了啊。”
谷天璿的语气风轻云淡:“省汽油。”
沈南风完全不留情面地打断:“装,继续装啊。信你我就有鬼了。你不说清楚为什么,我绝对不带你。”
“不同意算了,”谷天璿坐在靠椅扶手上,将手机换了一只手抓着,突然笑了起来,“明天当心你的车钥匙。”
沈南风跟他认识久了,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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