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娘》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花娘- 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 ╭╭ ⌒         
︱田︱田田| ╰……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靳惜何夕】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花娘
作者:顾宛
文案:

被人贩子卖到农村,还被老头强迫用嘴……
和恶势力作斗争,那些黑暗的回忆让我颤抖……
对不起,是弱者的保护色。但我却只能说,生而为人,对不起……
对不起不管人生多灰暗,我还是要勇敢的接受生活!!
看书的朋友们不要忘了点击追书!!么么哒!


☆、1、走丢

  我叫钟然,是个九零后。在我七岁的时候,,我的妈妈带我去早市买菜,我跟在她身后,她牵着我的手。妈妈停下来买菜,我们两个就这样被早市拥挤的人流挤散了,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妈妈已经不见了。
  我站在公园门口哭,一个好心的阿姨说带着我去找妈妈,然后,我就被拐卖到了离家很远的山村,成了一户人家的童养媳。
  我后来长大才知道,带走我的那个阿姨,大家都叫她人贩子。
  我被送到山村里的一户人家,“好心阿姨”对那户人家大吹特吹,说我是城里来的姑娘,乖巧懂事,年纪小不记事,以后不会有麻烦,但其实小孩子七八岁的时候已经可以记事儿了。
  刚到那个家的晚上,很多的邻居都来看我,我就好像是动物园里的猴子,被每一个人走来走去的参观。我的小脸上全是泪痕,提着自己漂亮的花裙子怕沾到地上的灰尘。他们每一个人都脏脏的,裤脚上还有泥,有些阿姨和小孩子还想上来捏我的脸,被我惊叫着躲开了。
  那些人嘴里不住的夸赞着,说老王有福了,不愧是城里的娃,细皮嫩肉的,长得真好看。
  我站在原地一直在发抖,那种感觉就像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看的西游记,唐僧被抓起来了,然后无数丑陋的妖怪围着他评头论足,说要怎么把他吃掉。那些人来了又散,直到很晚很晚,我都哭累了,才终于全部散去。他们走了之后,这户人家的主人就叫我坐在椅子上。
  这家里只有一个叔叔和他的女儿,叔叔说他姓王,叫王喜子,说他的女儿叫王良娣,在村东头上小学,现在快到家了。他们说他们花了好多钱把我买回来,就是做童养媳,给老王家传后。我不知道什么是童养媳,什么是传后,只是泪眼婆娑的看着王叔叔问他我什么时候能见到妈妈。他没有说话让我关灯睡觉。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失眠,因为他们家的床太脏了,我只能蹲在墙角抱着腿蹲了一夜,腿都麻了,后来王叔叔就上街给我买了新床单被罩。
  王叔叔对我还算客气,吃饭的时候还会叫上我,但是他家的饭菜太难吃了,我一口都不肯吃。王叔叔就会去村里唯一的小卖部买吃的给我,良娣姐姐总会眼馋,我会分给她吃一点。
  她说她好羡慕我,王叔叔逢年过节才会给她买好吃的。可我却摇摇头说,我更想找到我妈妈。
  于是我总是不停地哭着找妈妈,但是每一次我提到爸妈,王叔叔就会变得生气打我一顿,次数多了我就学乖了,知道问及父母就会被打,就乖巧的闭口不提,但有时候忍不住提到父母和原来的家,又是一顿痛打。那时候只有良娣姐姐安慰我,我觉得她对我真好。
  后来我给良娣姐姐分零食的时候被王叔叔看见了,他就把良娣姐姐打了一顿,嘴里还骂着让你抢小后妈的好吃。从哪那天开始,姐姐也用那种仇恨的目光看着我,也不带我和她玩儿了,王叔叔打我,她还叉着腰在旁边幸灾乐祸地叫好。
  王叔叔虽然不会亏待我的吃住,但却脾气暴躁经常打我,他们不在家的时候,我还要负责洗衣做饭烧水,没做好还要被打,王叔叔说他在教我做一个好的农村媳妇。我被王叔叔打了屁股之后,疼的滋哇乱叫,委屈的哭着看姐姐,但她还是对我冷眼相待,有一次我又被打了,躺在炕上下不了床,王叔叔去地里了,姐姐还跑进来对着我吐口水,说我是个小贱货,活该被打!
  当时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骂我小贱货,只觉得自己喜欢依赖的姐姐都开始骂我,这不是一件好事儿,所以我就哭的更痛苦了。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五年,五年里我时常被王叔叔殴打,如果说开始是因为我提及爸爸妈妈被打,到后来就简直成了王叔叔的一种消遣,顺心不顺心,都要用打我发泄一通。
  有时候,姐姐也会跑来使劲推我一把让我摔在地上,然后拍手叫好,或者大冬天将我关在门外,不让我进屋;再或者在我的衣服里面塞一只毛毛虫,等我穿衣服的时候吓得大叫,她就在旁边笑的开心。
  五年里我不止一次的想要跑出去,但是每次走到村头我就不敢走了。这个山村在大山深处,没有人带领我根本找不到路,我听说只要到了镇上,就能坐车到城市,我很多次央求去镇上买东西的王叔叔带我去镇上看看,我说我好奇,但王叔叔一下就识破了我,说让我认识了路我就会跑了。所以五年的时间,我都没有跑出去。
  王叔叔也没有送我去念过书,他说我学会了文化就要了不得了,所以不给我上学,但我在城里的时候,读过一年级,能认识几个简单的字。王叔叔说在农村,认识这几个字就够了。
  我十二岁的那一年,第一次来了例假,当时我什么也不懂,良娣姐姐去上学了,我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任由血沁湿了床单,我以为自己快要死了,眼泪吧嗒吧嗒的掉,我在死之前都不能再见到自己的妈妈了。
  中午的时候王叔叔从地里回来,见我没有做饭还躺在床上,以为我是偷懒,掀起被子要打我,看见了我裤裆上的红色,他突然就止住了动作,然后就笑出了声,我以为他是见我快要死了,不用再吃家里的饭而高兴。因为他好多次都骂我,光吃饭不能下蛋,白养我这只母鸡了。
  王叔叔高兴的跑到村头给我买了一包棉花,后面还有胶。他一把扔在我脚下让我换上,因为我不会所以只能王叔叔帮我换上。那是第一次我看见了王叔叔脸上有我从未见过的贪婪,后来好多年后我才知道他那目光是为什么。
  晚上姐姐回来,我问她她才非常勉强地告诉我这是月事,女孩子长大了都会有,每个月都要有,死不了人,把王叔叔给我买的卫生棉塞好就行。王叔叔去买了一只烧鸡回来,还做了个炒鸡蛋,摆了一瓶二锅头,非常丰盛。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高兴,但很快我就知道了。
  他每天都在问我还流血不,我点点头说嗯,直到五天之后早上他再问我,我说没有了,他没再说什么,拿了锄头去田里了。
  中午王叔叔也没有回来,直到晚上的时候,王叔叔才醉醺醺的回来一看就是喝酒了。我怕他就醉之后打我,赶紧盛好了饭菜,想出门躲躲,但是我还没走出去,王叔叔就双手背在身后,将门给关上了。
  门啪嗒一声,我的心也跟着啪嗒一声,看来自己又要挨揍了。我不断的一步步向后退,眼泪有蓄积在眼眶里,王叔叔并没有像之前一样冲上来打我,而是温柔的靠近我,直到我退到墙角,然后忽然把我一把抱起,丢在了炕上。我不断的往后退,也忘了叫,王叔叔脱了鞋慢慢凑过来,笑的特恐怖,嘴里还说着,白白供你吃喝这么多年,总算没白养你个吃白饭的。
  我用小手推着越靠越近的王叔叔,他满嘴的酒气快要熏死我了,我哭着问他要干什么。王叔叔说他不会打我,说他看见我长大了心里高兴想抱抱我,我害怕的拒绝,他就变了脸色,作势就要打我,我只好坐过去。
  我坐在他怀里不敢动,他眯笑着眼睛亲了亲我的脸蛋,我莫名有些反感推搡着想下去,王叔叔却生气想打我。我正要呼救,良娣姐姐忽然敲门说,“爸你咋把门锁了,我都进不了家了。”

☆、2、不认命

  王叔叔眼神慌了一下,趁着他动作一顿,我立马从他膈肢窝钻出去,跑到门口给良娣姐姐开门,良娣姐姐看到我头发散乱满脸泪痕,以为我又被打了,还高兴的笑出了声,把我一把推开跑到王叔叔身边,蹭着他的胳膊撒娇,“爸爸你锁门干什么啊,我在外面快冷死了。”
  王叔叔心里有火,但是又不好对姐姐发作,他从来舍不得打良娣姐姐,只能愤恨的瞪了我一眼,和姐姐说我不听话,关起门来教训教训我。姐姐也没当回事儿,只是扭头看着我说我这个小贱人就是欠揍。
  接下来的两天恰好是周末,良娣姐姐一直都在家,我怕王叔叔再单独把我关在屋子里,那种感觉让我很不舒服。所以不管良娣姐姐有多讨厌我,这两天我都是一直跟在她屁股后面。
  良娣姐姐很嫌弃我,每次她要出去的时候我就跟在她身后,她终于忍不住把我一把推到,让我不要再跟着她了,她嫌我身上脏。
  我又不敢和她说出实情,但是不跟着她我又害怕,最后我硬着头皮,非说这路这么宽,我不是跟着她走的。良娣姐姐看了我很久,最终没说什么话,但是也没有赶我走。
  我跟在她身后,以为姐姐是在保护我,但是我跟着她一起去了小河边儿上,才知道她带着我只不过就是为了取笑我。
  河边是她和她的小姐妹们的根据地,周末的时候她们就在这里一起玩。良娣姐姐带着我来的时候,她们都很好奇怎么把我这个小贱人带来了。因为良娣姐姐叫我小贱人,所以她的小姐妹们也叫我小贱人。
  良娣姐姐没有说话,将她们拉在另一边不知道商量什么,我站在那儿也不敢动,生怕犯了什么错误,姐姐就把我赶回去。王叔叔亲我的那一幕太可怕了,他的表情让我觉得比妖怪还吓人!
  她们说着笑出声来,然后几个姐姐就一起朝我走过来将我围在中间,良娣姐姐率先开口说,“小贱人,让我们和你玩也行,但是我们让你做什么你就要做什么,不然我们就不带你玩了。”
  只要能留下来,不要被王叔叔单独抓住,做什么都行啊!我连连点头,“嗯嗯,你们别赶我走,你们叫我做啥我就做啥,只要带上我就成。”
  然后她们就叫我当小狗,叫我学狗叫来哄她们开心。我就算是再傻,也知道她们这是在羞辱我,我狠狠的攥紧了拳头,良娣姐姐见我不动,就转身说不带我玩儿了让我回去吧。
  我眼里噙着泪水,立刻跑过去拦着良娣姐姐说,“我学我学,你们别走。”
  虽然说女子膝下没有黄金,但是随随便便的跪下学狗,不管对谁都是很侮辱人格的一件事情。我千万般的不情愿,可一想到王叔叔那让人害怕的笑,还有为我检查身体的手,我就觉得害怕。我拼命得让自己忍住不哭,想要保留我年少的心里最后的一点尊严,然后我慢慢跪了下去,双手撑在地上,颤抖的学了两声狗叫。
  那些姐姐都很开心,围绕在我周围拍手叫好,还随手捡起树枝仍在远处叫我爬着去叼回来。我咬着嘴唇,忍受着她们的虐待,我在心里安慰自己,这样受点委屈没关系,只要不让我和王叔叔单独待在一起就行。
  她们欺负了我一天,是看到太阳快要落山了才恋恋不舍的散去,还和良娣姐姐说下次再带我出来,比那些玩具好玩多了。我在地上爬了一天,衣服都脏了,灰头土脸的,刚要站起来,良娣姐姐的小脚却踩在我的后背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我说,“不许站起来,你现在就是我的一只狗,你要这样爬着和我回家。不然我就告诉爸爸,你偷懒不干活,跑出来缠着我带你玩儿!”
  我怕王叔叔打我,再一次懦弱的选择了乖乖听话,就爬在良娣姐姐的脚边,一步步的和她一起回家,路上经过了很多人家的门口,院子里的小孩儿看见我的样子,都跑出来看热闹,一边看还一边说,“看啊看啊,王大爷家的小媳妇儿像只狗!”
  我抬起头看着她们说,“我不是小媳妇儿!我是王叔叔的养女!”
  我刚到王叔叔家的时候不懂,这几年慢慢长大我也就知道了,我是被那个好心的阿姨拐卖了,被卖到这个大山林里做王叔叔家的小媳妇儿,以后长大了就要给他们家生孩子,一辈子待在这个地方永远都不能离开。这些我都是听村里的女人说的,这里的女人好多都是当年被拐卖来的,有些已经成了孩子的妈妈,有些刚嫁给他们的买主。
  我很奇怪她们都已经是大人了,怎么不想办法逃出去,如果我现在长大了,不怕王叔叔打我,我一定跑。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她们这是群体效应。第一个被拐卖来的女人没有逃出去,一个两个都没能逃出去,于是所有的人都认为这是命,是逃不出去的,所以所有人就认命不再挣扎,于是就没有人逃出去了。
  认命,人最怕的就是认命,有时候认命你就输了。十二岁的我,懵懂的心里第一次意识到,我不能认命,绝对不能像村子里其他被拐卖的女人一样,一辈子被困在这里,我想我的爸爸妈妈,他们一定很担心我,我想回家。
  那些小孩儿还是在我耳边不断的叫着小媳妇儿小媳妇儿,良娣姐姐也急了,她最讨厌别人说我是王叔叔的小媳妇儿,记得我刚来这个家的时候,良娣姐姐对我很好,就是因为那次王叔叔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动手打她,就说她抢小后妈的零食,从那天之后,良娣姐姐就变得讨厌我了。但是王叔叔并不是一直都对我那么好,后来见我不怎么听话,好几次还想跑,就再也没给我买过吃的,对我的态度也变了,经常打我,还让我干活儿……
  良娣姐姐气呼呼的把瘦弱的我一把提起,拉着我就跑,我跪了一天膝盖酸疼的要命,棉裤上面也被小石子儿磨破了洞,根本跟不上她的脚步,摔倒了两次,又重新被她提起来跑。直到躲过那些小孩儿之后,良娣姐姐才停下,她气呼呼的朝我甩了一巴掌说,“小贱人,你永远不能当我的后妈!你比我还小,我不会叫你妈妈的!”
  良娣姐姐说完就自己朝家的方向跑了,我其实很想和她说,我也不想当你妈妈,你在我心里是我的姐姐。我一个人拖着疼痛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