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快进来坐。”
那人来到中堂间,没有坐下,而是环顾一番,感慨道。
“这房子你用心了,与你小时候住的宅子很像,就是缺了些墨香味,舞刀弄枪你不好,诗词歌赋你不精通,宅子就缺了些人情味道。”
他又回头看了看索子,笑着道“索子怎么不长个儿,小时候就是个鼻涕罐子,现在打扮的也像样了。”
索子不好意思的笑笑“让爷压榨的都不长个儿了!”
那位先生转了一圈才坐下,他不坐下之前屋子里没人动,多妹端着茶进来,那人摆摆手,从里怀了掏出个金属的扁酒壶,拧开盖子嘬了一口。
“老师现在还这么爱喝酒。”
“喝酒清醒,还能提神。”
崇慎觉着有趣,笑着说“我只听说过吃辣能提神,却没听说过喝酒能提神的。”他自己说完就纳闷了,这话是听谁说的?
那人笑着跟城叔寒暄,他来之前崇慎嘱咐过,来人是他十二岁前的老师,所以城叔并未见过
他叫那日苏,是陈巴尔虎旗一位牧民的孩子,当年做崇慎老师时才满18岁,所以现在城叔看着他还是风华正茂的模样。
这位老师是尼斝亲自去挑的,专门陪崇慎玩,十岁以内的孩子对父母都有一种莫名的崇拜感,王爷又是一个喜欢拥有主导权的父亲,所以他总是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在崇慎脑子里,孩子就会默默的去接受,去树立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尼斝是个明白人,为人妻尽量不反驳自己的丈夫,但为人母又往往思虑深远,这回她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以寻个玩伴为借口,找了个刚成年的小伙子,这人尼斝试探了很久,草原上生长的人有着泣血的方刚,性格爽快耿直,又读过书,但不是死啃书本的蠕虫,他涉猎广泛,爱好运动,让他成为崇慎的玩伴加老师,其实是崇慎的荣幸。
的确也是,在崇慎幼年,这位天天带着他在院子里摔跤的好伙伴教他摔倒了自己爬起,教他不能躺在地上耍无赖,教他很多书本上不会写的生活常识,甚至教他如何度过十岁男孩懵懂的性生理盲区,他亦师亦友
朋友是身份,老师是尊称。
但是他只陪伴了崇慎四年,从八岁到十二岁,之后那日苏也在成长,成长到了二十二岁,他也成长到下一个阶段,有了其他的人生追求,他辞别,他没有回头,他没留下只言片语。
尼斝是伤心的,她在这四年里视他为自己的弟弟,而且在他走后的几年,用怀念的方式流露自己的疼惜,崇慎都能感觉到,他也喜欢这位玩伴,尊重他的选择,并且从母亲的态度知道这是他和母亲都要珍惜的人。
所以这年崇慎二十六岁,他有了人生新的想法,他成熟的晚,但是难得想开了要进取,他想要学经商之道,虽然有很多人能教他,虽然那日苏不是经商出身,甚至不谙其法,但他还是几经周折的找到了他,愿他回来,助自己一臂之力。
他不知道那日苏这些年过着怎样的生活,变成了什么样的人,甚至是否完成了他当年的那些藏在心里的夙愿,他跟那日苏不沾亲带故,但信任非常
有时候人总是对亲近的人戒备心异常,但是对一面之缘的人放松警惕,城叔是不太乐意的,但是崇慎的特点就是决定的事情一定要撞南墙,撞了南墙也不回头,撞破了也要大步流星向前走,所以城叔没有发言权,他只能顺从。
这会子林嫂和多妹收拾出来东厢房,那日苏唯一的行李就是一个手拎竹编的箱子,他自己提着进去,关了门就再没有出来。
晚膳的时候他走出,吃过之后又是一语不发的回房,崇慎这回跟了进去,关上门,谁也不知道他们在讨论什么。
☆、心思
那日苏脱了长袍,换了身轻便的,坐在桌子边上,崇慎跟他对坐,那日苏只是简单地问了他目前的生意都有哪些。
“目前我搬出王府后鱼塘是父亲自动划分给我了,但是我从来没去过,由史旭照料着,手底下有四个工人,鱼塘问题不大,经营很稳定,收益也是。”崇慎答。
“你自己做什么了?”
“出来后开了家当铺,雇了王府以前的会计徐汇看着,刚开个把个月,就徐汇一个人。”
“收益呢?”
“因为没有太大开销,所以还好。”
“当铺简单,只要掌柜的看东西不打眼,这买卖还是好做的,你要考察这街上有几家铺子,多了不见得是不好,大家都喜欢找能货比三家的地方,要是就孤零零你一家,他们也是不愿意进去的。”那日苏又喝了口酒“还有吗?”
“还有一家山货行,掌柜的是王府旧人的占叔儿子,雇了个伙计,还有一位王爷派的会计。”
那日苏这回没说话,他用指甲划着桌面,好像写着什么字一样,但其实就是无章法的乱画,他过了半晌才问“崇慎,不是每个人都有一个你这样美好的家室,祖上的生意有人打理,身边也有知根知底的人,这多么幸福,为什么还找我回来?学经商你最终的目的是要达到什么个样子?”
崇慎想了想“想把生意做到全国吧。”
“全国”
“甚至全世界?”崇慎自己问的都小心翼翼,他其实根本没想过全世界的事,他只想过全国,因为全国包括奉天。
“有句话叫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你知道那些一夜暴富的人,现在多半是在发国难的财,但是你手上的生意,现在看着稳步发展,可是你想想,真要是战乱了,大家都去当铺当东西,为了换银票救济生活,当铺流水出大量的钱财,但是没有去买东西赎东西的人,最终那些金银玉器就会无限的贬值,最终甚至很可能随着战乱损坏,那将是一场可怕的灾难;还有山货行,人们要是都顾着逃命,没人还注意温饱,更不会有兴致去买山货,不过不是没办法,山货可以供给外资饭店,他们有外国人撑腰,就是真打起来,全北平的外国人都会在那些地方聚集,那是避难所,那是和平区,人多了嘴就多了,吃喝拉撒都是能赚钱的,所以山货行未来的发展就是走渠道,能打通供给链最好;还有鱼塘,它在京郊,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那是你出来后王爷唯一分给你的东西,你要是想让你父亲放心,就记得无论怎样,多勤快的跑几趟,你父亲知道后会心安的。”
崇慎点点头,是了,父亲之前就嘱咐过,多去鱼塘看看,想来这几日无事,明天就去瞧瞧,虽然可能没有什么帮助,但史旭是父亲的人,肯定会跟父亲说他去过,这样父亲也会心安。
“时候不早了,去休息吧,我来,不是插手你这些个生意的,只能给你提提建议,我自己也是不懂这些的。”
崇慎起身告辞,回了房。
这边颜晏刚刚换了副冷敷的药,郎中把煎好的药递给颜晏,见她喝完,又从随身的行李里拿出几件粗布的袄衣和袄裙,叠的整齐,放在椅子上。
“姑娘,日常生活千万不能太用力,要不这伤好的慢,柴火我看都劈好码在外地了,这里清静,你要是再自己劈柴做饭用力过猛,吃痛了,叫唤也一时半会没人发现,所以万不可像这次一样掉以轻心,一定要珍重。”
颜晏不好意思的点点头“谢谢,真的谢谢,这次多亏了您。”
穆礼安排了郎中定期来换膏药,顺便在同仁堂按时抓药,煎好了看着颜姑娘服下,又派人送了些日常用品和蔬菜瓜果,唯独忽略了烧得柴火和木炭
本来不打紧,这几日天气凉了,晚上颜晏睡的不踏实,就想着自己来劈柴烧些柴火,结果她不在乎的事犯了难,这胳膊一吃痛,再着了凉,好的更慢了
郎中自己用偏方抓了些进补的药,结果这姑娘脾虚,补完之后内火出不去,生生的把智齿逼出来了,这回郎中来拿了女儿的一些不穿的秋衣,上药的同时不忘开一些止疼的方子。
“姑娘啊,这长智齿和起水痘是一样的,不一定每个人都能遇到,但是这智齿还有另外一个说法,你可知道?”郎中笑着跟颜晏说
见她摇摇头,郎中煞有介事的说;它还叫“爱情牙。”
爱情牙。多么诗意多么坚硬的名字,诗意在智齿每人都会不期而遇,碰到第一次的爱时就会长出;坚硬在它本质是一颗倔强的骨骼,长在最里面,逃避着甚至是无用着,但是它硬生生的疼,因为它是一颗牙,破肉而出,新生但是顽固。
郎中今次带了些蜂窝煤,把炉子点上,在上面烤了几颗大桃仁,让颜晏咬住,告诉她每日咬一颗,能缓解疼痛。
他走后,颜晏来到院子外,这处庭院有点苏式建筑的风格,院落中央有一个很小的人工湖,常年无人打理,雨水泛滥蓄积,竟养成满满一池水,风吹种子,在湖里开出成片的野莲花,湖畔长满蒿草和芦苇
院子大的很,颜晏只住最小的一处,东西屋中间连着厨房,说是厨房,其实更像是烧火的地方,黑黢黢的,穆礼差人送来的瓜果蔬菜放在庇荫的地窖里,院子里自己栽的葱和韭菜常年无人收割已经全部腐烂在地里,秋末刮起北风,池水里的莲花日渐枯萎,芦苇依旧挺立,蒿草顽强做着最后的抵抗,这里处处散发着生命的力量
颜晏爱这里,爱这的寂静,爱这的暗涌。
她走到土路对面的杉树林,杉树笔直,间距行距整齐,她晚上总是披上外衣到林子里转一转,星星也亮了,要是天气好,望着天空,感觉整个银河系都显现出来。
这时候她就会特别善感,想起一些人一些事。
这些人事里总有她本来不曾想的,比方说“崇慎”
她有时候想起他,想着这个人冷冰冰又热乎乎,想着想着就想到他是谁的儿子,想到他父亲的态度,一下子,她就低下头,望着脚下的泥土,天上的星星和尘世的幸福,对女人来说永远是残忍的命题。
他救过自己两次,颜晏是普通的女孩,不谙世事的,未经雕琢的,所以怎么会对这样的恩人和这样的宿命不低头呢,自己认了命,认了自己喜欢他,也认了自己不能拥有他。
不糟糕,不难过,甚至觉得跟他呼吸同一片天地的空气,都是亲近的,这,就足够了。
颜晏慢慢地走回屋子,四下都是暗的,这里早就不通电,她点上蜡烛,屋子里鲜少有面落地镜,斜插在角落里,她映着烛光看着镜子里的人,没有表情没有控诉,她就是一个平凡的女子,没有那个命也没有那个勇气去争取,而且她有她的生活,不能连累其他人的。
她合衣睡下,觉得有点冷,往被子里缩了缩,一直掖到脖子根,她在被窝里搓搓双脚,想着明天一定要烧东屋的炕,要不然太冷了,这样想着,竟觉得周围暖洋洋,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早起崇慎吃过早饭,启动车,准备出发去京郊的鱼塘,路途不算近,怕是往返一天困难,崇慎跟城叔打声招呼,说今晚就宿在鱼塘了。城叔答应着,以为那日苏应该会跟着去,结果崇慎都坐到车子里了,这位德高望重的老师也没有出现。
“少爷,你一个人去?”
“是,没事的城叔,就是去看看。”
“一个人去总归不放心,要不让索子陪你吧。”
“不必,我就去看看,史旭会照料好,我也老大不小的人了,不用处处差人跟着。”
说着崇慎就开车走了。
今天天气甚好,崇慎望着湛蓝的天空,体会着什么叫做秋高气爽,他惬意的呼出一口气,觉得心里堵得那些事一瞬间就稀释了,烟消云散。
到了鱼塘,史旭这里没按电话,不知道崇慎的到访,见他走进来,忙迎上去。
“少爷,你怎么来了。”
“哦,闲得无聊,过来看看。”
“少爷来的正好,今天天气好,我带您走走。”
鱼塘经营的很好,史旭知道崇慎来不是找事情做的,这鱼塘也没什么需要人费心的地方,他带着崇慎看看四四方方排列的8个大池子
虹鳟鱼黄鳟鱼当然是供人食用的肉食鱼类,其他池子还养着鳖类和观赏草鱼以及一池泥鳅,种类倒是齐全,崇慎在池塘间的垄道走着,看着游鱼在水中自得其乐,望远处山峦叠翠,这里风景很好,非常适合饲养。
☆、重逢
“史旭,你辛苦了。”
“哪里的话,我不会别的,就只会这些,养鱼再养不好,我就只能回老家种地了。”
“这里打点的很好。”
“少爷要去看看账目吗?”
“好。”
史旭带着崇慎到账房,把近半年的账薄都拿出来,崇慎只会看个皮毛,但还是仔仔细细的看着,史旭也不着急,立在边上一直低着头等着。
这时滚进来一只小球,滚到了崇慎脚步,撞着凳子腿就停下来了,崇慎低头把球捡起来,一个呀呀学步的小男孩跌跌撞撞的跑过来,才及凳子腿高,抱过球来,看着崇慎,刚学会说话不久,用稚嫩的语气对崇慎说“谢谢。”
崇慎摸摸他的头,笑着捏一下他的脸蛋。
“署署,过来。”门口一位女子蹲在地上,朝小男孩招手,崇慎抬头看了一眼,史旭笑着拍拍署署的后脑勺,那孩子就七扭八歪的朝那女人跑去。
“史旭,这是你夫人?”
“是了,你没见过的,这是二房俞氏。”
“呵呵,史旭老当益壮啊!”
“夸我呢!你也抓紧,你瞧署署,多调皮,你像他这么大的时候,比他还淘,滚铁环掉沟里,不哭不喊的,我路过抱你上来,一看,下巴都磕漏了!”
“记得记得,我娘抱着我,扒我的嘴唇,还以为是牙磕掉了呢。”
“你还记得?那么小时候发生的事,你满脸是血,尼斝吓得不知所措,抱着你急得直哭。”
崇慎回忆起往事,整个人都温柔了,含着笑看着俞氏将孩子抱走,署署搂着俞氏的脖子,把整个小脑袋都窝在她的颈窝里。
多么温馨的画面,幸福从来都是这么简单。崇慎感到一阵莫名的失落,觉得自己再怎么拥有;有些东西还是会随着自然法则离自己而去,命运从来不由自己控制,它总是公平的,让你坐拥别人无法得到的一些,又那走一样你最珍贵的东西。
母亲已经离世快七年了,多么快,仿佛就在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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