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想跟你做永永远远的好兄弟,永永远远的在一起,我一个人留在这里,一点都不开心!”我有点委屈,心也很痛,第一次经历这么痛苦的时刻,我甚至觉得自己快死了,那种面对生命流逝的无力和无助,眼泪再也忍不住,汹涌地往下流,我听到身后传来棋棋的脚步声,很轻很轻,但我能区分出来,家里每个人的脚步频率,包括不刻意隐藏自己的安安的走动声。
他张张嘴,说不出一句话,开始粗重的呼气吸气,那种空洞的声音再次袭来。
我恐惧地转身看向棋棋。
“救救他吧,你救救他吧!”
棋棋跑到病床前,开始呼唤医生,很多人都涌进来,有医生、护士、章玥、嘉旺,他们将病床团团围住。
我远远看着床上似乎已经看不见,却一直在向我所在的方向注视的安安。
说什么会来接我,信你才有鬼啊!
接着,仪器传来非常刺耳的一声:“滴——”
表示病床上的大家伙,已经失去了生命特征。
我从未想过,我和安安会在这样的阶段以这样的方式分开,我曾经跟他说:“等我们老的再也吃不了肉,走也走不动,只能在落地窗旁卧着晒太阳,等着棋棋的儿子或者女儿给我们送煮的稀烂的食物时——咦,这么一想,我还挺开心的!因为,我们一起走过了那么多年!”当时我说完后,哈哈大笑。
安安依旧很不给面子的说:“那我可能比你早死。”
我问他为什么啊,他说:“被你烦死的。”
听到他这么直接的回答,我又哈哈大笑起来。得意洋洋的说:“那不会,因为以后你会习惯我的唠叨,如果没有我的唠叨,你可能还会不习惯!”
当时安安听了我的回答,一脸嗤笑,并不认同,甚至说:“那也有可能是你先死,因为,我会被你烦的想……忍不住打死你。”
“大哥,不要这么暴力嘛——别忘了,你可是我的小弟!”
“滚——”
“喂,你真的很暴力——唔!”我捂住嘴,表示闭嘴了,不说了。
我往后退几步,转身走出病房。
“早知道就我先死,这样子就不用面对亲手送走你的痛苦,你倒是走的潇洒啊……”
两个月后
我躲在嘉旺所住房子的上一次楼梯上,听到走廊里传来嘉旺和邻居的交谈声,他的声音充满疲惫。
“实在是不好意思打扰你,但是还是希望你能帮我们注意一下,如果看到我们那条金毛回来,在门口的话,帮我留住它,然后给我打电话,我会让我朋友过来接他,麻烦你了,谢谢谢谢——”
“没问题,一定一定,下次回国,记得约出来喝几杯,咱这交情,你还用得着跟我说什么谢谢?”
“成,不过,可能下次回来,要几年后了。”他沉沉叹了口气。
传来邻居关上门的声音,我贴着墙,探出一点点脑袋,对合上的电梯门说了声再见。
我离开医院后过了不久,澄澄割腕自杀,家里谁都不知道她早在高二的时候就开始谈恋爱,高考结束后,对方却告诉她,要跟她分手,之前没有说,是怕高考的时候影响她发挥,一心想着可以偷偷跟男朋友来一个毕业旅行的澄澄,甚至都幻想了无数次和对方手拉手向父母坦白的画面,一时接受不了,做了傻事情,还好救治及时,这些零零散散的王家家事,都是通过小区一些出来买菜的保姆们的口中得知,这些保姆们闲暇时经常聚在小区附近的一个公园里聊天,我躲在树后面睡觉,便听了个七七八八。
并知道了澄澄醒来后,便大哭着跟章玥说要离开这里,加上嘉旺刚好工作上有个机会,调派到墨尔本,眼看女儿一天天憔悴下来,作为父母的,怎么会不答应呢?
大妈们说的绘声绘色,仿佛站在病房里看到了一切。
很多事情自然在她们口中经过了一层艺术加工,也没准传到她们口中的时候早就经历了无数次的添油加醋。
但一切艺术上的加工,都来自于故事本身,也多亏了她们,我才知道他们的近况。
章玥早在一周前就和澄澄、棋棋先一步去了墨尔本,嘉旺留在这里善后和处理工作上的一些事情,以及不忘临走前再三交代邻居,注意一下我。
我不会离开华国,更不会离开凤州,我不想离安安太远。所以只能默默地跟嘉旺道别,在他不知道的地方。
原本我想着找到那些人,报复完后再回来,但现在,我知道,这一次分别,可能就再也不会相遇了。
我有一种,上一秒大家还聚在一起野营,在湖边钓鱼,吃着香喷喷的鱼片粥,和安安一起游泳,而下一秒,有人拿起锥子敲碎了仿佛被打上了橙色光芒的这一幅美好的彷如暖色系的油画,碎片飘散了一地,接着换上黑白的默片,黑白默片呈现着大家提着行李各奔东西的离别身影,甚至加上了蒙太奇的效果,画面被切割成四份,我、安安、嘉旺、章玥母子,在这四个框里面,无一例外地,都是背影。
安安躺在病床上,失去呼吸的背影。
我离开病房的背影。
章玥母子上车的背影。
嘉旺提着行李走出小区的背影。
曾经有多美好,现在就有多痛苦,甚至那种痛苦会被放大无数倍。
我慢慢走下楼梯,走出小区,走进公园,来到那棵大树下。
棋棋带我们来过这里,他追在我们两个后面,我们一起围着公园慢跑几圈,然后他坐在这棵大树下的休息椅上休息,安安卧在右边的椅子上,我在他们之间跑来跑去。
我看着两张空荡荡的休息椅。
安安,我给你报仇了呀,但我还是做不到咬破他们颈间的血管,所以只是让他们痛苦地活着,不那么完整。
我靠在树下,喘着气,闭上眼睛的时候,天空下起了雨,不一会儿便将地面侵湿,雨水透过树缝偶有砸在我的身上,凉凉的。
秋天来了。
这么狼狈的去见安安,会不会被骂啊?我抖个激灵,睁开眼望了望斜上方白惨惨带着一层灰色的天空,耳边听到鞋子踩在雨水上的声音。
“喂——找到了,是在你说的地方,不过看起来……状态不是太好。”
什么啊?那个人是在看我吗?
打着电话的男人显然没想到会忽然下雨,头发湿淋淋的滴着水,蹲在我面前,摸了摸我的身体,和电话里的人说:“我现在送它去医院,你好好休息……你什么时候养过狗还养丢了,我竟然不知道……啧”说着说着,便挂了电话,他看着我,把手机揣进口袋里,脱下外套,裹在我身上。
我很想对他说——喂,你们找错狗了!
☆、第21章
我好几天没怎么吃过东西,脑袋跟灌了铅似的,沉甸甸的,要不是被冰凉的雨水淋到,我估计我连眼皮都睁不开,我瞪着眼睛,迷迷瞪瞪地看着上方。
“汪——”你们找错狗了啊!
光说这句话,我都费了老劲儿,真是叫不出第二遍“汪”了。
那人却低头看着我,一脸嫌弃地说:“脏的都快看不出来是条狗了,一点都不好看,真的是金毛吗?臭死了。”说完,他别开脸。
我/操——能诠释我的内心吗?我简直想跳起来打他!曾经的我,是多么的风流倜傥爱干净,帅气逼人!如今……如今,邋遢就邋遢吧,无所谓了。
懒得跟他计较,重新闭上眼睛,太累了,我要睡一会儿。
闭上眼的时候,看到他又转回头看我,耳边听到他呵呵一句:“瘦的皮包骨头似的,虽然又脏又臭又丑,脸上那双大眼睛还挺有神,看着还……挺招人心疼的。”最后一句我听的牙酸,有一种,这位大爷逛青楼,正挑着美姑娘下巴边调/情边打量人家屁股翘不翘,胸大不大。
语罢,他加快脚步,迎着雨往公园外跑,颠的我都快吐了,但没吃东西的我实在没什么吐的,死死绷住嘴,免得被说了又脏又臭又丑后再贴上又恶心的标签。
“你真恶心”这个词,我只允许安安说!哼哼哼哼,这就是我赋予他无上的特权!足以彰显他高贵又独特的身份。
他如果还活着,一定感动的跪着吻我——的爪!
我磨牙嚯嚯地在心里意/淫了几句后,彻底昏死过去,不知今夕是何年,总之醒来后,看着洁白透亮的天花板,知道自己还活着,不过胃空空的,身上依旧没什么力气,脑袋倒是慢慢精神了。
旁边的护士看到我睁开眼,笑眯眯地跟我打了个招呼,然后不等我给她个回应就脚步飘飘然地走出病房,去外面叫人。
“先生,您的宠物醒过来了。”声音含羞带怯,我想她肯定是被我帅晕了,不然不会这样子说话,果然身上飘着香味的我,依旧很迷人,我对自己重新满意起来,之前的确挺……脏的,两个月不洗澡不整理毛,情有可原好吗。
听着频率慢悠悠由远及近的脚步声,被叫道的男人走进病房,一脸兴味地打量我。
“没想到,洗个澡,还真是条金毛啊。”说完,走上前在我屁股上拍了一下。
喂,是110吗?这里有人调戏狗,对,人在宠物医院——
我看他长得挺帅,人模狗样挺适合形容他,这个词里面有个“狗”字,勉强算是同宗!既然是同宗,决定不跟他这嘴贱的家伙计较。
啧,自从安安去了后,我怎么变得这么与世无争,稳重的可歌可泣,估计安安知道了,得说太阳从西边出来,天上下红雨了。
不不,安安可能直接言简意核道:吃错药了?
大抵,成长总是要经历一些磨难和非人痛苦。我微微仰头,摆出明媚忧伤的45°角,回忆往昔。
听医生说,我在医院昏睡了一天一夜,恢复力惊人,醒来后饭量也惊人。
能不惊人吗?我一俩月没好好吃顿饭了,天天捡垃圾,吃别人的剩饭!没被狗贩子抓走,还尽可能躲过一切有危险的地方,甚至成功按照早先在网上看到他们被人肉搜索出来的地址找到那几个家伙,报复成功,以上这些除了证明我智商超群,动爪动嘴能力过人外,还能有什么?!
那就是!和爱因斯坦一样拥有超高智商的大脑,让我所向披靡的终极所在!
——不要拦着一个饿了俩月的狗吃东西好吗?逼急了他可真是会咬人的!
——把我的饭盆给放下来!什么身体太虚,不能一次性吃那么多,不要吃的太急这种话,只有站着说话不要疼的人才会这么说!!
——谁再拦我,小心我咬死你!
——给看不给吃,作为人类,要有点人性!!
“哈哈,这他妈真是条以温顺闻名世界的金毛吗?!瞧这小暴脾气!怎么跟我堂姐养得那条吉娃娃一样暴啊!哈哈哈哈我不行了”那人哈哈大笑,就差跟相声演员一样来个夸张的拍大腿说句:哎哟妈呀!这整啥玩意儿呢!
哼,随他怎么说,就算我抹黑了金毛又怎样,安安都不在了!吃死我算了!
吃饱喝足后,我舒服地靠着旁边的椅子腿,打了个嗝。
这家伙办理了出院手续后,打包了一些宠物用品、食物,还给我脖子上带了个项圈,挂了条绳子。
他牵着我走出医院,边走边打电话:“没事了,医生说它恢复的很好,没什么大碍,就是饿着了,嗯,没什么大问题,你要看它?你医生能同意吗?我说还是算了吧,你好好休息,早日康复,过来接它——好吧,能我明天带他去医院让你看它一眼,好,别想让我把它留在医院,出了事儿,你妹不活剥了我,那小辣椒,一张嘴能把我喷死,一点女孩的样子都没有。”男人似乎想到了什么,心有余悸地挂上电话。
我翻翻白眼,傻逼,你找错狗了,等送到真正的狗主人那里,根本交不了差啊,哈哈哈哈,不过,想想你会被狗主人鄙视一通,忽然觉得挺期待的呢!
我们是下午出的医院,开了一个小时的车才回到他的家。
从电梯里出来,就是他家,入户直达啊,擦,有钱人了不起!□□裸的炫富!对一条狗这么残忍,真的好吗啊?跨出电梯旁边就是原木鞋柜以及配套的衣架等家具,把门一关,他给我解开绳子,开始换鞋子,这位外表看起来还挺利索英俊的男士换好鞋子就直接脱起衣服,豪放的根本不管家里还有一只狗!脱光上衣,露出肌理分明的精壮上身,边走边拨拉了下头发,从他这一系列动作可以看出来,这人随性惯了,自由散漫!!我眯着眼睛正点评,他忽然脚步一顿,扭头指着我说:“不准给我乱搞!不然等我出来,你就死定了。”
爷是那种畏惧强权的性格吗?敢威胁我?你这种的,要搁前世,碰上小爷,干俩没问题!
我白他一眼,我闲的蛋疼才会去搞破坏咬沙发,我并不是一只幼稚狗,你得庆幸你遇上的是我,要是别的狗就不一定了,呵呵,我甩着尾巴,百无聊赖地往客厅走,我想说,他家真大!从玄关处走到客厅,用了我十几步!不知道我仇富吗?!
身无分文的我心里不太开心地跳上沙发,眼角余光撇到他裤子一脱,只穿条内裤,走进浴室。
随即“砰”地一声关上门。
哗啦啦的水声透过门缝传来,我躺在宽敞的沙发上,想事情。
仰头抬眸望着上方的水晶吊灯,所有能反光的地方,都像是刻上了安安的模样,我想他了。
晚上他给我拌了狗粮,然后搬出新买的狗窝,抽着烟踢到我旁边,不客气地说:“晚上老老实实睡觉,弄碎了任何物品,双倍让你主人给我赔。”说完转身回了卧室,留我在客厅。
新的狗窝看起来很柔软华丽,一看就价值不菲,若是在平时,我一定跟安安抢起来,但现在我却并不想睡上去,我选择睡在之前趴过的客厅沙发上。
他估摸我吃完了后,从卧室里走出来,看到我没有睡在新窝里,而是选择了沙发后,竟然没驱赶我,只是平静地扫了我一眼,关上了灯。
晚上我睡得很不踏实,翻来覆去,睡惯了草坪,垃圾屋的纸箱等地方,竟然觉得沙发太柔软,整个身体仿佛都快陷进去了,骨头特别不舒服。
早上,他穿着睡衣从卧室出来,站在吧台前倒水,眼睛瞄向我,沉默地打量我一番,喝口水后,若有所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