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水泱泱-我的白甜公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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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水泱泱-我的白甜公主人-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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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高考结束我的文还能长数据。
喜欢请宣传 不喜欢的话吐槽也好了啦。
最后一句
我爱我自己我也爱小公主

☆、下厨

  卫泱最得意是她的一手书画,最不得意是厨艺女红。她没有过作羹汤的经验,但想凭她的聪慧做一餐精简面食也不算难事,无非是将面条扔进汤水里,熟了后捞出来。
  慕湛这个人的嘴不似她的矜贵,只要是吃得饱就行,从不挑胃口,她放心地潜入厨房,因没人指点,还是有些手忙脚乱,万幸没有烧了伙房。
  待慕湛从外面回来,她从锅里捞出面,盛上汤,撒上嫩绿的葱花,加两块叫人去街上买来的卤猪脚进去,卖相并不差的。
  端着面离了伙房,见慕湛一行人浩浩荡荡的,除了跟屁虫乌苏高野,她全不认识。与那堆人照面相遇,她直直怵在那里,也不该是上前打招呼还是不理会而去。
  她的身份在此着实有些尴尬。
  皇帝都没了,还有什么公主?而她又是个被卫家抛弃的,若说是慕湛的妻,没有文书没拜过堂,两人彼此不认对方的,他的下属可都还恨着她呢,且四处传他要娶刘太尉家的闺女,刘太尉一家也是从南北上,眼下人人都有合适身份,唯她,四处皆非归处。
  往日和她厮混最熟的乌苏,见到她也只剩一声敬而远之的“卫姑娘”。
  要怪就怪慕湛那乌龟王八蛋,她的身份名誉,全因他毁了。
  慕湛向身旁的几个老头书生介绍她:“这是高兖将军的妹妹。”
  卫兖原本的汉名是高兖,到了卫家才改了过来。
  那群人便叫她“高姑娘”。
  卫泱没心理会他们,淡淡瞅了眼,道:“我不姓高。”之后对着慕湛说:“给你煮了面,亭子里放着呢。”
  但凡有点眼色的都看得出这姑娘心情差着呢,互相看彼此眼色,决定先撤。
  卫泱什么性子慕湛当然了解,除非要下毒杀他,怎可能踏进厨房半步?卫泱见他磨磨蹭蹭的,自己也不耐烦,冲乌苏道:“煮了一大锅面,他一人吃不完,你也过来吃吧。”
  乌苏哪敢?他灵机一动,自以为找到万全之策:“莘容姑娘一家舟车劳顿,还没吃呢,我请莘容姑娘和顾夫人来。”
  卫泱只想要个能出门的机会,哪知会扯上这么多人?她亲手下厨,那是多大的恩赐,怎是人人都有福分享用的?可若计较这些,反倒显得她小肚鸡肠还矫情,与她初衷不符。
  据说莘容在慕湛大哥那里一直受着冷落,想必慕湛也一直在寻机会将他这位旧情人接到身旁。
  他和莘容那些破事自己在武威城的时候就弄了个一清二楚,莘容是个读书人家的女儿,生的国色天香的,原本二人爱得如火如荼,莘容父母嫌弃慕湛是个庶出的,还是个混血的杂种,棒打鸳鸯,趁慕湛外出打仗时把莘容嫁给了慕湛的大哥慕沂。
  卫泱想不明白,莘容嫁到慕沂身边后一直受着冷落,不见得慕沂喜欢她,又何必非把莘容抢到身边?
  慕湛用什么法子把莘容接过来的她不在乎,最好有了旧情人相伴就彻底把她忘在这里,等卫兖一回来,他们立马离开。
  乌苏正要去请莘容,慕湛才明白过来,一脚踹在乌苏腿上:“爷没事干养那么多厨子在家里?叫厨房给莘容和她娘另做。”
  宫里出来的人最讲究门面上的东西,那碗面也不知味道如何,但色是占上了,模样不比宫里御厨做出来的差。
  卫泱头一次下厨,说不期待才是假,就像小时候写第一篇文章,作第一幅画,提笔那一刻就开始期待褒奖。
  吃第一口,慕湛以为是错觉,嚼了嚼咽下去,又尝了第二口。这一次一大捆面缠在筷子上,总不能再出差错。
  “这面看起来跟宫里头的贡品似的,你倒是肯花心思。”他找出适当的评价。
  早晨高野去街上买来猪脚,味道可口,卫泱不慎吃多,现在还撑着,就没想自己尝一口。
  “以前尝不出味道,吃东西时口感和色相都得是最好的。”
  不知要敬佩还是心酸,她总能将日子变成最满意的模样。
  卫泱见慕湛连吃了三碗,心情不由好了起来,便跟他直说:“我想出去走一走。”
  “不行。”他想都不用想。
  卫泱见他拒绝地这样快,性子也上来了,依仗着自己是死过一回的人无法无天了起来:“你这说明了就是囚禁我,是因为我现在无依无靠就好欺负是么?这些天除了高野在我眼前晃悠,我半个活人都见不着,你每天叫他送好吃的好喝的过来,是打发小狗呢?你这是要将我逼疯。”
  花花肠子谁有她多?慕湛被她的一连串控诉弄得不知所措,她向来不喜欢旁人打扰,他特意叫这府里的下人别去叨扰她,知道她不想见自己就特意避开,怕她寂寞又叫高野把市面上的书画都买给她,镇日山珍海味供着,怎么就成囚禁了?
  若非失去过她,才不知原来她是这样的珍贵。就算从今以后将她当女儿养也愿意。
  卫家人的眼线遍天下,他着实不想再把她放走,即便让她跟卫兖走,他远远看着也是知足。
  卫泱的戾气永远无法维持,只消片刻,她又颓败了下来,叹气道:“我是想。。。是想找徐胜,至少让他们知道我还活着,不必满天下地去找我。”
  她垂头丧气的事时候两颊鼓起,像只圆圆的小包子,慕湛看了欢喜,终于是将她养回了原来的模样。
  “这算什么事?回头爷带你出去溜两圈,全天下就都知道了。”
  “带我出去?我又是个什么身份?高姑娘还是矮姑娘?”
  睡也睡过了,孩子也有过了,即便她想重新来过,却忘不掉她“死”的时候他的相守不离。
  人的心性果然是最难预测,她连自己都看不懂了,不知是他握住她的手不叫她走的时候,还是隐晦浣溪宫他踹开宫门的时候,或更早,他许她的承诺从未放空的时候。
  他待她是不好,强迫她,欺辱她,强行加诸承诺在她身上,可他从未毁诺,这世上只有他一人,真正地对她做到了不离不弃。
  她的铁石心肠不过用来保护自己那点不值一文的自尊,如今她什么都不是了,方明白那些都算得了什么?千金难换重诺之人。
  这些日子二人都是疲惫的,慕湛南去弄了一身伤,伤未养好,刚到平城又得安顿民生,又得安排攻河西的计划,到底还是打仗容易。
  “我知道你在这里呆的不习惯。”他思索了半月,痛下决心,一直不知该如何跟她说起,择日不如撞日。
  “我让人送你回东阳城,如今峦河一带再无战事,路上不会出事的。”
  “你。。。”
  “你若还是不放心,乌苏阿六敦高野这三人一同送你,可安心了?”
  卫泱不知他到底是怎么想到这一步的,可她翻山那日,却已无回去的心思了。她不能赖着父兄一辈子,总得找到自己的位置。
  她事都做这份上了,洗手作羹汤,尽量和颜悦色,话里举止里都在暗示,偏他不懂。
  算了算了。
  “也好,只是不必那么多人,叫乌苏跟着就行了。何时出发?我也得尽早走,给你的好嫂嫂腾出地方吧。。。”
  心好累啊。
  下午慕湛一走,卫泱看书作画的兴致都没扰没了,卫兖来信说在宣阳城还有些琐事,回来的日子又得推迟。
  用过晚膳传来慕湛突病的消息,卫泱喜闻乐见,与他相识这么久,还真没见他病过,问高野是怎么回事,高野道:“不知是不是吃坏了肚子,将军回去以后先是上吐下泻,喝了服药躺了一阵,又发了烧,现在在床上动弹不得呢。看过大夫了,说是没什么大碍,就是旧伤没来得及好好处理,伤口感染引起的,加上吃坏肚子,小病积在一块所以看起来比较严重。”
  “怎不成大碍了?伤口感染是有可能致命的,这混蛋,倒真将自己当石头刀枪不入了。”骂完又问:“可有人照看?”
  高野想了想:“我走的时候莘容姑娘去了。”
  卫泱心想完了,于是斥责高野:“你这不是叫你们将军清白不保么?”
  高野还没反应过来到底怎么回事,只觉得这些汉人说的话好像都不是明面上的意思,真难懂,卫泱已经飞奔了出去。
  男人都是耳根子软的,旧情人几句话随时扭转乾坤,慕湛又是吃了她做的东西弄成这样,这一比立马见高下。
  没了身份地位,她所自持自傲的一切都变得一文不值。
  到了慕湛屋前,门是紧闭的,她在外面站了一阵,见窗户开着,便躲到窗后观望里头的场景。
  没她所想的干柴烈火一点就燃,那熊一样的男人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莘容倚在他肩上,淡淡道:“我等着一刻等了七年久。”
  眉梢眼角是此生只对一人的依赖,看似淡泊的语气,不知埋藏了多少年的伤心事。
作者有话要说:  好久没追文追这么认真。。。。打火机是第一次。。。如果后面还是很喜欢的话 就是最后一次追文。
记得一年前两年前?看kill me heal me,然后再也没追过韩剧。
反正现实世界这么糟透
我也想给自己一点虚构的圆满。
讨厌结局是好还是坏,都意味着无能为力。大概因为生活已经很无能为力。
然后看着一章发现小公主就突然原谅慕了。。。其实她也不讨厌慕狗啊奏四本能地怕又怕又想靠近。 毕竟慕狗长得帅。
港真啊真的知道现实里那种不是因为环境性格而是因为自我灵魂的爱情少之又少。所以这两天看打火机,爱得深沉。
以及 在不危害任何人的前提下我相信我是对的,世界是错的。
虽然我是大哥哥,其实内心真的像个豆腐小妹。软软的渣渣的。。。。。还有懒懒的。
原本莘容还得膈应久一些的,但因为懒得写就不写了。她和慕狗爱得热烈时她是女主角,不爱了就跑龙套。
两个人的爱情故事别人就别来插一脚了。
看打火机看得对这个社会太反感了所以又话唠。

☆、秘辛

  乌云蔽月夜,最适合埋藏秘辛。
  “阿湛,我好嫉妒她能做你的妻,我原以为自己一生如死水,不会再起波澜,然而我还是等到了你。原来七年根本不长,只要能等到你,一辈子我也愿意。”
  卫泱听得发慌,等一人等一辈子,得需多大勇气与毅力?至少她是做不到的,顶多三两年,再觅良婿,成佳缘,儿孙满堂,和乐平安。
  送药的丫鬟经过,她拿过药端进去。
  莘容见是她,原本动情的脸又恢复冰冷冷的样,唤了她一声公主,卫泱也未说什么。
  二人僵持了一阵,莘容拿着药过去给慕湛喂了,卫泱才说:“有劳嫂子了,夜里便由我守着,听闻嫂子刚到平城,一路舟车劳顿也很累了,早点歇息吧。”
  在莘容看来卫泱还是以前的样子,对她话虽恭敬,但也不指望一个公主能看得起她这平民女,她摆明了逐客,莘容不想同她计较,同她叮嘱了一下夜间照顾病人的注意事由就走开了。
  卫泱没将她的话听进耳里,自己小时候常年病着,照顾病人这事儿对她来说得心应手,无非彻夜守着,要什么给什么。
  她记得自己以前发烧,每到夜里辗转难安,几乎闹到天明才能安睡。
  □□岁的小姑娘自然比不得熊一样结实的男人,慕湛自用过药后便呼吸平稳,根本不像有病再身。
  卫泱给他伤口换了药,倒了血水,回到床边。
  她打量那张脸,其实从未记住过他的样子。
  武威城的时候,他哪天不是嚣张跋扈的样子?面对一个未驯化野兽一般的人,她除了惧怕就是厌恶,真是怕到连面具也不敢带,她原本是什么样,在他面前就是什么样。
  她在宫里全心扮演公主的角色,在卫家就扮演好卫家幼女的角色,怕父兄担忧,她努力做一个好女儿,好妹妹,从没卸下责任,武威城那段日子算起来是她这短短半生里最自在的日子,她不用戴任何面具,也不用事事周全,在那里她不需要被任何人喜欢,不需要为别人而迁就自己。
  这些她无法说出口,也不盼望他能懂了。
  她最记忆犹新是他右手食指指腹的十字伤疤,他用这道疤摩挲过她身体的每一处,让她体会世上的最痛与最快乐。
  她也想过若他不出现,自己总有一天会忘了他,也许三两年,也许更久些,多看一眼,忘记他的时间就要成倍增加。
  握着他的手,也想似莘容那般吐露心中艰涩,但她做不到,只能叹叹气:“我没什么想和你说的。”
  她还记得他说过自己从未睡过一个安稳的觉,那今夜便由她护着他吧。
  当她谁都不是,只是卫泱的时候,当他卸下武力与权衡时,她才敢爱他。
  慕湛一觉醒来,全身舒爽透,趁早出去练了趟兵,终于确定了何时攻青原郡,重负一件件卸下,原本打算中午在军营和弟兄们喝酒吃肉,府里来了人说是有个瘸腿粮商求见。
  如今四处缺粮,粮价高涨,有粮商见他,事出蹊跷。
  驾了马回到府上出了一身臭汗,怪这府邸选址太远,城里那么多宅子供选,不知谁他妈非选了这一座。
  一见那粮商,他可乐呵了。
  什么第一粮商,不就是那个被他打折一只腿的小太监吗?
  乌苏见是熟人,也嘻嘻哈哈起来:“徐公公何时做起小生意了?”
  人有金银或权势的加持,气质也会变化,徐胜虽犹是白面皮瘦身板,但因做生意南来北往,变得富贵许多。
  慕湛不用问也知道这人是怎么找来的,月初卫泱说非要吃临江产的米,平城米粮都是自给自足,少有外头来的。谁都没想太多,不知原来这徐胜用一年的时间在南北撒网,南北粮商都有他的线人,府上的人为了给卫泱找临江的米跑遍全城粮铺,避不了经过徐胜的线人。巧的是徐胜正好在辽东,这一寻过来也用不了太久。
  主仆相见,少不了一番泪眼汪汪的说话,慕湛看得烦心,那太监没根也是个男人,看见卫泱那温柔样他就受不了,赶忙叫人把徐胜架了下去。
  卫泱了了一桩心事,自然开怀,提笔写了信给卫兖,交给高野送出去。
  现居的地方不大,住在一个府上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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