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王同人)置换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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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王同人)置换反应-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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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我把手伸向门把,却怎么也拧不开。
  “……怎么回事?”
  “这是密室逃脱游戏,想要开门,当然得找钥匙。”不愧长着一张勇者脸,男孩子显然游刃有余地多。在我灼灼的注视下,他把手伸进口袋,翻找半晌,倒腾出一根细长的发卡来。
  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看到这一幕时自己的心情。
  “……这把,咳,钥匙,也是新手大礼包里的?”
  “不是。”他弯下腰,冲着那个锁孔捣鼓起来,一边头也不回地说,“你传送过来之前在沙发边上捡的,觉得应该有用,就随口塞口袋里了。”
  半晌,寂静的房间里传来“啪”的一声,通往未知区域的门,被打开了。
  “你这是……学过开锁吗?”我扶着墙根重新站稳。
  “没有的事。”男孩子将那发卡叼在嘴里,一脸轻松地走进去,“国中时候学会的,为了带小姑娘去天台吃午饭~哦对了门别关死,待会儿说不定出不来那就完了。”
  “……这技术还带时效性(。”
  我跟着那个挺拔的背影一路往里,觉得鼻子有点痒。国中时我也没少去违禁地点吃午餐,从科学实验室到顶楼天台,从长长的操作台到积了灰的水塔,每一处的门都被仁王雅治用一根发卡简单粗暴地撬开,然后大手一挥,带着怀抱两人饭盒的我,单枪匹马又浩浩荡荡地冲进空无一人的新大陆。
  有一次在阶梯教室吃饭,进去时出了点儿麻烦,仁王撬开了门却弄坏了手里的发卡。后来他忙着把青椒洋葱向我这边赶,两个人差点为了最后一块肉打起来,却忘了那门是内外自动上锁的。
  国中时我留短发,不带发卡。至于仁王雅治是从哪儿变出一截铁丝,又是怎样打开那扇门的,我早就记不清了。
  只知道我们因为迟到被地理老师叫到走廊上罚站,那天阳光正好,仁王雅治却一个劲儿地贴着墙根站。我笑他是吸血鬼,一照太阳就灰飞烟灭。他说这可不行,我舍不得丢下你呀。
  我睁大眼睛,一口气提不上来,被呛得剧烈咳嗽。然后使出浑身力气,把他推到了太阳底下。
  站在原地苦笑起来,我终于还是中断了不靠谱的回忆。
  第一区域并不大,收纳的也是些基本软件,例如互联网、文件管理、音频视频播放器等。我们像攻略所有RPG游戏的玩家一样,逐个进入,收集一切有用没用反正看起来就是留给我们的东西。可当我看到那个男孩子企图把两张床从网页图片里拖出来时,还是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这样也可以?”
  “怎么了?”他手上动作不停,“那是当然,否则生活用品怎么办?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开网页搜,找到图就行。”说完又忙着去TOTO的官网里搜索浴缸。
  “不过这些怎么拿过去?会有快递员小哥送到我们的登陆地点吗……”
  他终于回过头来,用一种啧啧称奇的目光打量我,双眸含笑,仿佛面前站着一个未经人事的小姑娘。
  “你是不是那种埋头学习的好学生?最近流行的‘屏保系列’里不是常有这样的设定么,被关进手机的男神从相册网页里拖出需要的物品……而且,我们刚才放了这么多东西,应该早就装不下了,可口袋还没有满,这就相当于游戏里的背包啊,有足够空间让你储存乱七八糟的东西哟~”
  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我的确是那种无趣的好学生,不爱看小说,唯一玩过的一款游戏居然还挖了个大坑给我跳。
  男孩子搜刮完民脂民膏,晃悠到我身边的时候,我正吭哧吭哧地从网页里拖出一把狼牙棒。回头瞥一眼他欲言又止写满了“你别想不开啊”的表情,耸耸肩。
  “我只是想试试看砸不砸得开手机屏幕。‘屏保系列’的设定啊,怎么都出不去的男神最后因为一块大石头破开了屏幕,奔向happy ending的俗套结局。”我认真地注视着他,“难道你是那种埋头学习的好学生?这么经典的桥段,居然还要说我想不开?”
  他轻咳一声,顺手去摸发根,似乎是为了掩饰了装逼失败的尴尬,却与别人的动作不太一样。
  不过我没在意。
  我们退出网页,于是第一区域只剩下最后一块处女地,名叫“桌面透视”。我从未在手机上见到这样的软件,也实在想不通那里有何油水可捞,但还是在男孩子的提议下走了进去。
  踏入板块的瞬间,之前迷茫周遭的昏暗光线刹那退去,仿佛有人私下里重置了环境色调,明快,欢畅,乱糟糟的桌面与摊着的数学考卷,透过看不见的屏障,眼前赫然是手机外面的景色。
  我愣在原地。三秒后才举起手中的狼牙棒,朝着面前的透明物体狠狠砸去。那一刻所有委屈与不满从绷紧的牙根中爆发出来,以至于根本……没有考虑过接下来会发生的事。
  仁王雅治说,我这个人特别简单,连前因都很少思考,更别提后果。
  他评价我的时候,一向言简意赅,又格外客观。
  砰。一道裂缝闪电似的扩散,布满整面玻璃。然后咣当一声,乱石穿空,扑面的碎片,像是盛夏劈头盖脸倾倒下来的雨点。
  我躲闪不及,眼看玻璃渣就要利刃般割在脸上,衣领却被一双手拽住。
  接着是特别坚定地一扯,下一秒我跌进一片粗糙的衣料里。也许是我太沉,身后的男孩一个重心不稳摔在地上,愣是抱着我滚了好几米。那双手松开的刹那,来势汹汹的碎玻璃居然在瞬间复原,我终究没法那么简单地奔向happy ending。
  而我和身侧那人面面相觑,冰凉的地面贴着脸颊,冷却了心头浮上来的熟悉与感动,仿佛前一秒的生死相争只是个笑话。
  我摇摇晃晃地站稳,握着狼牙棒的胳膊慢慢垂下来,尽管早知道自己是异想天开,我也还是想试一试。
  “那本书真没骗人,”心虚纷乱,我最终还是颓丧地扯了扯嘴角,笑道,“果然破坏机器终端这种钻空子的手段是行不通的呢。”
  男孩子却没有说话,面色平静。他反常地蹲下去,在地上摸索很久,捡起一小片并未复原的玻璃。
  “漏网之鱼。”他把玻璃片递给我,“看上面。”
  我惊讶于他的敏锐,把目光凝在一块儿时,忽然注意到玻璃表层,一个极其浅淡的数字“8”。
  “这是……”
  “没错,密码。”他点点头,眼神微妙,“虽然出去的方式少了一种,但托你的福,我们已经可以开启下一个区域了。”
  “那么今后的日子只能努力攻略游戏咯。请多关照,十八号少女~”
  我实在想不起那一刻的恍然与惊喜,只记得,自己的心跳真的停了一拍。
  原来心脏是真的会漏跳几拍的,仿佛胸腔打开了盖子,时间哗啦啦漏了进去。
  那张脸一下子凑过来。混不吝的笑意,三分漫不经心,裹挟着一股明晃晃的邪气。足以把倒映在我眼底的惊讶拉长成海市蜃楼的倒影,连同恍恍惚惚从记忆里蹦出来的那句话。
  

  ☆、'03'十七号少年

  “X岁那年我从XX来到XX,遇到了自己心爱的少年XXX。”
  我经常能在建议上架青春文学的小说里看到这样的句子,如果有条件的话,我也很想把这句话当做一切的开始。也许另外一个人早就把这些抛到脑后,但我仍然记得,国小四年级的春假,我随父亲去四国岛拜访他的一位旧友。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仁王雅治。
  *
  父亲与他的朋友隔着茶几坐下,我还是个小孩子,不知两人曾是一起打进甲子园称霸全国的好兄弟,也听不明白他们口中的恰同学少年,于是找个借口从那幢高层公寓楼中溜了出来,跑到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异乡街头与神奈川无二,又找不到书店以资消遣,我不由觉得无聊,又忽然口渴,就拐到路边的小超市里买冰激凌,三月天,还不热,老板娘看我的眼神写满了“熊孩子”三个字。
  走在行人稀少的江桥上,护栏的另一侧是川流不息的车辆。远处群山起伏,一叶渔船缓缓从脚底的桥洞里驶过,风醉醺醺地拂面而来。一边咬下甜筒边缘那层脆皮,我一边考虑着今晚做完春假作业的可能性,忽然听到一声惊呼——
  “啊啊啊啊啊快让开!”
  抬头的瞬间,只看见一个男孩子演杂技似的在护栏上骑车,双手离把,匀速前进,一头银发泛着好看的光泽,正悠闲地接受着众人的侧目。如果下一秒他没有与我撞个满怀,我一定会对如此拼命的show off抱以崇高的敬意。
  我很少回忆这一段,可难得想起来又似乎被开了上帝视角——站在回忆这端的我,无能为力地看着男孩子慌忙捏紧刹车,轮胎脱离了扁平的护栏,腾空而起,我后背忽地一下冒出细密的汗,针尖一样扎着,然后手中的甜筒在空中划出长长的抛物线——
  于是我扑倒在地,膝盖上那层薄薄的牛仔裤皮开肉绽,灰尘沾到手掌上的伤口,又被血呼啦啦地冲出来。后来膝盖和肘关节上的伤疤愈合,又因我手痒了抓破,浅红的疤痕留到现在,仁王雅治曾指着我幸灾乐祸,说你丫小时候肯定不省心,你看看哪个女孩子腿上这么伤痕累累?
  其实电视剧明明不是这么演的。男主角的出场总伴随着鲜花掌声,恨不得把所有经费砸在这一幕,就算是富家子弟撞上灰姑娘的狗血戏码,也非得用英雄救美渲染这场不平凡的恋情,只差在旁边标上两人是神仙眷侣天作之合。而我更像是个跑龙套的群众演员,导演指着我的鼻子,说让你把故事磕磕绊绊编到现在已经是好运气,是命运的宽容,居然还在这儿跟我要求后续?没门儿!
  所以我什么都没有反驳。
  我想,那没吃完的甜筒,大概砸到了男孩子身上吧。血债血偿,一报还一报,只听见稀里哗啦的一串响声,好像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可惜我那时还没意识到自己是在替天行道,只顾紧咬下唇,一言不发地,把哭腔也堵回喉咙里。却惊觉那辆倒在我腿上的自行车被人扶起来,带出哗啦啦一阵噪音,然后一双手伸到眼睛底下,有点嫌弃,又有点儿不忍心,一个声音拖长了音调:
  “喂……别哭啊,你痛不痛?”
  “你说我痛不痛……水平半点儿没有耍什么帅啊……”
  他大概是生气了,原来每个男孩子都有一颗敏感脆弱又变扭的自尊心。
  “你说谁水平半点儿没有?”
  “说的就是你!还有,我哪儿哭了?”我梗着脖子反驳,忽然扑哧一声笑了,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因这场意外而阴郁的心绪,居然不可思议地明朗起来。胡乱在脸上抹了几把,顶着灰扑扑的造型抬起头时,我看见那个穿夹克衫,挂着半肩膀香草甜筒的男孩子,手上沾满了链条的机油,正用同样含笑的眼神看着我。
  “你敢说你没哭?这演技,啧啧啧。”
  闭上眼睛,我似乎依旧能感受到那天的阳光,还有挥散不尽的,同样汹涌的味道。
  是香草冰激凌。
  后来他接过我递去的手帕,慢悠悠地把手擦干净,才从口袋里抽出一包口香糖,问我,刚才算我的错,这个……赔礼,你要不要?
  “……”从小在“不跟陌生人走”的教育下长大,却随便和一个男孩子趴在栏杆上聊天,我早已破戒,但面对这莫名其妙的示好,直觉还是驱使我选择了拒绝。
  他盯着露出半截的绿箭,忽然自顾自地耸耸肩,很遗憾地笑了。
  “噗哩,那好吧。我们去吃甜筒。”
  他说那家小超市的甜筒不好吃,于是我们穿越长长的江桥和人来人往的街头,好不容易才找到另一家有冰激凌的甜品店。我拿着菜单,转头问他你要什么口味的?他却摇摇头说,我不爱吃甜点……如果有烤肉味的话,那还勉强可以接受。
  莫名其妙。
  我盯着他的侧脸,对这个小男孩的印象从此定型。三岁看小五岁看老,仁王雅治究竟为什么会变成那个吊儿郎当的欺诈师,答案其实早就显现。
  六年以来,我们都维持着“你敢挂我电话我就挂回去”“你损我试试明天玩得你皮都不剩”的神奇模式,插科打诨,我竭尽所能抓住一切槽点攻击他,却从未用过这个古老悠久的梗。
  其实不是害怕他反过来揭我爱哭又自来熟的老底,而是怕他早就忘记。
  不过那时的我尚且没有如此深远的考量,在河提边坐下,我埋头对付冰激凌,一边冻得牙齿打颤,一边傻里傻气地问他:
  “你叫什么名字?”
  不知是不是因为我的搭讪太过老土,他又露出那种狐狸似的笑容。随手翻了几页漫画,男孩子头也不抬地说:“我叫十七号。”
  “十七号……?”我皱着眉头。
  “没错。”他笑得格外灿烂,指着漫画上的男孩子,“就是他。”
  “哦。”我点点头,继续舔我的冰激凌。
  失望的表情终于在他的脸上一点一点地绽放出来:“你就不好奇?”
  “有什么可好奇的,你愿意叫这个名字,就叫呗。”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真不感兴趣,还是想用这种漠不关心来吊他胃口。我本不该把年仅十岁的自己想得如此老谋深算,但那一刻我其实是注意到了的,他眼底偷偷溜出来的好奇与玩味。
  于是飞快抢过那本漫画,指着与那个“十七号”少年并肩而立的少女,问:
  “她叫什么?”
  “十八号,怎么了?”
  “恩,为了配合你的趣味,我也就叫这个名字。”
  然后在他的注视下,继续一本正经胡说八道:“因为……因为她漂亮呀。”
  那张一直保持着神秘姿态的脸,终于因为我的恬不知耻而破功。他把那本漫画丢到一边,笑着拉起我,仰头重重地倒在三月萌芽的嫩草上。我侧过头去看他的表情,听他回答我一个又一个问题,偶尔事无巨细,偶尔有所保留,偶尔胡编乱造。
  他说其实他预备骑车去本州,想吓家人一跳,可惜第一次离家出走的宏伟计划居然败在我手上,我得对他负责;又说我傻人有傻福,刚才那条口香糖不过是整蛊道具,只要抽出就会爬出玩具蟑螂;到最后话题被榨干,沉寂了好久,才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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