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剑三]本性难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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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剑三]本性难移人-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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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女孩年纪尚浅,最多不过十一二岁,又怎能经得住他们这么折腾?
  像这么一个好似娇养出来的公主似的姑娘,平日里势必是丫环仆从随行,父亲疼爱母亲宠着,又哪受得了这般惊吓?
  围着的众人均是一惊,有的甚至忍不住喊出了‘住手’。
  中原一点红的手已经放到了剑柄之上。
  然而苏拾一却拦住他。
  中原一点红侧头瞧她时,苏姑娘又指了指那站在一旁的青年,那位淡雅居的伙计瞧见这一幕竟还是那么一副不轻不淡的神色,即不紧张也不惊讶,甚至连看都没往那小姑娘身上看一眼,仿佛并不在意她的死活一般。
  紧接着……
  那小厮的手已经探到了小姑娘的身前,却见其非但没有受到惊吓,反而一抿唇笑开了,紧接着随手一抚,那小厮便已经垂下手臂乖乖的站到了一边。
  周围人正觉得惊奇,却见那小厮又突然大声叫了起来。
  随着‘啊!’的一声惨叫之后,该小厮更是抱着手臂倒地打滚,仿佛疼得受不了般还流出了眼泪,不知情的人怕是以为其胳膊断了呢,只是在场围观的群众都是看到刚才的情况的,哪里会这般以为。
  他们只觉得:
  “这人真是的,人小姑娘就拿手挡了他一下,就能倒地装受伤,真是世风日下。”
  “就是就是。”
  “就这么轻轻一挡。”其中一个还同身边的同伴尝试了一下那个动作,忍不住笑道,“瞧瞧,你现在该断胳膊了。”
  那同伴的胳膊自然还是好好的,非但没断连疼都不疼。
  不光他们,显然就连同那小厮一起来的同伴,也是一脸的‘好丢脸’‘怎么能这么蠢’的模样。但偏偏那小厮是真的疼,只是在场又有谁能信他?除了动手的小姑娘和她身边的那名青年,恐怕也就只有苏拾一和中原一点红能看出点门道来了。
  “真是好功夫。”
  苏姑娘忍不住赞叹,这姑娘看着年纪不大,然而功夫却一点不比江湖中的很多大侠差,起码就袁飞方环之流的,与她简直不能比。看看人家刚才那一招,以巧破力,看似简单却实则当真不是谁都能办到的。
  忍不住的,她看向身边的中原一点红,问:
  “你知道她用的是什么招式么。”
  顿了一下,中原一点红不太确定的分析道,“观其手纤长柔美,轻抚时动作优雅如兰,同江湖传闻中如意仙子的成名秘技如意兰花手相似,所以……这应当是其中一招。”只是这门功夫绝迹江湖已久,这姑娘又是如何学会的?
  好在不论是中原一点红,还是苏姑娘,都不是在意这个的人。
  苏拾一只觉得这小姑娘那一招使得不错,中原一点红自然也不能否认这一点,只不过他还知道:
  “那小厮现在就受不了,那一个时辰之后,就干脆不要活了。”
  苏姑娘轻笑。
  即便对这如意兰花手并不熟,但凭借她的眼力自然不难看出,这名字很美的武功杀伤力与她的美名成正比。分筋错脉,伤人于无形,这小厮现在还只是觉得疼,却还不明白自己的这条手臂已经算是永远的废了。
  待得时辰到了,伤势发作,疼痛远比现在更加剧烈不说,还不会有任何解救的法子。
  只除了……把整条手臂齐根砍断。
  再看那小姑娘,站在那里表情冷淡,瞧也不瞧在地上打滚的小厮,只吩咐了身边那淡雅的青年道:“将人抬下去扔掉。”
  然后,当真就有人出来,直接拎着那小厮丢到了街角的垃圾堆上。
  这场面着实怔住了不少围观的人,却也有觉得做得好的,毕竟在他们眼中,那小厮可是在无病呻吟,妄图懒上人家小姑娘。
  而此时,那小女孩已经抬头看向苏拾一所在的位置。
  “我听到了。”她说,“你们眼光不错,还有……”
  “九哥让我告诉你们,淡雅居的酒,太穷的人是连一杯都买不起的。”



  ☆、第47章 定情信物

  那从淡雅居里面走出来的小姑娘,说话时并没有避着人,声音亦是不大不小,够苏拾一二人听到,围着周边的众多看热闹的人也听得到。也因此,只一瞬间,苏姑娘蹲坐着的那处屋檐吸引到了绝大部分人的目光。
  只是他们躲得极巧,下面的人抬头却是什么都看不到。
  众人疑惑之间,苏拾一与中原一点红二人已经离开此地,直到走远了,苏姑娘才缓缓开口道:“这个九哥倒是有些意思。”
  中原一点红没有开口。
  苏拾一又道,“我或许已经知道要去哪里找霍休了。”
  中原一点红还是没有开口,只不过停下了脚步朝她看来,苏姑娘笑了笑,说:“你难道不觉得,那小姑娘的最后一句话很有意思么。”
  淡雅居的酒,太穷的人是连一杯都买不起的。
  那个打扮得像公主一般高贵的小女孩,说这句话是她九哥托她来告诉他们的,可为什么要特意告诉他们这句话?
  苏拾一笑着道,“若是我们很穷,又是来买酒的,那么这姑娘就是在告诉我们,淡雅居的酒是我们怎么也不能肖想的。但偏偏我们很有钱,又并非是来买酒的,所以如果那九哥不是个脑子长了坑的人,这句话便有其他的意思。”
  中原一点红像是已经明白她的意思,跟着点了点头,又道:
  “只看那小姑娘的武功,便知这淡雅居绝不是什么普通卖酒的,即如此,那么他们对江湖中的消息绝不至于一无所知。”
  所以,对方得知他们想要干什么,本就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实在是,这件事情如今已经不再隐秘。
  对于一个杀手而言,提前将目标爆露出去并让对手知道本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奈何霍休同旁的人不同,藏得太深,光是为了打探他的住处下落,他们就得爆露一些东西出来,不然连人都找不到,又要如何来杀?
  这里已经不是剑三,没有隐元会,也不会有所谓的系统,告诉你对方目前在哪。
  而假若那九哥已经从最近的传言中猜出他们要干的事情,那么那句话便很可能是在提醒他们,今日这十坛子酒是被谁买了去。
  “这本是那个新到任的巡府大人更关注的事情,为什么要告诉我们呢?”
  苏拾一抬头问。
  中原一点红想也不想,便已经答到,“因为那个买酒的人就是霍休,或者跟霍休有着大关联,我们能从中得到些许线索。”
  苏拾一点了点头。
  想了会,她又说,“买酒的人一定不是霍休。”
  若是霍休本人,那么这个提醒就没有半点意义,因为他们还是一样不清楚霍休住哪里,又谈何找得到人?
  中原一点红接话道,“这人一定是霍休的朋友,或者与他有生意上的来往,指不定这些酒买来就是要送去给霍休的。”顿了顿,他又接话,“非但如此,这人一定也极为有钱,不是谁都能一下子买下淡雅居十坛子酒的。”
  苏拾一点了点头。
  这也是她之前听到那小厮在那里大言不惭险险笑抽的原因。
  凤凰楼的酒并不算贵,飘香阁的酒不对外流通,淡雅居的酒算来却是三者中最贵的,也是最好喝的。相传便是连宫中,有时都会向他们买上几坛,那新到任的巡府怕也是听了这些传闻,所以才指使自家小厮去买。
  然而他却并非一定知道,这淡雅居的酒贵到什么地步。
  并非他一介巡府竟然买不起,只是这酒贵到一般只在他们这个阶层,或者更上层流动。淡雅居的伙计早已不知见过多少大人物来买酒,又怎么会被他一个小巡府给唬住,从而破了规矩?
  要真这么不扛事儿,淡雅居的规矩恐怕早就被破得一点都没了。
  苏拾一挑了挑眉,笑道:
  “不提那个不知道怎么混上来的巡府大人了,光说这十坛子酒,能随意买下来,那么这人必定十分有钱。而再联系那小姑娘说得那句话,完全可以猜测这人十分有钱,而在关中,恰好有这么一个可以于霍休比上一比的有钱人。”
  关中阎家,阎铁珊。
  中原一点红点了点头,“这个人非但有钱,而且住所并不保密,我们随时可以找过去。”
  江湖中的人都知道,阎铁珊就住在关中,消息再灵通点的,恐怕还知晓因为一些不为人知的旧事,霍天青目前正在他的府上做总管,更有少部分人清楚,这位长得很胖的阎大老板还是个武林高手。
  苏拾一自然也没那么清楚,但她至少知道阎铁珊住在哪里。
  其实也并非她自己知道的,只因在这关中的地界里,随便找个人来问上一问,便有八成的可能问到阎府的位置。
  他们问的是路边一个摆摊的大叔。
  对方听了之后立即道,“二位一定是外地来的吧,这每年都有不少人会去珠光宝器楼外面看看,也想着沾点财气。”说完这些,才转到正题,“阎老板住的地方也不远,就过了这条街往外走,那处最气派的大宅子就是了。”
  到最后,摊主又补充道:“大门上的牌子上写着阎府两个大字,很好认的。”
  中原一点红点了点头,正待道谢却发现苏拾一已经开始看摊子上的东西,现在拿在手上的正是一个用红蝇打出的小结。
  摊主见状立即道:“姑娘好眼光。”
  站在一旁,中原一点红已经准备掏钱。往常苏姑娘看上的东西,也都是他掏钱买下来的,干多了已经十分熟练。却听这时摊主已经继续道,“这同心结向征永结同心,二位买来也算讨个好彩头,日后必定和和美美幸福一生一世。”
  中原一点红:“……”
  原来这是同心结么。
  虽然并不太懂这些,也没买过,但到底他也是知道同心结这种东西的。一般都是男男女女送来当做定情信物的,他买来送给苏拾一好么,她会不会不想要,会不会不乐意?这么想着,手上的动作便慢了下来。
  苏拾一忍不住瞧了他一眼。
  这一看不打紧,却是发现,“你的银子哪里去了?”
  之前从张正那里拿到的定金,中原一点红给了她三十万两,自身应当还有十万两外加之前身上本就不多的一些。而目前,只一眼苏拾一便瞧得出来,中原一点红钱袋子里的几张银票加碎银,撑死了不过才三万两多一些。
  日日在一起,苏姑娘竟不知这位大杀手是怎么将钱花出去的?
  难道……
  她忆及那日中原一点红自己出去了一趟,所以,“你是将钱送去给哪个姑娘了?”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偏要单独行动。
  现在想想,人家去给心爱的姑娘送钱,怎么可能带上她引人误会。
  中原一点红:“……”
  怔了一下,他才彻底反应过来,立即反驳道,“没有,没有姑娘。”
  虽未说钱的去向,却已经表明不是送去给哪家的姑娘了,站在一旁的苏姑娘莫名的心情好了不少,挑了挑眉却是继续笑道,“是也不要紧嘛,我又不会笑你惧内,好歹你还知道留了三万两的私房呢。”
  说完,她就拿着那枚同心结离开了。
  中原一点红:“……”
  好歹他还没忘记付帐,只是再追上去想解释一下,却是发现话题怎么都起不了头,只得郁闷的默默跟在身后。
  阎府果然很气派。
  比起江南花家的简洁大气,阎府却是珠光宝器的,华丽得很。
  苏拾一与中原一点红悄悄潜入其中,避开了阎铁珊这个大老板和霍天青这个总管,阎府里其他的家丁根本发现不了他们的存在。早上买的酒,现在才不过正午,如果动作不够快的话,应当还在府里。
  然而阎府的酒窖里,却并没有淡雅居的酒。
  这证明:
  “已经送出去了。”
  苏拾一有些不甘心,这么好的一条线竟然就这么断了,又想着他们可以去找阎铁珊谈谈,是不是能套出些什么话来?然而这时,他们却突然听得几个家丁的闲淡声。其中一个正在问:“你们说后山的小楼里住的究竟是谁,大老板每个月都让我们去给他送酒,还是淡雅居里那么贵的酒。”
  是霍休。
  苏姑娘简直想要出声告诉他们,然而尚还记得自己只是悄悄潜入的人,因此同来时一般又悄悄离去。
  他们已经得知了霍休的住处。
  或许这只是其中之一,但起码他们还知道,最近这几天霍休应当还会呆在小楼里。因为一个好酒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眼睁睁看着十坛上好的美酒放在眼前而不动,反而去折腾得去别处小居几日的。
  他们去了后山,果然在那里瞧见了一处小楼。
  那处小楼除了略大上一些,高上一些之外,简直十分的普通,即没有人守在外面,也没有人来人往,甚至如今已是黄昏时分,从外竟也看不到半丝的灯光,再加上那破旧的门面,半落的门窗,很容易让人怀疑,那里其实早已经废弃无人居住。
  很难想像,天下第一富豪,竟然住在这样的地方。
  这本是件很奇怪的事情,然而想想霍休这个人,你又觉得,这样才是最正常。

  ☆、第48章 又气又怒

  霍休的住处打探到了,然而却不能就这么直冲冲的进去。真要那么干了就不是去杀人,而是去送死了。
  这个天下第一首富可跟南宫灵几人不同。
  杀白玉魔时,苏拾一尚可以当着众人的面装上一回十三,为自己打打广告。杀方环时,她亦敢当着大名鼎鼎的楚留香的面来干这件事情。而即便是江湖中颇为有名的南宫灵,她亦是在明知有人去通知丐帮之人时,依旧不急不缓的拖了许久,不光说话甚至还故意慢吞吞的,直到将人的脸打肿,牙打掉这才下了杀手。
  而霍休不同。
  如果给苏姑娘机会,她绝对会一击必杀,不给对方留任何可以翻盘的机会。
  何况这次动手的人是中原一点红,苏拾一便更不会大意,因此自然不会贸贸然的闯进去,而是选择了暂且不动。
  两个人回去找了间客栈住下,又好好的吃了一顿。
  听闻西门吹雪在杀人前就素有斋戒沐浴的习惯,中原一点红虽没有他那般讲究,却也是会让自己休息好的。这不光是因为对那件事情的重视,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最好的状态,出剑时才不会变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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