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启晨点点头,眼睛肿闪过一丝诧异,挑了挑眉毛问:“你认识他?”
我点点头,说:“认识。”
齐晨光走近,看见我也是一副惊讶的表情,我解释说:“我现在是他的助理。”
他知道我被快餐店炒鱿鱼的事情,很快就明白过来,没有多问,也没有多说,转头对白启晨说:“等会儿去哪儿拍摄?”
白启晨说:“我先准备一下,到时候先拍一些街景。”
齐晨光点点头,说:“就我现在身上这身衣服可以吗?你有没有帮我带衣服过来?”
白启晨点头,说:“带了,刚才忘拿了,放在后备箱,其央等会儿你去拿一下吧。”
我点头说好。
白启晨拿出他那台昂贵无比的摄像机,调准了焦距,试拍了几张,看看光线问题,然后让我按照他的指示调整了打光板的角度。白晨光一副已经非常熟练的样子,在镜头面前坦然自若,该怎么样怎么样,一点儿也没有不自在。这让我觉得非常惊奇,又无比敬佩,我记得一位前辈曾经说过,只要是人,在镜头面前,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要展现,而又往往因为展现而有些许不自然。但是也是世界上也有这么一部分人,他们觉得镜头前面才是自己真正存活的世界,只有在这个世界里面,才会感知得到自己的存在。
调整好了机器,白启晨对齐晨光打了打手势,示意他进入状态。
白启晨拍摄的主题是一个初来美国洛杉矶的中国青年。这一刻,齐晨光忽然变成一个满眼充满好奇和赞叹的初来者,慢慢走在这片火树银花的奇幻广场,满目惊喜,流光溢彩在他英俊的脸庞上划过一道又一道明丽的光影。
作者有话要说:
请各位读者多多支持啊~~~
祝福各位!
第114章 累了一夜
白启晨不断进行抓拍,咔嚓咔嚓的响声吸引了周围不少的目光,然而,白启晨与齐晨光都旁若无人地继续进行拍摄,丝毫没有受到影响。我不禁咋舌,果然是能够在洛杉矶那块寸金寸土的地上开家落户的摄影工作室,无论是老板还是模特在这么多异样的目光中都如此气定神闲。
白启晨拍完一套后,换了个地方,继续。
整个拍摄过程大概花了三四个小时,收工后,已经差不多凌晨了。我累成狗,只想赶紧回家洗一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然后倒头大睡。
离开镜头后,齐晨光也是一脸倦色,他坐在一旁的公用木凳上,翻看着手中的手机。白启晨收拾好衣服以及摄影器材,问:“要不要去吃点东西?”
他一说起来我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吃晚饭,顿时空瘪瘪的肚子就抗议地叫起来,齐晨光也抬起头,说:“我肚子早饿了!”
白启晨笑了笑,说:“走吧,先去吃点东西。”
晚上不宜吃得太多,白启晨只点了三份牛肉面,我趴在桌子上面只想睡觉。白启晨打笑我说:“怎么?这么累?”
我有气无力地点点头,说:“要是早知道今天晚上会有这么累,我绝对不会那么自动请缨来找事做的!”
齐晨光说:“难道你是被临时抓来的壮丁?”
我点点头,问:“你看见我眼中幽怨的眼神了吗?”
齐晨光点点头,说:“同是天涯沦落人。”
我跳起眼,问:“你也是临时被抓来的壮丁?”
他悲愤地点点头。
我们两个齐齐悲愤地望向白启晨。
白启晨笑道:“行了,你们两个别这样望着我,我心里幕牛乙裁话旆ǎ又旧缌偈蓖ㄖ枰逋迹缓谜夷忝前锩裢碛屑影喾眩 �
我的眼睛登地就亮了。
齐晨光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望着我说:“你也就这点儿出息!”
我底气十足地回复说:“我骄傲,我自豪!”
回到公寓后,与齐晨光道别,我掏出钥匙打开门,洗了一个热水澡,倒头就睡。今天真的是累了。
当我第二天早上还在被窝里面迷迷糊糊哼哼唧唧不肯起床的时候,门铃响声却像追魂夺命刀一样逼过来。一秒之间我便意识到自己此时是在美国,不是我能够任性的地方。我只好努力从被窝里面爬出来,头重脚轻摇摇晃晃地去开门。
打开门看见来人的一瞬间我立即清醒过来。
马纳先生和贝斯卡太太站在门口,满脸笑容地望着我。
我有些诧异,可惜脑子里面依然混混沌沌的,无法正常运转。这些天,马纳先生一家一直与我保持着距离,不能说针锋相对,用生疏两个词来形容绝对不为过。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现在会这样热情地站在我家门口。
我眨了眨眼睛,问:“马纳先生,贝斯卡太太,你们这是?”
马纳先生歉意地笑了一笑,说:“抱歉打扰你休息了,我们是来道歉的。昨天警察来电话告诉我们,那天来我们家行窃的小偷已经被抓住了,之前我们误会你了,实在感到抱歉,我们这次是专程来向你致歉的。”
第115章 没有你的城市
我听得心中百味杂陈,小偷被抓住、我的冤屈被洗刷干净自然是好事,但是,即使他们今天专门来道歉,我心中依然有一道坎过不去。我是很计较别人对我的信任感的人,别人对我的信任感对我来说更像是我在别人心目中的为人与印象,如果有一天,因为某件事,我被人误会,即使我认真地解释,依然无效,那么哪怕有一天,事情真相水露石出了,来道歉了,我会原谅,可是,我却无法再像从前那样心无芥蒂。
我笑了笑,说:“你们不用介意,小偷抓住了就好。”
送走马纳先生和贝斯卡太太,我回躺在沙发上,脑子里面忽然没由来地觉得辛酸。
一个人孤身在外,需要面对的最大的问题,竟然是这种无处不在的孤独感,仿佛眼前的整个世界即使富丽繁华也依旧荒凉无比。
我打电话给叶银城说:“陪我过来说说话吧。”
她显然也是从睡梦中被我吵醒的,好几个哈欠连着打出来,话都没有说,就挂掉了电话,也不知道她过不过来。
我把自己像一个被孩子丢弃的玩具一样放进沙发里面,枯坐如老僧。
二十分钟后,门铃响了。
关键时候,叶银城果然是个朋友。
她素面朝天趾高气扬地走进来,霸占了我刚才的位置,嘴巴里面叼着一袋酸奶,问:“怎么了?”
我在侧边的小沙发上坐下,问:“你到美国之后,是怎么度过那种感觉很孤独的时期的?”
她似乎没有想到我会忽然问出这么一个很文艺的问题,眼睛瞪了半天,许久,才说:“找朋友,泡夜店啊……每天跟着一大帮子人疯玩,玩累了就睡,睡醒了就接着玩,过了一段时间,适应了就好了。”
我轻叹了一口气,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刚才,就是一瞬间——刚才马纳先生和贝斯卡太太来跟我道歉,说小偷抓到了——就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我并不属于这个地方,我觉得我无论在这个住多少年,我也只是一个过客。”
叶银城婉婉一笑,说:“这种感觉我懂,我也曾经有过,但我想,或许我和你不同,你是想念国内的一个人了吧?”
我一下子被她直接说中心底深处,咯噔一声,说:“你……”
她嗤嗤一笑,说:“行了,这些天我要是再看不出来你心里面有个人我就是个白痴了。”
我浅笑着低下头,说:“就像你说的,没有他在身边,即使这个地方再好,再繁华,可是心里面却依然无法产生留念。从前他在身边的时候,无论出了什么事情,都有他帮我处理好,现在,一个人来了美国,什么事情都要自己解决,没钱用了、受了冤屈、遭遇种种困难,所有一切磨难都需自己独立面对,即使人本该这样自立,可是,即使再独立的人,也会从心底里面渴望得到一个人的呵护。”
叶银城静静地坐在一旁听我说完,隔了许久,说:“那你回去找他吧。”
我惨然一笑,说:“不行。”
第116章 七七
这一天,我从医院例行检查回来,外套还没有脱下来,手机就响了起来。
我拿出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一个陌生的号码。
我并不知道这是谁的号码,但以防万一是哪个朋友换了一个号码,我还是点了一下接听键。
手机那边传来一个挺可爱的女孩子的声音,“你好,请问你是许其央吗?”
我心下迟疑,有些担心对方是来推销的。
我还没有说话,她又说:“我是工作室的七七,来找你说点儿事。”
我一听是工作室的人,才放下心来,只是我对于七七却并没有什么印象,只是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我从茶几上拿了一个水果往厨房走,边问:“七七,找我有什么事啊?”
她说:“等会儿我们一起吃个晚饭吧,我请你,到时候再细说。”
我说:“好,那你等会儿把地址发给我,我过去。”
差不多该出门的时候,我换了一身便装,拿了手机钱包和钥匙就出门了。
此时的黄昏有着成群飞舞的鸽子。它们像是这如血残阳之下逍遥自在的精灵。它们从人声喧闹的城市上空翙翙飞过,留下一大片让人仰头惊叹的剪影,在浓郁的暮色中越来越远。大抵这世上每一个城市的黄昏都是异曲同工的,残阳、天空、熙攘的街道、川流不息的车辆、匆匆归家的人们。
我找到七七说的那个饭店后,看见一个笑容明亮的女孩子站在饭店的门口朝我愉快地挥舞着双臂。
一个年轻的欧美女孩子。
我猜她便是七七。
她带着我到座位上坐下,问我:“你想吃什么?”
我看了看菜单,说:“一份鸭腿饭就好。”
她点点头,跟服务员点了单,等服务员离开,她眨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对我说:“麻烦你了,让你还出来一趟。”
我说:“你不用这么客气。”
她似乎有事放在心里想跟我说却又不敢跟我说,欲言又止的,眼睛也不时地望向我。
我对她温柔地笑了笑,说:“七七,你有什么事就跟我说吧,如果我能够做,一定会帮忙的。”
她登时睁大眼睛,喜悦地盯着我,问:“真的吗?”
我见她仍然一副不通世事的女孩模样,心里面也觉得宁静,乐于去帮助这样一个女孩子,于是点点头,说:“当然是真的。”
她的眼睛亮闪闪的,像蕴含了一片星云在其中一般。她咽了一下,说:“我想给老板买份礼物,你是老板的助理,应该知道老板的喜好吧,我想请你帮我出出主意!”
我有些觉得好笑,说:“这个当然没有问题,只是,七七,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要给老板买礼物啊?”
她脸上浮现出一抹疑惑之色,问:“你难道不知道三月二十号是老板的生日吗?”
三月二十号是白启晨的生日?我从来没有听人说起过。我摇摇头,笑着说:“没事,等会儿我跟你一起去买了就是。”
第117章 喜欢一个人
以前没有认识七七这件事让我挺觉得自己眼不识珠的。
七七确实是一个真诚、善良、开朗、可爱的女孩子,不可多得。她笑起来时,碧蓝色的瞳孔像透彻的湖水一般泛出莹莹光泽。
她问我:“许,你有喜欢的人吗?”
说实话,到现在我也依然不适应美国人直来直往的性格,他们说话大抵都是有什么说什么,想问就问,直白得常常令人尴尬。
我怔了两秒,在这两秒里面,我在想,我是否要回答她这个问题,如果要回答,我是否要认真地回答这个问题,我是该实话实说,还是插科打诨把话题换过去,但当我还没有得出结果和答案的时候,七七她又兀自轻轻叹了一口气,放下自己手中的勺子,说:“喜欢一个人,真的好难受。”
我一听就大概猜出了她大约是在为爱情所烦恼,她现在这个年纪,能够让她这样以一种甜蜜又烦恼的语气抱怨的,无非也就是爱情了。
她幽幽地望着我,问:“你说,你们男人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呢?”
我不知该如何去面对她此时有些诚恳又有些迷茫的目光,说:“你问的这个问题,或许只有你们的上帝才会知道答案。世界何其之大,男女何其之多,每一个女人都想要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可是,却没有一个男人能够给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他们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我喝了一口柳橙汁,说:“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就好像抬起头仰望一片天空,繁星种种,他该如何找到他真正喜欢的那一个?他在一开始也并不知道,他究竟心属的会是哪一颗星。直到某一个夜晚,他某一次抬头,撞见了某一颗星,恰好那一天,他的心门打开,让那颗星走了进去,于是,他就喜欢上了。喜欢一个人,其实往往并不只是人与人之间的事,还有天时、地利、人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缘分。”
七七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说:“许,你好像懂得很多。”
我淡淡地笑了笑,对她说:“有一天你会知道,懂得太多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在懂得之前,需要太多太多的经历,那滋味太苦,没有人愿意尝试。”
虽然之前七七有说她请客,但是,我还是决定自己买单。
她认真地摇摇头,说:“许,之前说好了我请客,你现在买单是干什么?”
她的认真让我忽然妥协。曾经我总是抢先买单,是因为我不愿意欠别人的。我的独立意识太强。这样的性格似乎显得坚硬、不通人情。或许这样的性格也是从前我朋友如此之少的原因之一。
可是在刚才那一刹那,我忽然意识到,把自己交给别人,其实也是一种美德,这能够让对方从心里面感受到你对他的尊重。
第118章 夜色温柔
最终七七绝对给白启晨买一枚Dior的胸针,当我看见七七面不改色地拿着那枚胸针划卡买单,果决之态度令我咋舌。我千挑万选,终于看中了一条里面最便宜又不失礼节的领带,怀着心在滴血般的心情,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把钱从我的卡上划走。
七七说:“许,今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