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日,黛玉刚过了十一岁的生日,身量还是个小孩儿,却因为父母的早逝、人情的冷暖成熟得像是比宝玉还要大好些。而比她大四岁的兄长,已是本朝开国来最年轻的状元郎,受封一等靖远侯。这位后来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第一权臣,彼时才踏出了他奋斗的第一步——蛰伏。而那一年,只存在于舅舅口中的那个文雅王爷,开始频繁地出入他们府上。而日后,被黛玉认作“家”的那座府邸,也开始渐渐地修建。
就如同闻歌在风筝上写的一样。
痛楚的日子逐渐过去,一切步入正轨。他们仿佛开始被上苍另眼相看。
黛玉心里一直明白,并不是老天眷顾,她能有后来顺遂又富贵的几十年,从来不是老天的功劳,只因为她有一个能干的哥哥。
即使许多年以后,已经儿孙满堂的吴国公主,仍旧会记起自己初丧慈父后的第一个春天,当时还并不熟悉的哥哥把她抱起了头顶,让她伸手去摘枝头的那个风筝。哥哥的怀抱似乎蓄积了无穷的力量,能把她举到无论多高的地方去。即使想要去天上,也轻而易举。
那天下午,天气实在是太好了。
第217章
林沫并没有生着三头六臂;他和旁人一样;两只眼睛一张嘴巴;此时正目标不斜视地盯着站他前头的曹尚书的后背,听了扶摇翁主爆炸性的要求也面不改色;仿佛这么个奇怪的女人要求见的并不是他。
皇帝不置可否:“可惜林卿不在礼部。”又问翁主,“茜雪国与京师相隔千里;民风不似,习俗不同,翁主可住得习惯?”
话题被轻易地扯开,林沫笑盈盈地听着;不见愠色。
等退了朝,今儿个不归他当值;于是同曹尚书说了一声;得去上书房了。他教皇孙读书写字,这是抢了不少翰林院学士的饭碗了,虽说非翰林不得入内阁,但翰林院有多少人,最后被尊称为相爷的仅仅几人?有不少人,一辈子就在翰林院里头写写画画,出不得头,就是有些身份的,皇孙师傅这样的好差事谁不想干?却偏偏被林沫抢了先。
曹尚书道了声“辛苦”,林沫便随着小太监往上书房去。几位皇孙都不论五官眉目如何,都生得圆圆滚滚的,跟着一个侍读学士摇头晃脑地念诗经,他想起家里头已经牙牙学语的修朗,不觉一笑,推门进去,先行了君臣礼,又受了师生礼,便又坐下,等着皇孙们有不懂的来问。
待得休息时,水花霖跑过来,问了一声:“林先生,听说茜雪国的翁主到啦,为什么她能随便出远门,我却不行呢?更别说姑姑、妹妹们了。”
林沫一愣,而后笑道:“人文风俗,自有不同。我们汉人崇儒,讲的是父母在,不远游,何况小王爷还年幼?若是独自出门,三殿下、王妃得多挂念。何况,咱们汉人的女子以温柔娴静为美,茜雪国风格与汉人大不相同,他们那头女子当家,女子就如同咱们的男子,要养家糊口的,自然是能四处奔波了。只是女儿家到底体弱些,这般操劳,便是能四处云游,亦不见得是幸事。”
他话音未落,便听得一女声道:“林侯所言差矣,你们汉人有句话叫做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林侯不是女子,怎知女子一定喜欢困于家宅之中,而非做番事业?”
哦呀,茜雪国的女子,实在是林沫讶异不已,躬着背转身,行了一礼:“见过扶摇翁主。”
那说话的果真是扶摇,她穿了一身五颜六色的织锦短卦,内着大红里衣。袖口仅到肘下,露出白晃晃的手腕,套了四五个金银镯子,走起路来叮咚作响,脚上蹬着牛皮小靴子,腰封紧紧地束着,纤腰不及一握。虽然身量奇高,然则整个人又奇瘦,站得笔挺,竟像是学过拳脚的样子。
几个带路的宫女涨红着脸,小声道:“翁主,这不是——”
“扶摇翁主,有句话叫做入乡随俗,翁主既然在汉家地方,不若也别叫做主人的为难?”他叹了口气。
扶摇翁主的五官并不出色,胜在肤若脂凝,一双眸子亮得出奇,她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林沫,才笑道:“林郎君,咱们后会有期。”
“翁主千金之躯,下官自当避讳。”林沫已经不见喜怒。
待得那女人走了,皇孙们才一拥而上:“先生给她行礼做什么?”“这女子好生无礼!”林沫被一群小孩儿挤得哭笑不得:“方才那就是茜雪国的扶摇翁主了,她是客人,微臣自然得客气些对她。”
崇安王摇头晃脑的,似个小大人模样:“可惜这翁主竟是这么个模样,不见也罢。”
林沫哑然失笑。
这京城里头传得最快的就是消息——早朝时候宜德殿里多少只耳朵听着呢?于是不消半日,便传出那扶摇翁主半丝斯文也无,一来京城就要见俊秀男人的闲话来。她一个未婚女子,带着下人来京城抛头露面的,就够叫人吃惊了,更别说之前主动求王夫、而今要见柳湘茹、林沫的举动了。是在是没见过这样的女子,不怪大家伙儿瞠目结舌。
林沫跟着小皇孙们念完了书,便抽身回府。只是刚到半道上九被人拦住了:“大人,小陈大人说有要事向您禀报。”
到底已经在官场混了这几年,林沫也不是当年的单枪匹马的时候了,不过最得力的手下自然还是陈也俊。这年轻人肯吃苦,能忍耐,好学又踏实,家世也说得过去,静娴做媒,刚给他说了周家姑娘为妻——虽是周家旁系,到底是个嫡女,模样性子都好,陈也俊的寡母也见过那女孩儿,心里也是满意的,陈也俊也渐渐成了林沫门下的第一人,虽然年纪差不了几岁,然而口口声声以老师称之,他也确实能干,细致刁钻不逊林沫。只是文章写得不好,没能考取科举,也幸亏皇帝起了心思要考校世家子弟,否则,只怕浪费了一身才能。
陈也俊说有要事,那估计也确实是要紧的事。而且还私下叫人来,那不是户部的活儿,是……
林沫含笑点头:“好吧,我这就去。”
陈也俊是个闷坏闷坏的人,见了林沫,什么话也不多说,悄悄地拉到一边儿去:“老师叫我查的事情,我已经稍有些眉目了,卢康有一个侄女儿,是嫁到了江宁余家。”他压低了声音,“虽说是庶女,但是嫁妆却……”
林沫眼珠子一转:“先不要声张,到底许多年过去了,得仔细查查。”
“我省的,不过是问问老师,这个思路可行与否。”
“怀明。”林沫叹了口气,叫了他的字,“其实,这不过是我自己的执念,弄不好是要得罪多少人的,身家性命都在上面呢,你年轻,前程不可限量。这事原与你不相干的。”
陈也俊笑了起来:“大人,芝麻官也是官儿,我吃着皇粮,总得干点事才对。否则,实在是对不住陛下。”他是因林沫的格外赏识才进入了官场的,不如说,他当初就是冲着林沫准备的那次考试——文不成武不就,亏得是自幼没了父亲,不得不替母亲出面打点庶务,练就了一身精打细算的本事,谁不知道他是林沫的手下?便就真的信了那些王爷的招揽,成了人家的幕僚,他身上也烙了林氏门生的印,哪是那么容易洗得掉的?既然注定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若就信得过他的本事才能,以及运气。
一场豪赌而已。
而后,陈也俊又一笑:“我刚刚听其他大人议论呢。扶摇翁主的性子真是出人意料,老师现下可好?”
要不怎么说他闷坏呢。林沫已经来了这么久了,他偏偏这会儿来这一出,逼得做老师的人也险些脸红,看着他微笑着摇了摇头。
“怀明啊,亏得郡君还说要你得了空去我家里吃饭,看看有什么喜欢的书,抄一抄呢。倒学会挪揄我了?”他拍了拍陈也俊的肩膀,“早些回去吧,今儿不是你当差啊,宜人在等呢。”
陈也俊既然升了五品员外郎,他的寡母自然也得了宜人诰命。老太太年轻时没了丈夫,独自把儿子拉扯大,吃了不少苦头,身子不大妥当,善仁堂的大夫们效仿着宫里请平安脉的规矩,五天看一脉,陈也俊是个孝子,越发地感激、听话。
林沫因其生父得如斯运道,又因其养父,得此番背景。他认识近一半的太医,虽然因半途而废只是个半吊子,但是岐黄之术到底是家学,早刻入脑海,等闲毒药是逃不过他的眼珠的,这世上并不是什么人都能请得动太医的,也不是什么人都病都适合请太医的,而除却太医外,善仁堂的存在就是那么重要。
如若说水溶是凭着几代人的经营在这天底下布下天罗地网一样的暗哨获取情报,他大约就是不动声色地等人上钩吧。
人人都说北静王那么个风流纨绔竟真的看上了靖远侯,不知给了他多少好处,只有陈也俊明白,无论是圣心、本事,还是前程,只怕林沫是要压过水溶的,若说提携,这二人还不知谁提携谁呢。
每每这时,便有些艳羡水溶。
他虽然因自幼丧父,日子过得艰难些,然而到底是世家子弟,也是跟着贾宝玉卫若兰他们打小混到大的,男色之途,虽自己美试过,也是有所耳闻。何况,微微侧过头看了一眼他的老师、上司。
虽不似柳湘茹那般的男生女相,也是一张清秀的脸,五官精致,肤白如雪,唇形浅薄,宜嗔宜喜,本来也是貌若好女的样子,却因有一双英气而张扬的眉毛而免去所有的误解。
真是张好看的脸,身段也是极品。
得了这个人,就是权势前程啊。
虽说他已经有了北静王。但北静王前期的确能帮他许多,后面呢?比如说林沫正在进行的这次调查,北静王就没有插手。
不敢也罢,不愿也罢。
林沫并没在意他心里所想,同往常一样说完话,便抽身回府。他最近又要教小皇孙念书,时间越发地紧张,修郎学说话,第一声叫的惊人不是爹爹。叫他心里警钟大响,甚至有什么活都想着带回去做才好。
陈也俊就这么看着林沫同他道别,上了挂着北静王家徽的马车。
第218章 侯妃出手
“今天不是没什么事?怎么还特意绕回来户部?”扶摇翁主的胆大妄为虽然不过是个笑柄,但水溶却着实有些哭笑不得;“你不是说;你再不早些回去;你儿子就要不认你了?是有多要紧的事?”林沫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了下来:“你不会想要知道的。”
这话说得奇怪,北静王府以探听消息闻名于京师;叫各路人马都觉得棘手。还有什么消息是他不愿意知道的?他想了一会儿,脸色一白,想起在林沫书房看见的那几本册子了:“你真没放弃?”此事真凶险;需要得罪的人实在是太多,他犹豫了一阵子;才开口:“已经有眉目了?”林沫闷声道:“你要是知道了这过程,就断没有抽身的道理了;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吧。”
水溶苦笑道:“你当初答应同我一起不清不楚的,不就是觉着自己一个人走得孤单,想找个人作陪?我若是连这点功效都没了,就该下堂了罢?”
“真不必。我舍不得的。”林沫放低了声音。
起初的确是因着这个缘故,但几年下来,他还真的完全舍不得了,人总是这么容易心软。
林沫从来不缺知冷知热的人,也不缺能给他肉体叫他寻欢作乐的人。他只是在一步一步攀爬的时候,需要旁边有个人陪他一道罢了。
而如今,水溶却没这个胆子。
他这人,年岁比林沫大,又自小就在这浊世沉浮,修炼出一身油滑,本是林沫最不愿结交的那类人。虽说相貌、家世的确十分出色,但同他年轻气盛、近来又气势如虹的情人比起来,也算不得多大的优势。他唯一的优势,大约就是那一片真心。有了心尖上的人,他一定会掏心掏肺地对待他。只是这掏心掏肺,却又得排在他的祖宗基业下头了。
但就这份半吊子的掏心掏肺,也足以让林沫心软得不舍得看他纠结难过。
“去我家里喝茶罢。”他叹了口气。
林沫笑道:“不了,明儿个宫里头设宴,几位殿下不用念书,我去你那儿。今天真的不早,得直接回去。”林沫扭头拉开马车上的帘子,吩咐车夫往靖远侯府去,又回头对水溶道,“昨日你不是说,这几天是府上县君回门的日子?你好歹回去准备准备吧。”
北静王府也是几代单传,上代北静王生了三个女儿才得了水溶。因为都是庶出,所以也只封了县君,北静太妃不是不能容人的人,几个丫头嫁得都不远,趁着给皇上贺寿往京里来了,自然是要回娘家看看的。
水溶同庶姐们并无甚交情,不过他作为一家之主,怎么着也得回去撑着门面,否则姐夫们小瞧了姐姐,对他也没什么好处。无论如何,他们这样的人家,多几门能走动的姻亲,向来是有利无弊的。
“说好了,明儿个。”他道。
“我几时说话不作数过。”林沫这么回他。
靖远侯向来是言出必行的,真正答应了一路同行,却瞻前顾后的不过是他自己。到了这地步,就是一向觉得他们能走到死的水溶,也颇觉得心虚。林沫同他以往那些给点小恩小惠便能轻易收拢的相好不一样,这人是真的什么都不缺,却真的有两次,豁出命去把他从阎王爷手里头捞了出来。
然后临下车前林沫还是蹭了过来,随手摘了他腰间的一个荷包:“别多想啦,咱们明儿个见。”
脖颈间的气息温热而且暧昧,他的情人光风霁月,正经得不能再正经,却偏偏有着这个世间最叫人心跳腿软的声音同习惯,当他真的有耐心和人调情的时候,水溶压根就没脸面称自己是风月老手,简直觉得当年同他一起玩乐,奉他为花花公子的那些人都该羞愤地去哭一场才好。
他竭尽全力才让自己脸红得不是那么明显:“明儿个见。”
林家的修朗已经开始会说一点简单的字,生得白白胖胖的,自打换了乳母,小病小痛也没了,小手小脚就跟莲藕似的,见人就笑,十分可爱。他今日穿了身大红的织锦缎卍字纹衣裳,软软的头发并未束起,脖子上挂着长命锁,衣襟处还挂了个翡翠佛头串儿。静娴亲自抱着,俯在修航床前,教他念:“弟弟。”
然而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