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阎王爱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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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阎王爱种田-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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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
  而,就是天道……
  囤粮?孙思邈一愣,继而就明白过来。
  卫洋或许不知道,古人对于‘囤粮’此二字产生的各种危机意识。但孙思邈孙神医作为当代人却是知道,并且这大唐王朝刚刚建立,国家周围敌国虎视眈眈不说,各地也是百废待兴。
  就这样在去年的年底时候,一些地方还出现了蝗虫灾害。
  今年关中雨水少,各地的庄稼田里蝗虫也没绝过。不过大家似乎都没想到这一点。
  孙思邈此刻也未想到即将到来的灾难与蝗虫有关。只是作为当代人,了解古人大多靠天吃饭,这囤粮二字一出,本能的就想到了各种各样的灾难上。
  只是想到卫洋刚刚被天道节制的情况,孙思邈孙神医忽然有些站立不稳。
  这得有多大的灾害,才能与上天的天道联系在一起啊?
  卫洋也发现了孙思邈孙神医的情况,没有出声安慰或是多说什么,他只是再次仰头看天,对着万里无云的湛蓝天空腹语道:“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你自己,谁叫你将我送到这么暧昧的时间来,你要是将小爷送的早一年,或者晚一年也行啊。……此刻,若是小爷真的不言不语,甚至立刻返回,那小爷就不是神,而是魔鬼了。”
  “走吧。”用了大约十来分钟,孙神医才整理好自己的思绪。
  待卫洋再看向他的时候,那红光满面的脸色,已经没有了任何情绪。
  卫洋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就那么跟在孙思邈的身后一直在山林里走,时不时的,看到好的药材,还要停下来采摘一下。
  走走停停,大约又过了一两个小时的时间,他们才来到,应该是山下的一处用石头,泥巴和茅草在水边的乱石地上搭建的屋子前。
  这屋子在卫洋看来,有点像是后世的转圈,反正是怎么看怎么简陋。但就这样简单的茅屋,还一下子建立了后两座。并且周围,还喂了竹篱笆。
  “孙先生你也回来了?”卫洋刚跟着孙思邈进入竹篱笆围成的院子,背后就传来年轻响亮爽朗的声音,回头去看就见一个身高大约一米八出头,面容立体红黑,身形健壮魁梧的男人,穿着一身粗麻布和兽皮夹,背上背着一把弓箭和一些猎物,一手里提着一把柴刀,一手同样提着一大串兔子和野鸡之类的猎物从对的山上快步走了下来。
  孙思邈看到那男人,哈哈笑道:“小丰今日收获不小啊。”
  “哈哈,也是运气。今天出门的早,这兔子和野鸡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打到了。”被叫小丰的男人说话很是随和爽朗,整个人也透露着十足的自信。
  同时卫洋还发现,这原本以为至少是二十来岁的汉子,其实只是一个少年。至少脸上的稚气还没完全褪去赶干净。
  这少年直接提着猎物就进了孙思邈的院子,看那轻车熟路的样子,不会是这样的住客吧?
  “这位是……”将猎物放下,那少年才过来正眼看卫洋。
  卫洋虽然很不想承认,但他仍然在看那少年的眼中看到一闪而过的光亮——是惊艳!
  靠!老子一个男人,你惊艳的毛啊?再惊艳,你一个古人,也和小爷不是一个层次的人,小爷是不会鸟你的。
  “啊!呵呵,来来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小丰,这位是我今日新收的徒弟。他叫卫洋,来自楚地人,今年十三岁。”孙思邈说着,又指着对面结实的红黑少年道,“小卫,这位你可要好好的认识认识,虽然他年纪不大,也没有功名,但他的功绩可是不小的,去年收获□□厥,就有他一份非常大的功劳。”
  “你好。”出于礼貌和先来后到,卫洋微微一笑和对面的少年打了招呼。
  那少年本来看着卫洋就惊艳了,现在再看到卫洋的笑容,顿时脸就红了。
  只是可惜,本来就是一张黑红的脸,想从那张黑红的脸上看出什么脸红实在很难。
  “你好……”少年一改刚刚的爽朗,紧张了起来,不自觉的就随着卫洋的来。
  孙思邈看看卫洋,又看看对面别扭的少年,顿时哈哈大笑:“小丰啊,你个厚皮脸居然会有别扭的一回?真让是老道大开眼界,这要是传到军中去,也要娱乐大家一整年啊。”
  “呃,孙先生……”小丰有些郁闷了,他就是看到眼前的干净又秀气的少年,不自觉的紧张而已吗?
  “小卫,小丰今年已经十八岁了,比你大了五岁,以后你两个就以兄弟相称吧。”
  “是的师傅。”卫洋恭敬的回答,然后看向对面的少年,不知道怎么的,对于眼前的少年,他总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可是他第一次来唐朝,怎么可能对眼前的人熟悉呢?
  难不成是在哪里见到过和他长得一样的?
  仔细想想,却又想不起来。
  对面的小丰,应该称呼为青年了,见卫洋笑眯眯的看向自己,立马道:“我叫李丰,你可以叫李哥哥或者丰哥哥。”
  李哥哥OR丰哥哥?要不要怎么嗲啊?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有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来晚了,今天有点累,一直集中不了精神啊!本来更两章的,只能留到明天再更一章了。



眼花 
  第三十七章:
  “呃,要不,我还是叫你李哥和丰哥吧?”叫什么哥哥啊,肉麻的要死。
  “不行。”这回李丰居然面色一肃,很是坚定的道,“在军中这样叫我的已经很多了,我没有亲兄弟,既然现在我们两个是兄弟,那就要叫哥哥,要不然显得不亲。”
  呃……,谁想和你亲啊?
  卫洋扭头想去找孙神医求助,却见那孙老道士,正蹲地上认真的分配着李丰打回来的一地猎物。
  …_…|||!这老道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好不容易等他老人家分配好,才起身指着一地的猎物对李丰道:“小丰,这边的鹿,你留下一只大腿,其他的送出去吧,羊肉,我知道你喜欢吃,那就熏好了存起来,兔子,我昨天似乎听说村里有人向你买是吧?”
  “是的先生,山下的小青山村里有人要娶媳妇,想用兔子搞个荤菜。”
  “哦。”孙思邈低头看了看被自己拿起来的那堆猎物里的兔子,想了想从原本拿走的三只兔子里,拿出了两只,“那我们就只留下一只晚上吃吧,反正你每天没事就在打猎,这些都送出去。”
  “好的。”李丰扫了一眼地上的猎物没什么异议的点头,“那就这样,那我整理好这只山羊和小鹿,就给人送去出。这鹿肉还是分成块送给那些孤寡的老人吧?”
  “对,那几个老家伙吃这个对他们的老毛病有好处。”说着又对卫洋道,“小卫啊,你给小丰打打下手吧,等他忙完了再帮你收拾间屋子,会做饭吗?会的话晚饭你来做吧。”
  呃!一边的李丰脸上闪过一阵不自在,估计这家伙是被人说到痛处了。
  卫洋本来就准备实行自己的纯善良民政策来真假孙神医对他的好感,这做饭的活当然是乐得接手了。再说不过是三个人的饭食,做一个人的也是做,做三个人的不过加点东西而已。
  孙神医安排好手下的‘伙计’,就提着药篓子往后院去了。
  卫洋觉得这老头这会儿心里恐怕还在思索他之前说的事儿,能这么面不改色又镇定着和他们说笑这么长时间,不愧是‘过来人’!
  李丰见孙思邈就那么走了,还把自己新收的小徒弟留给自己‘使用’,心中闪过一阵疑问,却没说什么,只是回头对卫洋咧嘴笑道:“洋洋,来,把哥哥把那五只鸡提到溪水边吧。”说着不等卫洋反应,就弯身提起地上四五十斤的野羊和那只看着中等大小的小鹿以及兔子,开了柴门往茅屋不远的溪水走。
  卫洋听到黑脸大汉,温柔叫自己‘洋洋’,已经有点不自在了,没想到人家用起他来,丝毫不带迟疑的。
  干!
  卫洋看了看地上的五只野鸡,最终还是老实的捡了起来。同时心里琢磨着,小不忍则乱大谋。看孙思邈对这小年轻这么看重,又据说这人战功赫赫,只是不在乎功名,所以才没有功名而已,想来和此人打好关系,对自己在唐朝行走,绝对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再说师傅都说要他帮忙了,自己要好做好孩子不是?
  李丰是个处理猎物的好手,不管是处理野羊,野鹿,兔子,还是处理野鸡。至少卫洋以为的要处理个两三个小时以上不能完事的一堆猎物,人家愣是没用到一个小时就搞定了,这中间之所以耽搁,还是卫洋见到对方要丢弃羊杂,死命的劝说告知是好东西,然后对方又按照他说的来来回回的清洗,才耽搁了些时间。
  “这真的能吃?”李丰看着一木盆的羊杂和鹿杂有些怀疑的问。
  其实一只羊和一头小鹿,很多时候它的三分之一重量都在肚子里,但平常人们认为这些东西都是不能吃的,就是在最饥饿的时候,也很少有人吃,更别说处理干净了。
  他倒没觉得这东西清洗的时候气味难闻,有多肮脏什么的。毕竟大唐王朝刚刚建立,国家战乱的这些年,整个世界的人很多时候都处在饥饿状态。脏臭算什么,能饱肚子才是真的。
  “能吃,晚上我给你和师傅做了你就知道了。保证你吃了以后会觉得,它们比羊肉还好吃。”卫洋看着那一盆子处理干净的动物杂碎有点流口水的说。
  洗干净的动物杂碎,对于现代人来说,总是能让人不自觉的想起各种美食。
  为此卫洋连羊头和鹿头这两样,都没让李丰丢。管他有肉没肉,熬成高汤就是一份好菜。
  李丰看着卫洋那一副流口水的模样,要不是看得出卫洋这样的根本不像是缺衣少食的,他一定会以为这小家伙是饥不择食了。
  将所有处理干净的猎物搬回孙思邈山中茅屋的小厨房里,在李丰负责晾干猎物的时候,卫洋问过李丰还有多长时间做晚饭后,就开始快速的处理那些杂碎。
  杂碎这些东西最好是乘着新鲜的时候做出来才是最美味的。留下几样用辣子爆炒会更好吃的,其他的切成大块,沸水过后,就炖在厨房的大铁锅里。
  “这样就好了?”李丰一直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卫洋的动作,他没想到这个穿的一声高门大户人家的小少爷,居然对厨房里的伙计怎么熟悉。
  “一个时辰后,你就知道了了。如果配以饼子的话,想必会更好。”卫洋想起中午孙思邈拿出的两个黑硬的饼子。那东西,估计很适合配这个。
  李丰不置可否,只是觉得既然卫洋对厨房里的活计这么熟悉,想必做出的食物会比他做的好吃。
  “走吧,我们去村里转转。”李丰检查好灶头的木柴火,就伸手拉着卫洋往外走。
  卫洋还记得孙思邈的吩咐,想到自己要在这里呆上至少一年,也就没有反抗,只是在从厨房走出的那一瞬间,自己和李丰一个在屋内,一个在屋外的时候,他恍惚间觉得,前面的人有那么一瞬间变成了透明了。
  呃!
  卫洋怔愣一下,怎么回事?
  待他正眼去看的时候,又发现对方明明真真实实的走在自己前面。看来是他眼花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38章 
  第三十八章:
  在卫洋没看到的地方,走在前面的李丰;有那么一瞬间面部表情有出现了一闪而过的惊慌。但随即又若无其事的镇定了下来;回头对卫洋道:“洋洋是特意过来拜孙先生为师的?”
  “呃;是啊。”卫洋没注意到自己被人拉着的手;正在被人无意识的玩弄。因为他被眼前的画面迷惑了,走在前面的这位放在古代已经是男人的十九岁的男子;为什么明明之前看着觉得就是一乡下小伙子;此刻却忽然之间展现出来的不一样的气质。
  那气质,怎么说呢?简直将一个人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然后恍惚间卫洋的表情变成了惊呵。
  因为他终于想起来眼前的这人像谁了!
  虽然和那人只是一面之缘;但谁叫那个时候他那啥了呢。
  可是为什么这里会遇见一个和那人很像的人?
  卫洋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否定自己乱七八糟的幻想。
  毕竟穿越时空这种事情对普通人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就算是大罗金仙,想要跨越时空也要担受*崩溃;以及魂飞魄散的风险。他能这么顺利,也不过是混沌钟这上古逆天神器是他灵魂的一部分。
  “阳阳,你冷了?”看到卫洋忽然之间打了个冷颤,李丰很是体贴的就要把身上的兽皮夹脱下来给对方。
  “不,不是。”卫洋赶紧摇头,同时将刚刚被人拉过的手不自觉的缩在了背后。
  李丰看到卫洋的动作,眼中怔愣了一下后,似乎想到了什么,整个人瞬间就被落寞和颓败代替,就连卫洋刚刚看到的那股强大的气势也消失不见了。
  “我,我不冷。”卫洋到底是见不得一个雄赳赳气昂昂的男人,来这小女人的一出,连忙安慰道。
  李丰的嘴角拢起一丝笑,那笑很勉强,更多的像是在自嘲,随后人就转身往外走了。
  呃,卫洋站在原地,半天都不知道如何反应?还自我反省道:莫非是刚刚自己不自觉的动作,伤害到某人?
  可,不是听说对方是军中的军人吗?军人的气度,就他养父曾经跟他讲过的,那都是胸怀比海阔的。哪有么这么没气度的啊?就这样就生气了?
  当然,或许两个人拉着也没什么吧,是自己太过敏感了而已。
  听到外面的脚步声已经到达了院子里,卫洋赶紧快步跟了出去,见李丰已经将早上打来的兔子,全部提在手里要出门。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去道:“丰哥哥,我帮你提两只吧。”
  “不用。”李丰道,随即看到卫洋脸上的不知所措又觉得自己不应该如此,连忙改口道,“要提,就提一只吧。这兔子挺重的。”
  “恩。谢谢。”卫洋满脸的感激,毕竟要是李丰真不想搭理他,那以后两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可就难过了。
  李丰在手里的猎物里选了一只最小的,递给表情有些嫌弃的卫洋,直接将一串兔子往身上一打,提着挂在院子里,之前就处理好的鹿肉就往外走。
  当然,人家是不会忘记腾出一只手,拉自己的弟弟的。
  卫洋盯着自己被人拉住的爪子,心里有哭的冲动。
  娘的,他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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