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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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得美-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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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喊把那只懒猫吓了一跳,“嗖”地就冲了出去。方琼瞪了我一眼,有点责备的意思。我无奈地耸了耸肩,然后指了指手腕上的表。这时,从里屋走出来一人。中年,男性,长发,戴黑框眼镜,穿白色T恤,骨瘦如柴,一手拿着画笔,一手夹着半根点燃的烟。
哟,方方。
嘿,老柴。
显然,他俩认识。我挺了挺胸,以为方琼接下来会介绍我,但却没有。
好久不见啊,方方,更漂亮了,来干吗?这位老柴也不正眼看我,好像我并不存在似的。
想你了呗,方琼哈哈一笑,哎,说正经的,问你买幅画。
行啊,随便挑,不过你当主角的那幅已经没了。
没了?
被人买走了。
你不是说你自己留着收藏吗?
人家出价高啊。不说这个,你什么时候有空再来一趟,我重新画一幅。
你以为我这模特是那么好请的么?
哟,瞧您小样儿。
老实说,我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也没兴趣。我低声对方琼说了一句“快点”,就转身走出了门。外面天已经黑下来了。那只懒猫蹲在不远处的石阶上,好奇地看着我,然后把背拱得老高。
时间正在快速流逝。屋里不时传来欢快的笑声,抑扬顿挫,我的心却像被针刺一般难受。我来回踱着步,不时把路边的石子狠狠踢向远处。不知怎的,我想起了钟灵,我的前妻,一个娇小而倔强的女人。我们曾经是那么的好,一起驾车去陌生的地方旅游,说一些不着边际的傻话,也曾为了女儿的降生感动得抱头痛哭,但最终因为生活态度上的极端差异而分开。我向往一种舒适而稳定的生活,而钟灵却不甘平庸,渴望奋斗改变命运。我的保守和悲观改变不了现实,她最终嫁给了一个五十多岁的新加坡人,而跟方琼认识之后,我把女儿也送了过去。
吴骏!
方琼在里屋叫我,我马上跑了进去。
帮我把这幅画拿着。我接过来一看,是一幅布面油画,一匹马的正脸,鬃毛的部位似乎油彩还没来得及涂上去。
这是老柴刚画的,觉得怎么样?
非常棒!我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态度真诚。
算你有眼力,老柴是我最喜欢的画家,你看,这里还有些地方未完成,不过我要的就是这种残缺美。
嗯,真好!我想是不是应该和老柴握一下手,但看他面无表情,似乎没这个兴趣,也就算了。
你觉得这画值多少?方琼漫不经心地问我。
不好说,我是外行。
两万怎么样,老柴?方琼把我晾在一旁,脸冲着老柴。其实应该值更多,不过看在我俩的交情上,你就当送我的结婚礼物吧。
是啊是啊,我在旁边附和着,脑子里却嗡地一下。
老柴微微一笑,把手一挥,做出一副豪爽的样子。就在我担心自己身上带的现金不够时,他从角落的废纸堆里翻出了一个银联POS机。刷完卡,签上字,老柴这才冲我露出了一点难看的笑容,伸出满是颜料的手和我握了握,凤爪般的手指力道十足,捏得我生疼。吴骏是吧?下次来玩,下次来玩。
从宋庄出来,天色暗沉,沿途的路灯毫无用处地点缀着夜晚,迫使我将汽车大灯打开。已经是六点四十分了,虽然赶不及越洋电话,但我还是尽量把车开得像飞起来。方琼显得比来时更加兴奋了,不断发表着自己对艺术的看法,对老柴的看法,并一直在强调我们捡了个大便宜。她又抽起了烟,源源不断的话语和烟雾从她嘴里喷射出来,让我的视线逐渐模糊起来。我有点看不清前方的路了,但某种向前的惯性驱使我继续加大油门,继续冲刺,直到迎面而来的一束远光彻底刺瞎了我的眼睛。汽车撞向了高速中间的隔离带,侧翻了几个跟斗之后,像只乌龟一样四脚朝天仰面躺着。黑暗中,我试着握了握方琼的手,潮湿、绵软。很快,一种平静而又虚无的感受如同一床厚实的棉被将我深深包围。
我们回到了家。电话铃声响个不停,我拿起来,把话筒凑近耳边,能清晰听见女儿的呼唤,却使出浑身劲也答不出一句话。方琼表情淡漠地拿起了冲击钻,插上电,开始“哒哒哒哒”地在墙上钻孔。孔钻好之后,她把电钻放在一旁的地板上,然后把膨胀螺丝拧进了孔里。接着,我看见她终于把画挂到了墙上。
那是一匹悲哀的黯淡的已经死去多年的马。

红灯须硬闯,马路要横穿
文 / 王路 诗人 作者 @王路在隐身 

1
我一向以为奇葩的人不在少数。有些人看起来奇葩,实际上靠谱;有些人看起来靠谱,实际上奇葩。我不知道朱一发属于哪一种,也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种。
朱一发是我刚到北京时的合租室友,是我见过的少数特立独行的人之一。孔子说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也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朱一发就有点“不改其乐”的意思。他具备一种能力——把无聊的事变得有趣,而我和他相反,擅长把有意思的事变得无聊。因缘凑泊,我们成了朋友。
朱一发的签名是“红灯须硬闯,马路要横穿”。这句话让我在未曾谋面时就断定他是奇葩一枚。第一次见面是在合租的房子里,他十足的屌丝相,递了张名片给我,我顺口就念了出来:“来一发!”
“不是来一发,是朱一发。”
“你这名字跟埃及前旅游部长马格拉比有一拼,让有知识的人一不小心就念错。”
当时朱一发正在学车,每次去驾校前他都拎一听啤酒上路。他说在驾校不会有交警查,要趁机体会体会酒驾的感觉。他喜欢跑到高档商场问衣服,和售货员漫天砍价,砍完就走,从来不买。我骂他有病。他说这不叫病,叫沟通力。

2
朱一发和我去超市,路上碰到个衣着干净打扮光鲜的小姑娘,说自己是外地来的,钱包被偷了,让我给她买点吃的。这种我见得多了,直接无视。
走出十几米,朱一发说:“干吗不和她聊聊?”
我说:“你看不出来她是骗子?”
“能看出来还怕被骗?”
“不想耽误时间。”
“你日理万机吗?”
“不。”
“那何不聊聊呢?”
朱一发长了张像被人刚刚扁过一顿的脸,每次开口又让人有再扁一顿的冲动。不过,他的话虽然听起来欠揍,但要过过脑子,似乎也有那么一点道理。
我想起大学时候吃食堂,受《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毒害,明明可以一顿饭吃二十分钟,我偏要五分钟吃完,剩下十五分钟坐着干等同学,边等边眼馋他们碗里的鸡腿儿。
也许朱一发是对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我们转身返回。又见小姑娘,朱一发迎上去。
小姑娘说:“好心人帮帮我吧。”
朱一发问:“你是学生吗?”
“是的,大四,准备考研呢。”
“那我问你,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是什么?”
小姑娘摇摇头,一脸茫然。
“知道任汝芬是谁吗?”
小姑娘急了:“不给就算了,带这样欺负人的吗!”
朱一发笑了:“你想吃什么,我给你买。”
“肯德基。”
我和朱一发面面相觑,他冲我递了个无辜的眼神。
“妹子,你吓到我了,你看我们这身打扮像吃得起肯德基的人吗?我们只吃得起方便面。”
其实朱一发有时周末在家加班,一天十二个小时不离电脑,三顿肯德基。
“那你给我几块钱,我自己买吧。”
“你不会是骗子吧?”
“我这有身份证,还有学生证,你看。”小姑娘娴熟地掏出证件。学生证是人大的,五块钱的那种。
“哎呦,原来是学妹,”朱一发也掏出自己办的人大学生证,“他也是人大的,把证拿出来给师妹瞧瞧。”
我从书包里翻出北外的学生证。
“他不是说你也是人大的吗?”
“对,我是人大的,但我出门一般带这个证,这个证比人大的值钱,人大的五块,这个十块。”
小姑娘反应过来,脸“刷”一下就挂不住了。朱一发生气地冲我说:“去去去,别欺负人家。”然后真的带小姑娘去吃了肯德基。
吃完,小姑娘大概明白被我们看破了身份,也不再提额外的要求,千恩万谢地告辞。走了几步,朱一发叫住她:“妹子,你还年轻,别耽误了。”
小姑娘愣住,眼圈登时就红了。
两年后的今天我才学会“人艰不拆”这个词,回想起来,朱一发那时已经做到了。他比我高明的地方,只有这么一点。
可单单这么一点,就是不小的距离。

3
有次去ATM机取钱,要穿过的小区正在施工。
我说:“好像过不去,从外面绕吧。”
他说:“正因如此,更要试试。”
真不是一般的贱。
这时,一个戴墨镜的女人迎面而来,路过我们时说了句话,好像是“过不去”。
我愣了下,准备回头,朱一发说:“二货,她是在打电话。”
我回头一看,白色耳机线从她的大波浪间耷拉出来,果然是在讲电话。朱一发冲我扬了扬眉毛:“哥眼神儿好吧?”
“你偷窥专业毕业的吧。”
又往前走了三百米,路当中横着一张大牌子,上书四个大字“此路不通”。我朝朱一发竖起中指。朱一发说:“挺好的,锻炼身体嘛。”
我们绕回去,到了ATM机,插卡进去,发现机子里没钱了。我懊丧地朝朱一发摊了摊手。朱一发说别急,然后走到ATM机前,把大脸贴到摄像头上,清了清嗓子,然后吼道:“没钱开毛银行啊!没钱开毛银行啊!没钱开!毛!银!行!啊!”
我没有笑。真的没有笑。我觉得朱一发这个人有点小特别。或者换句话说,有点牛×。
我碰见司空见惯的事情往往直接略过。就像别人来个当头炮,我想都不想,直接跳马。好像在复杂的世界里,我们习惯了把90%以上的事件打包安装在脑子里,下次再碰到类似事件时,不用分析,程序可以直接凭记忆做出反应。这样就省下了大量的时间。就像马克思认为生产过剩会导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一样,你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把过剩的时间填满,于是就需要寻找另外的消遣。但当你在脑子里安装了快速反应程序之后,很多消遣方式变得无效了。
我的第一款手机是很老的诺基亚,上面只有两款游戏:俄罗斯方块和贪食蛇。我每天都玩那两款游戏,有时连续玩几个小时都不嫌腻。让我觉得那种手机彻底不能用是智能机的出现。我装了不知多少款游戏,每款都是很快玩腻、删掉,换成新的。到现在,没有哪款手机游戏能让我集中精力玩超过三十分钟。
朱一发的手机里没有装任何游戏。当我看到他冲ATM机吼的时候就理解了,生活本身对他来说就是一款游戏。永不通关又趣味盎然的游戏。
更重要的是,他清楚自己有几条命。他冲ATM机吼的时候一脸严肃,吼完回头就哈哈大笑。他切换得很精准,手起刀落,毫不拖泥带水。

4
我们合租了将近一年,租期满了。朱一发房还没找,却提出先帮我找。
我说:“你自己屁股还没擦干净呢,到时候流落街头了我可不负责收留。”
朱一发说:“想找到很简单,只是好玩的事情不能错过。”
“你觉得找房好玩?”
“一群正装革履的人簇拥着一个穿大裤衩人字拖的屌丝,明明比你大一轮还一口一声大哥地叫你,鞍前马后地给你当导游,只要你说句‘我要看月租一万二的房子’,他立马能把你供得跟爷似的,圈出一堆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房子让你挑,这还不好玩?”
似乎有道理。做事如果只奔目的去,就没什么意思了。要租两千的房子为什么不能去看看一万的?按我这工资增长速度,等到单位寿终正寝我都租不起一万的房子。与其去故宫十三陵看死人住的地方,何不去看看活人住的地方?与其去酒吧搭讪,何不找个中介妹子聊聊?最最重要的一点,这种娱乐是免费的——唯有免费的娱乐才配得上屌丝的身份。
“那你打算怎么玩儿呢?”
“简单,你有一辆单车,我也有一辆单车,那么——”
“我们加起来就有两辆单车。”
他哈哈笑了,表示对我幽默的认可:“我们骑单车,沿一号线,公主坟往西,把地铁沿线所有小区都看一遍,来个一号线风土游怎么样?”
我说可以。
下楼推车,绕着单元楼走了三圈,没见朱一发的单车,看来是丢了。 新买的,不到半个月。
朱一发愣了半分钟,说:“你等下,我去趟家乐福。”
“干吗?”
“买单车。”
“你没病吧?”
“高富帅和屌丝的区别就是,屌丝丢了东西会惋惜好久,高富帅丢了会立马换个新的。我们虽然不是高富帅,但要有高富帅的范儿。”说完一溜烟去了家乐福。
前一句话我在文章里写过。但写归写,我自己都做不到。
谁做到谁是傻×。
有句英语谚语叫:A gentleman is; rather than does。 翻译过来是:你是就是,模仿不来。换句话说,你行你就行,不用上也行;你不行就不行,上了也不行。总之,不服不行。
检验傻×的时候到了。
过了会儿,他空手出来。
我说:“单车呢?”
“真他妈贵,最便宜的也得六百多,算了算了。”
其实以朱一发的工资,在一分钟内决定买个六百多的自行车也不能算不理性。可能是怕再丢,他没有那么草率。虽然理解,我在嘴皮子上还是没饶过他:“这就是你所谓的高富帅的范儿?看来我们只能坐地铁了。”
“坐地铁哪行?下了地铁还得徒步,看不了几家,租个二手的吧。”
“等你租完黄花菜都凉了。”
“做事不要目的性太强,兴许租单车会让你找到一间好房子,还不要中介费。”
“你真会联想,兴许租单车会让你中五百万。”
出了超市,有间修自行车的铺子,朱一发过去问铺边乘凉的大妈哪里有单车出租。大妈说:“你租自行车干啥?”
朱一发说:“找房子,房租到期了。”
“哎呀,你算是问对人了!我楼上那家正有一间次卧要出租呢。”
房子就这么搞定。敞亮,干净,无中介费。
我说:“朱一发,赶紧买彩票,今天你点儿正,五百万等着你呢。”
“作为一个‘逼格’很高的人,我从来不会主动去找运气,只等运气来找我。”
“你的‘逼格’高到脸上了吧。”

5
搬家前一天,朱一发辞职了。
我问他为什么辞职,他说新居离单位太远,睡不了懒觉,索性辞了。
这当然是扯淡。
我第一次听说他单位的时候眼神都直了,不是因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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