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兽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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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兽焰-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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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左左适时的上前向刘民恭喜,大拍了一通刘民的马屁,刘民这才想起,这还有一个也算是自己的手下呢,当下笑的更开心,大手一挥道:“好了,咱们现在回城去,这回咱们有了这么多的马,可以敞开肚子吃肉了,想必蔡琰妹妹见了也一定会高兴的。”

刘民这话一出,高顺三人差点儿吃惊的趴下,杀马吃肉?亏这位刘公子想的出来啊,不说那四匹好马,另外三匹不好的马,那也是金贵的军马呀,一匹得换得多少只羊啊,刘民看着三人那张着嘴吃惊的模样,很得意的又说了一句:“高兴的呆了吧,不过这马肉的味道不太好,想当年,我吃过的那贵州狗肉才叫好吃呢……咦,真是奇怪了啊,我什么时候吃过那狗肉了的……对了,这个世界怎么就没看到一条狗呢……”

“大哥,你想吃狗肉到是好说,那些大户人家中多半都养有看家的狗,到是这些马,大哥却不能杀了吃,大哥家中尊贵,只怕是好马无数,自然是不在意这几匹马了,但我们现在却需要这几匹马做脚力,杀了它们,我们以后只用两只脚走路了。”看到刘民又扯到吃肉一事上去了,高顺有些无奈的道,在高顺的想象中,刘民的出身一定是那种富贵之极的家庭,区区几匹好马肯定是不会放在这位刘公子的眼中的,但高顺却是个爱马之人,哪会舍得这好好的马让刘民杀了吃。

“大哥,二哥,说到狗肉,小弟到是想起来了,这九原城中有一户人家到是养了不少的狗,我们可用一匹马与那家进行交换,却是比吃马肉强多了。”张辽先前虽然不认可刘民,但现在已经与刘民结拜了,这个大哥二哥的,他也只能认了。

“嗯,嗯……这个主意好,二弟三弟,你们在这里等等,我去去就来。”刘民一边点头赞同,一边眼睛看着先前的战场上,看到还有一些鲜卑人在战场上收敛尸体,把那些尸体搭在马背上,心中不由的想到,要是再抢几匹马,不就可以换更多的狗肉了。

刘民现在的智商就是那种想到哪,就做到哪的人,心中这个想法一冒出来,便拎了那狼牙棒向着鲜卑人冲去,他双腿奔跑起来,也比一般的马慢不了多少,看到刘民冲向那些鲜卑人,高顺与张辽有些莫明其妙,不知道这位新结拜的大哥要干啥,那些鲜卑士兵一见刘民向着他们冲过来,丢下手中的尸体,飞快的翻身上马就跑。

“那个汉人妖怪来了,大家快跑啊……”先前刘民杀了鲜卑那么多的人,早把那些鲜卑人杀的胆寒了,原本还不相信那些谣言的人,这时已经相信了那流传在军中的谣言,一见到刘民冲过来,有几个鲜卑人吓的忘记了上马逃跑,迈开自己的双腿狂奔,这样一来,到是便宜了刘民,让刘民顺利的捡到了六匹马,这家伙却还不满足,又将一匹死马扛在了肩上。

看到刘民为了几匹马就敢向那些鲜卑人杀去,高顺和张辽有些无语了,张辽更是心想,自己新结拜的这个大哥还真是强悍啊,看那些鲜卑人,见了自己的这个大哥,就是兔子见了狼了一样,不管怎么说,做人若此,也当的上是一条好汉了,自己与他结拜,似乎也是不错的事情,而那慕容左左心中则有些骄傲起来,自己的主人,乃真勇士也,看那些家伙,见了他,一个个比兔子还逃的急。

远处的魁头此时还没有回营,见那些打扫战场的士兵一个个逃了回来,不由的望着刘民那大摇大摆着离去的身影对手下道:“此长生天所降的猛士也,却恨没有降在我鲜卑族中。”

“大王说的是,此人真的是有万夫不挡之勇,没想到汉人之中,前有一个吕布,如今又有了此人,看来汉人也非全是羔羊之辈。”魁头的一个手下也不由的点头道。

“汉人有一句话,叫做一山不容二虎,小小的九原城中,有吕布与此人在,必生事端,我等到也不用太过担心。”魁头见手下士兵低迷,便笑了笑道。

刘民手中牵着六匹马,肩上扛着一匹死马,还拿着一根百来斤的狼牙棒,这让张辽与慕容左左看到,心中一边暗想刘民是个变态的非人怪物之外,一边心中又觉得跟着这种人还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慕容左左讨好的上前将刘民手中牵着的马接了过来:“主人真是长生天降下的真勇士也。”

张辽上前接过了刘民手中的狼牙棒,心中也是由衷的道:“大哥你可真是厉害,那些鲜卑狗见了你,以后只怕都会做恶梦了。”

城墙上的吕布看着刘民的所作所为,不由的摇了摇头,轻轻的叹息了一声。

第二二章开了一窍的刘民(一)

城墙上的吕布见刘民竟然为了几匹马,就跑的去杀那鲜卑人,不由的摇头叹息道:“某是空做小人也,此人为了几匹马,就不惜以身犯险,汲汲于蝇头小利,非大丈夫所为,可以看的出此人没有什么大志向,某与他计较,实在是有失了自己的身份。”

吕布的声音很小,站在他旁边的人并没有听清楚,城外的刘民被张辽那一句很马屁的话,说的眉开眼笑,这位常常犯呆症,却并不是那种真正的傻,从前也就是一个小人物,哪能不喜欢听别人的马屁了:“三弟啊,这回你该知道了大哥我的厉害了吧……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现在觉得还是这个世界好呀,抢人家的东西都不犯法,实在是太自由了,就是不知道抢女人会不会犯法,我记得好象有人说过那么句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抢,抢女人才是人生的至高境界啊,对了,好象是有个叫成吉思汗的家伙是这么认为的……”

刘民说话总是前言不搭后语,高顺是早就习惯了,张辽却被刘民那种“伟大”的理论给惊住了,心想这种话大哥也说的出来啊,那个叫什么成吉思汗的,简直就是个人渣啊,这种人,太野蛮太禽兽了,不会这个大哥也这般野蛮和禽兽吧。

刘民看到张辽张着嘴巴看着自己,说话的兴致便更高了,拍着张辽的肩膀道:“三弟呀,说到那个成吉思汗,我到是想起一些事情来了,那个成吉思汗可真不是个东西啊,当然,他更不是个人,他是个野蛮的禽兽啊,我好象在哪里听说过这个禽兽所做的事情……他杀了全世界很多很多的人,他抢了全世界很多很多的漂亮女人……真是让做男人的嫉妒他呀,虽然他是个禽兽……对了,三弟,我说到哪儿了?”

你说到哪儿了,我哪儿知道呀,张辽有些郁闷而又无奈的想到,这位大哥到不是禽兽,可他向往着做禽兽啊,不过,抢女人虽然禽兽了点,但做男人的,遇到自己喜欢的女人却不出手,也太没男人气了,这位大哥呀,做男人,就是猛了点。

“大哥,那个臣鸡丝寒是个什么人啊?”张辽算是明白了,自己的这个大哥应该不傻,就是说话做事有些不着调,若是一个傻子,说话哪能如此的滔滔不绝,这让张辽的心中好过多了,只要不是跟着一个傻子结拜成兄弟,其它的那只是小缺点了,人无完人啊,这位大哥既然如此勇猛,有些个小缺点那也是应该的,要不然,会天妒英才的。

“成吉思汗?谁知道他是什么东西……我要记得他是什么东西,其它的事情我不就想起来了……三弟呀,做大哥的也有难处啊,你不能把大哥当那打小怪兽的奥特曼,那家伙也不是人呐……”刘民摇着脑袋,一脸诚恳的道,他的话头从东跳到西,让张辽发现,原来自己很无知啊,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

“那大哥,奥特曼又是谁来着?”发现自己很无知的张辽不耻下问,看到刘民那一脸的笑容,这一次,刘民没有摇头。

“这个奥特曼我记得,这个家伙特别的不是人,专门欺负那些可怜的小怪兽的,小时候我还以为他是一个英雄来着,长大了后才知道,他就是一个专门欺负弱小的家伙……这话也不知哪个给我说的,但是很有理啊……这么有理的话,我当然是记得的。”刘民的那个笑容到不是那种开心的笑容,而是想起了一些有趣的事情,只是那些有趣的事情记的不清,总觉得有个模糊的身影在脑海中飘来飘去,很熟悉的身影,一想来,刘民便有种温暖的感觉在心中流过,刘民不知道的是,那种温暖的感觉叫做友情。

“大哥,以后我们该怎么做?”高顺看到刘民说话的兴致很高,不过,高顺觉得,刘民再这般说下去,指不定又发起痴呆来,所以打断了刘民继续说下去的话头。

“我们先回城去吧,蔡老伯和蔡琰妹妹都还在城中呢。”刘民看着自己身边这么多的马,便想着在蔡琰面前表现一番,他的意识从混沌混乱中渐渐恢复过来,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蔡琰,是蔡琰一点一点的引导,让他的思绪恢复了一部分正常,所以对于蔡琰的依赖与感情,在刘民的心中还是很深的,以前浑浑噩噩的,还不怎么的想蔡琰,现在刘民的脑袋瓜子开了一窍,有些事情刘民是知道了的。

比如,刘民现在知道了一个女人的美丑,知道了那么一点点男女之间的差别,一想到蔡琰那娇美可爱的脸,刘民便觉得自己的血液在一点一点的发起热来,渴望看到蔡琰,渴望听到蔡琰那柔美的声音,做为一个男人,一个没理想没志气没智商没心机的四没男人,刘民自然觉得,拿着这么一堆马肉去讨好蔡琰,是一件很值得去做的事情。

高顺张辽他们自然不知道刘民心中的想法,否则非气趴下不可,听到刘民这一句很正常的话,都不由的点头同意,至于到城中去是不是有危险,他们也没有太在意,他们都是武艺高强加心高气傲之人,有困难有危险的事情,他们从来都不会怕。

刘民扛着那匹死马,高顺,张辽,慕容左左三人则牵着其它的活马向城中走去,到了城门下,慕容左左讨好的上前叫道:“城上的人听着,我家主人杀敌归来,你们快快放我们进去,你们也别做那等没有志气的事情,徒的让鲜卑人笑话我们大汉。”

慕容左左武力值虽然不是很高,但为人却也聪明,先前看吕布的举动,便也知道吕布是什么心思,他后面的话,实际上是说给吕布听的,意思就是让吕布别玩这种花招,是男人的,就堂堂正正的与刘民相争,别埋没了你吕布那勇冠大漠的威名。

吕布看着站在城门下的刘民他们,他也听出了慕容左左的话中之意,以他的脾气,却是难得的没有发怒,转而对手下的人挥了挥手。

第二三章开了一窍的刘民(二)

“让他们进城吧。”吕布挥了挥手,他虽然对于刘民的武力很忌惮,但刘民为了几匹马就跑的去犯险,这让吕布对刘民看轻了起来,认为刘民这个人没有大志向,贪图小利,不足为惧,所以对于刘民的嫉妒之心也就没什么了,至于刘民那难以肯定的出身,让吕布也不想把事情做绝了,为了一个对自己完全没有威胁的人,不值得他吕布出手。

吕布瞧不起刘民,是因为他对于刘民了解的并不多,象高顺与刘民生活在一起,对于刘民的事情了解的就比较多,刘民的种种神奇之处,让高顺的心中对刘民很是尊敬,心甘情愿的做刘民的追随者,因为高顺相信,有着种种神奇能力的刘民,出身绝对不会低了,这个时代,有一个好出身,就此得一些人追随于他。

其实吕布的心中对于刘民出身很好的可能性也是有一点儿相信的,首先是刘民长的俊秀,很象一个书生,往那一站,那种气质也让人觉得刘民不凡,加上吕布误以为高顺是刘民的家将,有这样一位武艺高强的家将,这绝不是小门小户该拥有的,所以,吕布认为,刘民身后可能真的有一个很大的家族,杀一个刘民容易,但惹到了一个大家族的话,这个时候也不是吕布愿意面对的,汉灵帝未死之时,大汉帝国的秩序还是在的,那些大家族还没有成为纸老虎,他吕布现在不能横行无忌。

随着吕布的命令一下,九原城的城门被打了开,刘民一行四人进了城,那些个士兵见到刘民带了那么多的马进来,一个个羡慕的很,看到这些人羡慕的目光,刘民的虚荣心顿时飘了起来,将那匹死马丢在地上道:“这匹马,你们就拿的去分了吃吧。”

那些近处的士兵一听刘民的话,向刘民谢过之后,七手八脚的把那匹死马拖了走,刘民回头看向城头上,却发现吕布早已经不见踪影,嘴里不由的庆幸的道:“幸好这个大BOSS走了,要不然又象以前一样,自己手下好不容易有几个兵,遇到这些BOSS便全没了,嘿嘿,我说吕布这个名字怎么这般熟悉,还道他是个大名人,谁知道却是一个大BOSS……”

刘民自言自语的话,只有靠近他的慕容左左听到,不过他可不会不识趣的去问刘民,帛丝是什么,自己的这个主人,满嘴的怪词,真要问起来,可就没完没了的。

因为吕布的放行,刘民四人顺利的进城后,高顺也不想多惹事,反正自己现在这个小兵的身份是没人当回事了,还不如快点儿离开这里的好,张辽带着刘民他们找到那家养了狗的大户人家,用一匹最差的马换了十二只狗,虽然刘民他们吃了些亏,不过这些马反正是便宜得来的东西,刘民才不会珍惜,至于吕布借给刘民骑的马,现在也被刘民当成自己的了。

刘民没有想到还给吕布,高顺也不会去提醒刘民,反正吕布先前在战场上摆了这位刘公子加刘大哥一道,在高顺看来,这马就当是吕布赔偿刘民的损失好了,尽管高顺不知道什么叫精神损失,但一点儿也不妨碍高顺对于赔偿损失的理解。

刘民在街上人群聚集的地方找到了蔡邕他们,此时因为城外的鲜卑人还没有攻城,所以街上的秩序还不算太坏,带着几百斤粮食的蔡邕一家没有遭受到乱民的搔扰,那些人看到刘民他们带着一身的血迹过来,一个个的吓得闪到了两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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