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业退而求其次,想起了抗疟疾的另一种神药——金鸡纳霜。
中军帐内。
“啥?金鸡纳霜?”众将满脸愕然之色。
郭业点了点头,道:“不错,正是此物。有了这样东西,所有得了疟疾的将士就都可以得救了。”
李元魁道:“那敢问大哥,这金鸡纳霜究竟是什么东西?它是圆是扁?有多大?什么颜色?什么形状?此物产于何地?”
“这个么……”郭业双手一摊,道:“不好意思,你问的这些,我都不知道,只是知道有这么个名字而已。”
李元魁傻精傻精的,当即就自作聪明地低声道:“大哥这莫非是望梅止渴之计?其实并没有此物,只是要用金鸡纳霜的名号稳定军心?”
郭业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心说我就算真的说了谎话,你这么一说不就全露馅了吗?
再说了,我说的全是实话呀!被你这么一咋呼,大家指不定会怎么想呢!
他说道:“此乃仙人传法,绝非什么望梅止渴之计!我只知道,此物产于美洲,但具体样子却是一无所知。”
钱霸的小眼一眯缝,道:“美洲?这范围也太大了吧?您又不说到底是什么样子,这让大家上哪找?再说了,那玩意儿上面又没刻着字,大伙就是找着了也不知道就是此物呀。”
“呃……”郭业也知道自己的命令有点强人所难,但现在不找着金鸡纳霜,说不定几万唐人都得交待在美洲大陆上。说不得,也只能不讲理一次了。
他强自下令道:“从今天开始,所有军民人等,全力搜寻金鸡纳霜。遇有可疑之物,可用牲畜先食,若是无毒,再给病卒服用。一定要给我把金鸡纳霜找出来。”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郭业沉声道:“能不能找着金鸡纳霜,关系到此次东征的成败,甚至可以说,关系到几万兄弟姐妹的性命!”
说着话,他躬身一礼,道:“众位哥哥兄弟,拜托了!”
众将齐声道:“我等一定全力以赴,不负王爷所托!”
……
……
从那天开始,所有东渡而来的唐人,不分男女老幼,开始了找寻“金鸡纳霜”的历程。病员们都成了小白鼠,每日里被喂食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
但是,事实证明,人海战术不一定会有奇效。
得疟疾的人还是与日俱增。一个月后,病卒突破了三千。至于传说中的金鸡纳霜,人们连影子都没见到。
郭业整日里忧心忡忡,愁眉不展。
他的心情不好,脾气自然也好不到哪去。尽管强自克制,他发火的次数还是逐渐增多。
这下子,有一个人可受不了了,此人正是郭业的结拜兄弟钱霸。
钱霸其人,身材矮小,相貌丑陋。从小受尽白眼,长大成人之后最好面子,唯恐被人看不起。
虽然郭业是指不定对谁发火,但在钱霸的小心眼里,总觉得大哥是在针对自己,认为自己没尽心尽力地给大哥帮忙。
仔细想想,大哥埋怨自己很有道理呀。自己本来是一个草寇,连良民都算不上,毫无前途可言。现在不仅成了的将军,还有了个子爵的爵位。
凭啥?归根结底,还不就是因为自己认了一个好大哥吗?大哥给自己带来了高官厚禄,而自己呢?因为大哥要啥有啥,根本就有报答大哥的机会。
现在大哥遇到了这么大的麻烦,不正是自己应该效死力的时候吗?
别人没有受过大哥那么大的恩惠,找不着金鸡纳霜还情有可原。但自己要是找不着可就说不过去了。
所以,钱霸暗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找到金鸡纳霜。
但是,找东西不像是上阵厮杀,只要悍不畏死往前冲就行了。到底该从何着手呢?
钱霸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金鸡纳霜,顾名思义,那肯定得跟“金鸡”有关。在唐言里面,金鸡不就是太阳的意思吗?
有道是“金鸡报晓,旭日东升”,不用问,要找神药,那就得往东走。
不管这番道理符不符合逻辑吧,钱霸自己是信了。
他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了这么一副景象:东方的某座高山的山顶上,有一神物名金鸡纳霜,金光闪闪,以待有缘。
于是乎,钱霸谁也没告诉,拿上自己的大锤,背了些干粮,出了营寨,往东方而来。
一路之上,他渴饮清泉、饿采野果,有时也捕些小兽冲饥。一直走了半个多月,干粮都没吃多少。
这一日,整好来到一座高山之前。
钱霸自言自语道:“能不找着金鸡纳霜,就在此一举了。登上了高山,找得着神药还则罢了。找不着也只能打道回府另寻他途。这鬼地方杳无人烟,再走远了,能不能回去都不好说。”
说完了,他抖擞精神,奋力登山。
可等他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爬到山顶之后,却并没有什么奇迹出现。
什么金光闪闪?哪个神物?
没有!完全没有!
但见山顶上四周草木丛生,中间光秃秃的一个石台。这个石台真不小,粗略计算,同时站上千人也毫无问题。
难道我猜错了?钱霸以手抚额,不断懊悔!
哒哒哒~
正在这时,忽然,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来!
钱霸乃是山贼出身,经验丰富,一听这声音,就知道来的人不少。
虽然自从登陆美洲以来,唐军就没接触过什么土著。但是钱霸知道,这地方是有一些“野人”的,自己的大哥把他们称为“印第安”人。
自己一路行来,既没有耽搁时间,也没有人尾随,来的总不可能是唐人。不用问,来的就是印第安人。
他们来这里干什么?
钱霸一闪身,进入了旁边的树林中,爬到一颗参天大树上,偷眼观瞧。
第12章钱霸的春天(2)
功夫不大,一群头上插着花花绿绿羽毛的野人就出现在了山顶之上。
人们先是呼喝连连,然后一个衣着光鲜的野人越众而出。看来他就是这群野人的头领了。
“琪粒玛思~”
随着他的叫嚷,人群顿时安静下来,纷纷跪倒在地。
然后,那个野人头领转过身来,背对着众人,同样跪倒,状似祈祷,嘴里念念有词。
大约过了一刻钟之后,这场祈祷才算做完。
人们纷纷站起,野人头领把手一挥,一个五花大绑的男人被推了过来。
野人头领咧嘴一笑,抽出腰间的石斧,冲着那男人的脖子上砍了下去!
石斧并不锋利,连砍了十几下,都没把人杀死。受刑之人的惨嚎连连。
最后野人首领也不耐烦了,举起石斧,奋力的向那个男人的头上砸去,直砸了个万朵桃花开。
哗~
人群顿时沸腾了,众野人满脸兴奋之色,仿佛完成了什么了不起的壮举。
“琪粒玛思,琪粒玛思~”
野人首领连叫数声,人群才逐渐恢复了秩序。紧跟着,他一挥手,又是一个男人被押了上来……
如是者九。
钱霸眼睁睁地看着九个野人被虐杀于此,才弄清楚了这帮“印第安人”到底在干什么。
他听大哥东华王郭业说过,此地的土人愚昧无比,经常用俘虏的生命祭祀神灵。
现在这帮人,肯定是在搞血祭。
钱霸本来就是杀人如麻之辈,对于血祭并不如何害怕,只是鄙薄这帮印第安人野蛮罢了。
在他看来,若是战场争雄,那没啥说的,杀了也就杀了。但现在既然已经俘虏了敌人,再血祭就未免太浪费了。至不济总能当奴隶吧?
当然,尽管心里边不屑,他嘴里边可不敢说出来,甚至发声都不敢。
不管怎么说,下面也有大几百号人呢。蚁多咬死象,他钱霸再勇,就是浑身是铁又能碾几根钉?
真被这帮印第安人发现了,一拥而上。他的命运,恐怕不比那些野人好到哪里去。
所以,钱霸就一直大树上躲藏,连口大气都不敢出。直到……一个人的出现。
那个人是个女人,确切地说是一个印第安少女。她也是作为俘虏被推上来的。
那少女当然知道迎接自己的将是什么,她奋力挣扎,尖叫连连,泪流满面。
猛然间,像是前世的夙愿,她与钱霸四目相对!
二人相距超过百步,按说很难确定少女是在看自己,还是在看大树,甚至是漫无目的地随意乱看。
但是钱霸心中有个声音在告诉自己,她在看我!她在看我!她在向我求救!
这一刻,钱霸直感觉山河变色;这一刻钱霸直感觉万籁俱寂;这一刻钱霸直感觉世间的一切都在远离自己,唯有那对清澈的眸子越来越清晰。
少女并不算是绝色,只是面目清秀而已。然而,在钱霸的眼中,纵是世间的所有女子加在一起,都及不上他的万一。
关键是那双眼睛,太亮了,太迷人了,也太……熟悉了。
钱霸在当山贼以前,喜欢上过一个有同样眼睛的女孩。在他的心目中,这个女孩就是自己今生最完美的妻子。
可惜,后来,那个女孩嫁人了。
甚至,钱霸都没来得及问人家一声,到底喜欢不喜欢自己?
其实……又何必问呢?自己要长相没长相,要身家没身家,别人凭什么喜欢自己?
现如今自己功成名就,甚至有能力封妻荫子了。总该配得上人家了吧?
但是佳人已为人妇,如之奈何?
今天,见到这个印第安少女,钱霸的心中的某些东西觉醒了!
“小娘子莫慌,俺来救你!”
荷尔蒙分泌上升,男人总会干些傻事的。钱霸大吼一声,从树上跳了下来!
他紧跑几步,手起锤落,把少女身边的几个野人砸成了肉饼。然后拉起少女的胳膊,道:“走!快跟我走!”
哪走得了呀?
钱霸充其量算是一个不错的勇将而已,可比不得长坂坡的赵子龙!
刚才他连杀三人,更多的原因是占了偷袭之利。现在野人们呼喝连连,各拿兵器,他再想杀人就没那么容易了,更何况是突出重围?
只过了一刻钟,钱霸就明白,自己刚才实在是冲动了。
看来,自己就要和这个小娘子一起葬身于此。可惜的是,到了现在,还不知道人家的名字呢。
“小娘子,咱们都要死了,能否告诉我你的名姓?到了阴间,我也做个明白鬼。”
那个印第安少女当然不知道他说的是啥,只是流泪不止。
钱霸心中烦闷,对众野人大叫道:“来来!来啊!不怕死的尽管来!你家钱爷爷跟你们拼了,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哇呀呀!哇呀呀!”
他连声怪叫,这可不得了了!
忽然,那个野人头领眼前一亮,又大叫道:“琪粒玛思,琪粒玛思~”
众野人纷纷停手,把钱霸包围起来。
野人头领高举双手,示意自己无害,来到了钱霸的面前。他忽然匍匐在地,说了一串土著语。
钱霸疑惑的问道:“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会说人话不?”
野人头领站起来,指了指钱霸的脸,又指了指自己的脸,高声道:“喀木!喀木!”
众野人纷纷跪倒在地,齐声道:“喀木!喀木!”
钱霸并不知道,所谓“喀木”,在印第安语里面的意思就是神。
原来,在有些印第安部落中,认为头领乃是神之后裔,长相与凡人不同。钱霸遇到的这个部落就是其中之一。
很显然,同样是人,怎么可能与旁人有那么多不同?身为首领,总要想些“盘外招”。
在首领的孩子出生的时候,就会用木板等物,用力挤压孩子的颅骨。
这样,每一任首领的脑袋都奇形怪状,象征着“神赋君权”,地位稳固无比。
很凑巧,钱霸的脑袋,就是奇形怪状,甚至比野人首领的头颅还要奇怪得多。
当然了,他这乃是天生,可不是后天的挤压而成。
现在,野人首领见了一个脑袋比自己还奇怪,并且身穿奇装异服,力大无比,又会发出奇怪吼声的人,难免就浮想联翩了。
自己是神的后裔,这个并非自己部落的人,应该就是真正的神吧?
要不然他为何出现部落的祭神之地?要不然,那瘦小的身躯内怎么会拥有那么大的力量?要不然他说的话,为何自己听不懂?
更关键的是,这种头颅的形状,几块木板可压不出来!
于是乎,他跪倒在地,认钱霸当了自己部落的神灵。
钱霸当然不知此事的前因后果,但他又不傻,察言观色,就知道这些野人现在充满了善意。
于是乎,他以手相搀,道:“众位请起!”
……
……
尽管语言不通,钱霸还是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让那帮野人明白了自己的意思——这个女子不能杀。
野人首领还以为是神嫌弃祭品不好,当即痛哭流涕以头抢地。最终钱霸把那个印第安少女拉过来亲了一下,人们才明白了他的意思,顿时欢呼起来。
当夜晚间,那少女就钻入了钱霸的帐篷内,与他成其好事。可怜钱霸今年都四十了,才摆脱了处男之身。
从某种意义上讲,钱霸还真是个腼腆好人。
他爱面子之极,哪怕是当山贼的时候,都不会干出强抢民女之类的被人诟病的事。至于秦楼楚馆,更是怕被那里的女子嘲笑自己的身材,从不敢去那种地方。
至于跟了郭业之后,钱霸由于公务繁忙,一直顾不得这档子事。直至今日也没有成亲。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钱霸……还得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尽管这些野人待自己不错,但他知道,这里终非久留之地。
第二天,他就带着那印第安少女踏上了归程。
那帮野人也不是很留,毕竟,神么,那肯定是住在神国。只有享受祭品的时候才会来到人间。
总住在部落里算怎么回事?
经过几天的共同生活,钱霸总算能和那印第安少女做些简单的交流。吃饭喝水等简单的事情,二人可以用语言沟通。另外,他还知道少女的名字叫做雪莎。
二人又往前走了七八天,忽然间大祸临头——钱霸得病了。什么病?还是唐人谈之而色变的疟疾。
钱霸只感觉一会冷会热,真是苦不堪言。不过,在自己的女人面前,他怎能表现地脆弱?只能是强自硬撑,继续千金前进。
雪莎乃是本地的土著,见疟疾见得多了,岂能不明白自己夫君的痛苦,每日里感同身受,以泪洗面。
这样,二人走走停停,三日之后,终于到了唐军的营地。
钱霸命人去带雪莎休息,而他自己则去拜见大哥东华王。
郭业面沉似水,道:“这么多天,你跑哪去了?怎么一个多月都不见你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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