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要命的是,他偏偏还是个起名废。
——果然,还是该努力收集能量让系统好歹恢复基础的运行么?
——那玩意儿存在的时候不觉得,有时候还烦得让人只恨不得强制关闭了它,可真关闭了,原来这么不方便……
胖娃娃有些忧郁,虽然脸上丝毫没有显现出来,但他其实还是,很有些儿忧郁的。
宫九看不出来。
不过这个并不重要。
宫九就算看出来了,他也不至于要以一个名字去要挟一个目前看来与他无甚威胁、且还挺才处得来的强者。
他不怕树敌。
但却也不会去树无谓的敌人。
他只是有点一般人难以理解的旧疾,却不是个疯子。
所以他还挺认真地在思考:“伍、伍,伍余元卜……”
——宫九真的只是在思考的时候,随意念了一句百家姓,事实上,如果不是胖娃娃的反应实在太快,他下一句原本该是“武符刘景”又或者是“邬安长乐”、“吴郑王冯”之类与“wu”自发音类似的百家姓,至于四字四字念叨,也只是幼年背百家姓时遗留下来的习惯罢了。
可胖娃娃居然在他略一顿时,就迅速插上一句:“伍余元卜么?这名字好。”
他很大方地对宫九说:“你可以喊我阿伍。”
他很理所当然地喊宫九:“阿九。”
阿九静默了片刻,这种小学堂里头的傻娃儿交换名字交朋友的节奏是怎么回事?
伍余元卜……
还有阿九什么的……
已经有多久没人叫过了呢?
就算是表兄,似乎也只是在前年喊过他一声“小九”,此后因为两人会面时没有第三人,从来都是你啊你啊我啊我的,阿九什么的,自从十年前……
宫九不愿意再想下去。
难得的,他居然也不觉得阿伍喊他阿九是一种冒犯,是一种亵渎。
或者是阿伍坦然接受伍余元卜这个名字的反应太有趣,又或者是宫九今夜才舒爽满足过心情正好,又或者,只是单纯月亮惹的祸。
总之,宫九在哈哈笑过阿伍的新名字之后,又很是愉快地应下他那声儿“阿九”,又亲切地喊回去:“阿伍、阿伍,伍余元卜、伍余元卜,伍余元卜……”
他似乎对阿伍的全名更感兴趣,一叠声重复了起码十七八遍,便说还边笑。
阿伍脸上没有表情,却很有耐心。
宫九每喊他一次,他就应一声:“嗯,阿九。”
第7章
于是阿九就笑得越发愉快了。
他已经足足有十年没笑得这么愉快过。
愉快得连插在海岩上头的那柄剑,不,应该说是,站在海岩上头的那个剑一般的男人,都似乎放缓了一身的剑气。
于是阿伍原本是要离开的,却被阿九留了下来。
阿九留人的话很不够九公子,但却很阿九:
“整个岛屿都是我的,”
——飞仙岛什么时候成了九公子的?
——但叶孤城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小九在才周岁的时候就已经充分体现出“我的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的霸气,作为一个兄长,哪怕只是个倒霉的只比他大了三个月结果不小心差了一岁就不得不被各种“哥哥要让着弟弟哦”的教导着的兄长……
——会和他计较才是脑子被驴踢了。
——何况阿九这么说,只不过为了留客方便而已。
——作为一个好兄长,他连宫九的无限制刷新的下限都忍下了,又怎么会计较他这么点小孩子交朋友又不愿意坦率示好的小傲娇小别扭?
“你离开能离到哪儿去?继续回海里地底迷路?不是说要省能量吗?”
——阿伍眨了眨眼。
——他觉得自己的运气真不错。
——虽然没了系统提示,但在他忘了升上地面的时候,地质测试数据就因为忽然扎入一把银针发生了变化,也才让他知道还能上来、并且能根据银针的轨迹找到上来的路。
——更巧的是,在他有些烦恼该如何弄到这个智慧生命群的流通货币好让自己有个落脚点的时候,银针的主人告诉他,他同时也是这一块小陆地的主人。
——而且还很好客。
“与其继续迷路,又或者在这岛上随意找个地方落脚,还不如和我回去,等我要离开的时候捎上你。”
阿九微微扬起下巴。
于是身高不到他腰部的阿伍几乎都看不到他的鼻子了。
不过对于阿伍来说,肢体动作什么的毫无意义——虽然肢体也是一种语言,但表里不一也是智慧生物的一种常见形态——所以他毫不在意。
或者该说,阿伍在乎的是,阿九在扬起下巴的时候,心率、呼吸、乃至于阿伍不依靠系统也能检测到的一些微量元素的变化——扬着下巴的阿九,其实在害羞。
好像是第一次邀请小伙伴到家里做客一般的害羞。
于是阿伍面无表情地学着阿九“呵呵”两声:“你真可爱。”
然后才点点头:“谢谢招待。”
于是真可爱的阿九也“呵呵”两声,眼睛不怀好意地在小胖娃娃身上溜了一圈,但居然没小鸡肚肠地去和溜着小可爱胖娃娃的阿伍仔细讨论谁比谁可爱的问题。
他只是将手随意搭在阿伍□光滑的肩膀上,走了两步又回头去看叶孤城,然后回头和阿伍嘀咕:
“剑痴要不得啊!大好夜色不拥被好眠,却和海风死磕什么的……啧啧,难怪我到现在都还没有表嫂。”
阿伍严肃地点点头:“睡觉是很神圣的事情,这样确实不行。”
挑起话题的阿九噎了一下,什么时候睡觉进展到神圣这么严肃的话题了?
夜风清扬,叶孤城的身影比夜风更轻更快。
作为一个好兄长,叶孤城不会与弟弟争执他到底是基于剑痴在和海风较劲、还是因为他这个不省心的不得不放弃他宝贵规律的睡眠,不过看到宫九被噎住,就算是叶孤城,也不由轻轻勾起唇角。
他到底还是一个人,既不是一柄剑,也不是一个飞仙。
叶孤城迅速掠过,身后的交谈还在继续。
或者说,是阿伍一个人在提问:
“不过话说回来,刚才那个人就是不睡觉,生物能量也不比你少多少——或许是因为你也大好夜色不拥被好眠,却在这海边发情突破的缘故?”
“我刚刚略微探查了一下,虽然要节省能量没看完这整片陆地,不过也看了五六分,这儿就没有生物能量比得上你们的智慧生物,虽然他们都准时睡觉了——那么是不是说,你们这样不睡觉的情况只是偶尔发生?或者你们的生物能量和睡觉的联系比较小?”
“既然如此,就算不睡觉也可以在群体里头很强——那么,不睡觉和没有表嫂又有什么关系?”
……
阿伍的问题一直在继续,阿九就只好一直在沉默,间或呵呵两声。
此时叶孤城已经掠过,夜风都不能将声音再送入他耳中。
于是他也就没听到,阿九在实在呵呵不下去之后,忽然以九公子的严肃自负很认真很认真地对阿伍说:
“现在我相信你是从星星上掉下来的了。”
如果不是从星星上掉下来的,怎么会有这么多奇奇怪怪的问题?
也许一般早慧却又不知道表嫂和睡觉的关系的、很会编故事的五六岁小娃娃不是没有,但像阿伍一样,编故事的时候认真得阿九完全找不到他撒谎的痕迹,问这些莫名其妙的问题时,从心跳到呼吸到瞳孔的变化和身体的微末动作,都不曾让九公子看出有丝毫撒谎的痕迹。
当然,这些必要的时候,九公子也不是做不到。
但他五六岁的时候,还真做不到。
比起让九公子质疑自己判断人年龄的眼力,比起让九公子相信这世上还有这样的小孩,比起让九公子怀疑自己辨别真伪的能力,阿九更愿意相信,他的这个小朋友,是真的认为自己是星星上掉下来的。
——既然阿九可以觉得疼痛比爱抚更愉快,阿伍为什么不能认为自己是从星星上掉下来的?
阿九也好,九公子也罢,他们或许毒辣狡猾冷酷坚决,但对于认定的人,只要不触及他的底线,他们其实都是很好很好的。
虽然他们给出来的好未必就是人想要的,但确实是他们能给的很好很好。
既宽容,又大方。
何况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不过就像是北方人更喜欢喝咸豆腐、南方人更喜欢吃甜豆腐,而他们两个,却是北方里头的甜豆腐爱好者、南方天空下的咸豆腐死忠党罢了。
跟别人不一样,但他们为什么要和别人一样?
只要你有本事,就是冬天想吃鲜莲藕、夏天想吃冻豆腐,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儿?
何况不过是口味的咸甜罢了。
屈从于世俗,屈从于规矩,屈从于一般人如何如何的,那都是弱者。
强者从来都有随心所欲的权力。
宫九觉得伍余元卜很强,虽然这家伙怎么看都是只有五六岁的样子。但正是因为如此,宫九才更承认他的强悍。
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和一个五六十岁的老人,拥有同样的力量,岂不是前者更有继续前行的可能?
所以阿九不再企图矫正对方“我是从星星上掉下来”的观念。
就像他在觉得自己足够强——虽然也还能更强——之后,再也不需隐藏自己的旧疾一般。
若不能肆意,强来何用?
若强者都不能肆意,弱者岂不都连存在都没有必要?
第8章
九公子从来不做没用的事。
九公子也从来都不觉得弱者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阿伍当然不会是弱者。
但九公子也没挖掘出他对自己有什么用途。
当然,对于阿九来说,和阿伍相处很愉快就够了。
所以他们很愉快地来到九公子在白云城的住处。
叶孤城和宫九的身份,就是在白云城也没有公开。
事实上,除了叶孤城自己,和已经过世的老管家之外,现在白云城中,哪怕是叶氏宗族的其他人,都不知道叶家还有这么一个表亲。
所以九公子并没有住在城主府里。
那是一座不起眼的民居,和巷子两旁的其他住户没什么两样,简简单单的小院子,一明两暗的三间小房子,前头还有个小小的厨房和小小的一口井,井边开出两块小小的菜畦,菜畦边上还有一个葡萄架子,而后院,则有一块比前边大些儿却也不是很大的空地,一角堆着些柴禾,另一大片留着秋收晾晒谷子,平日也会晒点小鱼干之类的干货……
连明面儿上的主人,都和阿伍方才探查时看到的那些人一样,略微有些武功——以阿伍的说法来说是生物能量略微雄厚——但又算不上多高强,不过都是一般的海上水下混日子人家,了不起出个二三流都是高高手了。
而且也都睡着了。
阿伍满意点头,生物能量不够强,起码还知道靠神圣的睡眠补充,实力不足潜力也不够,却好歹态度尚可嘉。
阿九却不管这些,带着他以一种奇怪的韵律在那家留出来晒谷子堆柴火的小后院里头七拐八弯饶了好几个圈,很多次明明前面丝毫没有障碍物,偏偏他就是要拐上一大个弯儿,脚下的动作也很奇怪,时而用脚尖点、时而用外侧磕……
阿伍半丝儿不落地模仿着,从角度力道丝毫不差,一边还点评:“不错,看似杂乱无章其实自有规则,配合地下的机括轮转声,应该在大约你二十一下的心跳之后,会打开通道……”
阿九察觉到他模仿的速度越来越快,快得都已经不是模仿了——阿伍的脚在他动起来之前就已经动了,而且虽是比他略慢点儿点到同一个地方,但力道也好方向也罢,显然是在他动作之前他就已经做好准备了的。
这个小朋友,除了屏息隐匿上头别有绝招,在机关方面居然也是个高手。
阿九满意点头,回味起之前那似乎比别人扎的都对味儿的银针,又喟叹一声。
果然不愧是他看上的小可爱,就是与众不同。
九公子带着他看上的小可爱走进他安插在表兄老巢的暗宅。
阿伍跟着他新认识的原始智慧生物又走进地下。
是的,那是一间——准确来说是一套隐于地下的大院子。
起码该是外头作为入口掩饰的小院子的一百五十个那么大,以阿伍的计算,单是阿九带着他走过的地方,就应该跨越了他们之前经过的一条街区三条巷子,再加上向另一个方向延伸的,差不多大小一条半街区和两条巷子。
甬道中以明珠照明,隔绝出大大小小好些个房间,有的摆设了桌椅,有的摆放了床榻,还有得空空荡荡的,只有边上一些插着似乎是武器的东西的木架子,阿九说是练武场。还有后院——如果是在地面上,应该是后花园的地方,还真种了不少植物,有的甚至开出了或大或小的花儿,其中以绿、白之类的冷色花朵为主,却也有红黄之类的艳色,阿九似乎很得意:
“谁说花只会开在阳光下?不需要阳光的话也很多,只看有没有本事收集到、种出来。”
阿伍没觉得这有什么奇怪的,别说不需要阳光,就是不需要土壤不需要水源会自己到处跑的花都有,广袤的星际是个很神奇的地方,你永远不能因为没有见过就否认某件事物的存在。
不过想到此处智慧生物的发展水平,再看看阿九得意得仿佛发出光来的眼睛——虽然阿九的眼睛总是在发光,乞怜哀求的水光,如刀锋般锐利的冷光,但阿伍发现他还是更喜欢这样仿佛小孩子般单纯炫耀着的光。
虽然阿伍其实是个挺不喜欢虚荣爱炫耀属性生物的家伙,但或许是他和阿九的特殊缘分,他莫名其妙的就是觉得阿九就算得意炫耀的时候也挺可爱的,甚至比他若烂泥般在地上翻滚时露出的脆弱、比他又躲回坚硬壳子里的冷锐,都更可爱。
何况以这里的发展水平,搜集这些东西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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