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比苏少英都积极。
更展现出一左一右,单手各给一人包扎的绝技。
不太放心在家里时素来一杯茶都不自己倒、一碗汤都不自己盛、只偶尔给阿伍挑鱼刺剥虾壳的宫九的包扎技术,匆匆给一个伤患上了药捆上干净布条之后就抬头看过来的苏少英,看看宫九左手右手一般干净利落地上药包扎,尤其重点关注那包扎得十分完美妥帖的布条,再看看自己手下的那个……
下巴果断砸到脚背上!
但很快又扶回来。
反正宫九身上的稀奇事儿海了去,每次砸掉一个下巴的话,就算他能砸掉一百个还能生出第一百零一个……也是绝对不够用的。
反正多一个人帮忙总是好事。
又看了阿伍一眼,发现他的包扎技术不说十分完美,起码也是中规中矩比自己还稍微强些,苏少英便不再看别人,只关注自己手下的伤患。
有了宫九和阿伍的加入就是不一样,苏少英刚才自己忙活了好一会,只救治好六个人;现在只用了不到一半的时间,剩下三十个都处理好了。
宫九的左右开弓绝对功不可没。
苏少英嘴上不说,但他的崇拜佩服之情,从他那双自从初步适应了宫九不分时间地点旁观者几何想玩游戏就缠阿伍的无下限之后,没了迷蒙也没了原先的高山仰止、只剩下对宫九下限刷新之快的各种惊叹和不驯的眼中,第一次又褪去了不驯就能看得出来了。
可惜宫九不稀罕苏少英佩不佩服。
他只看着阿伍。
阿伍也看着他。
看着他那仿佛超低龄斯科伊洛斯幼崽一般水汪汪求表扬的眼神,阿伍几乎也能看到他身后狂摇的尾巴。
这样的阿九真是太可爱了!
阿伍满意地一口啊呜掉阿九送到他嘴边的奶油松瓤球,心情好好,虽然面瘫脸上显示不出,但从他那几乎没从宫九身上移开片刻的眼睛,和立刻就塞了一个紫菜卷到宫九嘴里的动作,宫九也能觉察出阿伍的愉悦。
所以宫九也更加愉悦了。
愉悦至极的宫九豪气挥手,苏少英还没注意到,他正心不在焉地一边往空盘子上伸筷子、一边看着被整整齐齐摆放在路边的三十六个晕迷中的伤员——虽然每人都喂了药喂了水,但人数太多,车上的水又只是预备三人用的,三十六人分下来都不够一人半茶盏,而且显然也不是说服宫九把车让出来就能运得走的……
一抹嘴巴,苏少英起身,打算不管下一个城镇有多远,都必须去看看,就算是木板车也好,总要赶紧把人运走,不然这么大太阳,晒也能晒死了。
苏少英想着,就要和宫九开口借一匹马,却不想他嘴巴才刚一动,后头又是一阵马蹄声。
就在方才送点心的那一骑来去的方向,来了好一队人马。
苏少英眉头一皱,这黄尘滚滚的往伤员们身上一盖,容易弄脏伤口不说,万一那个倒霉鬼给黄土塞住鼻孔却因晕迷无法弄掉,真给憋死了那可就真是到了阎王殿前都不知道怎么说了。
但不等他有所动作,那队人马就慢了下来,泥土虽然还是扬起来一些,却不会是能闷死人的那种了。
苏少英脸色稍缓,却不想那小队人马慢悠悠经过时,居然一人一个将伤员捞到背上!
苏少英瞠目,他是有想请这些人帮忙的心思没错,但这么一声招呼都不打的,到底是帮忙还是抢人呢?
宫九又喂了阿伍一口茶水,因他拿起杯子时,大拇指尤其放得偏向内侧了些,阿伍喝水时下唇少不得也在他手指上沾了两下,是以宫九心情越发好,也就随便好心情地提醒一下苏少英:“行啦,这些人会送到前面医馆去,你要是不放心,马车不妨赶快些。”
苏少英这才知道是宫九的本事。
想想自所有人都包扎好才过了不足一刻钟,他又就在眼前,都根本没看出宫九使了什么手段送出消息,而且那一队人马,不说人是何等高手马是何等神驹,但苏少英好歹是举人身份,眼光就不只局限在一般江湖人上,很是看出那些人行动间配合默契,人与人、人与马、甚至马与马之间一进一退都暗含战阵之法,怕是当今手下都寻不出这么一个军队来。
当然如果也是一样的三十六人马,或许不难,可当今富有四海,这位九公子再如何能耐,苏少英原也只当他是江湖人。
很多事情,独孤一鹤也好、阎铁珊也罢,都未与苏少英等人细说。
但现在,苏少英自己显然看出些不同来。
再回想独孤一鹤等人的态度,心下不禁凛然。
可再一转头,看到宫九正夹了一块点心喂阿伍,回头又用那筷子给自己夹点心,还特特将筷子放在嘴里含了好一会,那双除了看向阿伍之外总是又锋锐又傲慢的眼睛微微眯起,和偷了腥的猫儿似的模样……
苏少英只剩无语。
他觉得肯定是太阳太晒,让他晕头想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又一个被花神虏获的o(∩_∩)o~
但原著里头花满楼也为苏少英的死感叹一下,这里也算礼尚往来了吧?而且最后如果真把花花配了石秀云,也许大概,先打入大舅子们内部也是一种胜利?
p。s。谢谢暖暖的地雷╭(╯3╰)╮
第44章
公孙大娘——嗯;当然指的是眼下又是女屠户又是熊姥姥的那个公孙大娘;而不是唐时让杜甫写下流传千古的“一舞剑器动四方”的那一个——公孙大娘藏得极深;天下知道她又是女屠户、又是桃花蜂、又是五毒娘子、又是销魂婆婆……最近更还是卖糖炒栗子的熊姥姥的;绝对不多。
而知道公孙大娘的老巢就在大庾岭东南某处的;更是屈指可数。
当然;公孙大娘也不会只有那一处巢穴;她虽不像九公子一般明的暗的别院满天下;但每一个化名;都至少有一处居所。
是以公孙大娘的巢穴本也不少。
但宫九却哪处都不去;虽然桃花蜂的桃花坞就在江南离苏州不远之处;他也不去,
因为他知道,大庾岭下的那一处;于公孙大娘格外不同。
每年中秋前后,公孙大娘都一定会回到那里去。
何况此前还有个七月十五。
七月十五那一天,公孙大娘又一定会出现在羊城西园里头。
到那时恰好荔枝季也差不多了,待阿伍吃够了岭南点心,便去扒一张熊皮消食,岂不正好?
宫九来岭南,原本确实只打算守株待兔。
就是第一次赶上刚被绣花大盗“绣”成的三十六个瞎子时,虽是随手救治,却不过看的阿伍的面子,方遂了苏少英的意,他原也懒得放在心上。
天下每日发生的仇杀劫掠事儿多了去,漫说现在天下还没名正言顺归属于他,就是哪日他大计得成,也未必有心思过问区区七十二只眼睛的小事。
是以就算不过数日就知道内中详情,宫九也懒得去添柴下石的。
但难得他想和阿伍好好享受一段时日的清静,偏有人不知好歹犯上门来了。
金九龄!
原先的天下第一名捕,现在的南王府大总管。
原先的大总管是江重威,不过他几天前已经被绣花大盗绣成又一个瞎子,而且还让南王府足足损失了十八斛明珠。
所以现在的大总管已经是金九龄了。
金九龄是何许人也?
他是苦瓜大师的师弟。
苦瓜大师就是一个做得一手好素斋,连江南花家的七少爷花满楼,和号称围棋第一、诗酒第二、剑法第三的木道人想要吃一回他亲手烹制的素斋,都必须沐浴薰香,耐心等候他心情好了的一个老和尚。
而金九龄本人,除了曾经破案侦察天下公认的第一名捕的名头之外,他本“身”也很有名。
据说金九龄身上的衣服,质料永远最高贵,式样永远最时新,手工永远最精致。
巧得很,宫九也是个讲究吃穿的。
但不巧的是,宫九却不是个会为了面子舍弃里子的。
所以他的衣裳,在外人眼中价值几何虽也重要,但更重要的并非外人能一眼看出的高贵精致,而是九公子自己的贴身舒服。
哪怕大暑天里穿上五六层衣裳,也可以不运用内力降温都很舒服的舒服。
至于式样?与其跟随所谓的时新,不如让自己穿的成为经典。
所以就算不去计较宫九身上无所谓外人认不认得出的高贵是金九龄身上众人皆知的高贵质料几十几百倍都未必换得来的,单是这心态,宫九已经看不上金九龄。
摆谱也不是谁都能摆出格调来的。
何况金九龄还有一双特别的眼睛。这双眼睛并不特别大,也并不特别亮,但除了能让他一眼就辨别出古董字画的真假好坏、马匹的血统脚力之外,还有一个极其特别的本事。
只要被他看过一眼的人,他就永远也不会忘记。
无论那个人另做了如何的装扮,他都能认得出来。
这个本事,曾经也是他能成为天下第一名捕的利器。
可惜现在仿佛却要成为他的催命符了,而金九龄还不自知,还在笑得恭敬又得体地招呼宫九:
“太平王世子……”
是的,宫九敢谋划天下最大的大事,依仗的自然不可能只是他个人的武力和在江湖中搜罗培养的人手。
虽然这些也会是宫九棋盘上极其重要的棋子,但若只依靠这些,想颠覆一个已经大致巩固下来、又还未露衰亡之相的皇朝,绝对是痴人说梦。
宫九最大的倚仗,其实是他的身份。
不是什么九公子无名岛主之类的身份,而是源于父母血脉祖宗庇佑而来的,一落地就是当朝皇室嫡血、先帝嫡亲兄长嫡长子的身份。
虽然他已经隐姓化名在江湖很多年了。
可巧的是,很多年前,在他还是个难得能走出太平王府一趟就高兴得不得了的小小孩童时,还在六扇门中效命的金九龄,只是护送钦差的众多侍卫中的一个,随同前往太平王府宣读世子赐封的圣旨。
所以当时还很年轻的金九龄,曾经见过还很年幼的宫九。
这些宫九原本已经不记得了。
就算一个人从二十岁长到三十几,面容变化一般不会很大,但宫九也很难将自己四五岁时偶然见过一眼的一个无关紧要的侍卫放在心上。
而金九龄?金九龄原本就算记得,也不该认出宫九的。
毕竟一个人从四五岁长到二十许,那面容变化一般还真不会小。虽然俗语只说女大十八变,很少听闻男大十八变的,但无论男人女人,从孩子到成人的变化,有时候还真能挺大的。
当然,也会有那种三岁、十三岁、二十三岁甚至七八十三岁时,轮廓都能让人一眼认出来的,但总是少见些儿。
起码宫九不是其中之一。
所以金九龄原本不该将宫九认出来的。
但他确实有些本事。
他那双眼睛,不只能一眼就认出曾经见过的人,还能看出一个人幼年时是什么样、一个孩子长大了又是什么样。
何况宫九和年青时的太平王虽不是十足相似,但总也有那么三五分。
几年前,在金九龄见到现在的那位“太平王世子”前后不久,他恰好都曾无意间见过宫九。
一次只看到侧脸,一次虽是正面,却是马上匆匆迎面错过。
但对金九龄来说已经足够。
足够他打听到九公子一些鲜为人知的动作。
足够他从这些动作中猜测出一些什么。
毕竟九公子虽还没露出獠牙,但真正接触到的人,例如阎铁珊,甚至苏少英,谁能真的毫无所觉?
金九龄号称天下第一名捕,自然更加敏锐。
但他既没向他曾经三跪九拜的帝皇禀报,也不曾将此出卖给他现在效忠的南王。
他选择了和宫九合作。
只因为金九龄确实有一双好眼睛。
他很敏锐地看出了,南王父子加起来,都不如九公子一只手。
而目前高踞丹陛之上的那位……
除了他已经坐上那个位置之外,行事魄力,也不及九公子多矣!
大臣宗室们称赞他时,总说他仁厚宽和。
当然,作为皇帝,仁厚宽和也不见得不好,守成还是可以的。
……如果他没有一个如九公子那般心机魄力又心系天下的堂兄弟的话。
但很可惜,他有。
金九龄自认目光如炬,天纵奇才。
他不满足于一个天下第一名捕的续衔,只因为就算是天下第一名捕也一样只是个捕快,他的俸禄远不足以支撑他喝第一流的酒、坐第一流的车、睡第一流的女人、过第一流的生活。
就算他有一双一眼就能辨别古董字画驴马优劣的眼睛,也还是支撑不起他的生活。
所以他现在成了南王府的大总管。
可他发现,南王府大总管的薪酬虽说尚可,却显然不够他为南王父子的野心鞍前马后。
况且那薪酬也不过是勉强可以支撑他的生活罢了。
可巧在这时候,他发现了宫九。
一个心机魄力身份都足够,已经经营多年剩下的最后一步眼看着迟早也能轻松迈出的,早晚总会登顶的皇室嫡血。
一个目光如炬天赋之才却偏偏时运不济到生活都难以支持的落魄奇才。
可不就是命中注定的君臣缘分?
汉王初遇张子房,唐王始见李世勣,想来都不过如此了。
虽然宫九还没意识到金九龄的价值,但并非谁都是姜太公——便是姜太公,何尝不是有意将自己的本事显露出去、通过口口相传将自己的贤能送入周文王耳中的?
为了日后更超水平的生活,金九龄决定做一回毛遂。
宫九和阿伍才住进宫九在岭南的一所别院,准确的说,是才洗过一身风尘喝上一碗热汤,金九龄就来了。
他一向是个很懂得做人的人。
对什么人用什么态度,他分得很清楚。
所以对宫九这样连头发稍儿都透着坚毅自负的人来说,既然要做毛遂自荐,那么态度就不妨再殷勤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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