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乔乔
写在前面
十八年前,我带着不到九岁的女儿晶晶踏进纽约的学校,那印象,就只能用“光怪陆离”四字形容。
第一印象是窗子忒大,一扇窗子竟是一面墙!第二印象是没个规矩,老师吊着一条腿,半个屁股蹭在讲台上,学生更别提了。第三印象是吃饭可以不要钱。学生只要够格,早中餐免费。第四印象是学时少,九点上学,三点放学,中间还要吃午饭,再刨去节庆和寒暑假,授课时数只及中国之半。第五印象是教材居然不统一,此校彼校,老死不相往来,各行其是。第六印象是课本不用学生买,公家的书,一年一年顺着接棒,学生画画撕撕,直到尸骨荡然。没有课本照样上课。第七印象是要小学二年级孩子查祖宗八代。第八印象是布置小学三年级学生上图书馆翻资料写“研究报告”。第九印象是“勒令”儿童做生意。第十印象是不教孩子乖顺地说“Yes”,偏教他们造反说“No”。……当然了,还有印象第一百,那就是前九十九个印象的总和:美国的教育“光怪陆离”。
我曾为这“光怪陆离”会耽误女儿学习号啕大哭,我曾为这“光怪陆离”会毁掉女儿前程拍桌大闹。哭了闹了,感情的洪水泄净了,理智的石头冒出头,人终于也还是留在纽约“光怪陆离”的场景里。晶晶终于也还是在这“光怪陆离”中长成。
也怪,并非天才的晶晶泡在这“光怪陆离”的氛围中,只一年半,英文就赶上了同级。再过半年,各科成绩跃居全校第一。然后一路船坚炮利,考入重点初中、重点高中,接着荣获克林顿总统颁赠的美国国家科学学者头衔、国会奖学金、美国教师联盟奖学金,入读常春藤名校康奈尔大学。大学毕业,又以拔尖成绩考入纽约下州医学院,刚满二十五岁就取得医学博士学位,进曼哈顿圣文森医院外科行医,并得到老布什和小布什两位总统共进晚餐的特邀。
女儿的特殊经历,不能不使我反思美国教育的“光怪陆离”。在咀嚼反刍这“光怪陆离”时,居然品出了一点味儿。于是勃然起心将陪女儿长大的见闻写出来与读者分享。
本书大致按晶晶和同龄的纽约青少年成长的年代顺序编排。每篇故事后的点评【三复斯言】、【敝帚自珍】或【快人快语】,说的是我在美国“光怪陆离”的教育里品出的那点味道。是耶非耶?尚祈方家哂鉴。
第一章 金鸟雏儿第1节 托起太阳的人
美国教育的特点,一言以蔽之,就是多元,所以跟中国不同。目下,中国正走向空前的强盛,需要各种质地的人才,单一人才的培养体系就显得落伍了。中国需要培养出自己的金鸟雏儿,这就要打破教材、课程、师资来源的一元化,走向多元化。
孩子代表人类的希望,孩子就是我们的太阳。托起太阳的人,除了家长,就是老师。
美国没有专门的师范院校,师资远不及中国齐整规范。不管学什么专业的,只要有文凭,志在教育或只是想谋个饭碗,修完指定课程,通过教员资格考试,又被有关学校面试录取,便可任教。这些教育背景、专业经验、人生志趣全然不同的人,在教材各各不同的学校教课,自然平白生出无数花样。
就拿英文来说吧,晶晶在美国领教了五位英文启蒙老师,让我长了见识。
蓝西老师,前面提过,就是那位一条腿吊着晃荡、半个屁股蹭在讲台上令人肃然起敬的女士。舞蹈专业毕业的蓝西教英文从来不用教材,喜欢让学生围成一圈,跟她跳自编的英文歌舞,手舞足蹈,欢呼雀跃,快活得不得了。当过舞蹈教师的蓝西虽然中年发福肥腴得笨重,但舞蹈语言丰富,硬能用灵巧的指头加眼神让不会英文的晶晶明白她口授词语的意思。但蓝西布置家庭作业的方式,却让你无论如何不敢恭维——每天从one(一)抄起,一直抄到onehundred(一百)!而且每个字抄一百遍!这一百乘一百,就是一万。就算神速,每秒抄一字,也得抄它两个多钟头!这不是折磨孩子吗?趁晶晶晚上抄得眼神迷糊,先生哄她睡了,然后模仿她歪歪斜斜的笔迹,静下心,耐着烦,抄完那一万字“金刚经”。居然也没被蓝西看破!
三个月后,晶晶转到另一个学校。新的英文老师凯蒂年轻漂亮,当过新闻从业员,对节奏感强的“一,二,三,四”没有兴趣,却对新闻纸情有独钟。她用公费给每个学生订了一份号称美国第一大报的《纽约时报》当教材,说上头的英文“干净、流利、标准而纯粹”。头天凯蒂领学生读了报纸,指定篇目,然后让学生第二天用自己的语言复述。这复述,美国孩子都感到困难,晶晶又哪里行?于是有劳她爹天天将那篇钦定文章缩成几句短语,像儿时背唐诗似的,不求懂意思,会学舌就成。晶晶也好强,绕着舌头,居然一天一篇的背诵得滚瓜流油,得到她爹和凯蒂的激赏。其实凯蒂倘再多问一字,就是逼死,晶晶也说不出的。
为了晶晶的学业,我们举家迁到新泽西滨海的华尔小镇。那儿的学生,清一色是白人孩子,晶晶是惟一的外国人。读四年级上学期的晶晶英文固然不行,但全美统考,数学成绩竟然达到九年级下学期水平,惊动校长詹姆斯。詹姆斯惜才,特地选派六十岁的资深教师玛丽自编教材,一对一教晶晶英文。玛丽老师托晶晶带给我一封信,强调自己有三十多年教龄,经验丰富,一定会教好晶晶。我读了玛丽用漂亮花体写的信,感激莫名,回了一封信,除了画大字说谢谢,真不知如何表达。从那时起,整整一学期,别的孩子上大课,晶晶就去玛丽的办公室或家里上小课。那玛丽老师完全是个天才。半年不到,硬是给晶晶把英文的听说读写补到同年级学生水平!她的办法也简单,就是晶晶除了上其他课,整天跟她泡在一起,说话,干家政,种花莳草,读童话,看短篇,写句子,作文章。校长詹姆斯见此,大喜过望,在征求我和先生意见后,利用手中的权力,自做主张,让晶晶跳了一级,进入五年级下学期。
随后,晶晶告别了詹姆斯和玛丽,回到纽约,进了私立的圣派翠克学校。圣派翠克的英文老师帕蒂是位虔诚的修女。她的教学门道咱中国人忒熟悉:死记硬背满堂灌。不过,帕蒂将文章嚼得细细烂烂的满堂灌给晶晶,倒也有它的好处。这些细而烂的东西,虽没味道,却“营养”充分,恰恰是在玛丽调教下“疯长”起来的晶晶那时最需要恶补的恩物。在帕蒂门下两年,晶晶的英文这才算是从豆芽菜的细细绺绺长成西瓜苹果的饱满圆熟,英文成绩居然跟其他课的成绩一起,窜升到全校第一。
圣派翠克学校是走到尽头了。帕蒂向我建议,让她的得意弟子试试,看能否考进纽约市天才教育实验学校,因为那是纽约公办的“贵族学校”,老师个个都有硕士、博士衔头。晶晶就这么“试”了进去,受教于她的第五位英文老师约翰逊博士。那哲学博士约翰逊,金丝眼镜蒜头鼻,其貌不扬,却是位作家。他的英文教材,因此不是别的,而是一本本的小说,英国的,美国的,还有他自己的。上课讲的是写文章的体会心得,灵感的得来,技巧的运用,材料的合成,废话的剔除,等等什么的。课外也是有作业,倒不是写小说,而是写小说评论,说只有这样,才能将八年级学生的眼界和英文一起提到“比作家还要高明的水准”。晶晶在约翰逊博士指导下写的文章多了,只觉得她确实有长进,但长在哪里?进向何方?总说不出个道道。直到一年后晶晶读完初中,毕业典礼上我聆听晶晶同班同学哈金小姐的致词,这才领略到约翰逊博士的不同凡响。那篇演说,最后以“人变了,世界没有变”收尾。那意思,那气势,那用词,那铿锵悦耳,连学英美文学的先生台下听了都叹服!
蓝西、凯蒂、玛丽、帕蒂,还有约翰逊博士,是将美国的太阳挺托上天的五位力士。他们的教材、教法匪夷所思,各有千秋,绝不雷同。他们又是令人眼花缭乱的率性人物。如果晶晶学英文从头到尾只师从其中之一,未必能得到今日的造化。但是他们五位的“合力”,却将晶晶挺上了天空,让晶晶二十一岁大学毕业时有能耐被聘为讲师,反过来给美国大学毕业生补习英文。
告别约翰逊博士后四年,晶晶得到美国总统的垂注。有人问我晶晶的学习方法。她哪里有什么方法?她只是不断地学会适应不同老师的千奇百怪的方法。都适应过来了,自己的方法也就有了。
【敝帚自珍】美国教育的特点,一言以蔽之,就是多元,所以跟中国不同。目下,中国正走向空前的强盛,需要各种质地的人才,单一人才的培养体系就显得落伍了。中国需要培养出自己的金鸟雏儿,这就要打破教材、课程、师资来源的一元化,走向多元化。
第2节 黑手党的女儿
一说黑手党,你铁定会想,这家伙不是吊睛白额,也是鼠眼豺牙。面包店老板约翰就是货真价实的黑手党。若你看到约翰,肯定会大跌眼镜。
我是天天看到约翰的,跟善男信女天天上香供奉的弥勒佛没什么两样,腆着大肚皮,永远的微笑,永远的大度,永远的悲天悯人。一次跟先生提起,约翰怎么看怎么不像黑手党。先生笑着说,“是啊……他女儿倒有那么点意思……”
约翰的宝贝女儿阿丽霞,是晶晶在圣派翠克学校的同班同学。约翰的太太给约翰生了三个儿子。偏生喜欢女儿的约翰硬是让太太生下了阿丽霞这才心满意足鸣金收兵。有三位哥哥在前头领导潮流,穿衣打扮,举手投足,为人处事,阿丽霞都是一付耍酷的男孩样。约翰提起他盼星星盼月亮祷告天主得来的宝贝,总是笑着摇头说,“这女孩儿家,怎么就没有一点女孩子的味道?”见我家晶晶秀气乖巧,还移樽求教有何调教女儿的秘方。当然啦,约翰只是说说而已。他哪会想自家女儿去学人家秀气?在他心里,阿丽霞才真是举世无双的哩!
阿丽霞也果真是举世无双:足足高晶晶一个头,长臂长腿,高鼻凹眼大嘴巴,长形脸有棱有角,透着天真无邪的稚气;喜欢戴顶棒球帽,金色的头发束成一尾巴,从帽后的小洞冒出来甩开,翘着下巴说话,晃起臂膀走路,一付天不怕地不怕的派头。
晶晶在圣派翠克学校没有朋友,连能来往的同学也找不到几个:班上几个“太妹”立意要孤立学习成绩好的晶晶,其他人不随鸡起舞就算不错,谁还敢管这淡闲事?惟独阿丽霞不信这邪,常常讥笑“太妹”们的行径“没劲儿,简直不上道。”
那次,几个大个子“太妹”见晶晶进了学校餐厅,便故意坐在餐桌旁,将脚一双双翘在通道对面的椅子上,让晶晶无路可走。晶晶正打算退出餐厅,阿丽霞走上前,挽住晶晶的手,指指那一条条拦着通道的大腿小腿,平和而坚决地说,“Excuseyou!”(平常说“对不起”是“Excuseme!”'请原谅我'。此处阿丽霞将“原谅我”变成“原谅你们”,是极不怀好意的用法。)
几个大个子女孩乖乖收起双腿,眼睁睁的看着晶晶过去。
每次有人欺负晶晶,只要被阿丽霞看到,她一定会翘起下巴出头。
“太妹”们故意不睬晶晶。阿丽霞就当着她们的面跟晶晶大声说笑:“我呀,最喜欢和你交朋友!”说罢,斜斜眼乜乜那几个一旁恨恨看着的大个子,再加上一句,“谁怕谁呀?以后谁敢再欺负你,千万别忘了你最铁的姐们我!”
晶晶对阿丽霞的好意可不领情。特别是几个“太妹”,笑晶晶做了老师的宠物还不够,又成了阿丽霞的宠物。再说了,阿丽霞在学校也是不读书的,开口闭口离不了“Shit”(狗屎)这个脏字。不喜欢的老师,她可以上课摇头晃脑大声哼流行曲,嚼泡泡糖,将那五颜六色的泡泡吹得半个头大。泡泡啪的破了,再大声来句“喔——喔!”气得老师忘掉了刚才讲过的公式是什么。
听晶晶讲,那几个扎成把欺负人的女孩其实还是蛮喜欢阿丽霞的,可惜的是阿丽霞不喜欢她们。阿丽霞的说法是,“要玩就玩大的,要打人就上战场,要抢就抢银行!”阿丽霞最恨几个人欺负一个人。“有种就一对一单挑!”有的女孩说,就是不喜欢晶晶的学习成绩太好占着学校光荣榜的位子不下来。阿丽霞翘着下巴斜着眼说,“你也试试考个第一,不就把她给挤下来了?”当然了,说话的一头一尾,铁定不会漏了“Shit”那脏字。
后来晶晶转学走了,阿丽霞来我的文具店买文具,说起学校那几个女孩专拣晶晶欺负,阿丽霞一付大人模样:“嗨,要有谁在学校没被欺负过,那可是天方夜谭哩!”我好奇地问她,“你也被人欺负过?”阿丽霞捋袖收起小臂挤出凸凸的肉块,翘起下巴回答我,“谁敢碰我呀?我壮着哩!”
阿丽霞不但长得像男孩,说话像男孩,连低沉的声音也像男孩,而且胆子还忒大。她爹约翰告诉我,阿丽霞九岁时和几个男孩一起,跑到十二层楼房的屋顶,比赛谁的胆子大,敢围着房顶边缘的矮墙跑圈。阿丽霞爬上屋顶边的矮墙就跑,吓得过路人报警叫来了警察。警察怕吓着孩子出人命,偷偷拉起保险网。几个壮汉匆匆爬上顶楼,才将阿丽霞和几个男孩押出街来。
约翰只要说起女儿,满脸都爬满笑纹。除了言不由衷地抱怨阿丽霞不像女娃,从不抱怨别的。提到阿丽霞不及格的成绩单,约翰倒看得开:“我嘛,小时候也不太会读书。以后阿丽霞要帮帮我,一定会比我干得好的。”
约翰肥唇嘬开,一串哈哈撒满地,全身胖肉抖抖颤颤,知足得很。事后想想也对:孩子能成学问家去探究莎士比亚哪首诗写于何年何月何日何时何地固然好,成不了学问家,做回平常人也没有什么不对。人生一世,只要不损害别人,活得自在就行,不必都去做那个学问家的。
【快人快语】《左传》有言:“虽鞭之长,不及马腹。”任何好的学校,都有行政力量伸不到的死角。可怕的不是有这死角,而是这死角就在老师的眼睛皮底下,每个学生都知道有,而每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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