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陈书俊又是那种完美主义的人,宁可迟到,也不可不完美。
于是,我继续在各种拉链、衣带、腰束中饱受摧残,最后连卡玛都要哭了,她说:“等等,还有一条裙子,一定合适你。”
说着,她又去里屋翻了半天,终于找出一条纯黑的抹胸礼裙来,让我试穿,我一试,蓬起的裙摆很好地遮掩了我身材的不足,裙摆上的刺绣与镂花是那么的精致,至于抹胸的部分,由于垫子内置得恰到好处,也把我的胸撑得□起来,简直像是为我量身定制一样,整个人的气质都改变了一圈。
卡玛说:“我七、八年前做过差不多款式的,给了一对很像双胞胎的女孩子,这是我这些年最得意的作品了,后来我一直怀念,又做了一条,没想到做大了,一直放在店里,今天终于找到合适的人了,这世上啊,每一件衣服每一条裙子,都有一个最适合它的公主在等待它,姑娘,你这一刻真像一个公主。”
我被卡玛夸得飘飘然,加上裙子确实完美,我在镜子前转了几圈,瞬间信心爆棚了,这裙子的气质果然合我,我想,合得简直跟在我前世梦中见过一样,我跑出去,跑到等在外面的陈书俊面前,臭美问他:“漂亮吧?啊哈哈……”
谁知陈书俊整个脸色都变了。
、第十三章(1)
陈书俊脸上的那点悠哉劲儿在此时荡然无存。
不要吧,难道我和他的审美观相差太大?或者我如此中意于一条八年前旧款式的裙子的审美观,让他觉得我无可救药?但时下的人们,不都喜欢把旧款翻新美其名曰“复古”么?
况且这条裙子的款式,实在让我爱不释手,简直像是和分别多年的老情人见面,招呼过后,就可以开房去了。
袅袅腾腾的异域香中,陈书俊的脸色也显示出别样的异域风情。
我犹豫:“真的不好看吗?你别嘲笑我啊,呃……我就是个土包子啊。”
但陈书俊到底是陈书俊,他脸上的异域风情很快不见,他摸摸我的脑袋,说:“好看。”
“……真的好看?”
“真的好看。”
我将信将疑望着他,现在,他脸上又重新换回他的招牌笑容,他抓起我的手,轻轻放到他自己的小腹上。
如此暧昧的动作,让一旁的卡玛咯咯咯笑个不停,这大庭广众之下啊!我不知他想干什么,涨红了脸,他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说:“你看,我今早上没吃东西,肚子饿得发慌了。”
哦,原来是肚子饿啊,我点点头,那种饿起来前胸贴后腹的痛苦,我深有体会,而且陈书俊一起床就带我往外跑,又是开车又是买东西又是打扮我的,一天下来,不饿死才怪。
想到这里,我又是心疼又是感动,我说:“那我们快走吧,这一件就足够了,真的。”
“那也好。”他说,“今天时间匆忙,是我没考虑周全,改天我带你来量身定做。”
说着,他付了钱,卡玛又帮我顺便补了妆,两个小时后,我们出现在高望大酒店的门口。
高望大酒店是新开在王府井的一家五星酒店,在车上,陈书俊就告诉我今天开生日派对的这位主角名叫高望,是他的一位发小,而高望有个爷爷是政界一把手,这家酒店就是以他孙子高望的大名所开,陈书俊的爷爷昔年在北方从政的时候,和高望他爷爷有过命的交情,后来陈家去南方下海做生意,也多亏了高家的关系网,才能飞黄腾达,一日化龙。
当然,这其中,高家自然捞到不少羹,但官商勾结这四个字,我实在不好意思当着陈书俊的面说。
他只想让我快快乐乐,无忧无虑地生活下去,我自然也不能给他添堵。
高望就站在大门口迎接我们。
“阿信,我们有多少年没见啦?难得你肯赏光啊,哈哈哈……”
那位一身象牙白西装,梳着三七分头,有着浓眉、小眼、外翻嘴唇的、一见面就给了陈书俊一个热情拥抱的帅哥,想必就是这场生日派对的主人,高望了。
我在陈书俊身旁含笑点头,顺便打量他,说实话,他的五官都呈一种重口味生长的姿态,凑一堆儿,实在说不上好看,但人靠衣装这句话说得相当有道理,高望在如此考究的一身衣冠打扮下,又给活脱脱换了个人样儿。
陈书俊脸色微有些不快,说:“阿望,你记错人了吧,我是书俊!”
“哦,书俊书俊,你瞧我这记性,哈哈,待会儿我自愿罚酒一杯!”高望爽快地大笑。
陈书俊随即介绍我,说:“这位是我的女朋友,夏洛,著名插画家。”
“哦——夏小姐,久仰久仰。”
高望来和我握手,语气中拖着一种奇怪的腔调,他脸上的笑容,也很是暧昧。
可我当时没有多想,我以为他只是作为一个《美色时代》的忠实读者,见到我真人时才有这反应,我就也傻逼兮兮地与他握手致意,然后一行人来到酒店顶楼的旋转餐厅。
这时已到晚上七点有多,我们由于路上堵车迟到了一小时,餐厅里已聚集了上百号人,都是穿着优雅时尚的年轻男女,名流汇集,成双成对,帅哥们高谈着国家时事,或是F1锦标赛,美女们掩口笑谈着哪款哪款香水又上市了新品,哪款品牌的服装已出了秋季新款,陈书俊和高望两人带着我在人群中穿梭,不时停下来与相熟的人点头致意,美丽的葡萄酒在高脚杯中折射诱人的光影,而我在杯光酒影和各式各款我永远也说不出名字的香水味中给熏得昏头转向,眼冒圈圈。
要不是给陈书俊面子,我才不会来这种地方找罪受,偏偏眼花缭乱还不够折腾我,陈书俊每遇见一个熟人,都要介绍我,说我是“时下当红的美女艺术家”,我只好装出十二分的仪态矜持来应付各种各样好奇的目光。
陈书俊悄悄告诉我,说里都是些人物,和我将来一个圈子里的更不少,混个脸熟了,以后我也好发展。
可是,天知道,我此刻只想把磨得我脚疼的高跟鞋给甩掉啊摔!
高望还喊了明星乐队来演奏,我无精打采的样子大概终于让陈书俊意识到我累坏了,他搂着我的腰,说:“你看我,只顾着自己让你累着了,你先在那桌休息一会吧,我很快就来陪你。”
我忙说:“我一个人没关系的,你尽管忙你的事去。”
我知道陈书俊还有许多生意要去谈,中国人都喜欢在饭桌上谈生意,这样一场看似无足轻重的宴会,实际上能促成许多一般情况下促不成的合作。
我乖乖地坐在角落里一张无人的空桌旁,背后就是巨大的落地窗,窗外是北京城这片最繁华地段的夜景,可是我无力欣赏,从脚脖子到脚趾甲,都疼得要命,我把细巧的高跟凉鞋脱了下来,心想反正也没人看见,不雅就不雅吧,我用手重重按摩着脚背,按摩了半天,才舒服一点,我重新穿好鞋子,再起身的时候,头脑又一阵晕眩。
“阿信阿信,阿辉怎么没来?”“阿辉去用餐了哦,洛洛不用等他。”
——脑海中,忽然冒出的一句话,让我盲目而摸不着头脑。
不知是酒喝多了,还是室内缺氧,就在我抬头望见这满室灯光的时候,竟然有一种莫名的心悸,那些盈盈满满明晃晃的橙色光线,一道道打在我身上,并不灼热,却又根火烧似的,就好像□裸站在太阳底下,供无数人参观嘲笑一样,偏偏既不能跑也不能叫,这种似曾相识的场景与害怕,是如此的真切,简直好像曾经经历过一样。
这时我旁边一张小圆桌旁,坐下来几个满脸轻佻笑意的年轻男人,他们的谈话,让我转移了注意力,却又叫我大吃一惊。
其中一个感慨说:“这次阿辉又没来。”
另一个说:“哈哈,那家伙估计正躲在大西洋沿岸喝冷风呢,这年头啊,网络暴民真是够呛。”
又一个说:“阿信都差点被连累了,现在都躲媒体呢,真可怜,你看他连女朋友都顾不上了。”
有一个说:“可怜个鸟,你别说,陈家那小子当年犯的事儿,可不比阿辉少啊,只不过,人家有高家那群老不死的罩着,现在跟个没事人似的,哎,这一天不换届,咱们家一天得不了势啊。”
“你小声点,这场合可别叫人听了去,嘿,你说,”第一个男人压低声音说:“要不要咱们雇些人去网络上搅搅浑水?那群暴民找不到周辉,注意力说不定转到陈信身上,到时候,陈家不死也给叫脱层皮啊!”
第二和第三个人笑了,说:“哈哈,你这主意好啊,那群暴民虽然蠢了点,但是□说过,人多力量大嘛,我就不信高家的老不死,能有本事把整个网络都给禁了!”
……
他们后来又压低声音商讨一阵,就各自走了,我发现其中两个男人的身后,都带着两个或三个漂亮女人,看他们离开的方向,估计就是酒足饭饱去开房的,果然,这个圈子不但上流,而且肮脏,双飞三飞,竟然是他们习以为常的事。
我忍不住恶心,看来也只有陈书俊出淤泥而不染了,我再一想他们说的话,虽然我无意偷听,也听不懂,但直觉就能知道他们商量的不是什么好事。
网络暴民又怎么的?这世上多少黑暗肮脏的事情,都是靠网民的舆论力量,才得以见光得以依法惩处,我就曾以自己是一名所谓“网络暴民”而自豪,要不是碍于场合,我真想立马把酒泼他们身上。
他们那副嘴脸,真是玷污了这美好的葡萄酒了!
可我到底是没有付诸实践,或者老天看到了我没有付诸实践,就干脆让我“被实践”了。
就在下一秒,陈书俊在远处喊我名字,我刚刚起身要走过去的时候,冷不防,一杯冰冷的红酒,劈头盖脸,被泼到了我身上。
我脑中短暂的空白过去后,一抬头就看到一个女人站在我面前,手中是一个空空的杯子。
想不到,世上竟有如此相逢。
白洁白洁,就是又白又纯洁,纯得像雪花一样洁白。
当初我第一次听到这名儿的时候,还小小羡慕了一把,瞧瞧,多好的名字啊,一听就是个淑女,和我比起来,更配得上仪表楚楚的景深。
可现在,这个一听就是淑女比我更配得上景深的白洁,她泼了我一头一脸红色的酒。
酒从我的头发上,脸上,颈上,凉飕飕地往下流,流进我可爱的小抹胸里,虽然礼裙的黑色很好地把红酒的颜色掩盖掉,但这种被当众侮辱的滋味,绝不好受。
她用下巴看着我,大声地说:“贱人。”
声音甚至高过了乐队的演奏声,整个宴场的目光,都齐刷刷往这边投过来,我也看到陈书俊匆忙从人群中跻身过来的人影。
但我潜意识中并不希望他过来,不知是因为丢脸,还是不想倚仗他一个男人。
我和这个白洁无冤无仇,而她在大庭广众之下找我麻烦,莫非是脑袋被驴踢了把我当成小三吧,我靠,我还没那么贱。
一想到景深先是拒绝了我又是把她带回家又是拒绝了她又回头向我示好,这种玩弄感情的男人,只会让我想起就来气,我一来气,就索性抄起隔壁桌上那群男人刚喝剩的酒杯,准备回敬给她。
可是我的手被抓住了,竟有人比陈书俊来得更快。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别闹了洛洛,和我回去。”
一转头,哟呵,冤家路窄,找我麻烦的都凑一对儿来了,这人山人海的,也难怪我刚才没发现,他娘的,这都谁和谁闹啊!
我正好扬手一杯酒泼上去,行,姓景的,你行,你护着她,想必你更不介意代她受了这杯酒。
我冷笑,说:“不好意思,是她先闹事的,你那么喜欢管闲事,怎么不先管好她的嘴?你是我什么人,凭什么叫我和你回去?”
、第十三章(2)
那些红色的酒液,从他额前的长发上一滴一滴落下来,鲜艳的颜色,落在他洁白的衬衫领子上,景深,这个我不想再有瓜葛的人,却仅隔一天,又遇上了。
从一开始在超市的遇见,到今长生签售会场的邂逅,再到之后的一系列事件,这个人,好像总是有意无意出现在我身边,路窄,路真他娘的窄,是他亲手把香甜的诱饵放我面前,却在我终于下定决心扑上去时,他又适时抽身而退。
然而这样决绝的他,竟也在昨天夜里撕心裂肺地求我不要走。
可我已经累了,他长得再好看,比陈书俊再好一百倍,我也累了,景深,他这样一个男人,我永远不知道他的心里在想什么,我也不想再和他有交集,但是在这华丽旋转的灯光下,当我又一次看到他仅隔一天未见的脸,当我不自禁为他脸上难掩的苍白憔悴而心中一痛时,我不得不感慨白洁骂的好。
我怎么能这么犯贱呢?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景深他反反复复戏弄我的感情,我岂能反反复复地陷进去?
我不知道这个场合,到底是白洁带景深来的,还是景深带白洁来的,或者是两人凑巧搭伙的,我只知在下一秒,我听见他明显用力气强撑的一句话时,我竟然险些就想点头了!
景深说:“洛洛,走吧,我带你离开北京,过你想要的日子去,你别闹脾气了,想要什么我都给你。”
我感到有怨毒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那是白洁,她望着我,眼中似有火烧,好像我真是破坏她们爱情的第三者。
再接着,有一双手环到我腰间,陈书俊终于推掉所有应酬赶过来,他说:“出什么事了?是不是有点误会?我刚刚叫你的时候,还想介绍一个有名的画家给你认识。”
说着,他的目光扫过白洁,又扫过景深,斯文狭长的眼睛,危险地眯起一条缝。
他说:“白小姐,洛洛是我的未婚妻,希望你不要产生什么误会,家父还一直惦念着请你去做客的。”
陈书俊是笑着对白洁说的,但那种充满威胁感的语气,又分明是冲着景深去的。
白洁说:“收起你这一套吧,做客?呵呵,陈信,不会有那一天的。”
说完,白洁依然高扬下巴,裙摆一甩转身离开,离开前还撂下一句:“景深你有种再也别来求我办事!”
我望着白洁潇洒离去的背影,心想我什么时候才能这么帅啊,她家里也绝对是个有权有势的主儿,连陈书俊都不被她放在眼里,景深更要求她办事。
陈书俊的脸色这时难看无比,我这个莫名其妙被泼了酒欺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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