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的左手永远失去了三根手指,只能回到家中。他明明可以靠着补贴过舒舒服服的日子,军人的热血不允许当一个废物。毅然带着几百人到陌生的土地开垦,用汗水和辛劳换取美好的生活。
在中华的历史上,有无数勇毅的开拓者,是他们留下了万里疆域,虽然后世忘却了他们的名字,可是功业却像是天上的星斗,耀眼夺目!
里长在刚刚开始的时候就死了,被鞑子用刀剑钉在了墙上,四肢流干了血液,惨死在一群只知道破坏的强盗手里!
“一定要给他们报仇雪恨!”张恪从牙缝里吐出了一句话:“把张峰和岳子轩叫来!”
不多时张峰和岳子轩一前一后,从外面走了进来。
帐篷之中,似乎比起外面还要寒冷,他们不由得打了冷颤。
“大人,有什么吩咐?”岳子轩见张恪脸色骇人到了极点,急忙问道。
“杀人!”从张恪嘴里蹦出两个字。
“好!”张峰高兴地一拍大腿,兴奋地说道:“早就该这样了,蒙古鞑子敢杀我们的人,分明是眼里没有我们义州兵,就让他们知道厉害!”
“不够!”张恪冷冰冰说道:“他们杀了我们八百多人,我现在就要你们砍八千鞑子,能不能做到?”
张峰顿时一愣。他还没有看过二弟动这么大的怒气,顿了一下,张峰用力点头:“没问题,别说八千,就是八万,八十万都没问题!”
岳子轩更是咬着牙说道:“大人,卑职这辈子就盼着能把草原上的鞑子全都杀得一干二净,他们都该下地狱!”
显然岳子轩有响起了曾经的过去,他们可是鞑子的奴隶,仇深似海!
正在说话之间。杜擎从外面跑了进来,焦急地说道:“大人,鞑子兀班台吉领兵五千,正在猛攻榆树村,请大人示下!”
“来的够快的!”张恪冷笑道:“张峰,你和岳子轩带着骑营和车营用最快速度支援,一定要把这伙鞑子都吃掉!”
“遵命!”两个人响亮地答道。
……
大凌河上游的支流,依山傍水,有个新建成的村落。足有六千多人,规模堪比一座小城。在城门上有三个巨大的篆字:榆树村!
此榆树村,和广宁的榆树村还有渊源,实际上当初榆树村的佃农被逼无奈。选择了移民草原。他们被安排在了距离曾经营州卫三十里左右的地方。
来到了草原之上,大家都傻了,和预想之中的满眼荒凉并不一样,他们脚下的土地肥沃厚实。涛涛的大凌河就在眼前。
周边还有大量的森林,有野杏林,有榛子林。物产丰富的吓人,仔细在山中巡视,还有人发现了金矿银矿,其余铁矿,大理石,花岗岩,更是应有尽有。
哪里是蛮荒之地,分明就是世外桃源。天赐的宝地,无论是耕种,还是打鱼打猎,甚至是采矿,简直就是天堂。
后来大家询问过熊举人,才弄清楚,原来这里曾经是大明的土地,属于大宁都司治下,只是后来才落到蒙古人手里。
既然是祖宗留下来的土地那就没有什么说的了,大家都卯足了劲头,用最快速的速度建设家园,准备明年大展手脚。
就在这时,他们还发现曾经那些闹事的难民也在这里,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双方商定共同建造一座超大村庄,守望互助。
双方合力,把榆树村建成了草原上的第一村,总人口将近七千,分成了东西两部分,东边是佃农,西边则是难民。
在草原上,大家抛开了曾经的身份,一起努力劳作,一起享受成果。眼看着临近过年,从义州送来了粮食。
村民们冒着雪,到外面迎接,押运粮食的正是熊若光和沈岳。
眼看着高大的城池,沈岳欣喜笑道:“照这个速度,再有一两年,还不到处都是城堡!”
熊若光笑道:“没错,等到明年种了粮食,有了收获,保准更加热闹!”
两个人说笑着,驱赶车队进入了城中,送来的除了口粮和白面之外,还有五十口大肥猪,另外鞭炮,对联,年画,糖块,各种年货,聆郎满目。
“呵呵,少保大人仁慈,知道大家伙背井离乡不容易,特意送来了这些,让大家过个好年!”
“多谢少保关心,少保大人子孙满堂,富贵荣华啊!”常四爷带头下跪磕头。
百姓们欢天喜地,领了自己的年货,准备回家过年。
借着这个时候,熊若光和沈岳一起视察了城防,发现城墙虽然建得很高大,可是时间太短,地基并不牢固,隐患很大。
熊若光就叹道:“听闻总有鞑子进犯,有几个小村子都陷落了,榆树村可万万不能出事,七千多人命,有一点闪失,我们都该下地狱!”
老头感慨地叹道:“沈大人,你和少保大人有交情,是不是让少保派些人马过来!”
沈岳点点头:“我会上报的,不过派兵过来总要有时间,我倒是想起当初少保用过的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沈岳笑道:“自然是就地取材,用冰筑城墙了!”
一语点醒梦中人,熊若光急忙动员城中百姓,立刻在城墙浇水,三天时间,村子的城墙就厚了一倍还多。
沈岳活动了一下酸软的腰身,骨节嘎巴嘎巴作响。
“哈哈哈,有了冰城。开春之前都没有问……”
话还没有说完,远处的地平线出现了大量的旗号,无数人马就像是天边的乌云,迅速集结,向着城池压了过来。
“是鞑子!”
沈岳失声叫道,城中的警报瞬间想起,锣鼓震天响。
“鞑子来了,怎么办,该怎么办?”
大家都吓傻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鞑子怎么这么不经念叨啊!
看样子。至少有上万鞑子,可是城中的正规军只有一百人,能挡得住凶悍的鞑子吗?
“沈大人,你没事吧?”
“没,没事!”
“你腿抖什么?”
“熊大人,你手抖什么,我腿就抖什么!”
两个人相视苦笑,这时候领兵的百总周英杰跑上了城头。
“两位大人,卑职前来听令!”
“好。好,来了就好!”熊若光勉强打起精神,说道:“周百总,你以为该如何守城?”
周英杰也是惴惴不安。不过初生牛犊不怕虎,他大声说道:“鞑子生性残暴,绝对不能让他们杀进城中。告诉百姓,所有民兵和男丁全部上城。和鞑子拼了!”
沈岳和熊若光全都点头,战战兢兢的百姓在士兵监督之下,登上了城头。好在平时有所巡练,城中不缺花枪一类的武器,勉强能做到人手一杆,正在城头混乱之时,突然有人大喊一声:
“鞑子杀来了!”
铺天盖地的鞑子呐喊着向城头冲来,有的鞑子直接扛着简易的云梯,嗷嗷怪叫着跑过来。他们早就听说了,新建的城池十分脆弱,里面有满是好东西,简直就是皮薄馅多的大包子!
“杀光胡扎,杀啊!”
第一波的鞑子攀着云梯向城头冲来,周英杰提着一口腰刀,正在督战。
“还愣着干什么,给我砸!砸死他们!”
慌乱的壮丁如梦初醒,有个愣小伙子抱起一块石块就砸了下去。
“我打中了,打中了!”他看着下面的鞑子落到城下,又是笑,又是叫。突然一支箭射来,正好射中他的咽喉,小伙子栽倒了城下……
“都他娘的小心一点,扔完了,把脑袋都收回来!”周英杰亡羊补牢一般的提醒道。
城头的百姓咬着牙,奋力奋抗,不停投下滚木礌石,可是缺少远程火力,他们不断死在鞑子的弓箭之下。开战不到两个时辰,城头就几次险象环生,周英杰浑身都被汗水湿透了。
“快点来援兵吧,不然就完蛋了!”
或许是老天爷听到了周英杰的祈祷,在东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支骑兵,人马不多,只有一千出头,可是盔明甲亮,装备极为精良。
他们出现之后,从鞑子的队伍之中分出几乎两倍的人马,毫不犹豫冲了上去,在草原上和蒙古人比骑兵,那就是找死!
双方越来越近,突然来的骑兵猛地掏出一件东西,对准了鞑子,枪声响起,一排鞑子纷纷倒地。
就趁着这个功夫,骑兵挺着长枪,猛地冲了上来,他们手中的骑枪长的出奇,足有一丈六尺多。一寸长一寸强,鞑子的手里的刀剑根本够不着对方。
长长的枪尖无情穿透鞑子的身躯,瞬间地面就多了上百具的尸体,无数鞑子在地上哀嚎。
负责指挥的台吉顿时吓傻了,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人马死了几百人,对方居然毫发无损,蒙古勇士的尊严瞬间消失了。
“冲,给我冲,杀光胡扎!”
双方撞在了一起,很快蒙古人有感觉到了异样,这些骑兵撞击一次之后,立刻重新集结到一起,哪怕是受伤,丧命,他们也义无反顾。
集结到一起的骑兵再度猛冲,如同一把铁锤,不停锤击鞑子的骑兵,终于他们冲散了鞑子的阻挠,向着城下义无反顾地冲去!
此时的城头上,所有人都傻眼了,一双清秀的眼眸,死死盯着领头的骑士,泪水从眼角悄然滑落……(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四章毛头女婿
骑兵只有在冲刺的时候,才有最强大的杀伤力。纠缠到一起,就成了耐力和兵力的比拼,很显然明军的骑兵数量远远不是蒙古人的对手。
唯一的胜算就是不停地冲击,哪怕损失再大也要咬紧牙关,死死撑住,一轮又一轮的狂风暴雨,将鞑子彻底摧毁。
张峰用的就是这种战术,他带领着二百重骑亲信,每个人都是三匹战马,披着厚重的铠甲,使用一丈六尺的骑枪,牙尖爪利,坚不可摧,俨然战场上的坦克军团。
战马飞驰,张峰双手擎着长枪,他并没有抓死,掌心空了出来。长枪刺入敌人身体的时候,会带来强大的反弹力,如果抓得太死,很容易反被掀下战马。
实际上他们的长枪都经过特殊处理,只有一击之力,就会从中间断开,避免反弹的力道。
只能攻击一次的武器,张峰第一次听到,脑袋摇晃的和拨浪鼓一样,可是张恪却拍着胸脯保证,说这是西夷骑兵的战法,比起大明还要先进。
出于对二弟的盲目信任,张峰才按照张恪的要求,重新训练骑兵,如今就是大显身手的时候!
“老二,千万别坑爹啊!”
张峰默默的咬紧牙关,离着鞑子越来越近,二十步,十步,五步……机会来了!
张峰咬紧牙关,丹田用力,将枪尖对准了鞑子的胸膛。
噗嗤!
长枪刺穿铠甲,扎进心脏,鲜血狂奔而出,眼看着不能活了。
就在刺中鞑子的一刹那,枪杆上传来强烈的反弹,不过就在张峰感到坐立不稳的时候,枪杆突然断裂,卸去了力道。
战马踏着鞑子的尸体。猛冲过去。
果然不错!
张峰心头一喜,用余光向两旁看去,二百多人几乎完好无损,在他们的马下,却是一百多条鞑子的尸体,坚硬的马蹄,踏碎敌人的血肉,一股豪情瞬间在胸中涌动!
谁说汉家的骑兵不行,今天就让鞑子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王者!
“杀!”
张峰扯着嗓子喊道,其他骑兵更是热血沸腾。地狱一般的苦训终于有了成果,一切都值了!
“杀鞑子!”
“杀鞑子!”
……
喊声此起彼伏,宛如雷霆,城头上苦战的百姓一见,情不自禁地高声喊起来。老头熊若光还以为孔曰成仁,孟曰取义的时候到了,可是转眼援兵杀到,他转过头,轻轻擦拭眼角的泪水。
可是就在转头的一刹那。却发现一双炽热的眼眸,正在盯着城下的战场。
崇拜,欣喜,疯狂。不顾一切!
老头只当是死里得活,高兴的过分,并没有理会其中浓浓的爱意……
城下的战斗还在继续,张峰冲透了鞑子的军阵。立刻又转过头。他们的骑枪都损坏了,不过不要紧,在备用的战马上还有长枪。士兵们用最快的速度取出长枪,向着鞑子猛冲过去。
鞑子也注意到了刚刚恐怖的一幕,一百多骑兵被轻松干掉,而明军却毫发无损。
还有没有天理了!难道长生天站在了汉人一边?
兀班台吉像是暴怒的狮子,大声嚎叫。
“杀,杀光他们!”
最精锐的五百骑兵被派了出来,他们都身经百战,有五十多人更是神箭手。
鞑子也感到了尊严被冒犯,疯狂催动战马,迎着张峰的骑兵冲来,双方分别代表了战场上最强大的两股力量。
所有人都咬牙切齿,恨不得干掉对方。
率先发起攻击的是鞑子,他们的弓箭划破天空,狠狠射向明军。
很多箭支都落在了明军身上,可是造成的伤害并不大,只有五六个明军落马。鞑子的弓箭还比不上建奴的沉重凶悍,而义州兵的装备又是最精良的,除非直接射中面门,不然不会造成致命伤。
不过就算只死了五六个人,还是让张峰愤恨不已。
“受死吧!”
两军撞在了一起,鞑子兵器短小的弊病就出来了。任凭他们如何抓狂,可是就是伤不到明军分毫,反而是自己不停地被刺到马下,被踩城肉泥。
一轮杀过,张峰还不过瘾,立刻转身。
“杀!”
红了眼睛的士兵再度冲上来,火星撞击地球,明军再度碾压而过。有些人的手臂生疼,虎口流出了血浆。不过一回头,他们都露出得意的笑容。
五百多鞑子骑兵在两轮撞击之后,剩下的只有二百来人,其他的全都成了尸体!
至于明军,损失的不过十来个人而已。
压倒性的优势,让明军忘记了疲惫,张峰举着长枪,仰天大吼。
“冲,给我继冲!”
当他们再度扑向鞑子的时候,最厉害的神箭手也怕了,他们遇到的根本不是明军,而是一群魔鬼!
“跑啊!”
残存的两百来人顷刻星落云散,张峰带着士兵并没有休息,而是转过头,直扑兀班的中军。
正所谓射人射马,擒贼擒王!
“弟兄们,杀!”
汹涌的重骑仿佛洪流,不可阻挡。
兀班的脸色青紫,嘴唇哆嗦,也不知道是冻得,还是吓得!
“蒙古的勇士们,不要怕,给我冲上去,不要怕……”
兀班虽然大喊,可是他的战马却不自觉地向后退去,显示了丈人心头的恐惧。
嘭!
长枪刺透盔甲,护卫台吉的亲兵被轻松碾过,张峰一马当先,凶威赫赫,猛杀了过来。
“啊,快走!”
兀班再也承受不住了,转身就跑,其他人马纷纷作鸟兽散,而他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