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难道我不漂亮吗?我爸是血魔,他一直想要一个传人,传承先天武技—血煞拳法。娶了我你能得到一切。”
“并非是这些原因,而是?”
“而是什么?”
“我已经有爱的人了,对不起。”
“难道你不想要先天武技吗?”
“想,但是她要比先天武技重要十倍,百倍,千倍万倍,无数倍。”
“是这样啊,不过我不会放弃的,我西门血姬看中的人,我一定要得到。”西门血姬道。“至于先天武技,你打败三大钻石级拳手,成为拳神的时候,也可以继承我爸的衣钵,得到血煞的拳法。”
“血煞拳法吗?我任千寻要定了。”
第十二章 生死一线
任千寻登陆了oicq,看到西门血姬发来的一个文件,没有多想接受了文件。倒不是任千寻不害怕是病毒文件,因为以西门血姬的身份地位是不屑于做这种事的。说句不好听的,西门血姬想杀任千寻,只不过是一句话的事。西门血姬的父亲是先天强者,手底下有许许多多的后天追随者。不用多的,一个后天七重的修炼者,也不是此时的任千寻可以抵挡的。(自然如若任千寻开启天赋神通那就两说了。)
打开文件,是一封信,内容如下:千寻:你好。
我是血姬。你现在已经是青铜拳手了,但黑拳现在的很多事,你不是很了解吧。本小姐现在心情不错给你讲讲吧。第一,你是不是觉得黑拳拳手的水平太高,高的不可思议。即使是外界的拳王泰森在黑拳界也不过是与菜鸟级拳手相仿。为什么黑拳能吸引这么多的高手呢?那是因为黑拳界是我爸一手缔造的,黑拳手为的不是钱,而是我爸的传承。一个先天强者的传承足够任何后天为之癫狂。
黑拳手的实力大概是:菜鸟级后天二重天,青铜三重天,白银四重天,黄金五重天,钻石六重天。当然也有些拳手的实力与等级不符。比如你初涉黑拳,级别只有青铜,却有着白银的实力。看到这你是否感到疑问,为什么钻石级只有六重天的实力,那些后天后期的修者去哪里了呢?先天传承对于他们不也是很重要吗?
那是因为,我爸定了一个规矩,后期无缘传承。当然不是我父亲歧视后期修炼者,是因为自后天七重起,已经可以称为武学大师。大师已经有了自己的道,自己修炼的方式已经初步定型,自然无法修炼我父亲的血煞*了。
最后我还要给你介绍目前的黑拳三大钻石级拳手,也就是黑拳界的三大拳王。他们代表着黑拳的最高实力。他们分别是血修罗范离,小武神野比一夫,大力怪,休普斯。看名字就能知道,范离乃是华夏人,野比一夫是扶桑人,休普斯是m国人。他们三人虽然境界是六重天,但是实力不比任何一个七重天的武学大师差。所以很多黄金级拳手也达到了六重天,却无法撼动三大拳王的地位。
千寻,以你目前的实力还无法与他们争锋,但是以你的天赋早晚会超越他们。不过天才只是天才,令人敬畏的是强者。毕竟夭折的天才不在少数。珍重,好好的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爱你的血姬某年某月某日最难消得美人恩。西门血姬倾国倾城,背景惊人。信中字里行间不难看出血姬对任千寻的真情。但有些爱,终归逃不过命运的戏弄。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可惜任千寻不爱西门血姬,因为他的心,除了郑凡再也装不下第二个人。有缘无分的爱,我们是否还要坚持?
任千寻,下了oicq,沉思了许久,他还要消化西门血姬信中的信息。显然这其中水很深,起初任千寻,打黑拳目的只不过是历练,现在看来事情变得复杂了。大丈夫自当迎难而上,龙腾九天。也许对于任千寻这未尝不是一个机缘。
又是一个黑夜,这个黑夜注定不会平淡。
今天是任千寻晋级白银之战。任千寻的化名“艾凡”已经在黑拳界声名鹊起,虽没有三大拳王那般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有人已经称之为“艾无敌”了,因为任千寻自打黑拳起还未尝一败。
此时任千寻在休息区待定,一向淡定的千寻,此时却坐立不安,心情烦躁,好像厄运即将到来。远在千里之外的任十福也同样感到了不安。于是任十福拿出百年龟壳,进行占卜。结果是:血…光…之…灾!任十福,不由得担心起任千寻,可远在千里,只有干着急。
直觉是一个很奇怪的事,科学无法解释,但又不可不信,它是一个潜意识的表现。越是修为高的人,越是灵验,心头一点灵兆,是修者身体的自我警告。
可任千寻是什么人,又怎能被一点灵兆吓到。不管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任千寻何惧之有?任千寻想到,少年热血,不外于是。少年人自当如此,瞻前顾后,是老叟所为。
“首先登场的是有“艾无敌”之称的艾凡,先生们女士们,他的战绩是什么?”“十九连胜!十九连胜!”在欢呼和雀跃中,在簇拥中,任千寻如明星般,缓步登场。此时的任千寻已经没有初来广州时的稚嫩,经过血的厮杀,他已经拥有一种宠辱不惊的气质,心中的不安丝毫没有表现在脸上。
“接下来是新人“巴巴”。我问你,巴巴你个菜鸟,为什么要来送死?”主持人自鸣得意的调侃道。却不知道自己已经上当。
“哎,你这不孝的儿子,有这么跟你爹说话的吗?”台下顿时哄堂大笑,台下有个小孩淡淡对他父亲说:“爸比,这个主持人叔叔,好傻呀。”“嘿嘿!”
“安静,都给我安静,你们听到没?我叫你们安静。”主持人显然被戏弄后,十分恼怒,歇斯底里的叫喊着,叫喊着。但他就像一个小丑,观众只是笑着闹着冷眼看着,却没有一人把他的话放在耳中,更何谈放在心上。
拳手“巴巴”走上擂台,脱下了黑袍。惊呆了。而且惊呆了的不只是一人,而是包括任千寻在内的所有人。谁能想到一个青铜拳手,是一个一米左右的侏儒。若说这侏儒身上人有什么像拳手的,就是上身几条粗壮蚯蚓般的疤痕。却不给人害怕的感觉,只是觉得十分不协调,十分的怪异。
侏儒好像早已习惯了向他投来的奇异的目光,只是眼眉一挑,目光一凝,看向任千寻。此时任千寻如坠冰窟,通体发寒,不寒而栗,又像是被毒蛇盯住的感觉。锣声一响,一股惊天的杀气弥漫到生死楼天台的每一角落。任千寻的杀气与之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侏儒九成九的杀气直冲任千寻而去,此刻的任千寻,仿若被定身法定住了一样,无法移动丝毫。
“一指破虚!”侏儒轻轻的道,但给人一股寒意。一股内力顺着侏儒的中指射了出去直指任千寻,可任千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却无法躲避。无可争议,这是一部准先天武技,介于后天武技和先天武技之间。因为后天武技是无法做到内力外发的。
此时此刻,是任千寻踏入修炼界最危险的时候。就在这生死一线间,我们的任千寻要怎么应对呢?是就这样死在长生的路上,还是大难不死?
第十三章 大难不死
一指破虚!
一道血红的内气冲向任千寻,眼看就要把任千寻抹杀。此刻鸦雀无声,此时针落有声,这时这个世界仿佛失去了声音。与其说失去了声音,不如说似乎这个世界本来就未曾有过声音。此情此景确确实实颠覆在场所有人的认知。
内气外放,在诸多的武侠小说里,屡见不鲜。金老的小说里,大侠奇客皆可以内力隔空数丈而杀人无数。可那只是小说,是电影,在绝大多数普通人眼里,那只天马行空的想象,那只是电脑特技的效果。内气外放只是传说,这世间,哪怕是武学大师也是无法做到。
但是,但是,这一切的一切真实发生在所有人的眼里。这是个梦!这是只是一个梦。这是许多人的第一反应。但是有数百人同时做同一个梦吗?所以,我们只有接受这个现实,毕竟眼见为实嘛。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奇迹并没有发生。任千寻没有狗血的如超人附体般,大发神威,也没有神秘人出现,救了任千寻。此刻红色的内气结结实实的击中了任千寻。
“砰”的一声,鲜血如雾气一样,弥漫在空气中。血雾在夜风的吹拂下中飘摇,飘摇,仿若下了一场血雨,没有一个人可以幸免血的光顾。一个少妇舔了舔嘴角,心道,好咸。一个小孩,不仅揉了揉双眼,显然血雾迷了她的双眼。一个孕妇,忍不住的吐了出来。
在如此血腥的环境之下,任千寻,一个踉跄跌倒了。鲜血自任千寻的身体开始流出,浸在擂台的白色地毯之上,地毯渐渐的开始变成了血色,体积越来越大,直到整个地毯都变成了血色,最后鲜血在擂台的台阶上留下。滴落,滴答,滴答的作响。
“主持人,可以宣布结果了吧。”侏儒冷冷的说,丝毫没有被此刻的血腥影响,目光看向主持人。主持人心中不由得一寒,他又如何受得了如此的杀气。“巴巴。。。巴巴胜!”主持人结结巴巴的道。很好笑的一幕,但此时没有一个人可以笑得出来。
“慢着,慢着,我还没有输!!!”任千寻,艰难的站了起来,双臂青筋暴起,此刻意志战胜了一切。如果这世间的一切在客观上都是有限的,那意志在宏观上就是无限的。意志创造奇迹,此刻任千寻的的确确创造了一个奇迹。任千寻摇摇欲坠,但还是站着,没有倒下。此刻虽然无言,但仿佛有雷霆般的掌声响起。我听到了。你听到了吗?无声的掌声在所有人心中响起,此刻无声胜有声。
“谁说,我输了,我没有输!我任千寻不会输!永远,永远都不会——输!”任千寻用全身的力气在呼喊。没有咆哮的,却胜似咆哮,震耳发匮。
波澜不惊,古井不波的侏儒“巴巴”此刻眼神变了,充满了震惊。换做他,一个血雨腥风中生存的他,恐怕也无法做到。自古不以成败论英雄,不论结果如何,不论输赢。此刻“巴巴”被任千寻所折服,一股钦佩之情油然而生。侏儒“巴巴”悠悠的叹息道:“认输吧,我不杀你。”
“要…我…认…输…除非…在我…尸…体…上…踏…过!”任千寻艰难的一字一字断断续续的说,但口气中却无比的坚定。
“那就可惜了,这世间就要少了一个英雄。”“巴巴”顿了顿,接着说,“不过是一个死了的英雄。”“巴巴”缓缓的举起右手伸出一个手指,指向任千寻。
此时,任千寻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任千寻要赌上他的荣誉和骄傲放手一搏,最后一搏。“以吾之血开启天赋神通十倍模式。”吾之后辈,赐你十倍之力!菩提老祖的声音在任千寻耳中响起,圣人的力量已经鬼神莫测了,不是凡人可以捉摸的。冥冥之中,一股神秘的力量加持在任千寻身上。任千寻同时运转功法,吸收天地之力。天地之力如风暴般围绕在任千寻身边,任千寻就在风暴中心。
“六丈金身”六丈金身就是任千寻家传古籍中功法之一,也就是菩提老祖的三大绝技之一。任千寻早就苦练过六丈金身,只是圣人炼体术是何等的玄妙,所以后天的任千寻连一层“一丈金身”都没练成。不过即使如此任千寻的肉身也远超同阶了。
就在此时,在十倍之力的增幅之下,在灵气风暴的催熟之下,任千寻周身金光闪闪,在众人眼前就变成了一丈高,通身金色,好像天降佛陀。一丈,约合三米三。此刻任千寻,就是不折不扣的巨人,和一米左右的侏儒“巴巴”形成鲜明的对比,极具视觉冲击力。
“我只有十分钟。”任千寻喃喃的说。因为天赋神通的时间只有十分钟。凡神通就有就有缺点。如此逆天的神通如果没有时间限制那还了得。不过,隔着时间与空间,菩提老祖可以做到这点,已经超越了人的想象了。“不过十分钟就足够了,对手只不过是一个侏儒。”
“侏儒!那就看我这个侏儒能不能杀了你?”巴巴火冒三丈,泥人尚有三分火气。更何况巴巴这个大高手。巴巴把双手举到胸前,伸出十指,十道红色的内气冲向任千寻。角度十分的刁钻,任千寻好像无处可躲。任千寻该如何应对呢?
无处可躲,那就不躲。十道内气击打在任千寻身上,发出金属的碰撞声,但任千寻却毫发无伤。金身不愧是金身,恐怖如斯。哈哈!任千寻一声怪笑,冲了上去。
巴巴,此时慌了,不住的用内气击打任千寻。但对于任千寻好像挠痒一般。此刻任千寻完全无视巴巴的攻击。
任千寻三两步。不,就一步就来到了巴巴的身前。(当然现在任千寻高三米三一步跨出得多远啊?)出乎意料的是任千寻没有立马攻击,而是一蹲,然后就是一拳。(没办法,谁叫任千寻太高,而巴巴只是个侏儒,不蹲哪里打的到啊。)不出意料,巴巴被一拳打飞,倒在了地上,嘴角溢出了鲜血。
转瞬间,任千寻就来到了巴巴的身前,因为十倍增幅的可不仅仅是力量,速度也是快到了极点。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任千寻非常不按章法的,没有风度的,用孩童的打架的方式,猛踹倒在地上的巴巴。许久许久,任千寻踹了不只是几千脚还是几万脚。总之巴巴的身体都已经被踹的稀烂。
“我血修罗竟然死在了这里,好不甘心啊。”巴巴咽气前,说出了他此生的最后的一句话,他带着对这个世界最后的眷恋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原来,侏儒“巴巴”就是三大拳王之一的血修罗范离。也许是看到了任千寻的潜力,也许是怕任千寻娶了西门血姬,不费吹灰之力的得到他梦寐以求的血魔的传承。不管是为了什么?想要趁着任千寻还未成长起来,抹杀于萌芽中的他却死在了任千寻手里。世事难料,生生死死,谁又可以堪破呢?
“我赢了吗?主持人?”
“获胜者,艾凡,今天他成功晋级白银拳手。”
任千寻,胜了。因为他有着一颗无敌的心,正因此,任千寻注定谱写一曲无敌的乐章,永传于世。当然我们的任千寻,第二次陷入沉睡之中,时间是,十天。
第十四章 再度沉睡
此时时间来到了五月的中旬。众所周知夏日多雨,不似春天那般雨水稀少。五月的广州终于迎来了夏季的第一场雨。天公正在表演一场雨之奏鸣曲。天空的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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