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不如祼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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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不如祼婚吧-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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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看到他今天没开车过来,知道多半是昨天玩笑开大了,便几个人暗自笑了笑,没有继续开罗哲明的玩笑。罗哲明因此松了一口气,心里总算适意了,不过事后一想,又一阵悲凉。他开左袆的车来,同事笑,他可以换着不开车挤公交来上班,换一种上班的方式,可是他娶左袆这个富家女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同事也在羡慕笑话他,难道他可以换妻吗?






第三十三章  孤岛婚姻(下)
(下)
周末的时候,左袆刚好有事,罗哲明便一个人坐公交车回了乡下去看望他老娘了。他母亲在房子前后开出几片地来,在上面种了一些白菜,豆角,萝卜等蔬菜,菜叶子绿油油的充满了生机,罗哲明两手抄在裤子口袋低头进家门时,老太太正在院子里松土。“妈——”罗哲明叫了老人一声,他母亲发现是儿子回来了,立马无比高兴,松了手上的锄关,洗干净手,张罗着罗哲明坐,又张罗着去给他倒水喝,罗哲明对她道:“妈,你不要忙活了,现在想吃什么去买就是,这小菜五毛钱可以买一大把,你费这些力气做什么?”老人却呵呵的笑了笑,对罗哲明说道:“人总要做点事,天天闲着也很痛苦。”罗哲明看到他母亲在乡下的精神的确比城里要好,不由更加的惭愧,他想着他好不容易在城里有个家,原本想让老娘享几年福的,没想到她却宁愿继续在乡下呆着,过清贫的日子,想到这里,不由继续劝道:“妈,你还是和我回城里住吧,你年纪大了,万一摔倒了,我不在你身边,到时找谁去。”老太太笑了笑,说道:“有电话啊,家里有电话。”罗哲明说道:“总不比人在身边。”老人却坚持道:“我在这里过得舒服,金屋银屋不如自家狗窝,我就住这吧。”罗哲明看到他母亲实在是精神态度好,知道她说的是实话,也就没有多说了。
老人看他一眼,对他说道:“你在外面跑,有没听到你爸的消息啊。”罗哲明就垂下眼皮,对他母亲说道:“没有,我早当他死了。”老人的肩膀就震了震,没有吭声,好半天说道:“你美国的姑姑有没有找你?”罗哲明就呆了,对他母亲道:“妈,美国的姑姑联系你了吗?”老人摇了摇头,说道:“没有,她十多年没联系我们了,当时你爸有钱的时候,把你姑姑送到国外去了,后来回来过一两次,就再没联系了。这人啊,都是命。”罗哲明就不吭声了。他想着这美国的姑姑要是知道他们受难了,拉他们一把,也是好的。他又仔细问了他母亲,有没有美国姑姑的联系方式,老人说没有,不由心里一阵失望。
罗哲明现在是拼了命的想逃离现在的一切,他想着假如他有钱的话,他可以带着他母亲还有妹妹到另外一个城市去生活。但是他没有钱,所以他不能动。他母亲也许会让他一个人远走,但他罗哲明是孝子,所以罗哲明的渴望永远只是一个梦。晚上的时候,罗哲明甚至做了梦,梦见他母亲的病治好了,他们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重新开始生活,他和施小絮结了婚,过得很幸福,母亲脸上的笑也很灿烂,妹妹也十分的听话上进,一家人日子就像蜜里调了油——
他是笑醒的,醒来的时候,正是黑夜,左袆在他的身边安睡着,他看了看左袆熟睡中的小脸,巨大的床就像一个孤独的岛屿,巨大的房间,黑暗让空间变成了一望无边的大海,他感觉自己和左袆困在一个孤岛上,周边全是汹涌的海水,怎么逃也逃不了。罗哲明脸上的笑容慢慢的凝固。
他原以为只要他不开左袆的车去上班,同事就不会嘲笑他是软饭男了。但是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每天他坐班车上下班,同事仍然明里暗里的议论他,有些同事明为羡慕实为嘲笑,有些同事却是全心全意的羡慕,但是他们的议论到了罗哲明的耳朵里就全成了冷嘲热讽。罗哲明到后来,索性就麻木了,破罐子破摔的认命了。每天光明正大的开着左袆的车去上下班,时间久了,习惯开车了,有时候一天没开车,他就浑身上下的不得劲。左袆对于服装搭配很有天赋,她自己总是拾掇得很时尚,有时候有大把时光,就想着给自家男人也打扮一下,许多人都说了,结婚男人怎么样,主要看家里的那个女人。左袆现在天天看着罗哲明开着车上下班,身上穿的却是几十块的地摊货,怎么感觉都不搭,那种感觉,就好像她穿着古奇的大衣却挤公车,穿着香奈尔的小丝裙去买菜。所以她想着要给罗哲明包装一下。这一天,左袆看着罗哲明下班回来,她瞅了瞅他,对他笑道:“晚边一起逛商场去,给你买几身衣服?”罗哲明对穿衣不感冒,他说道:“你去吧,给你自己买,我就算了。”左袆笑道:“给你买,你看你现在开丰田了,可是身上的衣服都是地摊货,要包装一下。”罗哲明被左袆软磨硬磨,最终同意了。吃完晚饭,小两口开车去了商场,左袆就给他从头到尾的都买齐了,花花公子、BOSS、皮尔卡丹,西装,大衣,风衣,皮带,皮鞋,手表,全是男人服装界的大牌,这样一包装,人靠衣装马靠鞍,罗哲明俨然然就是一个成功的商界人士,一下子增色不少,左袆十分的满意,抱着镜前的罗哲前心花怒放,罗哲明本来长得不错,底子好,加上名牌衣服一包装,如今真算得上玉树临风了。
第二天,罗哲明这样穿戴去上班时,同事又是一阵羡慕。罗哲明一阵笑,没有吭声,反正他的内心在经年累月的嘲笑里早就结了冰起了痂,早就麻木了。虽然他内心很不痛快,但是如果表现出来,岂不如了这些人的意,所以表面上,他得表现出过得十分享受的样子。
这样的生活,他一天一天过着。可是内心的空虚却越来越多,怎么填也填不满。他在等待着变化的一天,只是不知道这一天会什么时候到来,也许最迟,就是他母亲老死的那一天吧,不过那时候,他罗哲明大半人生也已经过完了。
罗哲明工作的部门是一个公司的技术部,他大学是学机械的,在这个技术部上班也算专业对口,在他们部门,他是学历最高的员工,可是由于不会说话,家里情况又不行,所以连外地人有时也不当他一回事的。这种小地方,通常都是有才不被重视,有劲没处使,所以罗哲明在工作上也很没成就感。婚姻事业都不如人意,他有时候都觉得他的人生太没意义了,简直没有一点份量,随时像羽毛一样在半空中飘着。
这一天,罗哲明在办公室,电话却响了,他跑过去接起来,就听到是一个年轻动听的女子声音,自我介绍说是业务员,想向他们公司推销产品,礼貌的问他们部门的负责人在不在。罗哲明说不在,那销售的女子战战战兢兢的说,“刚好在附近,能不能进来坐一下?”罗哲明想着也没什么不行,自然说好了。不一会,外面就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罗哲明说声请进,抬起头来时,却吃惊了一下。
走进来的是一个十分漂亮年轻的女孩子,身材高桃,气质清纯,非常的像施小絮。他第一印像就是太像施小絮了,罗哲明的心在那一刻“怦怦”的急跳了几下,一时间都怀疑是自己太想念施小絮以致于大白天眼前出现了幻觉。那女子微微笑了笑,对他们道:“打搅了。”罗哲明马上说不用客气,随便进来坐吧,又匆忙起身给她泡了一杯茶水,女子连声说谢。坐在附近。罗哲明心里诧异,想着一般做女销售都是性格厉害资色平庸的女人,这么漂亮的女孩在这种小城做销售,实在是非常奇怪的事情。刚好办公室没有其它人,罗哲明止不住心内好奇,就和她聊了几句,对她道:“你是外地的吧?”如果是本地人,说普通话不会是这种口音,每个省的人都有他们各自的口音,女子说道:“是呀,我是陕西省的。”罗哲明就点点头,越看她越觉得她像施小絮,“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跑出来做销售,做销售很辛苦的。”女孩笑了笑,说道:“没办法,工作不好找,男朋友大学毕业在这边找到工作,我不想和他分开,所以大学毕业也过来了。”听到这些话,罗哲明仿佛看到当年的施小絮,几乎泪下。他别过眼去,好半天,情绪才平稳下来,又看了面前的女子一眼,这女孩,比小絮高了几厘米,估计有一米六七以上,百分之百的大美人。罗哲明微微笑了笑,说道:“看来你还很重感情,现在这个世代,这么重感情的女孩真不多见。”女人就在那里不好意思的笑。两个人便不再说什么,初次见面。罗哲明虽然很想多了解面前的女子,可是怕吓到人家,自然也就沉默在一旁,坐在电脑面前,装作很忙碌的样子,一颗心却纷乱无比,就像起了一阵风,吹皱一池春水,乱归乱,心却是紧张慌乱且温暖的,他的心思根本没在工作上。
女业务员等了一个小时,看了看时间,要到下午六点了,知道他们要下班了,便只得站起来,对罗哲明道了谢,说改天再来吧。罗哲明说好,女子便站起来,想对他说什么又不好意思的样子。罗哲明看她这样子,好像并不排斥他,便受了鼓舞,对她道:“你有名片吗,这样吧,你给我一张名片,到时我们张总回来了,我叫他给你打电话。”女销售立马说好,给了他一张名片,就匆匆告辞走了。罗哲明拿起那张名片看了看,女孩子姓洛,叫洛水。罗哲明脸上笑了笑,想着她倒是人如其名,都很动人。
如果没有后来,可能就没有故事了。只可惜很多事情都有后来。第二天,洛水又过来了。再接着,罗哲明的公司和洛水的公司做成了一笔生意,洛水带了几个技术人员到他们公司负责产品加工,罗哲明是公司技术部的,领导让他负责监督他们,洛水又负责产品加工结束后才能离开,一来二去,两个人就认识了。
洛水和他男友的故事简直与罗哲明和施小絮一模一样。唯一的不同,就是他们两个现在还在一起,洛水的男友也是外地的,他们大学就在一起,很相爱,所以毕业找工作也找到了一个地方。现在在临安没有钱没有房子,辛苦努力着。
罗哲明由于只是监督的工作,所以有很多闲时间,他便对洛水说道:“你男友在哪个单位工作啊,临安就这么大,我看我知不知道?”洛水就说男友在临安一所职校当老师。罗哲明点点头,看了洛水一眼,心里想着这女孩真好,她男友如果在临安当职高老师估计一辈子都赚不到房子首付的钱了。他说道:“在临安当中学老师最吃香,职高可能一般般。”
洛水便皱眉道:“是啊,我都愁死了,家里人催结婚,都没有一栋房子。”她说这话时看向罗哲明,罗哲明衣着讲究,气宇轩昂,对罗哲明自然是印象极好,她是外地人,外地人和本地人,其实是互不通往来的两个世界,所以罗哲明虽然在本地人眼里是一个软饭可怜男,可是在洛水眼里,却是本地的有钱人。外地人想在一个地方扎下根,安个家,对于本地的土著,总是怀着羡慕和敬畏之心的,便何况,罗哲明长得一表人才,对她又十分的和气。
罗哲明也愿意亲近洛水,因为她和施小絮太像了,一样的年轻一样的漂亮,一样的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飘洋过海。他很感动,每次和洛水站在一起时,他几乎是把她当成施小絮的,有时候就禁不住特别温柔起来,恍惚之下,看到对面的女子脸红了,才知道是认错了人。回到家的时候,他有时候就陷在沉思里。外地女孩洛水的出现,是他灰败人生的一个亮点。在洛水的面前,他找到了快乐,找到了存在感。当洛水用一双景仰的大眼睛看着他时,他就有了存在和成就感。他会禁不住的回想起大学时代那个全校出名的才子罗哲明,会回想起年少时候和施小絮花前月下的那个快乐少年,而不是现在的他。他知道,作为一个已婚男人,他这样,已经算是不忠贞于婚姻了,可是他太痛苦了。痛苦积压在内心久了,总得找个地方发泻出来,否则他止不住也会发疯。他安慰着自己,男人论迹不论心,论心天下无完人,精神上的恍惚就不要去追究了。洛水就仿佛他绝路人生的一只花蝴蝶,不经意的向他飞过来,在他身边翩翩飞舞着,留恋不去。他指望着跟随她,能走出人生困境。





第三十四章  现在是万元户啦(上)
(三十四)(上)
改成进外企做销售后,他的辛苦努力有了回报。在外企第一个月工资,底薪加了提成,他就拿了九千多。拿到工资的时候,他笑了起来,在那一刹那,浑身轻松,通透舒服得就像刚洗了一个热水澡,一个月的劳累辛苦都值得了。他拿出手机,想着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的老婆施小絮,手机拿出来的一瞬间,才意识到他将近有一个月没有回家了。改成在这一个时刻有点发呆,愣征半响,才急急忙忙的拨通了施小絮的手机号码。
施小絮就是这么一个淡淡的人,就像吹过改成身边的风,飘浮在改成身边的空气,必不可少,却有时感觉不到存在。更何况,从一开始对于改成,她也是没多少感情的。现在也是因为结了婚,在法律上两个人成了最亲蜜的人,所以他在她身边时,她对他很依赖,可是一旦他忙起来,不在她身边了,尽管她很想念他,她也不会如其它的妻子一样,一天到晚无数个电话打给老公,打听他在哪里,他在什么地方,正在做什么。易改成在外面跑销售,忙了将近一个月,两夫妻许久不联系,她起初打过几个电话,后来就没主动打了。所以改成现在有点手忙脚乱,小絮没有成为电话怨妇,对他多有抱怨,他到是大意了,施小絮看到手机响,想想真是难得,自为结婚后,从前的大学同学朋友都疏远了,现在的她,感觉成了宅女,一切的人情往来都没有了。她拿起电话,发现是改成打过来的,愣征了一片刻,习惯了两个人分别彼此长久的不联系,如今电话响起,仿佛周边的空气都如水一般沸腾了。她接起电话。改成听到她的声音,就立马开始解释:“小絮,我这个月一直在成都那边出差,最近两天才回上海。小絮,对不起,刚到一个新公司,新人不能偷懒的,再加上,外企和国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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