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儿带着凤惊华来到乙央兰的屋子里。
三位侧妃都在,每位侧妃的面前都有一个精致的托盘,托盘上各摆着一套折叠好的大红嫁衣和凤冠霞帔。
丁侧妃一看到凤惊华就走上前来,拉住她的手:“巴姑娘,因为时间仓促,我们无论如何都来不及请人为你缝制嫁衣了,所以我们三人商量了一下,决定拿出我们当年嫁给王爷时所穿的嫁衣,请你从中挑选一件,然后再重新洗过熨过和绣过,给你当嫁衣,还请你莫要嫌弃。”
凤惊华笑:“不嫌弃,我一点都不嫌弃。”
说罢他就自顾自的拿起托盘里的嫁衣,展开,一一看过以后,想都没想就指着一件道:“我就要这件吧。”
这是丁侧妃的嫁衣。
丁侧妃有些意外:“这件嫁衣是我十一年前嫁给王爷时所穿,好看当然也是好看的,但可能老式了一些,巴姑娘会喜欢?”
凤惊华笑道:“老式是老式,但庄重大方,符合时宜,适合拜堂所穿,就这件了。”
丁侧妃觉得她很有眼光,便笑道:“那好,我现在就让下人拿下去重新绣花和熨洗,保证崭新如故。”
而后,她就拉着凤惊华聊起家常来,十分有正室的范儿。
乙央兰在旁边,冷眼看着另外两个侧室巴结凤惊华,心里十分的厌恶。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的嫁衣最华丽最精美,所有的针脚与图案都是用金线所绣,款式和绣工都是出自瑶京名师之手,比丁侧妃的那套不知好上多少倍。
这么华丽的嫁衣,她当然舍不得送给凤惊华穿,但凤惊华居然看不上这套嫁衣,还说丁侧妃的那套“庄重大方,符合时宜”,是在指桑骂槐,说她“不庄重,不大方,不合时宜”吗?
真是可恶的凤惊华!
迟早要灭了她!
闲聊了一阵后,凤惊华左右看看:“我想上茅厕,不知谁带我去?”
众人面面相觑,都不想干这事。
胡儿站起来:“巴姑娘这边请——”
凤惊华要上茅厕,侍女们总不能也跟着去是不是?
终于,凤惊华与胡儿能够单独相处了。
凤惊华问胡儿:“你那天晚上哪里去了?我还以为你撇下我逃走了。”
说到这事,她一点都不怪胡儿临阵逃脱,反而有点欣赏胡儿的审时度势与应变能力。
她与胡儿本来就没有交情,只是临时所需,暂时结盟罢了,完全谈不上什么互相信任与依赖,自然是大难临头各自飞,否则就真是太幼稚了。
胡儿道:“我确实很想逃走,但我一个人逃不了。”
说罢,她猛然扯下衣领,露出左肩上的烙印。
“这是乙家的家奴标志,逃走的奴隶在这个国家人人得而诛之,我带着这样的烙印,哪里都去不了。所以,我除了躲起来,避过风头之后再悄悄回来,无路可走。”
她相信她有独自谋生的能力,但不会有人给她这个机会。
她去找活干,别人问起她的来历,她没有任何证明和证人,雇主一定会检验她的肩膀,只要发现她的奴隶烙印,她就完了。
就算她隐瞒得了一时,也隐瞒不了一世,家奴印记总有被发现的一天。
与其东奔西逃,惶惶不可终日,她不如继续留在乙央兰的身边,至少还能衣食无忧。
551 晕,居然是她
所以那天晚上,眼看即将功成之际,她突然听到急雨般的马蹄声,便知道逃走无望了,于是当机立断,迅速躲到黑暗的角落里,冷眼看着王爷将凤惊华带走。
她一直躲到天亮,然后去买了一些东西,装作刚买东西回来的样子,镇定自若的进入王府。
那时的王府只许进不许出,她是乙央兰的亲信,没有人不认识她,平时也经常出门买东西,她在这个时候回来,正常得很。
看守后门的侍卫搜过身后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就让她进门了。
然后她梳洗干净,出现在乙央兰的身边,而乙央兰因为一夜忙碌,直到天色泛白才入睡,当时还未醒来,并不知道她消失了一夜。
加上凤惊华没有出卖她,她在那天晚上的行为,并没有透露出去。
凤惊华明白其中的缘由后,问她:“那你打算以后怎么办?”
接下来她要逃出去的难度更大了,她可不认为她还有能力带胡儿离开。
胡儿淡淡道:“费国没有我的容身之处,要逃就必须离开费国,如果不能离开费国,我就只能继续呆在乙央兰的身边。”
凤惊华点点头,不再多说。
她现在是自身难保,可没有余力去作善事。
胡儿又道:“你自己小心吧,乙央兰可是狠角色,她一定会想办法杀了你。”
凤惊华笑笑:“谢谢,我自有办法。”
从茅房回来以后,凤惊华便带着嫁衣回到巴信的卧室,然后就靠在榻上小憩。
临近傍晚的时候,巴信准备了尚国的饭菜,和凤惊华一起用膳。
凤惊华实在不想见他,不过,她再不想见,也只得忍了。
巴信给她挟菜,端详她的面容:“不是已经解毒了吗,你怎么还是一脸病态?”
凤惊华道:“谁说解了?你不就是最大的毒瘤吗。”
巴信看着她,带点宠溺的捏了捏她的脸颊:“你啊,都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说话怎么还这么刻薄呢?你说得再刻薄,又能有什么用?我真想吻你的嘴,把你嘴里的毒都抹干净……”
凤惊华面无表情:“那我一定会自杀。”
巴信道:“还真是倔强啊,我一定要看看你倔强到什么时候。”
凤惊华道:“那你一定要尽量活得久一点。”
巴信笑:“你怎么这么可爱呢?”
凤惊华道:“因为你有毛病。”
巴信哈哈笑起来:“这天底下,只有你敢这么说我,也只有你这么说我还能活得下去。”
凤惊华淡笑:“所以说你疯了。”
巴信确实是疯了,才会作这么疯狂的事情。
不过,对她未必是件坏事。
巴信却享受起跟她斗嘴皮子:“疯就疯呗,我疯得起……”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沙晋乐哈哈的声音:“王爷在不在,我带了一个神箭手与你比试箭术,赢了有奖品——”
巴信皱眉,这小子怎么又来破坏气氛了?
他还没开口呢,沙晋已经闯进来,看到他正在用膳后,立刻乐了:“这么快就吃晚饭了?正好我饿了,一起吃吧?”
他用的是问句,做的却是陈述句,直接就坐下来,先吃了一块红烧肉后赞叹:“好肉,真是好肉啊!巴姑娘真是有福,能得到王爷如此厚待,连我都羡慕,羡慕啊!”
巴信却不悦的道:“沙晋,你跑来打扰我用膳,到底有什么要事?”
“要事没有,乐事有一桩。”沙晋哈哈一笑,“你不知道吧,英雄冢新来了一位奇特的美人,这位美人长得不仅不输给巴姑娘,而且还是神弓手,号称百步穿杨,例不虚发,短短几天就打败了数十名箭术好手,外头都说她是神箭美人……”
“说重点。”巴信没什么兴趣听他说下去,“我要吃饭。”
沙晋立刻顿住,整理了一下后,说重点:“重点是这位美人不卖身,她说了谁的箭术比她强,她就跟谁,结果呢,咱们费国的大老爷们也太争气了,愣是没有一个比得过她,都被她瞧扁了……”
“你可以走了。”巴信不客气的下逐客令,“再敢说废话,我就不客气了。”
“这不是废话!”沙晋赶紧道,“我的箭术不如她,但你的箭术不是很强吗,所以我亲自带她来跟你比了,一来让她见识我们费国男人的厉害,二来嘛,你若是赢了,就能抱得美人归了……”
说着,他又挤眉弄眼,现出几分猥琐来。
他的嘴被一根牛骨头给堵住了。
巴信骂道:“我没有兴趣。你给我滚。”
沙晋努力把嘴里那根牛骨头拔出来,道:“有没有兴趣,你得见过了才知道是不?再说了,你就算对美人没兴趣,至少也得为咱们费国男人争气是不?”
说罢他拍了拍手,大声道:“玉姑娘,请进——”
他的话音刚落,门帘就被掀开了,一个高挑美丽的女人迈着轻盈的步伐走进来,冲巴信抱着:“玉锦见过王爷——”
巴信还没有正眼看她呢,凤惊华挟着豆腐的手就顿住了,吃惊的看着这个自称“玉锦”的女人。
真是晕了,怎么会是她?
在这种时候,她们都能碰面?
该说这个世界太神奇,还是这个世界太小?
玉锦的目光,从巴信脸上转到凤惊华脸上,而后冲她笑笑,从容,坦然。
凤惊华只得压下满腹的疑惑与震惊,也回她一个笑脸。
巴信对玉锦却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对沙晋道:“我说过我没有兴趣……”
“哎,王爷,你就跟她比比嘛。”沙晋死缠烂打,“她的箭术确实非同凡响,我长这么大,真没见过箭术这么厉害的女人。就算是在神弓营,也没几个比她强的。”
“王爷,”玉锦也说话了,态度不卑不亢,“听说你是费国数一数二的英雄与勇士,箭术更是天下无双,现在有强手向你挑战,你怎么可以拒绝?”
在费国,强者都乐于向更强者挑战,更强者不能拒绝这种挑战,这几乎是不成文的规矩。
在军中,如果有人拒绝别人的公开挑战,会被人看不起。
巴信原本不想理玉锦,但听到她自称“强手”,骨子里那种与生俱来的征服欲和骄傲就涌了上来。
他盯着玉锦:“任何人向本王挑战,可以输,但不能没有真材实料,更不能输不起,否则,本王一定会杀了他。”
玉锦笑道:“王爷放心,我不敢说自己的箭术天下第一,但绝对不会差,而且我绝对愿赌服输。当然,口说无凭,上场便立见分晓。”
巴信一向看不起女人,现在居然有个自信爆棚的女人直接向他叫板,他岂容对方嚣张?
当下他站起来:“废话少说,立刻去训练场。”
552 午夜的射猎
他抓住凤惊华的手腕,站起来:“走,我让你见识见识我的箭术。”
凤惊华:“……”
他这是在向她展示雄性的力量与魅力吗?
真是无聊。
巴信带着几个人来到户外练功场,场地十分开阔,就是溜马都没有问题。
练功场旁边的棚下子,牵着马,还有各种兵器。
巴信指了指远处的靶子,对玉锦道:“你若是能连续十箭射中靶心,本王就与你比,否则,你立刻滚蛋,以后再不许炫耀自己的箭术。”
凤惊华定睛一看,那些靶子离她们足足有十丈之远,射中应该是能射中,但想要射中靶心,绝绝对不是容易的事情,而要箭箭射中靶心,更是难上加难。
无论是谁,若是能达到巴信的要求,绝对能称得上是真正的高手。
她看向玉锦,玉锦的箭术到底有多高?
玉锦做事情毫无拖泥带水,巴信话音一落,她立刻站在合适的位置上,摆出标准的射箭姿势,举起弓箭,调整角度。
而后,只听得一道道“嗖——”声,十箭很快就发射完毕。
几名侍卫举着靶子过来:“全中靶心。”
“啪啪”,凤惊华拍掌表示祝贺。
玉锦也是个妙人,听到这掌声,冲她微微一笑:“多谢捧场。”
“雕虫小技,何足挂齿!”巴信冷哼两声,从兵器架上取下弯弓,对那些侍卫道,“给我举着靶子跑,跑快一些。”
十几名侍卫也不含糊,各自举着一副靶子,没有任何秩序的在场上乱跑一气。
他们有远有近,跑得有快有慢,靶子举得有高有低,就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跑乱转。
巴信的气势,慢慢的变了。
他的脸上不再有任何表情,眼睛微微眯起,目光宛如隼鹰俯视猎物一般,随着场上那些快速移动的靶子移动,全身慢慢散发出澎湃的魄力来。
他慢慢举起比普通弓箭至少要大上半号的铁弓,射箭的姿势谈不上标准,却令人觉得很有气势。
“突突突——”
凤惊华还没有反应过来,巴信已经一口气射出三枝箭,箭矢钉在靶子上,发出清晰的声响。
要不是靶子足够厚实,那几枝箭恐怕会射穿靶子。
再接着,巴信又迅速搭箭,沿着场边奔跑,边跑边射出一枝又一枝的箭矢。
目标在移动,自己也在移动,射击的难度非常高,但是,他全部射中了,没有一枝遗漏。
而后,那些侍卫拿着靶子过来,每箭都命中靶心。
一时间,几个人都说不出话来。
连凤惊华都不得不承认,巴信这一手,堪称惊世绝技。
“为什么不鼓掌?”巴信盯着她,忽然道,“难道我比她表现得差吗?”
凤惊华把头扭到一边,直接无视。
“信不信我也给你一箭?”巴信吓唬她。
沙晋听到这话,嘴角抽了抽,他娘的,眼前这男人哪点像隼王?
“该我了。”玉锦接口,对那些侍卫道,“麻烦各位如法炮制,也让我试试。”
那些侍卫换上新的靶子,虽然也按她的要求去做,但他们的眼神,很明显不把她放在眼里。
玉锦也不介意,全神贯注的盯着场上。
盯了好一会儿以后,她突然动了,也沿着场边奔跑,边跑边射出箭矢。
与巴信的刚猛霸气相比,她的动作显得飘逸流畅,画面简直赏心悦目。
她用了比巴信多那么一点的时间,完成了她的第二次表演。
也是枝枝正中靶心,只是力道比巴信要小上许多。
但论天赋、技术、经验和表现,她丝毫不输给巴信。
巴信盯着那些靶子半晌后,终于正眼看向玉锦,道:“果然有两下子,难怪敢这么嚣张,不过这样的箭法只是基础,算不得厉害。今天晚上,我们来动真格的。”
玉锦笑道:“王爷想如何动真格?”
巴信道:“今晚午夜,我会在花园里放几十条狼犬,并灭掉所有的灯,你我夜间射猎这些狼犬,谁射杀得多,谁就是赢家,如何?”
玉锦抚掌,笑得双眸波光流转:“妙极妙极,果然要动真格的才有意思啊!我专程来挑战王爷,果然是来对了。”
巴信冷哼:“这些狼犬可不是普通的牲畜,它们全是野狼与狼犬杂交所生,都是吃肉长大的,个头高大,强壮有力,还十分凶残,连活人都吃过。你若是不小心被它们吃了,到时可没人会救你。”
他可不是在吓唬玉锦,敢挑战他,就得有接受失败后果的勇气。
玉锦却是面不改色:“我说过愿赌服输,绝不食言。”
“好,有胆量。”巴信朝她翘起大拇指,“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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