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两个从来就没在一起过。”牧锦淡淡的说出真相。
“啊?”
“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所有人都觉得我们该是一对,可是,你相信吗?我们俩连手都没有牵过。”
“不是吧?”七夕睁大眼睛。
“我们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是喜欢他,可他,未必喜欢我。一直没澄清,不过是因为这样省了很多麻烦。”
“你知道,是有很多人喜欢之洲的,而我,虽然不怎么样,也是有人喜欢的,我们俩在一起,彼此都少了很多麻烦。”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你是敌人,我还是和你亲近,这么多年我再了解之洲不过,他喜欢的女子该有什么样的眉眼什么样的脾性,我比谁都清楚,当年他以一分之差没去北大已是非常懊恼,你考上却没去上,你从一开始就吸引住了他,激发了他的征服欲,男人不喜欢聪明女人,可是聪明的男人除外。人活一世,谁不愿爱起来棋逢对手?你一出事,他比谁都紧张,而且,我也很好奇为什么他可以那么快就找到你出事的地点,就好像有心理感应似的。”
“纪七夕,我输了,我拱手让人,只是,你要成为他妻子,怕也不容易。他为你的热情着迷,近乎贪婪的吸收着你的热量,你对生活的热忱。可他比谁都理智,他从来就记得自己结婚的对象该是怎样,就算他不记得,也会有人帮他记得。”
七夕的脑子一时没有跳过来,一切被说穿的感觉就像是电脑突然蓝屏了一样,她和尹之洲之间的喜欢,当事人还没有戳破,旁观者就已经想到结婚的问题去了。
她想起靳天成,他和她已经好久没有联络,曾经那么深刻的喜欢变成了模糊的影子,而这短暂的好感又算得了什么呢?
而尹之洲,这个男人,是很难让人对他不动心的,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他?她只知道看着他和牧锦在一起,她会嫉妒,可这嫉妒究竟是出于对他们两个貌似和谐的感情还是对他的喜欢在作祟?毕竟神仙眷侣是人人都向往的。尹之洲和牧锦在一起看起来是那么赏心悦目,换成了她,会是怎样呢?她每天都看得到他,可他却不是她的。就好像GUCCI店里那件昂贵的裙子,就只能看看而已,而且那件裙子穿在模特身上好看,换成了她可能就是另一种模样了。她甚至连揣测他内心的意图都没有。因为她已经不是十七岁的她,她会选择让自己强大起来,而不是等待或是追逐别人的爱。
牧锦说他是喜欢她的,她是意外多于惊喜的,像她这样古怪的个性,她真的有点怀疑那些话的真实性。
出院后,七夕几乎就成了学校的名人,有的团学组织更是以安全问题找她做宣传,被拒绝后把她的照片贴在宣传安全的报栏里。韩丹辰说那张照片贴在那里像是通缉令,基本上在那以后每到一处都有人冲她指指点点,就连经常去的图书馆,也有人会突然跑她面前问,“你就是那个智斗色狼的纪七夕啊?你真厉害!”七夕哭笑不得,恨不得戴上墨镜和口罩出来。
她郁闷的呆在图书馆最偏僻的一角,翻着过期的杂志。
“没事的,过一阵就好了。大家生活都很无聊,你多少贡献出来点可谈论的话题。”尹之洲安慰她,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她。
“听说女生都喜欢这个。”他别扭的说。
“巧克力啊,吃多了会胖的。”七夕接过尹之洲手中的袋子,心里一阵窃喜,嘴上还是犯贱的说。
“谁说的啊?”他问。
“都这么说啊。”七夕心虚的说。
“切,别听他们胡说,真要那样,我回去开养猪场,专喂巧克力……”他认真的说。
“师兄……”七夕拿着吃了一半的巧克力,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吃下去。
“身体怎么样?”尹之洲问,浓黑的眉毛稍微皱着,像个小孩子。
“很好啊,毕竟年轻,恢复的快。”七夕故作轻松地说。
“别这样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他有点生气了。
“师兄,你不会是保险公司的吧?这么担心我身体?”七夕含笑说。
“你,纪七夕,你真的应该去测一下情商。”他气鼓鼓的说。
我看,师兄也需要测一下情商
时间是2004年,她的大二快要结束,距离她父母兄弟去世已经两个月了。
她以前不明白为什么爷爷喜欢那种老式日历,那厚厚的一本,无论制作或是纸张都不及质地精良的挂历。后来她明白了,老人家年纪大了忘性也大了。他每过一天就撕去一张。这样他就记得今天的日期了,而昨天,过就过了,不管发生什么,都要被丢掉垃圾桶里,它去了哪里,谁在乎呢?她不明白的是,爷爷为什么不用电子版的万年历呢?
也许是因为电子版的没有纸质的那样触手可及,来的亲切。她已经很久没用过纸质的日历,手机上电脑上都有日期,只要想知道马上就能知道,连翻都不用翻。
她那样不知春秋的过了两个月。她发现,离开家,只要她觉得他们还在,他们就在。她想她只要一直不回家就可以认为他们还在,在忙他们的生意,在过着他们平凡又琐碎的生活。为微不足道的事情发脾气吵架,那样子的热闹,那样子的让人安心。
那是农历二月,处理完父母的丧事,她安静的呆在自家院子里,把自己存的老片子全拿出来放,一个一个看,看累了睡,醒了接着看,看别人的故事,就会忘了自己的存在。
模糊地听到外面大门传来咚咚的声音,她抱着小狗迟疑着出去,先是打开了外面院子里的灯,走到大门前,她突然有一个预感,外面那个人是尹之洲。
“是谁?”她问,声音有点颤抖。
“是我,七夕。”真的是他。她急忙打开了门。他站在门外面,因为下雨的缘故,头发眉毛都湿漉漉的,像是拍沐浴露的广告。来不及问他怎么会来,只是请他进来,递给他干毛巾。
“先去洗个澡吧。”
“嗯,我这里没有你能穿的衣服,你先洗澡,把衣服给我,我去给你洗一下,烘干。”
他看着来回走动忙碌的她,突然一阵心疼,想去抱她,却不知道以什么样的立场,他一向是谨慎的人,唐突的事情做不来,可他又为什么会来呢?
他裹着厚厚的浴袍,中部小镇,潮湿寒冷,她在屋子里来回走动着,给他炖了鸡蛋羹,她先前抱的那只狗在他刚来时一直在叫,她轻轻地呵斥,“狐狸,不要叫,是我的朋友。”那只土黄色的长毛狗竟然就真的眨眨眼不叫了。这一会儿它正好奇的看着这个远道而来的客人,不过,只看了一会儿,就扭头跑了,跟着它小主人的脚步来回跑着,很是可爱。
鸡蛋羹好了,她端到他面前,“没别的东西,先吃一点吧。”
他看着她,想说什么,最终只是拿起汤匙,专注的吃东西。
“你怎么样?”“没事的,你还有我。”“我会照顾你。”“想哭就哭吧。”
他心里想着,可却找不到一句此刻能说的话。鸡蛋羹被一点点吃光,她的厨艺很好,可是他根本没吃出来是甜的还是咸的。她收起了碗筷。他跟着她,进了厨房,站在洗碗的她身后,她专心的洗着,好像那碗是一个稀世珍宝。
“我都开始笑了,他们还停留在我哭的时候,师兄,你说他们的安慰多么不合时宜?”她突然说话。
“你也是来安慰我的吧?我没事,还让你从那么远的地方过来。”她把碗放进橱柜,认真的对他说。他过去抱着她,再不去想以什么立场,不管她需不需要他,他想陪着她,抱着她,让她知道她不是一个人。
被他抱着时,她很想放松哭一场,不管不顾,可是所有的难过都积在那里,像呆在一个细颈大瓶子里,想倒出来都不能立刻出来。他这样赶来,心意再明了不过,可他,从来就不是她的呀。
电视上的片子还在播着,《燃情岁月》,上校最小的儿子山姆在唱歌:
As evening fell a maiden stood at the edge of a wood |
In her hands lay the reins of a stallion
And never had I seen a girl as fair
Heard a gentler voice anywhere
Whispered;〃Alas……〃
She belonged; belonged to another
Another forever
Yes; she belonged to the twilight and mist
他们各自坐一个椅子,看着电视,他揽过她的肩,让她的头靠在他身上,椅子把手在他们中间很突兀,很显然那种姿势并不舒服,没过多久她身子就麻了,可是她没动。睁大眼睛在看电影,中间时不时的还会看看墙上走动的钟,时间久了,眼皮一点点沉下来。她们家的窗户特别大,外面的天色一点点明朗起来,她却越睡越沉,他长途跋涉,着实累了,也就睡着了。
“谢谢你来看我,师兄。”她喃喃地说。
清晨
“没想到你也喜欢集邮。”他背对着她,自言自语。看着她那些老邮票,她并没有好好整理,都散乱的放在一个盒子里,泛着岁月的黄。她还在睡着。而他,在屋里来回走着,看着她的那些小玩意。粗犷浓烈的藏风戒指,刚硬的铜。还有雅致的银戒,他伸出手,只能戴到小指的骨节上面,原来她的手这么纤细。
“和我在一起吧?”他心里酝酿着,该怎么说她一定会答应呢?
“在做什么呢?”她从床上爬起来,睁着惺忪的眼,他在窗边的书柜旁站着。外面的太阳光撒的满屋都是,他的侧影特别好看。
“咦,师兄什么时候这么不礼貌私自看别人东西了?”她走到他身边。
“马上,它们就都是我的了。”他镇定的说,一点都没有不自在。
“为什么啊?”她好奇的问。
“和我在一起吧,七夕,让我照顾你。我知道你一直都想让自己无坚不摧,可是我想让你不用时时刻刻无坚不摧。”他边说着边把那枚戒子戴在她手上。
“什么嘛?师兄就这么追我啊?拿的还是我的戒指?”她嘟着嘴,不满的说。
“那我回头给你补一个金戒指。”他说。
“我不要,金的跟暴发户似的,金灿灿的,总让我想起奶奶的金牙,呀……”她忍不住的摇头。
“嗯,那你答应不答应?”他忐忑的问。
“答应什么?”她明知故问。
“要不要和我在一起?”他再次问。
“我看,师兄也需要测一下情商。”
“我还没刷牙呢。”她委屈的说。
毛主席说过,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可是吃饭的确是个能迅速增进彼此感情的途径,要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小言反复渲染男主女主吃饭的场景。在一起后,他们两个本来不喜出游的人也开始到处游玩,找好吃的看好玩的走陌生的路去陌生的地方,此刻他们躺在陌生学校湖边的草地上,旁边是自带的食物,各自说着小时候的趣事。
“我小叔的某一任女朋友啊,特别会做菜,一切东西都能被她做成好吃的。所以我特别喜欢她。”
“要不怎么说要拴住一个女人的心一定要拴住她的胃啊。”她说的眉飞色舞。
“别打断我,听我说,还有,你会做菜吧?”看着身边人想要说话的样子,她果断的打断,同时问出自己的问题。
“我会。”男生虚弱的说。
“夏天呢,她带我去捞田螺,我现在还记得水草掠过脚面的感觉,我们把捞来的田螺放在大盆子里,每天换水,让它们把肚子里的脏东西全吐出来,如此这番以后配五香大料放在锅里煮,呀,你不知道几个小时里全是香味,能把人馋的哟……”她说着还带有手势。
“看得出来,你的口水已经流出来了。”尹之洲促狭道。
七夕赶紧去擦嘴角,手到嘴边才发现被骗了,气不过的说:“我就知道你在骗我,我除了睡觉时流口水,其他时候……”等到她觉察到自己说了什么时,旁边那个男人很认真的问,“你睡觉时流口水啊?”
“我……你……”七夕手足无措,伸手就打。他捉住她的手,一点点靠近。
她心一横,探过身,彼此接触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可是渐渐的,她开始为那柔软着迷了,她张大眼睛,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的睫毛轻轻地扇动着。
那一刻,她的脑子里模糊的闪现出一个人的影子。
他吻得很小心,吻过之后都没有再说话,气氛刹那间变得有点尴尬。各自别过头,盈盈的笑着。其实他们俩并不是第一次接吻了。可是天性拘谨的两个人还是觉得说不清道不明的难为情。从朋友到情人,多少有点不习惯。
那天,尹之洲来到七夕家乡那座小镇,刚下车时,他真的有被吓到,他自小在上海长大,即便跟着家里去过各地,像这么一个特色鲜明的小镇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辗转换了不知多少站的他凑着快要暗的天色看着那块写着“四星级城镇”巨大招牌哑然失笑。他站在车站出口思索着怎么去七夕的家。很早就听七夕说过,这里的公用交通工具就是那种长着摩托车前身和小货车后身的三轮车。
他来回走着,问着路人如何乘车。很快操着一口普通话的他就被当地人拗口难懂的方言搞疯了,这几乎和海南话一样呕哑嘲哳难为听。对方很显然听得懂他的话,他却连对方的手势都看不懂。这时正好一个年轻人开着三轮过来,他挥手拦下他,拿着托牧锦找到的学生档案,找到纪七夕的家庭住址栏,问,“能带我去这里吗?”车主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最后还是招呼他上去。
一路的颠簸并没有让尹之洲心里有任何不满,他和车主边聊边看着来往的人,满目苍翠。
“还有一截路,我车过不去,您走过去吧。她们家挺难找的。门前有九棵杨树的那个院子就是。”那个清秀的男孩子说。惊讶于对方的清楚,尹之洲不禁多看了他几眼,他说话倒没有那么难懂。
“多少钱?”之洲拿出钱夹。
“不要钱,我不是拉客的,七夕是我小学同学,你是她朋友就是我朋友,带你过来是应该的。”年轻人解释着,手摸着头不好意思的说。
道过谢后,之洲照着他说的路向前走,慢慢的天居然下起了小雨,等他找到那间院落,已经差不多被淅沥的雨打湿了衣服和头发。门开时,她看到他眼睛一下子就瞪大起来。他有点得意能让她惊奇,小狗在她身后戒备的叫着。
“不要叫,狐狸,是我的朋友。”她轻轻的呵斥,与其说是呵斥,倒不如说是哄骗,用的是当地方言,声音柔柔软软的,他竟也听得懂。
狐狸?一只狗叫狐狸?他心里暗自发笑。
他跟着她进院子,算是相当大的地方,有很多不知名的花草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