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事
作者:柿子小姐
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七夕的话:大多数人都可以清晰的记得自己的过去,即使年迈写回忆录时也可以无比清晰的重现昨日。而我,似乎天性愚钝,二十七岁时就不记得二十六岁时发生的事。不对,不是不记得,是记不清。我看以前就像摘掉眼镜看世界,满是雾气。又像是看印象派的画,远看,各种事物依稀可见,近看,一片氤氲,各种色彩模糊了界限。我记不清如何和别人相识,记不清事情发生的前后顺序,时间、空间、事件在我脑子里交错着,混乱的很美好。我大概是当时没想着要记住,于是就顺其自然的忘掉了。记忆像流失的水和土,浩浩荡荡的不见,裸1露出我的虚无。倘若我一直前行还好,可是某一天,急于前行的我不小心回头了。突然开始对过去抱以无限的好奇心,迫切的希望从每一个了解它的人口中挖出关于自己的一切。可,终究还是漏掉了什么。
公元2009年7月22日
戊辰日宜祭祀嫁娶移徙裁衣忌栽种
七夕整理好礼服离开洗手间,黑暗在她出门那一刹那劈头盖脸的砸过来,是日全食。她摸索着走了几步,突然感觉到了什么似的停下来。
“纪七夕?”她的右后方传来询问的声音,夹杂着小心翼翼的情绪,她心里一动。
“是我。”应答的同时她转身借着门里漏出来的灯光看清对方,果然是他,靳天成。他看着她一袭白纱,神情古怪。
“你结婚?”他问。
“不是我。”她笑,脸颊左边仅有的酒窝很深。
“可是我今天结婚。”他定定的看着她,她没说话,又笑了,但多了份藏不住的意味深长。
“你不问我是和谁?”他依然死死的看着她。
“我大概知道是谁,今天在这里结婚的只有一对。”七夕抬起头,笑意从脸上褪下来。
“她叫清银。”她顿了顿,没有理会对方惊异的表情,接着说,你要成为我表姐夫了,哥们儿。而且……”她眨眨眼睛,银色眼影在并不明亮的走廊里也跟着暗淡成了浅灰色。她吸了口气,说完下面的话,“我是伴娘。”
与此同时,日全食结束,月亮继续在自己的轨道上前行,而太阳并没有及时出现。一朵巨大的黑色的玫瑰嚣张的盛开在苍穹之上,但是很快它的每一片花瓣都凋落,在雷声中不着痕迹的撤退,消失殆尽,只留下天空孤独的哭泣,片刻之后,晴空万里,一切如常。那些在雨季没遮没拦的疯狂生长的植物,绿的剔透,味道新鲜。叶子从天上接踵而来,旋转,翻滚,倾斜着飞行,在地上着陆,是一场比花朵绽放还要丰饶的盛宴。
接下来一切都照着婚礼的程序顺利进行。喜宴上,如七夕所料,有许多熟面孔。那些小小少年都长成了一副成人模样,重重的烟火味从他们疲惫的面目中渗露出来。不过,天成倒是眉目疏朗,清俊不减,多了一股英气。从前人们眼中的坏胚子丢到部队去,竟出落成这幅正气模样,前途无量。果然是世事难料。自己呢?七夕低头看看,刚才的礼服已换成一身幽蓝色旗袍,身段窈窕,也算见得了人。
她嘴角一勾,握礼盒的手被汗水浸得有些滑腻。她换了个手,向那两个招呼宾客的人走去。
清银远远便看见了她,冲正在说话的人说声抱歉,迎向她,紧紧的抱住,“死丫头。”七夕从她怀里挣脱,笑着将礼盒递给新娘,“祝你们珠联璧合,表姐,姐夫。”她很真诚的说。
清银打开礼盒,那是一挂色泽充盈的珍珠和一支万宝龙的笔。清银拍拍她,“自家姐妹,还搞这么多名堂?你呀……”继而拉着她的手对新郎说,天成,这是我表妹,昨天才从上海回来,她这个伴娘可比我这个新娘漂亮多了。”
她的丈夫轻轻揽过她,说:“在我眼里,你最漂亮。”
身穿红色旗袍的新娘听完丈夫的话,很是开心,却娇嗔的瞪了丈夫一眼,“你看你,也不怕妹妹笑话。”
七夕忙说:“表姐和姐夫感情好的让人羡慕,我怎么会笑话呢?”
新娘显然很受用,含笑问:“那七夕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呢?”
“我啊?我可不好说,得有人愿意娶我啊。”七夕含糊的答。她想起尹之洲,无端打了个冷战。他早已离婚,妻子留下一双儿女奔走他国,但他并没有娶她的意思。她只能等,不能急,一急就被人看出了端倪,一急就身价暴跌。可是她是等不起的,她已经27岁,快过了女人最美好的年龄。有时候她也不明白自己处心积虑的想嫁给尹之洲究竟是为了什么,自己并不缺钱,也不缺追求者。她更不觉得是所有人认为的爱,那个字,太飘了。不属于她。难道只是因为在自己无助时他若有若无的帮助?他是那么温暖的人,远远看着都暖洋洋的,自己是贪恋那种恰到好处的温和吧,能够在他身边,也许就再也感受不到寒冷。
“七夕,七夕……”她的思路被表姐打断,回过神后向表姐告别,然后走向一桌陌生又熟悉的人。有些名字因为太久没叫,她说起来感到一阵尴尬的顿挫,但这并不影响她和人家说的不亦乐乎。
“纪七夕真是越来越漂亮了啊。”一个平头热络的说。七夕一时想不起来他是谁,胡乱的应答着,对方却没有放弃谈话的意思,和她说着近况,不久话题一转回到了当年。
“哎,纪七夕,还记不记得高二那年,你和颜色被我们一大群男生骑自行车追着跑了三条街,路镇那么小,你们居然还能把我们十几个甩掉,你们到底躲哪儿了啊?”七夕笑着打哈哈,心里偷笑。
“对了,颜色怎么样了啊?”另一个留着络腮胡的人问,七夕看着他的胡子,感觉像是看到了劫匪,忙答:“我们路镇的火车站撤消,她父母调动工作,我和她也就失去了联系,听说去广西当兵了,可能留在部队了吧。”
“哦……你们那次就藏在火车站的工作室里,对不对?她父母在火车站工作,你们当然能进去……嘻嘻,其实我们当时不过想请你们俩去打台球,谁知没说清楚,把你们俩吓得蹬车就跑……”那个平头恍然大悟,被年少的往事逗笑。
“也怪我们当时那架势太吓人,十多人追两个女生,不把人家吓跑才怪。”一个带小孩的男人说。一桌人都笑了起来。
“真没想到,靳勒这小子会娶了你表姐,我们都以为你们会成的……”角落里传来一声叹息。“哎,说这扫兴话干什么呢?”络腮胡打断了那个人的话。
“我也没想到,昨天回来后才知道表姐结婚对象是老同学。”七夕淡淡的说。提起靳天成,她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表情。她和他从来就没有什么温情的回忆,想起来都是战火四起的,彼此咒骂,诋毁,别扭,至死不休,好像天生八字犯冲。人说地球上的任意两个人通过四个人就能找到彼此,她想找到他,只需要骆明铎一个人就行,可为什么自己没有去找?是在等着对方找自己吗?好像也不是,她好像把他忘了一样。直到上个星期小胖说起他,她才知道,原来所有人都以为纪七夕和靳天成在一起,可惜所有人都错了,自己和他从来就没在一起过。很多事其实都是一念之间:高二那年,倘若那个星期三自己答应他逃课去看《乱世佳人》;又或者高三那个暑假,自己足够勇敢跟他出去;或者复读那个冬天,自己打通了他给的电话;又或者后来的大年初一自己没有死撑着不理他。那现在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所有的如果累积出来就是没有结果,人果然更多的为没有干过的事后悔。上大学时,尹之洲问她第一个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她低着头笑,很混的人,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坏脾气,就没有什么了吧。一无是处又骄傲的不行,小孩子心性。自己年少时的眼光真的不怎么样。考地理时,把她说的河套平原听成核桃平原写上,把老师气的跳脚。但纪七夕要是炒股肯定赚翻了,她当年看上的垃圾股现在已经是绩优股。可惜她中途退出股市,人家再怎么样都和她无关。走神回来,只看到平头特别热情的拍着自己的肩说,“你也早点结婚吧,你看我们这帮老同学都有家有室的,你也赶紧的啊。”
“人家七夕只顾忙事业的吧,才二十七岁就名利双收,怕是心高气傲没有看得入眼的人吧?不过女人啊,还是有个好归宿比较好啊。事业再出色,终究不能陪你一辈子。”一位卷发女人半讥半笑的说。
“我不过混口饭吃,哪说得上名利双收?结婚的事,还要劳大家费心,不然怕是真要孤老终生,与工作为伴了。”七夕笑着说,心里却想,老娘怎么着也比你这二十九岁就胖成猪八戒他阿姨坐在家里等老公工资买几件假名牌的女人过得舒坦吧。
“七夕要什么有什么自然是不愁嫁不出去的,不过是时间问题。”平头赶紧接话。
“我们大家认识十年有余,今天借着靳天成的喜宴为我们十年同窗情干杯……”络腮胡边说着边举起杯,其他人也忙站起来响应,“来,干杯!”“好,干!”……
十年,居然已经十年了呢。七夕嘴里抿着酒,懒懒的想着,一句诗涌上心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日月相顾周旋,万里倏忽几年。
1999年
靳勒以前从未注意到自己课桌的右上角有一个奇怪的符号,直到学校某次模拟考试,他在考场桌子上看到同样的标志,才恍惚记得在哪里见过。潜意识里,他认为那像是句咒语。
纪七夕同学是个占有欲很强的姑娘,她喜欢在自己的东西上画一个古老的图腾。桌子、椅子、书、杯子,甚至衣服上都绣的有,小小的图案,宣告着所有权。她曾无数次想过把它画到靳勒身上,后来因为难度太大而放弃,不甘心之余,就画在他课桌上。
很多年后,她才明白,有些东西即便是她的,她也留不住。
靳勒是记得纪七夕的,他站在楼梯口等同伴时,听到附近教室传来夸张的笑声,清脆悦耳,很动听。可说出的话让他很不爽,“靳勒?紧了?我还松了呢?怎么会有这种名字?哈哈哈哈哈哈哈……”他走近一看,是个笑的很明媚的家伙,不是特别漂亮,却很吸引人,左脸颊上的酒窝很迷人。他盯住她,我记住你了!臭丫头!等着吧,我一定把你兔子牙给□,看你还怎么笑这么灿烂!他恨恨的想,脸上的表情很狰狞。
七夕那时相信一见钟情。高一时学校举办的冬运会,满校园都是穿着灰暗的人和红底黄字的标语,人们一个个瑟缩的模样,只有他,他在人群中的姿态,凛冽的像是她后来喝到的伏特加。看入了眼喝入了喉再不能忘,她是个人盲,要记住一个人比忘了一个人还困难。她记住了靳勒,于是她就以为是一见钟情。接着她无意中知道他叫靳天成,自己的同桌是他的邻居。学校阅览室一本书的借书记录上同时有他们两个的名字,而且仅有他们两个的名字。他们都喜欢老电影,喜欢黑色白色银灰色,都嗜辣如命……一连串的偶然被相信命运的她颠覆成了必然。
她小心翼翼不动声色的旁敲侧击同桌关于他的细枝末节,得到答案后。转过头,心是虚的,脸是红的。她不是个好奇的人啊。同桌那个温吞的女生有点狐疑的看着她,随即便露出一个了然的表情。
七夕从来就不是个想想就算了的孩子,她要接近他继而进攻然后掳获。但是要如何靠近?七夕歪着头,直接告白?可是说什么呢?写情书?还是先通过同桌和他成为朋友?……
无数个方案被提出再被推翻,七夕颓然之后又期待有一天他走过来对她说,嗨,我注意你很久了,我是靳天成,做个朋友吧。”他的眼睛发出迷人的光,那束光停留在她脸上。啊,被喜欢的人喜欢是多么大的幸运和幸福啊!
可是他,究竟知不知道她的存在?究竟记不记得她?
她曾和朋友大声说笑着走过他和他的朋友身边,然后看着自己的朋友和他的朋友熟络的谈话,他们两个在一旁傻傻站着。
她曾独自沉默着和同样安静的他擦肩而过,扭头看他背影时被转身的对方发现。
他穿过灰色的毛呢短大衣,双排扣,很怀旧的肩章,并且有些愠怒的看着人群里的她对他的衣服指手画脚,品头论足。
她坐在公车上偷看窗外行走的他,他居然上了同一辆车并坐在她身后,她紧张的打嗝,暗自骂自己没出息。
她想为他变得更窈窕,不知道自己的容貌他是否入眼?同时又觉得自己要矜持不能这么直白的去喜欢。心是如此卑微,又如此骄傲。
她不是认真读书的乖孩子,却一直呆在重点班里装腔作势。然而脸上心里都掩饰不了对那种你死我活气氛的抵触。高二时,姑姑首次当班主任,她顺势跟进那个班,离开从小到大都在的实验班。
新学期开学,她进班的很晚,头发乱糟糟的,还没睡醒的样子。班门口站着靳勒同学,他看她的眼神里满是嘲弄和不屑。
“我说,你是不是睡衣都没换就来了?”他说着走到她身边,在她耳边吐出两个字,“龅牙!”身边男生一阵哄笑。
她被吓到,很显然没有反应过来,直到坐在颜色为她占得位子上时整个人看起来都还傻傻的。他叫她龅牙?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个?她突然特别想哭,然而情绪却堵在胸口,满满的,透不过气。
其实,七夕只是长了两颗可爱的类似孙燕姿的兔子牙,第一次被人说是龅牙,还是自己喜欢的人,难堪极了。这一难堪已让她忘了知道和靳勒同班的惊喜。内心里充斥着自尊心受伤的咆哮,要知道对于一个青春期的女孩子,这样子的一句话已经算得上是羞辱了。
现在来说一下美女颜色,她是七夕从小玩到大的女伴之一,数学奇好,英语奇差。一个善良美好的姑娘,靳勒以及大部分人眼中的漂亮女生。七夕以为的靳勒喜欢的女孩。
新组成的班级,大家生疏且客套。但熟悉也就是几天的事。熟悉后就是朝夕相处的摩擦、友好,甚至是情愫。
七夕终于知道靳勒就是靳天成,而自己因为嘲笑过这个名字被那个小肚鸡肠的家伙记恨着:
“纪七夕,你从来不照镜子的吗?你那头发怎么像钢丝一样硬啊?像弹簧一样,卷毛狗?”
“纪七夕,你穿这么短的裙子,可真开放啊?真是丑人多作怪啊!”
“纪七夕,你的密码本被我打开了,写的什么鬼东西啊?”
……
在那一年里,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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