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不免小心地护着自己的耳朵,然后拉来蔡文姬问个究竟。
原来这男生有个恐怖的毛病,就是脚臭得连苍蝇都要退避三舍。认识他的人无不“谈脚色变”,因为其脚臭瘮人,于是便称其“太瘮”。在南京话里“太瘮”与“泰森”发音相似,加上当事人酷爱看体育频道的拳王争霸赛,所以便有了“泰森”这个外号。
解释完后,蔡文姬一脸幸灾乐祸地看着我:“呵呵,你真是好福气。。。。。。”
“姑娘此言差矣,在下福从何来?”我恨得咬牙切齿,脸上却摆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和她跩起了古文。
“君岂不闻古人云:‘久居鱼肆,不闻鲍鱼之臭’?又有语:‘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今君与泰君同住,此乃天赐机缘磨练君之意志,岂非福哉?”
好家伙,她的古文跩的比我还溜,真是情以何堪。
“‘朝闻道,夕死可矣!’看来在下活不过今晚了。”
蔡文姬一边笑一边扔了听啤酒给我:“那你现在就陪我喝酒,也算得上是‘醉生梦死’了!”
我接过啤酒,开始发觉眼前这个像男人的女孩子也有着她可爱的地方。
泰森睡得很熟,幸好他没有打鼾的习惯,我可不想在巴黎期间嗅觉失常再加上一个听觉退化。
走到窗户前,可以俯瞰夜晚的巴黎。
我们住的是十四楼,楼下是十二楼,因为外国人迷信“十三”是个不吉利的数字,所以这栋宾馆没有十三楼。
夜晚的巴黎比起白天更加神秘,不过由于到达巴黎国际机场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所以我尚无法真正描述出夜巴黎较之白天的不同点。
宾馆前方不远就有一个小广场,路灯亮着,依稀还有人影在徘徊。
远处是楼房灯光与道路上路灯车灯的连接点,点化成线,线连成片,像焊工在电焊钢管——游走,火花闪耀,流云幻光。
其实夜晚的巴黎就是夜晚的南京,任何城市的夜晚都一样,不一样的是人的心情。
室内的空气质量很不好,我甚至无法判断红茶的味道,所以我决定出去走走。
入住前已经了解到这家宾馆是全天候对外开放的,不像国内有些宾馆还规定了客人的外出和返回时间。于是我穿上外套,想去那个小广场转转。
穿外套的时候,从口袋里掉出一样东西,好在地上铺了厚厚的地毯,才没有发出什么响声。
我弯腰拾起来,是一根竹笛。
竹笛是阿朱送的,他是吹笛高手,我曾跟他学过一段时间。来巴黎前他就塞了这根竹笛给我,让我没事勤加练习。
我本来想把竹笛扔到一边,但略一迟疑,还是把它塞进口袋里。
从床头柜上取过我的钥匙卡,我小心地走出门,把令人窒息的臭味隔绝在门后,这才如释重负地深呼吸一口算得上新鲜的空气。
巴黎的夜晚很迷人,因为到处是光亮——柔和而决不喧宾夺主取代星光月光。远处模糊巨大的黑影应该就是那著名的埃菲尔铁塔,可惜无论我怎么看也看不出来塔尖上的月亮到底哪里比中国的圆,由此可知我既不崇洋也不媚外。
我是个称得上有民族情结的人,所以我的外语总是专业课里学得最差的。买游戏软件从来只支持中国地板而不去理睬外国正版,虽然没钱才是主要原因。看电影向来都是无原则地支持银幕上的中国人、唾弃外国人。记得曾经与一个女孩一起去看一部很严肃的电影,一入影院就会冲瞌睡的我终于首次在电影刚过中场时醒了过来,然后不弄清楚剧情就开始为当时银幕上出现的中国人喝彩,冲另一个外国人吐口水。后来我才知道那外国人其实是白求恩,而那中国人原来是汪精卫。第二天那女孩就四处诋毁我的形象,理由是她看我怎么都觉得像在和李鸿章交往。
我在小广场踱了两圈,广场上的长椅被一些流浪汉占据了,他们用看同类的眼神打量着我,令我不寒而栗。
我只好坐到广场中心喷水池的边上,抬头看着星空。
巴黎的污染情况显然要比南京好得多,所以月亮才会显得分外皎洁。
临晨两点,突然心中有所触动,觉得自己应该也属于这难得的夜色。
我抽出竹笛,努力回想着当初阿朱教的指法,试着将笛口送至唇边。
第一声,没吹响,只有“嘘嘘”的走气声。
第二声,响是响了,不过很像是人排放气体的声音,结果招来一个废弃罐头扔到我脚边。
看到反响如此强烈,证明了巴黎人的确有极高的艺术修养,这更使我决心让广场上的这些免费听众送我一栋房子。于是我第三次吹响了竹笛。
笛声终于成调,总算没白耗阿朱的心血,我开始试着吹那首熟悉已极的曲子。
虽然不够婉转,也不能催人泪下,但基本上不跑调就已经足够让我自得了,而且周围的听众也不见有类似扔香蕉皮的过激行为,更增添了我的信心。
一阵细微的脚步声钻入我的耳朵,脚步声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戛然而止。
我只顾着将双眼盯在双手的指法上,生怕一不当心就按错了孔,没办法打量来人,以为是不堪受扰前来投诉的流浪汉。
然而许久不见那人有什么抗议的动作,反而是一个女孩的嗓音透过笛声借助晚风直穿耳膜。
“世外悠悠隔人间,不忍凄凄乱世烟。。。。。。”
她在念《天之痕》里古月仙人的诗——居然是个中国人,还是个玩过这款游戏的中国人。
人生四大乐事中有一条是“他乡遇故知”,但我想“他国遇同胞”之情也不亚与此了。若不是我想坚持把曲子吹完,我一定早就冲上前认亲了。
“慨怀潇潇任风逝,云蔼冉冉绕仙山。。。。。。”
为什么这声音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猛地一惊,手指不留神按错了笛孔,发出一声难听的怪音。
“请问你吹的是什么曲子?”
这个女孩明知故问,我仍然好脾气地照实回答:
“《如忆玉儿曲》。。。。。。”
“那么你的玉儿在哪里?”
我愣了愣,茫然地回答:“我不知道。。。。。。”
然后我机械地抬起头。。。。。。尽管夜色尚浓,尽管路灯的光不能照到她的脸,尽管当时的我紧张得忘了呼吸。。。。。。但我 发誓我还是看见了星星。。。。。。星星一般闪烁着的双眼。
长发披肩,肤白如雪,嘴角挂着温柔的笑。
那女孩朝我鞠了个躬,90度的躬,很标准,标准到几乎让人以为她曾专门训练过。
我差点溺死在她熟悉的笑容里——又或者我早就已经死在第一次见到她时她露出的笑容里了。
脖子习惯性地把我的头抬起望向天空。一朵乌云恰好遮盖了明月。
我就知道,这女孩天生是月亮的克星!
“我靠!”
当各种复杂的思维充斥着大脑以至无法理智地进行思考时,我的嘴张口就是这两个同样混乱不该在此时此刻出现的字眼。
那女孩笑嘻嘻地朝我摇了摇她的小爪子:“阿天,怎么一见面就冲我说脏话啊。”
“当外界的突发情况超出人脑所能够接受理解的范围时,动脉的血小板数量会增多,造成血液粘稠度暂时提高,神经中枢无法正确地将感觉器官所捕获的信息进行处理并及时传递大脑下达的命令,此时人体个别部位就会出现不自觉的行动。。。。。。”
“所以呢?”那女孩巧笑倩兮地问。
“所以我的嘴会突然冒出一句脏话绝对不是出自我本意,这叫‘情不自禁’。也叫‘嘴在外脑命有所不受’。。。。。。”
“你啊,总是改不了你这可恨的调调!这叫‘病入膏肓’,也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我“嘿嘿”干笑两声,走上前一步,试图更清晰地看清她的脸:“你是。。。。。。奴奴?”
她被我问的咬牙切齿:“死狼,敢把狐狸给忘了。。。。。。我现在真想狠狠地咬死你嘞。。。。。。”
我发誓我这一辈子干事都没这么利落过,她话音甫落我的手就伸了过去。
“请随便用。”
我确信我没得罪过她,但她却像和我有深仇似的又朝我翻白眼:“你是随便的男人可不代表我就是随便的女人,不是什么人的肉我都想咬的。”
我有些失望地准备缩回胳膊,她却一把捋起我的袖子,毫不留情地就是一口。
“哎呦——”
我疼得倒抽冷气,心里倒是开心不已——会疼就不是在做梦了。
她心满意足地松开嘴,从背包里抽出一张纸巾,很认真仔细地揩拭留在我手臂上的唇印牙印口水印,不留给我丝毫可以间接KISS的机会。
“我上辈子一定欠你很多钱!”
她像看白痴一样地瞪我:“没头没脑,为什么突然蹦出这句话?”
“连在离南京十万八千里的巴黎,而且还是夜里一点半钟。。。。。。这样都能‘巧遇’,可见我跟你的‘孽缘’不浅哪。。。。。。”
“不存在什么巧遇,我一直在等你。。。。。。”
“不会吧?!”我想我的表情一定很滑稽,因为她看着我的时候一直在笑,“这里是巴黎,不是南京…——不是夫 子庙,也不是中山陵耶!巴黎,法国的首都,你确定你没有把这里当成新街口的电话亭?”
“其实。。。。。。人一生中都是在等待着的。。。。。。”
“很久没见。。。。。。你改学哲学了?”
她摇摇头,伸手将滑落额前的长发拨到耳后,依然笑盈盈地对我说:“我在德国的时候听过一个故事,很有趣,想听听吗?”
“只要不是‘狐死首丘’就行,那太作悲了。”
她摇摇头,笑笑——敷衍的笑。
“我在柏林机场搭飞机来巴黎的时候,临上机前认识了一位老神父,他用基督教的教义向我解释爱情。。。。。。”
“基督教义里头也有爱情观吗?我记得连耶稣都是无性生殖的吧。”
她一撇嘴,用眼神警告我不许插嘴,见我做出用手在嘴上拉拉链的动作后才又继续往下讲。
“那位老神父说,其实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曾经是天上的一个天使——只不过是不完整的天使。天使下凡轮回前,都要被上帝将他的灵魂一分为二,然后才能降生人间。于是这世上的每一个人一生中都要想法设法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只有重新组成完整的灵魂,才能返回天堂。。。。。。所以,便有了爱情。。。。。。”
说完之后,她幽幽地望着我。那眼神,总让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但是如果被分成两半的灵魂最后不是变成一男一女,而是同性该怎么办?”
她再也忍不住了,久违的“降龙十八掌”重现江湖,在我身上拍出清亮的“啪啪”声。
“你这煮鹤的凶手、焚琴的暴徒!你非要跟风雅情调过不去吗?”
“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没理由上帝就永远不会犯错啊!而且我是学法律的,习惯于追根究底。。。。。。”
“切!”她不屑一顾地用鼻子哼哼,“好歹巴黎也是浪漫之都,你到这里在耳濡目染之下竟然没有半点进步,简直无可救要。”
“非也非也。。。。。。”我朝她伸出右手的食指,在她眼前使劲晃了晃,“不是没有进步,而是浪漫之道博大精深,绝非一蹴而就之功。屈原说的好:‘浪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道理就在于此。”
她用手掩着嘴,眼角眉梢满是笑意:“那你还不发奋图强?!孔圣人不是教导了吗,‘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浪漫者从之,其不浪漫者改之’!”
“学会浪漫很重要吗?”
“那当然!”她回答的斩钉截铁,煞有介事地点着头,“培根曰:‘浪漫就是力量!’笛卡儿道:‘我浪漫,故我在。’外国的撇开不谈,就挑国内的说,王朔不也义正词严慷慨激扬“浪漫者无畏’吗?!”
“哎,王朔那个没什么说服力啊。痞子作家,毒害青少年。”
她柳眉一挑,冲我皱皱鼻子:“拿破仑有云:‘不想浪漫的人不是好人!’”
我显然低估了她的智慧,狐狸的狡黠绝非浪得虚名。一次低估对手可以算做失误,两次低估同一个对手就只能是错误了。
“浪漫啊浪漫,不是在浪漫中爆发,就是在浪漫中灭亡!”
她一把捏住我的胳膊,死命地掐:“你在嘀咕什么?”
我疼得龇牙咧嘴,却还得强装笑脸:“我说我现在是‘痛并浪漫着’。。。。。。”
“孺子可教也。”她满意地送了手,忍不住轻笑起来。
她笑得很急促,继而笑到全身轻颤——所以说美是天生的,西施捧心绝非东施效颦可比。同理,她的笑要比蔡文姬的假淑女笑纯真的多,也可爱的多。
我开始陪她笑。没什么原因,只是单纯的想笑。
我不知道周围的流浪汉是否在看我们,也许在看,也许没看——因为我很忙:要忙着笑,还要忙里偷闲悄悄瞄她两眼。
她笑了好一会,慢慢的停下来。这个习惯也很特别,有的人在笑的时候突然间不笑了,就像是汽车急刹车;而她的笑则像是飞机降落,从着地到停稳还有一段过渡的过程。
“你终于回来了,奴奴。。。。。。”
“为什么要用‘终于’?”她眨巴着眼睛,嘴角向上挑起。
“因为我很想你。”我用陈述句的句式感叹句的语气反问句的肯定说话,由于说的是内心的话,所以我相信简简单单的六个字绝对要比琼瑶小说里长篇大论的文艺对白更有分量。
她忽然低下头去,默然了许久才抬起头。我发现她的双眼是温润的,就像是雨后过饱和的泥土,随时有可能渗出水来。
她好像又开始跟自己的嘴唇过不去,上下唇交替着用牙齿咬,然后用标准优雅的动作将肩前的长发拂到耳后——没有头屑,应该可以去拍洗发水的广告。
“难道我就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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