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曲十年》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恋曲十年- 第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第四十三章
那个未完的电话,让我一整夜都没有睡好觉,巴不得天快点亮才好,这个“眼镜”害得我这么惨,都是她不好,怎么不早点和人家挑明呢?还搞什么笔友,当年我就是先拿这个幌子才把她追到手的,这种空子我钻一次就足矣,绝对不能让别人再步后尘了。
在长途车上颠簸了一个多小时,我终于回来了!然后再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到徐家汇,简直是风尘仆仆啊。(看来在捍卫自己爱情的战斗中我还是毫不含糊的嘛,“臭美!”)
远处,她已经在夕阳的余晖下等了很久了。
“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还好意思说啊,我都等了半天了呢!”她又习惯性地撅起了小嘴,唉,我最无法抵挡的就是她那调皮淘气的样儿,每次她撅嘴的时候,我总会做四处搜寻东西状,然后说“热水瓶呢?热水瓶呢?快找个来挂挂!”
这次我可没这么好心情了,“背着我和人家搞串连,还充傻!”心里一边想着,一边问“你没背着我搞什么小动作吧?”
“没有啊,我身边那么多密探呢,有什么动作你还不早就知道了呀。”
“是嘛,‘眼镜’一直和你通信是吧。”
“是啊,怎么了?他还是我的笔友呢。”她一脸无辜的神色。
“我可听说他对你有意思哦?”,“不会吧,我一点都不知道啊,他也没和我说啊。”
“真的没有?这几天没收到他的信?”
“没有呀,你怎么回知道他对我有意思呢?”
“我的一个同学是他的同学,你说巧不巧,昨天我那个同学正好和我说起‘眼镜’,说他在追一个上大计算机系的女生,一打听居然就是你,你还说不知道?!”
“我真的没收到他的什么信呀,要不早告诉你了!”她也急了,苹果脸越发涨红了,看来被人冤枉都是不好受的一件事。
“是嘛,那看来大概是还没收到吧,反正这事我可知道了,过两天万一收到信了,你可要坚决驳回,不能让人家抱一丝希望哦。”
“哦。知道了!我还以为什么事呢,这么风风火火把我约出来。”
“我才是风风火火呢,本来今天是不会来的,要不是这事。。。。”
“既然回来了,就陪我吃‘肯德基’吧,我要吃辣鸡翅,两根骨头的!”真是和小孩一样,看着她欢快的背影,我也加紧了脚步。
吃完“肯德基”出来已过了四点,深秋的天气还真有一些凉意,看她还穿得那么单薄,我把身上的校服外套脱下给她披上,“嗯,看不出来,你还知道怜香惜玉嘛,你这个木头到还‘朽木可雕’啊!”
“本来还打算让他和你竞争一下的,看你现在的表现还不错,就饶了你吧。”
“你要真这样我就不理你了。”
“好了,好了,人家和你开玩笑的嘛,看看又当真了,真没劲!”她作生气状走到了我的另一边。
“你真的没收到信哦?”,“没有!还不相信我呀,要不是你下手快,我才看不上你呢!看我为你放弃了一片森林,你老是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那里,我为你牺牲了多少啊!你要是敢在你那里胡来,小心我杀了你!”
“我哪敢啊,我的心里只有你啊,别人我都看不上,再说我那么傻,人家也看不上我呀!”,说到这里,她不禁上下打量了我几眼,“嗯!是蛮傻的!哈哈哈!”
“看你往哪跑,我今天就傻给你看看!”我向着她逃跑的背影发力追了下去。
说来真是上天对我偏爱有加,那个周末过去后,她周一打开班级信箱的时候就看到了‘眼镜’的那封迟到的来信,可叹‘眼镜’,和我一样暗恋她很久,却迟迟不敢表白(高中的时候,‘眼镜’和她一直通信,只是没有我和她那么频繁而已。),等到鼓足勇气表白的时候,人家早已名花有主了,所以千万奉劝那些朋友,找到你们的意中人就要赶紧下手,“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如果不是我提前得知了消息,给她打了预防针,这事还真不好办了呢。你们要以‘眼镜’为戒哦,在这里谨对‘眼镜’同学默哀三分钟!
不过‘眼镜’还是一位君子,得知她和我已经是一对的时候,主动放弃了对她的追求,并且祝福我们一路走好。对这样的君子,我在这里还是要表扬一番,好在我后来碰到的也是君子居多,一路走来虽然有惊,却无大险。

第四十四章
如果我说一直到那时我们走在一起还从没牵过手,你一定不信,可非常不幸的是,这是事实。她很传统,我也没有主动,直到那一天的来临。
那是“眼镜”事件发生不久后的一个周末,我又去她的校区,周五的下午我们都没课,于是我们踏着深秋下午的余晖到最近的闸北公园去走走。
公园里人来人往,这儿有几位老人在打拳,那里有几位老人聚在一起唱戏,一边还有一些嬉闹的小孩子,深秋的公园,满眼都是金黄色,梧桐树上还稀稀落落地挂着几片摇摇欲坠的叶子,地上的草坪已经泛黄,一切都预示着冬天不远了。
我和她一左一右走在石子路上,边走边聊着近来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秋风起了,天气凉了,。。。。”还记得这儿时的课文吗?太阳公公正一步步丧失着自己的威力,冬爷爷就要来了。这不忽然一阵不晓事的凉风,身边的她不仅打了一个寒颤。
“冷吗?”,我在一边关切地问。
“嗯,有点儿。”,她一边回答一边不自主地搓了一下双手。
突然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你个猪头,这样的好机会都给你创造出来了,还傻站着干啥呢?!”
“这天是开始凉了呀,你穿得也少了一点吧。”边说我边“自觉”地脱下了外套给她披上。要说这女孩子啊,实在是耐寒,君不见现在大冷天走在路上,大老爷们也裹得象只粽子似的,而街上很多女孩子还穿靴子、裙子,实在是北极熊出身,看来以后选南极科考队员,她们绝对是首选。
她倒不是那种讲究风度而不要温度的女孩,不过那天她似乎的的确确显得有些感觉到了凉意。这里告诉一下恋爱中的小伙子们,在这种天昼夜温差大的时候你绝对得多穿一些,宁可让自己热点儿,关键时候那外套可就大显身手了。以后的深秋,每次和她外出我都会穿得厚实一些,说白了,也就是我替她多穿一件衣服,做她的随身衣橱,只不过这衣橱小点儿,只能“容纳”一件外套而已。
“让我摸摸,”,我边说边“乘机”把她的一只小手握在我宽大的手掌中,那一刻我的那双平日里一直和环境温度保持一致的手格外争气,温暖极了。
“哎哟,这么冷啊!我帮你捂捂。”她的一只小手立时淹没在我的一双大手掌之中,刹那间,时间凝固了,她突然没有了任何反应,被这突如其来的事件“吓”懵了,小脸一下子飞上了两片红云。
那个瞬间我终于体会到小说里“脸‘腾’一下子红了”是怎么回事,一直认为这句话是夸张的写法,从来没有见过那个人的脸能一下子变红,今天总算见识到脸怎么会“腾”一下红起来的了。
“刚才你的脸一下子红了,象个苹果。”我得了便宜还卖乖。
“哦,我也不知道,刚才可把我吓坏了。”,开始平稳下来的她,开始复述刚才那段心跳的回忆。
我和她走在公园的草地上,我突然想到刚才的战利品还在我手中,现在可以好好欣赏一番咯。
“哎呀!看看你这个指甲怎么这么难看啊,谁剪的呀,你看看我的手指甲,比你好看吧。”,边说我边向她展示我双手剪得整整齐齐的指甲,难得有一回能在她面前炫耀一番的机会我当然不能放过。
“是我自己剪的呀,不过我这里没有指甲钳,有时候就用牙齿咬咬。”她不好意思地低下脑袋,试图抽回那只被我捉住的小手。
“这怎么行啊!来我来帮你好好剪剪。”我和她找到了一个空着的石凳,在坐下前我没忘“测试”一下凳面的洁净度,确认足够干净后,我坐在她的左边。说到这儿,我又不得不打断一句,据说一对男女外出,一般女的是走在男的右侧的说明女的对男的比较依赖,属于小鸟依人的那种,这在我身上绝对是颠簸不破的真理。
“来,把手给我,我给你剪得好看一点,否则和你太不相称了,你知道吗,手可是人的第二张脸啊。”,她被我说得十分不好意思,把手伸给了我。
“对了,你听过一个故事没有?”
“什么故事?”
“说的是有一个男的,爱上了一个女的,他一直想向那个女孩子求婚,但是一直说不出口,直到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了,对那个女孩子说‘你愿意让我一辈子帮你洗脚吗?’,那个女孩子当时没反应过来,后来才知道,原来那个男孩子的爸爸每天给他妈妈洗脚,所以他当时其实想表达的意思就是‘你愿意嫁给我吗?’。没听过这故事?”
“没有,还真有意思。”
“我可愿意帮你剪一辈子手指甲。”
“那好呀,以后我就不用剪咯,反正我也没有指甲钳。以后你不来,我就不剪指甲了,如果指甲长长了就说明你很久没来看我了。”她一边说,一边望着远处。
太阳就要落山了,余晖撒在树叶上,折射到我们的脸上、身上。树下的那个男生正在为女生修剪着指甲,他从来没有这么用心过,那仿佛不是在剪指甲,而是在雕琢一件艺术品。
“好了!看,比你自己剪的强多了吧。”我向她展示着自己的杰作,顺手又清理掉一些“肉刺”,这玩意我最讨厌了,不定期清理掉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来闹腾一阵。
“嗯,反正是比我剪的强点儿。”
“这指甲钳送给你了,以后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以自己修修指甲,剪剪肉刺什么的。”我边说边从随身的钥匙圈上取下这只伴随了我很久的指甲钳,递到她手中。
“走吧,天快黑了,我们回去吧。”我站起身,右手拉着她的左手,向公园的大门一起走去,她静静地走在我身边,第一次就像一只温顺的小羊。从此校园里又多了一对手牵手的恋人。

第四十五章
不知是否大多数男的都是音乐盲,咦?好像也不对哦,贝多芬、莫扎特、肖邦、柴可夫斯基等等等,可都是大音乐家啊,相反女的音乐家倒好像不多。中国的男音乐家也不少啊,聂耳、冼星海,那只能说明我们这帮男生是音乐盲了,还不是我一个特例。
记得初中的时候,除了考试考砸以外,我最怕的只有两件事,一是查视力,这对于近视眼的朋友大概都有同感吧,说来我也真够脸红的,父母都是当兵的,那视力叫一个好,都是绝对的远视眼,到了我这辈吧,倒是王小儿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了,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看视力表上的1。5还大得像个馒头,经过三年级一个暑假和外婆家那台14寸黑白电视的两个月亲密接触后,我的视力就急剧下降到了0。8,到了五年级就只有0。6左右了,不过那时候看清黑板上老师写的字还是没问题的。
到了初中以后,我那对小时候人见人爱的水汪汪的大眼睛就更不争气了,风大了进沙子,坐在教室靠后一点就怎么也看不清老师黑板上的板书,简直就和聋子的耳朵-摆设一样了,好在后来配了眼镜,四只眼看黑板倒是清清楚楚了,但看视力表却费劲了,原来不戴眼镜的时候还能看个0。5、0。6的,现在倒好,眼镜戴惯了,一脱下来,连卫生老师那根棒子都看不清了,每次检查下来都是一身汗,不是热的,实在是令人汗颜啊,汗!
第二件事就是音乐课,我们那班男生鲜有精通韵律和乐谱的,很多人都象我一样,认识简谱和五线谱,但就是唱起来没调,每次老师弹一段钢琴让我们听写简谱的时候,简直就比便秘还痛苦万倍,基本都是没有一个音是写对的。碰到考试就更完蛋了,给你一段简谱让你唱,那简直就是在折磨人,好在音乐老师也法不责众,基本每次成绩本上我的音乐成绩都是“及格…”,其实就和不及格差不多,好在初中时候的升学不看音乐课,否则我估计我读个三年五载都毕不了业。
当然,有我这种音乐烂人,就有象她那样的音乐高手,鲜花还得绿叶衬嘛,您说是不?(“嗯,这样写我嘛,你以后还有得混,否则小心我的无影腿”,“瞧瞧你得意的,唉,这年头只有贬低自己才有活路啊!”)
初中的时候她家就有一台扬琴(这样写对不对啊?),那可是中国的古典民乐的一种啊,是什么?看看,连中国的国粹都不知道,你老大还是中国人不?就是电视上看到的一个人一手拿着一根一尺来长的棍儿在一个有点象古筝放大版的东西上敲啊敲,明白了吧,以后记住咯,这玩意就叫扬琴!(“你写的是什么破玩意啊,竟敢这么污蔑我的乐器,给我跪主板去!”,呜呜呜。。。。)
虽然初中她没有入选校乐团,高中也被学业耽误了,但这玩意就像学自行车、学游泳一样,一旦学会了就不会忘记的。所以在大学当上校广播台的副台长以后,她的这点特长就更发挥地淋漓尽致了。
这不,在冬去春来的时候,她作为校本部演出队的一员要来我们校区慰问演出。这样一个好机会,自然我是要第一个去捧场的咯,班里的兄弟们知道班长老大哥的夫人要来,也绝不放过这一一睹芳容的机会,争着要去看看班长夫人的处子秀。
那天的傍晚,本部的班车载着一大帮演出队来了。恰巧我此刻去洗澡了,不在寝室,迎接她嘛,当然要洗得香香得才行,不然打完球的一身臭汗,人家还不躲得你远远得呀。
相比她的室友来,她倒是还慢了一步,这年头看来都是旁观者更起劲哦。静娴倒先到我的寝室楼门口来找我了,当然,迎接她的是我寝室的林同学,那帮平日里咋唬地凶的兄弟们此时都把素日被人认为软弱可欺的林推到了前面。高大帅气的林一出来还是被身着演出服,满脸浓妆的静娴吓了一跳。
尽管一句“班长不在。”就把静娴同学的热情浇了个透心凉,但静娴同学恐怖的化妆还是把林给吓着了。曾经她和我私下商量要撮合林和静娴成为一对,应该说是郎才女貌,静娴也不反对,但这次的遭遇将这个念头彻底浇灭了。唉!可怜天下红娘心哦!
演出开始前,我还是和她相互找到了,当然咯,要找我这个大名人当然很好找,我的那帮室友平日里上课闲极无聊就在桌子上写什么“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