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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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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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女孩儿躺下,盖上被,还冲一杯红糖水给她喝。罗素说我满有经验,问我伺候过几个流产的女孩儿了,我笑着说,是书中看来的。
  趁她们大骂“男人没有好东西”的当口,我溜到厨房去准备早餐。“麦当娜”因为有客人来,也显得特兴奋,在我跟前跳来跳去,给它开了一听罐头,它才文静下来。罗素她们许是起得太早了,吃点儿东西就困了,我让她们休息,就自己去书店了。
  “桌上有叫外卖的电话号,冰箱里也有鲜奶,我就不回来为你们做午饭了。”临走,我又嘱咐了她们一句。
  “知道了,真啰嗦。”罗素推我出了门,又去睡了。出来一看,天是阴的,树和树叶都泼墨了一般,深深地绿着。我走在街上,想着我的那本永远也开不了头的《贩书偶记》,直摇头。不过,我的辞典里,与人为善和助人为乐之类的成语还是在显著位置的,况且还是那么楚楚可怜的一个女孩子,况且还是罗素的同学……
  虽是阴天,书店还是来了不少的顾客,够我应付的,尽管如此,我仍是忙里偷闲,给家里打了电话,问罗素吃饭没有,罗素说,吃过了,那个“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还特别把电话要过去,谢了谢我。
  书店打烊以后,我拎着一把雨伞去了农贸市场,买了些鱼和排骨,因为我很少来这里,怕受骗,就学着那些家庭主妇的样子,跟卖主讨价还价,结果当真省下些钱来,又称了几斤鲜橙,好回去给她们榨汁喝。最后又到一家餐馆,把鱼肉交给他们,哪个清蒸,哪个红烧,一一交代得清清楚楚,然后才回家,等他们加工完给送来。我发现我居家过日子挺在行的,只是平时不愿干就是了。
  饭前,我悄悄问罗素,要不要把女孩儿的男朋友找来,一起共进晚餐,罗素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说那种不负责的家伙理都不要理。在饭桌上,我和罗素找各种轻松话题来活跃气氛,女孩就泪汪汪地说,你们真够朋友。我说,朋友有多种,好朋友像内裤就算你大起大落也永远包容你,特好的朋友像避孕套时刻为你的安全着想,最好的朋友就像伟哥,当你抬不起头的时候他给你力量。说完,她们都笑了。
  晚上,下雨了,把阳台都潲湿了。女孩儿还是睡床上,我在地板上铺了床垫,和罗素躺上面,一起听小甜甜布兰妮的歌。女孩儿却若有所思,脸色比天还阴。我对罗素说,看来不把惹祸的小子给她找来,她的脸就不会放晴。罗素挑挑眼皮说,你真是服务到家了。我说,我本来就是这么个仗义的人嘛,为兄弟两肋插刀,为美女插兄弟两刀。罗素就笑,说道,算了,我知道你后边要说什么了,兄弟如手足,美女如衣服,谁穿我的衣服我砍他手足,谁动我的手足我穿他衣服——老掉牙的段子了,贫不贫!
  夜里,我和罗素背对背就睡地板上,一夜无话,天亮的时候,一醒,竟发现我们是紧紧拥抱着的,就偷偷吻了一会儿,才起来。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但天幕仍像灰色糊墙纸。我到阳台上去做了一套广播体操,就跟罗素要了电话号码,与女孩儿的男朋友通话,对方显然是个爽快的小伙子,问明我家的门牌号码,说十分钟以后即到。进屋,给女孩儿煮了一杯奶,女孩儿要看电视,我不让,告诉她这时候看电视会伤眼睛的。女孩儿就对罗素说,看人家万喜良多懂得体贴,你快嫁给他算了。罗素说,我是坚定独身主义者,嫁人一事免谈。
  正说着,女孩儿的男朋友抱着各式各样的营养品来了,虽是玩摇滚的,但不是长发披肩,是个挺干净的男孩儿。女孩儿看见她,就用被子蒙上了脑袋,被子跟着一耸一耸的,像是委屈得哭了。小伙子就手足无措地去劝,我和罗素趁机走出屋去。
  满大街的落叶,是被夜雨打落的,踩上去,就发出哗哗的响声,像翻书。身边不时会有一对对的情侣擦肩而过,男的差不多都穿的是LOGO,女的是一色的“露脚缝”,逍逍遥遥地展示着他们无聊的流行时尚。我好像记得上周还流行滑板裤和色春鞋来着,怎么这么快就变了。
  “你似乎对人家女孩儿太殷勤了吧?”默默走出去很远,罗素才说,是一种警告,也是一种心理上的酸性物质的化学反应。
  我说:“我一见女孩儿就习惯性要献殷勤,几乎是一种条件反射,不过,只是习惯而已,绝没有其他的非无产阶级思想。”
  罗素捶了我一下子,抿嘴笑着说,“谅你也不敢有。”
  “万一我要敢呢,你又能如何?”我故意逗弄她,“我要打断你的狗腿!”她就追在屁股后面打,不当心碰到了一个七八岁的孩子,那孩子掐着腰很大人气地说,“谈恋爱请去公园谈。”我忍着笑连连说,“好的,你说得对,我们这就去公园。”
  就这么嘻嘻哈哈的,到书店已经很迟了,门口早有老主顾等得不耐烦,赶紧把他们让进屋,对鹦鹉说,“你看,来了这么多的老朋友,快跟大伙问好。”鹦鹉张口就来,“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我大声呵斥道:“你住嘴!”
  我终于可以坐下来写我的书了。实际上,“去武汉实习”没到一周,只五天就结束了。重新坐到书桌前,觉得特亲切,思路如四月的蒲公英一样的飘飘洒洒,文字的感觉也异常的流畅舒展。
  第一章写下来,几乎一气呵成,出奇的顺利,我觉得很有庆祝一番的必要,就到附近的酒吧去喝一杯。
  酒保已经喝得面红耳赤了,拧啤酒桶开关时,手都哆嗦。我就跟他谈几句,他说对门新开了一家圭亚那啤酒屋,小姐都是从俄罗斯特意请来的,抢了他不少的生意。“对面卖的不是啤酒,纯粹是卖他妈的洋妞的脸蛋子。”他说。
  “他们那里太闹,不如你这里清静——我喜欢清静。”我安慰他说。
  “你喜欢清静,我却不喜欢,太清静了就离倒闭不远了。”酒保又灌下大半杯黑啤,说道。
  “没那么悲观吧,老大。”我对他说。那边一桌向我招手,让我过去,是两个三十多岁的大姐大,都打扮得特漂亮,漂亮得一看就知道是美容师做的手脚。其中一个说,“一起来聊聊。”另一个说,“我得请你喝一杯。”我就在她们对面坐下来。
  言来语去,我知道了她们一个是护士一个是银行职员,经过短短的拘谨之后,熟了,很快就天南地北起来。不过,奇怪的是,她们都只对我谈,相互间倒没什么话,而且似乎还很陌生,我禁不住好奇,就问了一句。
  “说起来简直是个笑话。”银行职员告诉我。
  原来她们是从网上认识的,暧昧了好几个月,都以为对方是异性,所以越谈越起劲儿,随着感情的逐渐升温,谈的话题也私密起来,以至难解难分。这时候,两人都认为时机成熟了,可以露出各自的庐山真面目了,看对方跟自己的想象有多大的距离,于是就满腔热情而来,接上头以后,两人都傻眼了,竟是同性!
  笑一阵,我又给她们讲了几个比她们更尴尬的网友故事,她们也笑,就释然了。随之气氛顿时活跃起来,两人相互揭发对方说的那些肉麻话,特酸的那种,有好多是从三毛和亦舒那抄来的。现在再提起来,她们都害臊得不行,恨不得钻桌子底下去。
  幸亏我没有网上聊天的瘾,我暗自庆幸。她们俩已经有了醉意,非要唱歌,酒保翻出一张邓丽君的碟片,让她们唱。我对邓丽君没兴趣,就想逃之夭夭,两个大姐大不放我走,说是要男女声小合唱,刚好这时候我来了电话。
  声音是陌生的,可是特别和气,我们客套了半天,我才问,“您是哪位?”对方赶紧报了姓名,我突然想起他就是“去武汉实习”女孩儿的男朋友。他说他们有个活动,邀请我参加,罗素也去。
  “你是说现在吗?”我嫌晚。他说就是现在,现在正是午夜摇滚的黄金时间,还说让我准备一下就在门口等,他们来车接。我本想拒绝的,可是不好意思,只好答应下来。我走出酒吧,尽情地吸了一口都市夜晚的空气,空气里有一股腐烂玫瑰的味道。
  午夜摇滚是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幽暗而又宽敞,四处布满了蜘蛛网,显然是个被爱情遗忘的角落。
  人挺多,柱廊上挂着几只探照灯,来回摆动,炽热的强光下是一张张年轻的脸,我想,这是一群麦田上的守望者。
  “你怎么才来!”罗素和“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把我引到一个稍微空旷的地方,身后满是油桶和集装箱。这时候,景布上用幻灯打出切·格瓦拉的头像,切·格瓦拉的背后是广袤的南美丛林,罗素说这是她用电脑合成的。
  没有开场白,重金属乐器骤然轰响,猝不及防,差点儿震破了耳膜。几百个观众随之欢呼起来,跟着扭动,口哨声也此起彼伏,仓库立刻成了一个巨大的蜂巢。
  舞台是用木箱搭建的,乐手在上面跳的时候就格外小心,生怕踩漏了。“去武汉实习”女孩儿的男朋友是个贝司手,好像弹得还不错。他们唱的大多是披头士的歌,也有“文革”当中的比如《东风吹,战鼓擂》之类的,气氛十分火暴,下面的人虔诚而狂热,像是在举行盛大的弥撒。这是极具感染力的氛围,我自然也不会例外,也随着节奏跳跃着,偶尔还参加伴唱。
  只有这时候才能理解什么叫做喧嚣与骚动,人们相互碰撞着,谁踩了谁也不去理会,台下的人甚至比台上的人唱得更投入更声嘶力竭。有的人还哭了,哭得泪水涟涟,我却不知道为什么,我也懒得去知道。
  歌手累了,企图借跟观众交流的时候歇口气,台下就喊:“去你妈的,废什么话,快唱!”
  于是,都喊“快唱,快唱”,罗素也跟着喊。
  歌手就又唱起来。
  “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挤过来,给我们送矿泉水来,还是冰镇的,我们咕咚咕咚灌下去多半瓶,罗素把空瓶子使劲儿朝前面扔去,引起一阵叫骂。
  罗素问我热不热,我说热,跟钻进了火炉子里边一样,罗素说,把衣服脱了吧,我就脱了,回头一看,罗素上身也脱得只剩下一只小得不能再小的乳罩了。
  “小心咱们家的好东西让人家瞧去。”我说。
  “丢不了,我也上保险了。”我四下看看,确实没人注意这边,都全神贯注地盯着台上。我前排的两个女孩儿更彻底,脱得只留一条三角裤了。
  “你要有兴致,也可以上去吼两嗓子,我跟乐队的都熟。”罗素一边跳着,一边对我说。我看见她的乳房小白兔一般的上下颠簸,喷薄欲出,直替她担心。她见我的眼神不大对劲儿,就拧了我耳朵一下。
  天太他妈的热,我只能像离了海水的游鱼一样,张大嘴巴,贪婪地呼吸着,空气是浑浊的,身体也是浑浊的,汗水腻在皮肤上,仿佛笼罩了一层浓雾。
  我牵着罗素的手,出来换气。出来换气的人还挺多,不过,换气的方式有点儿特别,都是嘴对着嘴,不用说,那都是一对对的恋人。这个浮华的夏天,似乎每个人都在恋爱,都在接吻,都在明目张胆地干着奸夫淫妇的勾当,正像百名歌手唱的那样:让世界充满爱。爱吧。随便爱。
  我和罗素溜达着要找一家大排档,或是一个小摊子,吃点儿东西,肚子饿得咕咕叫,叫得极有节奏感,好像是四二拍,是进行曲的速度。
  已经夜半三更了,一无所获是意料之中的。还是“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找到我们,说午夜摇滚散场了,要我们跟乐队一起宵夜。女孩儿以罗素男朋友的身份把我介绍给大家,就在刚才唱歌的台上,我跟他们一样席地而坐,喝酒,吃烧鸡。
  鼓手不知为什么总是盯着我看,这家伙黑灯瞎火的还戴着一副墨镜,一顶牛仔草帽,打扮得像个西部流氓。他突然过来,一惊一乍地说,“你是万喜良吧,中学七班负责板报的那个?”我眯着眼打量他半天,认出是中学的一个同学,名叫徐克。不错,就是他。
  上学时徐克以打架斗殴驰名于校内外,最大的特点就是打起架来不要命。我呢,是不显山不露水的那一路,属于蔫儿坏。他说他一直在找我,找我参加每个月举办的同学会。我说没问题。来,干一杯。
  和徐克少不得搂着肩膀来一通忆苦思甜,一吐肺腑之言。我又拿他的墨镜和草帽开玩笑,他说有一只眼睛小时候打架打瞎了,所以戴眼镜,至于那顶草帽,则是遮羞用的,因为他过早地谢顶了。他的话,引起一阵哄笑。库房灭掉灯光照明,显得爽快多了,甚至有点儿阴凉,使我连连打喷嚏。
  徐克掉转枪口审问我,跟罗素是怎么勾搭成奸的,我就一五一十地如实交代了,争取个好态度。大家都对罗素起哄,罗素居然红了脸,拿易拉罐丢他们。还跟我揭徐克的疮疤,说他总喜欢用乱七八糟的材料做衣服,要那种奇装异服的效果。徐克去捂她的嘴,不让她说,她躲到我的身后,继续讲,一次,徐克搭上一个小妞,带回家,脱衣的时候那小妞一见他的内裤,妈呀,立刻吓跑了。原来他的内裤是用泰国香米的包装袋做的,内裤前面赫然写着净重三十斤。
  徐克让大伙笑得抬不起头来,他开始反攻了,刚说一句,罗素就拖着我的手跑开了。
  我们爬到集装箱的顶上,铺上两张破报纸,仰面朝天地躺下来,伸伸僵硬的腿。罗素说她真想这么睡去,太倦了。其实,我也想,可是怕一觉醒来受风着凉,弄个嘴歪眼斜就惨了。所以,我们不能睡,我们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你猜,他们现在干什么呢——我是说徐克他们。”罗素侧过脸来问我。她不是用手而是用手腕托着下巴,葡萄珠似的眼睛滴溜溜转着,活像一个可爱的小巫女。她问的问题我答不上,就摇摇头,我对他们的生活习性就像对鲸鱼的生活习性一样的不了解。
  “哎呀,要你猜你就猜嘛!”她说。既然非猜不可,那么好吧,我猜他们在洗澡,在打牌,或者在策划反恐行动……
  “笨死了,我告诉你,现在他们在睡觉!”罗素戳了我脑门一下。
  “不会吧,刚才他们不是还欢实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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