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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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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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书,您会活得舒服?打死我也不信!”我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似的。
  老头儿说:“我又发现了一个美丽新世界。”
  “说来听听,您发现的是什么?”我的好奇心好像鱼儿见了鱼饵一样,被逗弄起来了。
  老头儿捏起一小撮烟丝,按在烟斗里,点上,狠狠地吸了一大口,“以后再说给你听吧,现在让我讲,一大把年纪了,我还真的有点儿不好意思。”
  “干吗这么神秘兮兮的,说来听听吧。”我冲老头儿使劲儿地眨眨眼,意外地发觉老头儿的脸居然红了,很是羞涩的样子,那表情,活像一个毛头小伙子。
  只有一个人的上午。
  一壶咖啡,两片吐司,两只煎蛋,一只鲜橘子,我照着穆时英的小说人物的生活习惯,给自己准备了一份相同的早餐,一边品尝一边看央视的早间新闻。
  跟差不多所有的蓝领一样,吃饱喝足之后,就走出家门,推起久已不骑了的自行车,链子生锈了,蹬起来嘎嘎响,就到附近的修车铺膏膏油,然后骗腿上车,上班去。这个夏天的最后一缕风迎面吹过来,凉爽得怡人。
  时间尚早,我可以奢侈地用观光客似的速度,伴随着抒情曲的音频,满大街地转悠。
  在一家Jazz酒吧门口,我不由自主地停下来,一脚踩着马路牙子。一个正在擦玻璃窗的门童之类的家伙吸引了我,那家伙特面熟,特像一个我认识的人,我冲他“嘿”了一声,等着他转过身来。
  等我又“嘿”了一声的时候,他才转过身来,“操,你在这干吗呢?”我惊讶地问。他说他在酒吧当清洁工。“多咱出来的,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我又问道。他说他已经出来半个月了,谁都没告诉,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这家伙,不是别人,就是因盗卖馆藏图书而入狱的程帆。
  一人一杯普洱茶,我们在酒吧坐了一刻钟。他说他刚进监狱时总是受欺负,有一天,他急了,扑上去咬了欺负他的人的耳朵,生生地咬下半拉来,血流如注,从此,再没人敢跟他挑衅了,其代价是受了两个月的禁闭惩罚。
  酒吧的营业时间一般是从中午开始的,这个钟点空空荡荡,只有一个酒保在吧台后面听CD。他说把他送进监狱的是他的女朋友,因为她要买手链而他不同意,吵了起来,她就给他的单位写了匿名信,揭发检举了他,事情才败露,他被判刑一年并被开除公职。
  “这个娘们忒不是玩意儿了!”我骂了一句。他说他服刑期满从监狱出来的时候,接他的也是他的女朋友,两人抱头痛哭,算是和好了,他现在就跟她住在一起。
  纯粹是他妈的一场荒诞剧。
  程帆给我讲述的时候,那么平静,像栖息在树枝上睡觉的鸟一样的平静。我发现,才一年的光景,他已经变得一塌糊涂,眼窝深了,胡子浓了,连脸颊上的线条也显得刚毅了许多,总之,给我的感觉,他成熟了,成熟得几乎超过了他的年龄。
  “这里的差事适合你吗,如果干得没劲儿的话,就到我的书店里去。”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向他发出这样的邀请,因为在一分钟之前,我还没有任何接纳他的思想准备。
  “谢了,我再不会跟那些书打交道了,再也不会了。”程帆咬牙切齿似的说,显然他已经对书恨之入骨了。“你以为那些写满了字的破纸害得我还不够吗?”
  我想劝他,害他的不是书,而是他对书的贪念,可是,一见到他阴郁的脸色,就不忍再说什么了。
  “算了,刚才的话,算我没说好了。”我说,跟他碰碰杯,像喝二锅头似的,喝了一大口普洱茶。
  茶凉了,但是香味似乎倒更浓烈了。“要不要开一瓶酒,我请客。”程帆说着站起来就往吧台那边走,我赶紧拦住他,说一会儿我要去书店,还得做生意。“对了,忘了问,你书店的生意还好吧?”他问道,我说还好,勉强可以维持。
  程帆感慨地说,“你是个真正爱书的人,假如让你来做图书馆馆长就好了。”我笑着说,让我打理这么一个小书店就已经四脚朝天了,要是让我去管理那么大的图书馆非得找不到北不可。他突然说,“你知道吗,我大学时读的是图书馆学。”说完,特沧桑地叹息一声,历史得仿佛比游牧部落的酋长还悠久。
  “毕业以后,我被分配到图书馆,我以为我找到了一个最为理想的归宿,可是,很快我就失望了。”他说,“我看到那些所谓的图书管理员,其实大半相当于文盲,他们根本不懂得书的真正价值,在他们的眼里,书不过是一堆废纸而已,甚至连拿给孩子去当做文草稿本都不行,所以,他们可以随便抓几本书来垫床脚,或者当枕头枕着睡午觉……不久,我也就随波逐流了。”
  程帆所讲述的一切,犹如山崖上跌落下来的石头,沿着陡峭的山坡滚,最后正好砸在我的心坎上,令我疼痛难忍。
  酒吧的老板来了,中断了我们的谈话,那是个穿阿曼尼褛空长裙的年轻女人。我想,我是该走了,程帆试图挽留我,说道,“没事,你可以再坐一会儿,她是我姐姐。”
  “她是你姐姐?”
  “是的,本来她让我在这里当领班,我不干,我愿意做个清洁工,以此来惩罚自己。”
  我没有因为老板是他的姐姐而再继续坐下去,还是告别了他,临走,我拍拍他的脑袋,他的头发很短,每一根都昂然地立着,像刺猬一样的扎手,我说,“程帆,我那里还有你的几本书呢,改天我拿来还给你吧。”
  “几本书,还是留在你那里的好。”他说,“据我所知,图书馆里的那个书库已经重新装修,改作收费的电子阅览室了。”我问那些书呢?他摇摇头,苦笑了一下,从他的苦笑中,可以窥视到一种微妙的难以言表的伤感和无奈。
  “那些书的去向,我也不大清楚,一种可能是转移在另外一个地方,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把它们丢进了垃圾箱。”丢进垃圾箱,不会吧,把藏书家们一生呕心沥血的收藏都丢进了垃圾箱?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的话。“听说,那些书早已被腐蚀得不成样子了,轻轻拿起来,就会散开来……”他又说。我不禁打了个寒噤,好像一阵强烈的电流通过全身,血液也涌动得出奇的快,仿佛瞬间就能从头流到脚,我猜,我的脸一定涨得通红。
  “再见吧,我得走,时间来不及了。”我咕哝了一句,转身就出了酒吧。我知道,我想立马儿离开这里,其实不仅仅是因为时间问题。
  我骑车走出去很远,再回头,发现程帆还在酒吧门口目送着我,他的身子特单薄,好像风一吹就会把他吹上天似的。他旁边是他的姐姐,他姐姐搂着他,裙摆在风中舞动。
  那天,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上次那个“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打来的,她约我跟她一起共进晚餐,而且只限她和我两个人,地点定在一家叫“沼泽地”的印度餐馆。
  我虽然答应得很干脆,还是觉得匪夷所思,猜不透她究竟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似乎为早一点儿解开这个谜底,我就像水手祈盼陆地一样地祈盼着书店打烊。“沼泽地”餐馆所在的那条小街上,左一家右一家地坐落着许多民族特色餐厅,越南风味、马来风味和俄罗斯风味应有尽有,最大的要数日本料理了,竟占有四层楼。来这里的主顾大多是白领阶层,也有外院的大学生,一边就餐,一边可以进行口语练习。很奇怪,这里离我的书店并不太远,我却从没来过。
  走进餐馆,一个额上点着朱砂痣、身上穿着沙丽的印度姑娘迎了过来,我告诉她我约了人在这里见面,印度姑娘用最纯正的本地话问道,“你约的人是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我说是跟你一样的年轻姑娘,印度姑娘嫣然一笑说,“你自己找找看。”我伸长脖子四处巡视一番,两只眼像职业间谍似的骨碌碌乱转——客人真是不少,尤其是女客人,也许是女人比男人更喜欢吃咖喱味道的东西吧。
  “嘿,在这儿呢!”
  有人招呼我,我径直过去,坐在那人指定我坐的位子上。记忆中,那个“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属于小巧玲珑的类型,脸色苍白,头发也跟秃尾巴鹌鹑似的;可是面前的这位亭亭玉立,两颊泛着紫罗兰的颜色,而且还有一头瀑布一般的漆黑的长发。我傻瓜似的注视着她,半天说不出话来,试图把印象中的那个丑小鸭和面前的这个白天鹅重合起来。
  “这么盯着我干什么,难道不认识了吗?”她笑呵呵地问道,有点儿调皮的样子。
  “想不到你会这么漂亮。”我由衷地感叹道。她朝我微笑着撇撇嘴,“我也想不到你的嘴这么甜。”我知道夸一个女孩儿漂亮,是很老套也是很行之有效的恭维手段,无论是女孩儿还是女人,保准百发百中,好使。可是,我声明,我绝对没有向她献殷勤的意思,只是实事求是而已,显然,她是误解我了。
  她忽地恍然大悟似的“噢”了一声,脸一红,她脸红的样子更是妖娆,她说,“你初次见我,正是我‘去武汉实习’的时候,那时候特狼狈,因此才给你留下了十分恶劣的印象,是不是?”我没回答,应该说,确实是那么回事。
  要了几道特色菜,我委婉地问她,找我有什么事,她赶紧说,“你别多想,我只是为那次‘去武汉实习’向你表示谢意,那次给你添了很多的麻烦。”
  “你已经谢过了,不是请我参加过午夜摇滚吗?”
  “那怎么能算数!”她腼腆地笑着说。这时候,露着肚脐的舞娘跳起了印度舞蹈,一边跳,一边从餐桌中间的甬道穿过,脚铃哗哗响,像溪水的潺潺流淌。我们享受了一阵视觉大餐,注意力才又回到我们刚刚进行了一半的话题上。
  “你的男朋友呢,就是那个贝司手?”我记得她的男朋友弹贝司的时候,总是紧紧地闭着眼睛,一副特陶醉的样子,而且身子还合着节奏前仰后合,挺像斯琴格日勒。
  “我们要结婚了,就在下个月。”说起结婚,像所有的女孩子一样,她两眼放光,放着那种带着无限憧憬的光。那光有着某种令人想入非非的魔力,能够拖着别人朝超现实主义的虚幻空间走去,以为那里就是幸福的终极目标。
  “我祝贺你们,祝你们新婚快乐。”我说。本来我可以调侃一下,比如装着很嫉妒她男朋友的样子,换作别的美眉,我肯定会那么做,可是跟她不行,我们毕竟还不是那么熟悉,保持一臂距离是必要的,所以我就显得有点儿假正经。
  “你们呢,我是说你跟罗素有什么打算吗?”她歪着个脑袋,挺嬉皮士地问道。
  “我们,还那样,”我说,“不远也不近。”我隐隐觉得她的话里似乎有什么潜台词。我相信我的感觉,虽然这种感觉总是恍恍惚惚而又略显朦胧。假如一天早晨醒来,突然感到心烦意乱,结果出门以后不是让自行车撞个大跟头,就是一脚踩在西瓜皮来个嘴啃泥,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不止一次了。
  “你们有多久没见了?”我以为她一定是在暗示我什么,脑际一旦浮现出这么一个念头,就浮想联翩,一发而不可收,沿着这个思路一直的琢磨下去。
  “大概有半个多月吧,她忙,我也忙,所以就没有见面。”我跟她解释说。
  “居然这么久,难道你不想她吗?”她严肃地说,看来她的确是在给我某种暗示,虽然对她所暗示的东西,在我的思维中还很抽象,没有一个形象化的概念。
  “想是当然想她,只是——”我纳闷地问道,“怎么,有什么不对吗?你尽管告诉我。”
  “不,没什么。”她忽然显得特慌张的样子,因为受了她的感染,我也嘭嘭心跳起来,而且仿佛冬天的雪花静静地飘落在心房及心房附近,然后就融化开来,让我觉得一阵阵的冰凉。她又说,“请别在意,我只是随便说说的。”
  绝对不是随便说说那么简单,我想。也许是为调节气氛吧,她让菜给我,特别是那些素菜,说因为伟大的甘地是素食主义者,所以这里的素菜又叫甘地菜;又说她和她的男朋友常来这里就餐,平均每周一次,“相爱的人就应当常相见才对。”她得意地说。她的眼睫毛特长,说话时眼睫毛就很个性地一眨一眨的,不知道她的眼睫毛是不是人工的。
  “知道了,谢谢你的提醒。”我压抑着自己莫名的不安,而且也不愿与人分享这种不安,于是我就故意伪装成十分开朗的样子。
  “上午,我在操场上还见过罗素,她一个人练习投篮。”她蹙着眉说,“表面上看她挺欢快的,其实骨子里是一个孤独者。”
  “出了什么不大愉快的事情了吗,罗素怎么一直都没跟我说过呢?”我紧张兮兮地问道。
  她慌忙说,“她没事,我说的只是她的一种状态,心灵总是漂泊不定,感情也找不到落脚点似的。”
  “罗素天生就是个双重人格的女孩儿,我觉得。她一方面孤傲,对什么都持冷漠态度,一方面又疯狂,兴致上来几乎是无所顾忌地全身心地投入,特别是对新鲜事物……”我极力想对罗素做一个理智的评价,可是做不到,我的神情和腔调中都不可避免地流露出紧张、敏感而又忐忑不安的那种东西,掩饰是掩饰不住的。
  “我希望你能够经常去看她,体贴她,照顾她。”她郑重地说。这下子,我终于听懂她的潜台词了,起码我认为是听懂了,破译过来,就是她在警告我——“我可能正在失去罗素,”或者是“我已经失去了罗素。”差不多是这样。
  “罗素是我的好朋友,你也是我的好朋友,我真希望你们能成为一对,地久天长。”她说,“你要抓住她,紧紧地抓住她,不要让她再像无处抛锚的舢板一样了。”我发现,她是特诚挚的一个人。可惜,直到走出餐馆分手之后,我还是不知道她的名字,上次没顾得上问,这一次又忘了,我只好继续管她叫“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
  我知道罗素住的女生宿舍,晚上是不让男生进入的,所以,我在学校门口就给罗素打了个电话,听说我来了,她好像有点儿意外,特别的吃惊。
  长长的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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