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辛丑条约;清政府下诏改科举,废八股,考中国政治事论;武科也废了,建立武备学堂,操习新式枪炮,令当时的天下文武学子大吃一惊而无所适从;西太后跑掉了又起驾回京;正与俄国人谈判的李鸿章突然去世,不该死去的人死了。这一年国际上也不太平,有相当重要的人物死亡,一是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去世了。这个了不起的女人统治了英国半个多世纪,创建了一个辉煌的“日不落”大英帝国。二是美国,这年死了两个总统。一个是第二十三任总统哈里森,一个是第二十四任以及二十五任总统麦金莱,后者很不幸,是遇刺身亡。在纽约的一个博览会上,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用手枪击中了他。他在世上留下的最后一句话让人疑念重重,想入非非,他说:“上帝,我离你越来越近了。”真的有上帝吗?不管是否真有上帝,他信仰,他便去得很安详。
对于年份的迷信,可能也就是我这样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女人的糊涂信仰,以便依靠什么来寄托自己的哀思、怨尤以及内疚悔恨之类的杂乱思绪。一百年前的美国,死亡两个总统却并没有妨碍它立刻获得新的总统,而且是朝气蓬勃的年仅四十二岁的哈佛大学研究生罗斯福。所以这一年,无论美国总统的死亡率高达多少,美国还是丝毫不受影响地出现了钢铁巨头,这就是拥有十亿美元的摩根钢铁公司。这一年的英国,似乎也没有因为维多利亚女王的驾崩而出现衰弱迹象,英国皇家海军力量空前强大,与德国海军开始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海军军备竞赛。这两个国家强大的军事力量,为后来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积累了战争风云。战争可不一定完全是坏事。从更长远的空间来看,战争是最快的文化交流方式,并且优胜劣汰,最有效地为增长过快的人类自然减员,还是文学名著的摇篮——如果没有大悲大痛,哪里有那么复杂动人的小说?而欧洲,比如法国,在任何年份都醉心于艺术,也就是百年之前,年轻的毕加索在巴黎一家著名的画廊首次展出了他的作品。他对于蒙特玛塔街头贫困小市民生活的迷恋和表现,赢得了艺术界的青睐,使他成为了一代天才的画家。说实在的,我觉得上帝有一点偏袒美国和欧洲,而我们,似乎命中注定只能被迷信一再地损害。
假如我更早地醒悟到这一点,我一定会竭力支持我父亲去美国的,过去一百年的历史至少证明,它无疑是一个更有福气的国家。1990年,联合国有一个小麦科研项目,需要父亲去美国工作一年半。如果他去了的话,将会在1992年上半年回国。因此至少我敢说,我父亲肯定就不会在1991年的初夏,为了购买便宜的盗版书,在路灯坏掉的马路上,死于小偷什么都偷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那时候,在我们家庭里,我母亲的意见分量很重。我母亲认为,美国毕竟是资本主义国家,腐朽和黑暗的东西很多,如果一去那么长时间,在学院众多要求入党的教职员工当中,父亲入党的希望就很微弱了,说不定在将来的政治运动中,他在美国的经历还会变成说不清的历史问题。像这种一害自己、二害子女、三还得夫妻分居一年半的事情,何苦呢?哪里没有土地,哪里的土地不生长小麦?父亲转而征求我的意见:“你说呢?你都三十岁了,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想法。你们年轻人怎么看待这些问题?”
使我悔恨终身的正是我自己的表现。父亲的人生处在了一个关键的时刻,他在委婉地寻求我的支持。我咬住嘴唇,半天没有吭声,其实有很多想法涌进了我的脑子,只是一时间我不知道把它们如何说出来。那时候,我已经有了五年的婚姻生活,于世杰已经使我不习惯正常表达自己的意见。母亲是快嘴,她说:“这么大的事情,要她说什么?她长再大,在父母家里,也是孩子!她吃过几斤盐,走过几座桥,中国复杂的人事关系和政治形势,她能够闹懂和把握?”
接着,母亲支开了我,让我洗碗去了。我洗碗的背影,烙满了父亲失望的目光。我一向畏惧我的母亲。我母亲中年发胖的身体里面有一种强悍的、一定要支配别人的气势。她一说话,两个鼻孔就有力地开张,好像是三个嘴巴在说话。我一直觉得她更像是于世杰的母亲,因为他们的性格更相像。再说了,我身上穿的这件全毛花呢西装,是母亲压在箱子底下的最昂贵的陪嫁,珍藏了三十一年,每天夏天,她都要把它拿出来晒太阳,晒过之后,等它凉透,再放上防虫的樟脑球,然后再小心翼翼地收入箱子最底层。即便她每年只为这块心爱的全毛花呢花费了二十四个小时,三十一年来,她的青春与精力,也有七百四十四个小时付与了这块呢料。最后,这块昂贵的呢料却没有穿在她自己身上,她把它穿在了自己女儿的身上。就冲这一点,我也不忍违逆母亲的意思。
父亲发生了意外几个月之后,只要谈起来,我还会哭得昏天黑地。母亲都认为我过分了,她很纳闷,问我:“你怎么哪?就是因为你小时候,他经常带你到麦地里玩耍?”我点头,又忍不住要哭。母亲凡事都要找寻原因,只有原因与结果的分量等同,她认为才合情合理,否则,她会嗤之以鼻。哪个小孩子不被父亲带着玩耍呢?仅仅因为我小的时候,经常在父亲的麦地里去玩耍,三十岁上,父亲去世了几个月,还哭得一脸鼻涕一脸泪,母亲就有一点瞧不起我了。她说:“人总得是有一点精神的。亲人去了,我们哀悼他。可是,活着的人要好好活下去才是!”
母亲不知道,在我这里,原因是没有大小之分的;在别人眼里的许多小原因,在我这里非常重大;别人的许多重大原因,在我这里,则常常轻于鸿毛。母亲还不知道,我父亲把这一趟去美国的公差,看的是多么重大,重大得相当于他事业上的一次嫁接和杂交。父亲是一个善于忍让善于克己的人,他从来不提出自己的个人要求。只有在获得亲人大力支持的时候,你才会看见他踌躇满志的向往。嫁接和杂交,是一种革命,住往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这个认识,是我在父亲的麦地里收获的。父亲守护着他的麦地,一再地警告嬉闹着的我,我的弟弟,还有我的同学上官瑞芳。他把我们当做大人,郑重其事地说:“请你们切记不要糟蹋我的麦地。它们不是一般的麦子。它们是杂交品种。为什么要杂交?因为近亲繁殖容易退化,杂交可以优化小麦的品质,新的品种会更加强健,产量更高,适应性更强。从而,对人类的贡献就更大。懂吗?”
如果我三十岁那年,真的懂了父亲的话,我就应该说:“你去美国吧!家里有我照顾,即便将来受到政治牵连,我也不怕。我们相信你,爸爸!”我没有这么说,我洗碗去了,我把沉默而含糊的背影给了爸爸。从某种角度来说,父亲的意外死亡,我是有一定责任的。可是这种话我无法说出来,说出来谁都会觉得荒唐,母亲也一定不高兴,所以,我只有哭。
我父亲戴眼镜,却也戴大斗笠,穿中山装,却又挽裤腿打赤脚,活像个伪装的农民伯伯。他黢黑的皮肤,巩膜浑浊,对待小孩和小动物特别和善和宽容,做事情认真,耐心得出奇。无论是短暂的寒假,还是漫长的暑假,我和弟弟,还有上官瑞芳,都在父亲的小麦试验田旁边度过,经历着小麦的播种,出苗,上肥,锄草和收获。父亲戴着他上过桐油的大斗笠,手持放大镜,酷似在麦地里寻宝。附近农村的妇女在远处踩水车,田野的风把她们水车的咿呀声一阵阵地传过来,她们寻常的说话声默默消失在田野里,而尖锐的笑声和突兀的骂声,深深刻在我们的记忆之中。打湖草的农民,赤身裸体,晒得像泥鳅,从他们自己农田的田埂上走过,瞥见了我和上官瑞芳,就赶紧背过身子,用双手捂住裆部,阳光在他们的肩头和屁股蛋上闪闪发光。我们三个孩子故意放声大笑。弟弟总是喜欢咏唱他酷爱的歌谣:“报告班长,屁股发痒;请假三天,越挠越痒。”
父亲严肃地批评我们说:“不要嘲笑贫下中农!”
父亲麦地的周围,环绕着茂盛的狗尾巴草。我们把狗尾巴草做成环状的圈套,将两个圈套套在一起,两个人同时用力一扯,谁的狗尾巴草断了,谁就输了。输家就得答应赢家的三个条件。最初一段时间,我和上官瑞芳总是输给弟弟。输得我们气急败坏。我们以为是女孩子的力气比男孩子的小。父亲发现了问题所在,他对我和上官瑞芳面授机宜:关键在于挑选什么样的草。
我怎么能够忘记那些满天晚霞的明丽黄昏呢?在田头,父亲带领我们仔细地辨别与认识着狗尾巴草。从此,我们骄傲地知道了,我们这一带,大多是早熟禾科看麦娘属与狗尾巴草属,而父亲麦地的四周,是父亲特意栽种的大看麦娘品种,是从欧洲过来的,它们与本地的小看麦娘杂交之后,产生了植株适中的最强壮的杂交看麦娘,这便是弟弟精心挑选的看麦娘,所以它总是能够获胜。只有普通老百姓才通称这些植物为狗尾巴草。其实环绕在父亲麦地四周的所谓狗尾巴草,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看麦娘。看麦娘所有的草穗子都回护着麦地,无论日出日落。
“看麦娘”一下子就打动了我和上官瑞芳的心。我们不约而同地在一篇作文当中写到了它,不过令人失望的是,我们的作文并没有引起老师的特别注意。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含混地说狗尾巴草什么的,而我们,只说“看麦娘”。我和上官瑞芳特别喜欢看麦娘,我们两个小情调十足的女孩子,在父亲麦地的看麦娘草丛里,搔首弄姿地拍了许多照片,还常常在午后时分,在农学院那寂寞枯燥的打麦场上,用粉笔写满大大小小的“看麦娘”三个字。我们端详着这三个字,舌头上会无端地涌出甜甜的滋味。我们不知道“Alopecurus”一词怎么就能够翻译成为“看麦娘”的。这种文字的奇迹,启发和滋生了我们对于汉字的热爱,还使我们的语文成绩节节升高,还使作为女性的我们,从此开始觉悟女性的优美气质。这是一生一世的塑造与缠绕,是一生一世的暗示与默化。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心的深处,怎么能够用日常的语言来表达?以便获得他人的体会和理解呢?尤其是我的母亲和丈夫,他们自认为已经太了解我了。
于世杰曾经陪我去父亲的麦地里散步,当我满含泪水,试图告诉他这些貌似相同植物的细微差别和不同名字的时候,于世杰频频地看手表,然后失去耐心地插话道:“还不就是狗尾巴草吗?”
弟弟自从进入青春期,就对植物失去了兴趣,后来他从事金融专业,个人爱好是炒股。
只有上官瑞芳,一直与我呆在一个共同的角落里。在枫园精神病院的二十年来,上官瑞芳单单只坐一张湖边的靠背木椅,那木椅的油漆脱落了许多次,腿也腐朽了,其舒适程度,远远比不上亲水平台的沙滩靠椅,可是,上官瑞芳永远只选择这张靠背木椅,风雨无阻,因为那木椅的四条腿周围,生着一丛丛茂密的看麦娘。上官瑞芳因为脑子坏了,便彻底单纯了,她可以公然而固执地喜欢看麦娘。
我不想对任何人解释一些无法解释的原因。所以,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我不上班了。我要开始休假。我要用我休假的时间,去北京寻找容容。容容是上官瑞芳的女儿,也是我的女儿。什么“亲生女儿”和“养女”呢?那指的是法律定义,在我这里完全是无稽之谈。当我预感不好的时候,我一定要遵循自己的感觉去做。我不能一再地失去亲人。更不能一再地让自己陷落在无穷的内疚与忏悔之中。我想,我自己是否休假,是我自己的事情,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也无须对他人解释我内心那复杂难言的种种原因吧?
于世杰把头伸到阳台上,说:“嗨,该上班了!”
我吓得一个大哆嗦。我转过身来,捧着心,睁开了眯缝的眼晴,说:“你吓死我了。今天我不想去上班了。”
我的丈夫于世杰摊开巴掌,用一种询问加讥讽的姿态,说:“就因为我吓着你了?”
我说:“当然不是。”
于世杰持续着他的姿态,说:“就因为今天热?”
我说:“也不全是。”
于世杰说:“就因为今天是夏至可是它不像夏至?”
于世杰说话已经很不耐烦了。本来说好于世杰送我去上班的。早餐吃过了。出门的衣服都换好了。我居然说不去上班了。天气是很热。可是昨天就很热,前天也很热,再加上成千上万的空调都开了,高温积累,今天热得烈焰晃眼,这是肯定的。这有什么奇怪的呢?武汉这个著名的火炉城市不热谁热?你敢这么热北京和上海?于世杰说话是很刁蛮的。他是一个很吊(读三声)的男人。武汉现在说谁“吊”,就是说谁很霸气很神气很有一点二杆子劲。认识我们的人都知道:易明莉的丈夫于世杰很有一点吊,而易明莉很有一点憨。我们的朋友说:这两口子也算是绝配了。男的能说会道可以把死的说活,女的三天可以不说一句话足以把活的闷死;男的灵活得赛过了万象轮,女的还是从前的有轨电车——一条道走到黑。其实这是朋友调侃我们的,与我们的实际情况并不完全相符。我是可以三天不说话,可是并不等于我心里没有话,更不等于我没有说话。我在自己心里说话,这就够了。谁要是指望靠倾诉获得别人的完全理解,那才是憨呢。
对于于世杰的吊,我习惯了,一点不生气,只是他不应该挖苦我对于节气的敏感,这伤害了我的记忆深处的某种东西。
我说:“于世杰你别这样说话嘛。你可以不注意节气,我习惯注意节气。我是在农学院长大的,我爸爸一辈子研究小麦,我们家一直习惯注意节气。这又不妨碍你,是不是?天气这么热,汗流得刷刷的,你还挖苦我做什么?”
于世杰说:“我没有挖苦你!只是你今天必须上班,你知道吗?今天的气候再反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