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日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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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日青春-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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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的手指难过,为妹妹的郁郁寡欢难过,为梦境里见过的父亲、母亲和老家难过,只不过这些忧伤都被深深地藏在心底。

  我沉默不语,心里却空出一个大洞,我不知道日复一日的活着有什么意义,我不想每天都洗着成堆的又油又脏的碗和臭气熏天的猪肠,每天一身脏,疲惫的拉着妹妹回到又黑又小的房子里。我想起父亲,他常常对着那些神顶礼膜拜,虔诚的祈求一家人幸福平安,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那是父亲的“梦想”吧,有了这个梦想支撑,父亲任劳任怨,安分守已。可是父亲的“梦想”却没有实现,母亲离我们而去,随后爷爷和奶奶也离开人世,现实的痛苦让父亲再也无法忍受。我想这才是父亲离开我们的真正原因吧!因为到现在我还不相信水性那么好的父亲会淹死。

  而我呢,我的梦想在那里,我向谁祈求生活的希望。我不知道洗碗要洗到什么时候,我的手和脚因为长期泡在臭水里都开始溃烂了,走路只能惦着走,洗碗要咬着牙。我的苦恼和绝望没地方安放,只有一笔一划的写在日记本上,也只有这时,心里才微微地舒畅一些。写作成了我发泄的工具,里面没有修辞,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有我最真实的情感,最初的写作只因为我需要慰藉,与我的孤寂有关!

  妹妹和我不一样,她很乖。看到我的手和脚都烂了,很心疼,希望能做些事,帮我减轻些生活的负担。于是,妹妹就在餐馆和周围捡起了瓶子。每次妹妹见到我,总骄傲的说她捡的瓶子可以买几多几多钱。而我每次看到她又脏又瘦的脸,鸡爪一样的手,心里总酸酸的难受。没过多久,老板不让妹妹把那些破烂堆在餐馆前,说会影响做生意。没事可做的妹妹一脸忧郁。

  一天,妹妹忽然郑重的告诉我,她要学擦皮鞋!她说有很多和她一样大的人在街头擦皮鞋,一天可以嫌好几块钱。我有些担忧,担心她会受别人欺负。但是妹妹挺起胸膛,摆出一副临威不惧的神情,说她不怕。我拗不过她,只好同意。

  就这样,妹妹擦起了皮鞋。每次去给她送吃的,她总是坐在凳子上,很安静的等着。一次给妹妹送饭,妹妹正在擦鞋,蹲在地上的她,看起来那么瘦小,她使出浑身的力气对付着眼前的那双巨大的皮鞋。我看到她的头一颤一颤的,头发时不时地掉下来。她是那样的专心致志,以至擦到某些地方,她竟情不自禁地跪下去。我的泪猛然滚落下来,我是多么的心疼瘦小的妹妹。像她这样的年纪,应该背着花书包走在上学的路上……

  如果父亲还在,母亲也活着,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我和妹妹都会坐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

  那一刻,我整个人和身心都被妹妹跪在地上的瘦小身影紧紧攫着,无法动弹和呼吸。那一刻我醒悟到,我要改变妹妹和自己的命运!我的胸口憋得难受,却没处释放、发泄。

  晚上我把这种感受记到了本子里。写着写着,我忽然灵机一动,我要写作!我要写文章,要写和鲁迅一样的文章。我要用手中的笔养活妹妹和自己!我要当个作家,那是个伟大的梦想,那是改变自己和妹妹命运的路。可以仰着头望着阳光,不必在别人面前再低头含首的仰人鼻息……

  那一刻,我被自己伟大的梦想激动得兴奋不已。我为自己拥有梦想而激动!仿佛自己马上就可以实现梦想,马上成为作家一样。

  我第一次看清了自己和这座城市,看清了距离,我翻来覆去的研究着,从模糊不清我渐渐看到了接近那个距离的道路——写作!

  四年级都没有读完的我,要当作家!要实现当作家的梦想!简直就是痴人说梦,现在想起来仍被那时的勇气所折服。有时候,无知的人是幸福的,无知才会无畏,才会不知深浅的朝目标奔去……

  写作,这念头在我心里成了一把火,我决定马上付诸形动。我要写我和妹妹来到这座城市的一些境遇,卖给某家报纸。想象着当每天习惯读报纸的老板,对我横眉冷对的老板,看到我的名字印出来大吃一惊的神情,我便暗自高兴。

  我知道自己读的书不多,开始时成功会来得很慢,但是我可以一边写,一边学习,慢慢研究。等过了一段时间,等学习好了,作好了准备,我相信自己可以写出伟大的作品来。到那时我就可以不用在餐馆里打工洗碗,妹妹也不用在大街上擦皮鞋,那时我的名字会挂在众人的嘴上,比出名还要了不起。

  出名当然是好事,但是在我心里,那光辉的梦想只是为了证明自己配得上这座城市,我只不过是个讨厌别人的嘲讽,渴望和别人一样得到尊重而已。

  生活不再暗淡无光,就算在洗那些令人作呕的臭猪肠时,不再愁眉苦脸。我甚至不再刻意隐藏自己的手,不介意别人好奇的端详那令我自卑的丑陋的手指。唯一令我苦恼的是,我没有时间来看书学习和写作。每天从早上四点一直忙到晚上十点,甚至更晚,根本没有时间学习。唯一有空闲的时候就是去买东西的时候。除了去买东西的空闲,我可以在晚上上床睡觉的那一会儿,挤出十几二十分钟看书;可以在洗完碗和菜时看上几分钟,瞄上一眼。我总有机会看书,变戏法一样,把书藏在干粉条里;放在菜架上的菜堆里;掖在饭盒里,为了不被老板发现,我总是很隐秘和小心。

  每次我把书拿出来看的时候,她们都一哄而上。我把书给她们看,但是她们并不把我当作朋友,这让我很难过。有时,老板来了,她们一声不响的跑去干活了,剩下我一个人还沉浸在书中的故事里。等我清醒过来,老板已站在了我的面前。老板发现我好几次,最后没收了我的书,把我骂了一顿,扣了工钱。

  她们常常和我抢活干,特别是察看到老板要过来时,更是如此。我个子小,抢不过她们,有时老板过来时,我没有活干,只有傻站在那里。我已不企望能交到朋友了,便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写作上。

  “书到用时方恨少”,我希望能多读些书,弥补自己后天的不足。看了几个星期,觉得差不多了,便决定开始写,可是拿起笔才发现不知道一篇文章要写多长。于是我拿起摊上买来的一本杂志,数了数里面最看好的一篇占了两个版的文章,以它的字数作参照。至于内容,前面提到过的,我早已想好了。我狂热的写了五天,才把它写好。那几天我的双眼熬出了血丝,可我的精神却很好。文章写完了,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看不出什么问题。可当我再翻开那些杂志时,才猛然发现自己写的东西像一块面团,没有段落,没有逗号和句号之外的标点符号。这其实怪不得我,四年级刚开始学习写作文,我就离开了教室。如果让我读完小学,或者读完四年级都不至于如此。

  我猛然感觉眼前的山又加高了一层。那些文学杂志上没有教如何分段、标点符号等语法问题,我只好跑书店里去找书。我到不远的一家书社办了借书卡。趁老板不在店里时冒险偷偷跑出去借书还书。我照着书上说的用法改了几遍,那篇两千字的文章被改得乱七八糟,我前后抄了四遍。

  当我觉得完善时,却又在另一本书上看到一篇对初学者的提示。其中有一条规律:稿纸不能两面写,而且要用写稿子专用的方格稿纸。这两条我都没做到。而且我又从那本书里得知,第一流的文稿每千字三百元到一千元不等的稿费,我兴奋得发狂。因此,在我第六次抄写手稿时,我用三百乘以两倍来安慰自己,乘积至少是六百元!相当于我在餐馆里打半年的工!天啊,我惊喜得叫起来!我想:如果能写作的人还出去打苦工,简直就是傻瓜!我需要钱,有了钱便能让妹妹和自己过上好日子,便有了自由!

  我用一个长长的信封装了手稿,寄给了×××报纸。我以为报纸接受了的东西立刻就会发表。手稿既是星期五寄出的,星期一就该见报。我想象着当我把印有我名字的报纸拿到妹妹面前时那副吃惊的样子,便暗自高兴和得意。

  星期一一大早,我起得比任何一个人都早,我到大门口的邮箱紧张把里面的报纸翻了个遍,借着门外微弱的灯光,仔细的搜索着自己的名字,翻到最后一页,最后一小版,我的眼睛猛然暗了下去,没有我的文章!我庆幸自己没有告诉任何人,要不然多丢人。我黯然神伤,身体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拖着困倦的脚步回去洗漱。

  然而没过多久,我又精神振奋起来,因为我想到我写的那篇文章没有什么新闻价值,不可能那么快就发出来,或者会先跟我联系之后再发稿。

  我的精神又好起来,跑到书社去借书,翻杂志、报纸,翻大块头的工具书和语法书。我阅读的欲望很大,就像一头鲨鱼,张开大口,无论是虾米、小鱼还是美味的大鱼都一口吞下。我的胃奇好,越是我不懂的,越是使劲钻,比如修辞,比如诗歌,虽然阅读的过程中会碰到许多拦路虎。碰到许多不认识的字,不懂的词语,要是在书社或书店里还好,我可以翻字典,在住宿里的时候,我只好先把它抄下来,等到书店里去时再查,跳过去读。时间一长,我便渴望有一本工具书,可以随意查找。但是一本字典或汉语词典一本少说也要八、九块十来块的,相当于自己一个月的十分之一,我有点心疼。我幻想着用稿费来买,心里又乐了起来。但是我无意中在一张报纸的启示里看到,里面的发的稿子每个字三分钱,而不是我以前看的第一流的文稿一千字三百元到一千完,我算一算,如果我那篇文章发表,稿费是二三十块,我一下泄气了。老半天我才回过神,想一想够买两本工具书,也罢。

  然而,我等了一个多星期,我的那篇文章像石沉大海,没有一点音讯,连一封退稿信都没有。我一下子焉了,我想自己是不是在作一场黄粱梦?!这样一想,干起活来我便没有了精神。

  没过多久,我便把落稿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因为当我抛开那些令我头痛的修辞、语法的文法书时,我在书社里看到一些扣人心弦的故事书。那些书让我着迷,我沉醉在那些故事里。当时还不知道那叫小说,在我的能力范围内,我还不能明确的分别各种文章的类别、体裁。我觉得那些短短的小故事特别棒。决定也试着写,写得好与不好不去管,全当练习,培养自己构思和表达的能力。我卖劲的写,当我看到一角钱一个字的稿费时更是倍受鼓舞,我仿佛看到自己和妹妹穿上了漂亮的衣服,不再为自己身上窄小的旧衣服发愁自卑,住上租来的房子,有很多书,有自己的书房,过上幸福自由的生活。

  我始终相信和肯定:别人能写,我也就能写。只要给我时间,我相信自己还能写出他们写不出来的东西。

  我狂热的写,挤出每一分可以利用的时间来写。我的口袋里时刻装着笔和纸,常常一边洗碗洗菜,一边在脑子里构思故事,一有空闲,便掏出来写上一两句。那些稿纸上总是涂满了斑斑点点的油污。

  这时,餐馆又来了一个叫芳的女孩,也是来洗碗的。她长得很高,高我一个头,头发短短的,流露出阳刚之美,有点像个男孩子,刚初中毕业。父亲是个穷教师,因交不起学费,所以辍学了。习惯了孤单的我最初对她并没有什么感觉,然而渐渐地我便开始喜欢她了。她不会同其它有些小聪明的女孩一样同我抢活干,凭她的个头,我想如果她想做的事是没有人敢阻拦的,可是她不。她有着我们这个年龄的美好品质,纯真、直率,有什么就说,不会像我一样放在肚子里拐弯。她常常跟我讲学校里的情景和家里的境况。谈起她的父亲时,她常常咬牙切齿,她恨她的父亲,因为他的偏心,让哥哥读,而不让她读。她真是个坦率可爱的女孩啊!

  只有在她面前我才会畅所欲言,我对她谈自己的故乡和身世,还有我那“辉煌”的未来,因为我相信只有她不会嘲笑自己。当她知道我是个孤儿时,她便处处护着我,不让她们欺负我。

  一天,我拿出口袋里的一首“诗”凝思起来,那是我琢磨了几天才写出来的。因为芳要走了,我没有什么要送给她,于是想写与平时不同的东西送给她做纪念。于是在仔细琢磨了无数首诗后,便写出了十二行的“离别诗”。说实话,我不知道自己写得怎样,唯一能感觉到的是,那些书上的诗,我读起来找不着北,像踩在雾上,而自己写的这首自己看得懂,意思清晰明了。

  我万万没有想到初中毕业的芳看完我写的这首“诗”,惊奇的说道:“你小小年纪就写得这么好,将来一定大有作为!”当我听到她满是诚意的赞美,一时激动得无法言语,落稿的不快一扫而净,胸膛里又充满了希望。谁知道就是芳无意间的一句话,使我坚定了在以后的岁月里坚持写作的信念。如果不是芳的这句“无意”的赞美,至少我不会选择写诗,不会继续着无可救药的疯狂……
第八章

  说到这里她颇不好意思的对我一笑。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再也没有人像她那一样令我难忘了,不仅仅因为她是大学生。现在像她这般年纪的大学生,都是一脸的孤傲,很少人会像她那样平易近人,面对过去,能这样毫无保留的向我一个陌生人讲述。我想如果换了别人,面对自己难堪的过去,一定是笑笑搪塞过去的。而她却和别人不一样,她并不觉得难堪,仿佛那是一座宝藏,她愿意与人分享。她那坦诚的双眼和讲述仿佛有一股力量,把我吸进去,我渐渐忘了周围的一切。

  我急于想改变自己和周围的环境,对在餐馆干活我越来越感觉到厌倦。没过多久,我便做了个大胆的决定,离开又脏又累的餐馆。我不相信自己除了在餐馆里洗碗就做不了别的。

  我和妹妹在外面租了一间小房。房子虽然简陋破旧,但是我们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有了自由,有了自己的天空,不用再看别人的眼色,这是我一直梦寐已求的。搬进新房的那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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