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着了,但睡得不深,我碰一碰她的睫毛就醒了。我说,起床吧,多睡会发胖的。她说,唔,就起来。又说,我又不胖,多睡一点也没关系。我摸摸她腰上的肉,说,就一周时间,你腰上的肉已经多一圈了。她说,胖是有胖了一点点,但没有你说得那么吓人,一圈是什么概念,一个汽车轮胎?我抓了一把她腰上的肉,说,都抓在我手里了你还感觉不出来,不是汽车轮胎,至少也是自行车轮胎,我刚认识你的时候这儿一点肉也抓不起来。她想了想说,你是不是因为我身材好才喜欢我?我又一次抓了抓她腰上的肉,说,你认为你这个身材好吗?她说,不是现在,是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不是说那时侯我腰上一点肉都没有。我说,我没有说过我喜欢你。她说,你应该说过吧。我说,我真的没有说过,我从二十岁开始就不用这个词了。你想想,我在哪个地方说过?她说,我也想不起来了,但是你喜欢我吗?我说,你不要问这种很复杂的问题,说我喜欢你吧,好象不是,我不喜欢你,更不是,我总觉得喜欢这个词不准确,和我内心的感受有偏差,所以我不爱用。她说,那你喜欢用哪些词。我说,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用的,只要能准确地表达,我就用,比如说你第一次到我这儿来,我说,我要你,这是比较含蓄的表达,但意思基本上到了,到了床上,我说我要干你,这个就比较准确到位了。
她坐起来时,肩膀和胸部裸露着,我怕她感冒了,拿了件外衣将她兜祝她说,你如果不喜欢我,怎么会和我上床。我摇了摇头,说,这个不构成因果关系,相反,如果我喜欢一个人,可能就不会去干她,而会好好去保护她不让任何人干她。当然,我这个只是一种假设,这个假设也幷不能说明我不喜欢你,只是喜欢这个词不太准确而已。她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说,你越说我越不明白了,喜欢她又不去干她,这是什么心理,我犯胡涂了。我说,所以我们以后就不要讨论这么复杂这么深奥的问题,人的很多心理是不能用语言表达的,一表达就有误差,甚至就完全错了,只有你的第一感觉最正确,感觉到了就去做,这就对了。
她对着阳光打了个哈欠,呆了一会儿,用手摸摸我的下体,问,我们昨晚是不是没做。我说,是呀,我太累了。她说,我不想起床,我想做。我说,今天晚上吧。她说,我现在想。我说,你看我们上次是星期四做的,你总要让我休息两个晚上吧,我不是西门庆,我只是李有钱。她有点扫兴,把手从我那里抽开,说,真没用。我等她手一拿开,就站起来穿裤子,说,你不要把男人想象得太厉害了,美国人比我们强壮吧,人家一周也才弄两到三次,这是很严格的调查资料,你不要不相信,我觉得我已经很不错了。
我的牙缝里夹着一根青菜的纤维,昨晚就发现了,但我想在今天早上一定要刷出来。我用的是波浪型的佳洁士牙刷,但那根纤维太细了,根本没法弄出来。我不得不用一根牙签来抠。那根又细又硬的牙签接触到牙床的时候,牙床全都痒了起来,牙齿的每一个缝隙都希望牙签去捅一捅。自从有一次在饭局上学着剔牙以后,牙齿上的洞一个比一个大,有一天我照镜子发现牙齿像溶洞,我知道一口好牙就这样毁了,剔牙也成为饭局的必要步骤。现在我用牙签将每个洞都捅一遍,在左侧一个洞里还掏出一小堆未被发觉的肉末,放在鼻子下闻,会有一种腐烂的异味,这种异味让我有一种庆幸的喜悦。当你把一堆恶心的东西从身体里排除掉,都会得到这种喜悦的,比如说掏出一块耳屎,一堆鼻屎,拉下一泡恶臭的大便,等等等等,类似的事情很多,只要你细心观察,你就能发现这些会给生活带来不可思议的乐趣。最后我把那根青菜纤维也弄出来了,它没有异味,但我将它放在掌心里细细观察,也有相当的满足感。大概花20分钟,我把口腔清理干净,全身上下都清爽起来。我走到房间把窗帘拉开,阳光迫不及待地扑到小兀身上。她斜躺着,还没有起来的意思,大概还没有从被我拒绝的不快中缓过来。我说,起来吧,早晨都从中午开始了。她眨了眨眼睛,问,这句话很熟,好象是哪个作家说的。我宽容地嘲笑她,亏你还是文学青年,这是个叫路遥的说的。她说,对了,路遥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你觉得他怎么样?我说,不怎么样,就是个写得呕心沥血但没写出什么东西的人。小兀说,什么叫没写出什么东西,你觉得《平凡的世界》不好吗?我说,不好,一点都不好,只要你肯干,你也能干出一部《平凡的世界》。她说,我不这样认为,我没有路遥那个才气。我说,不是才气的问题,我觉得那是个苦力活,只要能吃苦,就能干出来。小兀不信地眨着眼睛说,那你说谁的小说最好。我说,没有谁最好吧,有时候我觉得我应该是最好的,但没写出来。小兀说,我觉得你有自恋倾向。我说,大概有吧。小兀说,所以你不能够客观地评价别人。我说,你说得对,我从来都是很主观的,因为我不是上帝,我只代表我自己。小兀说,所以你说的话都是放屁。我说,你把它当成屁我完全没意见。小兀说,还好你承认了你是放屁,否则我以为我想的都是错的。我说,你没有错,我也没错,错的是你总去认同别人,或者总想让别人认同你。
在争论中小兀觉得自己开始占了上风,情绪逐渐好转起来。她把身子从被窝里拔出来,站在床上欣赏自己的裸体。她双手叉在腰间问:你觉得我胖了,到底胖了多少?我退后一步,以便能够看清体型,同时看见她的阴毛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我说,摸起来是胖了很多,但看起来也没胖多少。她得意地说,所以你尽是胡扯淡,现在我总算认识你了,你说的话里有60%以上是放屁。我说,你知道就好,以后就不会轻易相信别人了。
她在床上摆弄着腰肢,为自己的体型没有报废感到庆幸。我掂起脚跟想跟她接个吻,她推开我的头说,你的嘴好脏的。我说,是不是有片菜叶,我已经抠掉了。我张开牙齿给她看,她说,是抠掉了,可是你知不知道它在你牙齿里呆了几天了?我说,不是昨天晚上吃饭弄上去的吗?她说,屁,至少是前天的。我说,那你早知道为什么不告诉我呢?她说,这还要别人告诉,你又不是三岁小孩,个人卫生都不会搞,你要是屁股擦不干净也要我提醒。我分辩说,嘴巴和屁股是不一样的,嘴巴不干净别人会看见,屁股别人看不见,你可以不要提醒我屁股,但你不能不提醒我嘴巴。她说,我看你嘴巴和屁股是一样的,因为你嘴巴尽是放屁。我说,就算我嘴巴是放屁,可是现在我的嘴巴已经很干净了,你到底让不让我吻。她说,你的嘴巴是永远不会干净的,你看你牙齿里面堆了多少黄色的黑色的污垢。我说,人无完人,牙齿肯定也不会那么完美,如果你看到一个人的牙齿都没有污垢,肯定就是假牙。小兀说,那我宁可跟装假牙的人接吻。我抱住了她的臀部,吻了吻她的阴毛,她马上挣脱了我,开始穿衣服,说,又不跟我做爱,又要勾引我,简直是虐待狂。
我的工作不算忙,但能够像周六这样糟蹋时间的日子不多。等我们吃过中饭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这是个很尴尬的时间,想干点什么事总觉得没什么干头,去凑饭局又太早。由于两餐凑成一餐吃得有些过饱,血液涌上脑袋,一时晕乎乎的,我和小兀对着狼籍的桌面发呆。过了一会儿小兀说,真累呀。我怕她说完拔腿就走,我说,你洗一下碗吧。小兀说,菜是我炒的,碗归你洗,这是规矩。我说,这是谁的规矩?她说,以前我跟男朋友在一起都是这样的。我说,你不要把前男朋友的规矩放在我头上,你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一样吗?小兀说,即使不一样,你应该比他更绅士一点才对,你不会比他更差吧!我说,你不要把我和他比,我不想和任何男人比,我也不会把你和我以前的女友比,虽然以前炒菜洗碗都归她,你知道人与人根本没有可比性。小兀说,我不比了,可是我们总得把活儿分开干,你是不是认为女人就应该做家务!我说,我根本没有这么歧视女性,我一向是讲男女平等的。你想想,菜是你炒的,可是是我洗的,哪个工作量大?按照工作量来平均,碗是不是归你洗!
小兀睁大眼睛,说,亏你还懂得这么算,你是不是个男人!我说,这跟我是不是个男人有什么关系,是你说的要把活儿分开,我当然要分清楚一点,我是不是男人可以在床上证明给你看。小兀说,操,真无聊,我要睡觉了。她跑到房间倒头就躺在床上,两脚张开,一副欠操的样子。我想我不能去洗碗,这样以后会形成习惯的。我打了个长长的哈欠,也躺在床上,我觉得不躺下来会失去男性的自尊。我们眯着眼睛睡了个十分钟的短觉,这种觉是由脑充血而不是真正的疲倦引起的,很浅,眯一会儿就很清醒了。小兀转过头来挑衅地说,你不是说你要在床上证明你是男人吗!我说,你想你就直说,我随时都可以证明。此刻我也有了情绪,我们就开始做了,做了5分钟我的手机响了。小兀说,不要接不要接。我听了她的话,没有接手机,而是认真地做,直到她舌间发凉,手心浮起一团氤氲的湿气。
3
我看了看未接的电话,原来是老黄的,叫我去参加一个饭局。老黄一年大概要传百来个饭局,包括他自己做东和帮别人传,参加饭局的人五花八门,以媒体和文艺圈的人居多。在老黄的饭局上,有的男人找到了理想的妞,有的女人泡到了满意的仔,有的人谈成了交易,有的人开始大名远扬。也就是说,老黄是某个圈的枢纽。我还可以向你介绍一下我和老黄的交往。老黄其实不老,也就比我大10岁,属兔,当他的门牙露出来后确实很像一只兔子,但是合上嘴巴时却有一张老成的面孔,叫他老黄可能是因为他老成吧。老黄在人们叫他小黄的时候曾经是一个文学青年兼出版社编辑,叫老黄时他已经是一个成功的书商,做过几本红得发紫的书,这几本书最后成为媚俗的象征。有一个阶段是老黄也叫阿黄,当他在某一天结束了6年零6个月婚姻生活时,就再也没人叫他阿黄了,此时老黄多了一辆大奔,少了一个老婆。
我在福州的时候就崇拜过老黄,不是因为他写过什么牛逼的作品,而是他能把书做得很牛逼,能把一个默默无闻的写作者变得四海皆知。对于想通过写作名扬天下的人来说,老黄无异于麦加圣地,我当时恰恰就是有这种情结的文学青年。我把自己手书的十几万字寄给老黄,在信中恭恭敬敬地写道:老黄老师,文学是我惟一的理想,你是我心目中指引理想的明灯,我的未来,就在你的手上。我的信写的毕恭毕敬又可怜巴巴,想博得老黄的同情,也足见我对老黄的信任。老黄对我也不含糊,他特意挂长途回复我,先是说说我文章的优点,然后是缺点,总体看还没达到出版水平,但潜力还是很大,最后问我,想不想到北京,想的话可以到他手下干。老黄虽然没能实现我一鸣惊人的梦想,但我已经很激动了,最后我决心到北京来不能说与他无关。
我到北京后不但没到老黄手下干,而且把他对我的评价当成狗屎。但他那狗屎般的论断也不影响我和他成为朋友,现在他在我眼里就是个对文学一窍不通但很热爱文学的朋友。和老黄交往之后,我才发觉他不仅仅做书,还做许多我所不知也不想了解的勾当,反正什么能赚钱他都做,在我看来,正是对文学的一窍不通造就了他敏锐的市场感觉,应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老话。到了北京之后,老黄和我有过几次文学的争论,争得面红耳赤,老黄争执的目的是为了保持他在我心目中的权威形象,我的目的是为了说明他不出我的书是错误的,争到索然无味的时候,老黄就再也不和我谈文学了,和我谈赚钱之道和女人。这样好,这样我们就成了更好的哥们了。
老黄的这次饭局纯粹是凑乐的饭局,虽然有个引子,是为了欢迎一个来自兰州的写作朋友,这个朋友名叫李德惯,口音很重,自我介绍时我听成李大管。我说真是个好名字,他忙问我好在哪里,我说敢称自己是大管的男人不多呀。他又跟我解释了好多遍,说他确实不叫大管,更没有自我炫耀那个很大的意思。他越解释大家就越认为李大管比李德惯要好听得多,所以一致决定以后李德惯这个名字就消失了,叫李大管。李德惯盛情难却,说感谢各位的厚爱,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不过这是你们叫的,可不要嘲笑我名不副实。老黄说,是不是名不副实抖出来看看就知道了。大家觉得终于找到乐子了,都兴奋起来喊,李大管,快抖出来看看。李大管脸本来是古铜色,喝了几杯酒后,变成猪肝色,现在听说要脱裤子,急了,由猪肝色再变成快要发臭的猪肝的颜色。他说,不行不行,这里有女同志,再说我那个确实不大,没什么好看的。饭局上只有一个女同志,是小毛猴的女朋友。小毛猴对她说,你先出去一会儿,让他脱。女朋友说,我去一趟洗手间,可要让他快点脱。
女朋友出去后,小毛猴就去扒李大管裤子,李大管死死地摁住腰带,一根牦牛皮做成的粗带子,说,真的没什么好看的,大家都差不多,有什么好看呢!小毛猴说,什么差不多,你这就没文化了,这玩意儿,西北人应该是最大,其次是东北人,南方人最小,所以这里应该是你和老黄的最大,我和老何的其次,像李有钱的就不值一看了。我说,狗日的,你先别说别人,把自己的露出来看看。小毛猴说,好,我先抖出来看看,完了就到李大管了。说完就站到椅子上,解了半天皮带,把裤子扒到膝上又迅速拉上去,除了一把黑糊糊的毛其它什么也看不见。小毛猴要李大管跟着脱,李大管还是不肯,他说,不要看了,我的很丑的,可能还没你大。小毛猴说,你不要谦虚了,我听说西北人的跟牦牛似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