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大包小包拎不过来,我帮她拎了两个,送她到门口,打了个车。
要是后悔了就回来吧。我在车窗外说。
滚吧你,别假惺惺,你不知道我现在多么讨厌你。
出租车呜的一声朝北师大的方向开去,我心里一阵轻松,像割了一个肿瘤。
3
回来我把老黄的话告诉小兀,小兀说这有什么,下次就告诉她,你在摸我这里,还告诉他这儿有颗痣,我就不信他能流氓到哪里去。我说其实老黄也不是耍流氓,他酒后就这德性,三句话离不开下三路,其实不止老黄,这一拨人也全这德性,你要是跟着混也就混成这样。小兀说,我知道,北京人就这样,说得起劲,就是没胆子干。我不由对小兀刮目相看,她到北京不到两年居然就知道北京大老爷们的最大特点,小兀说这个特点是和公司的小头目们一起吃饭时发现的,他们说得大言不惭,但一接到老婆的电话就像吓着的老鼠了。
聊到这里我才知道小兀在一家叫“沙尘暴”的网络公司当文秘。我问她文秘跟小蜜有没有关系,小兀讲了一句很有道理的话,说文秘可以变成小蜜,但小蜜绝对不去当文秘。但一个月后,小兀突然对我说她不干了,原因是公司的头有非礼的倾向。我说这正是成为小蜜的大好时机,不能轻易放弃。小兀生气地说,你以为我是那种女人么,如果我肯那样早就有车有房。我说你不要那么夸张,如果你肯当妓女也不会是收入很高的那一种。
辞职后小兀干起了这个年头最负盛名的职业,自由撰稿人,英文叫SOHO,就是呆在家里想干吗就干吗的意思。这个头衔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但能不能靠文字换稿费却不是一厢情愿的。不可否认的是,小兀是个聪明的女孩,但还没聪明到一出手就能抓到报刊的脉搏。她和《知音》的一个编辑熟,曾应邀写了个长稿,但死活就是不到位,最后那个编辑同意了但还是不能通过终审。小兀一怒之下说不搞这些玩意儿了,要搞长篇小说。我吓了一跳,劝说她要有自知之明。她反驳说,你不是说过,只要肯干,我也能弄出一本《平凡的世界》吗?我说我只不过说说而已,再说你要是在八十年代搞一本《平凡的世界》也成,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没人稀罕那么平凡的东西了。小兀说我不管,反正你说过我行,我就要试一试,你说我不行,也不一定不行,你基本上是在放屁。
小兀在写长篇小说的第一个字开始,就当自己是职业作家了。中午12点起床,案头放着咖啡,听轻音乐,抽摩尔,赤脚,穿睡衣坐在计算机前,拔掉电话线。我下班后不准在家里唱歌、吼叫,不准在她写作时间要求做爱。我见过一些职业作家,基本上都把自己搞得很神圣,好象是上帝派他来告诉人类一点真理。小兀在写长篇之前还将我当成老师,开写之后也就神起来,完全把我当成仆人、业余作者,从事各种各样的体力劳动和边角料工作。比如说,她写着写着就说脚冷,要我烧壶水烫脚,烟没了,要我去买,还要多买几盒,我要写点稿子还要看她肯不肯把计算机让一让。要换前几年我早就揍她一顿了,现在不了,这几年我逐渐了解了女人这个东西,幷学会了适应,我就像一个硬邦邦的青苹果,变成棉花般松软的红苹果,成熟了。成熟是建立在忍耐的基础了。我给她洗脚、点烟、买月经纸,买月经纸时超市的女收银员都要先看看我的脸部,再看看我的档部,她肯定很想知道我是不是做了变性手术。在经期我还帮她洗衣服,我自己用的是白猫洗衣粉,给她洗内裤要用奥妙或雕牌。我这么小心翼翼,目的只有一个,我想过几天平静的、不鶏飞狗跳的生活。
过了一段黑白颠倒的日子,小兀又有了些想法。她说想去做中医美容,她的脸上本来有长痘痘的习惯,由于连续吃了几天火锅,痘痘更多了。我说买瓶去痘的药不就可以了,用得着什么中医吗!小兀说去痘痘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增白,一个疗程后皮肤可以像刚出生的婴儿。而且,她想增白的原因很阴险,就是我平时老说她皮肤黑。我是说过她皮肤黑,可从来没想过要她去美容,既然她想去,就去吧。小兀说,一个疗程再加护理一共是两千八,我可以去办一张三千块的卡,还可以打折,我现在手头上有五百块钱,你给我两千五凑一凑。我吓了一跳说,这么贵只有二奶才消费得起,你现在又不是二奶,还是想想便宜点的办法吧。小兀说,你真是个大老粗,这是最便宜的一种,贵的上万都有,我只要你两千五又不是两万五。我说,你知道我都没有存钱的习惯,要二百五还有,一下子拿两千五我没有呀。小兀像不认识一样看着我,说,两千五都拿不起,你根本就不爱我。我正色地说,小兀,你又不讲理了,如果钱多就表示爱得深的话,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就是比尔·盖茨。小兀说,你又在说屁话了,每天晚上陪你睡觉的人是谁,被你抱着的人是谁,是我呀,我只要你两千五又不是要你的命,你不给说一声,就当成考验考验你,到底在你心里我值个什么价。我说,小兀,你又犯傻了,你现在是我女朋友不是我包的二奶,你陪我睡就是我陪你睡,我抱你就是你抱我,咱们是平等的,跟值什么价没关系的!小兀说,对呀,你把我当成女朋友,那你的钱也就是我的钱,我花一点就不能啦。我说,你的逻辑在感情上是对的,我也愿意给你钱,但宽限几天好不好,再过五天我就发薪水了。
于是,从我发薪的那天起,小兀有两件事干了,一是搞长篇,二是上美容院。那个美容院在京客隆商场旁边,离住处不到十分钟,想来小兀是到京客隆时发现的,平时我以为那是挂羊头卖狗肉的鶏窝。第一次陪小兀去我就看见一个女人走出来,脸上白得一塌糊涂,脖子却是黑的,脸像假的。我对小兀说,这就是你要追求的效果么?小兀争辩道,我的脖子哪有那么黑,我就是脸黑。小兀到那儿每做一次面膜,脸上就起一层皮,是老皮,听说是被中药活生生扯起来的。脸就紧绷绷的,一说话就疼。这样很好,她基本不说话了,能一句话说完决不说两句,这时候她最可爱。我的一个看法,话少的女孩比话多可爱。一个疗程做了八次,小兀的脸像蛇脱掉一层皮,但新皮幷不尽如人意,红通通的,果然像刚出生的婴儿,但谁会喜欢婴儿的皮肤呢。我以为一个疗程就告一段落了,但美容院的小姐告诉小兀,还要每周来定期护理,因为粉刺的根还没拔掉,新皮也没完全长出来,否则有可能前功尽弃。我说护理还要钱吗?小兀说,你怎么会这么傻,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我说,我明白了,你被卷进去了,只要你口袋里还有钱,你这辈子就得进美容院。小兀说,你才明白了,本来这就是一辈子的事,一朝一夕是漂亮不起来的。
我说,你有那么多钱往里堆吗,你要记住你的身份,你现在只是一个穷人的女儿,一个打工崽的女朋友。小兀说,你不要这么自卑好不好,我知道我的身份,所以我才做最低价位的护理嘛。她指的最低价位就是每周去做一次面膜护理,其余时间在家里做,她买了香蕉、奶粉、西红柿,和在一种药粉里调成糊状,白色,涂在脸上,只露出三个洞,即眼睛和嘴巴,第一次我被这副样子吓出声来。我是个有神论者,怕的是鬼魅妖怪,小兀的样子恰好是最恐怖的形象,还要保持一个小时。我说,小兀,算了吧,人贵在长得自然,不要这样折磨了,皮肤黑点没关系,你看宁静皮肤黑吧,但也是个美人,非洲人黑吧,但非洲也有美人,黑牡丹还是稀有品种,总之黑幷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工斧凿痕迹太多。你知道麦克尔·杰克逊吧,他全身都漂白了又能怎么样,还不是人不人鬼不鬼的。小兀反击道,当初嫌我黑的也是你,现在说黑漂亮的也是你,你放屁有完没完!我诚恳地说,就算我当初我说错了,但不管怎么错,你也不能装成这副样子来吓我,你也知道我心脏不好,你照照镜子就知道了,会把你自己吓昏的。小兀说,你去美容院看看吧,所有的人都是这副样子都没事,就你被吓着,你像不像个男人,我皮肤紧,不跟你说话了。
现在我对美容他妈的深痛恶绝,没有什么原因,就是小兀的美容经历使我对它深痛恶绝,女人的美容就跟手淫一样,只不过手淫是为了自己舒服,美容是为了别人舒服,所以也可以认为美容就是假手淫。我认为小兀的假手淫完全是因为生活空虚,你想想,一个年纪轻轻的姑娘躲在家里当职业作家,那纯粹是懒散的借口,懒散的人必然生活空虚。后来我才知道,小兀所在的那家网络公司倒闭了,在倒闭之前当然是先裁员,所以上司对小兀非礼等等纯属乌有。我在听过的种种谎言中,少女的谎言最容易识破,其次是小聪明的人,她们在撒谎时不把谎言当成阴谋,只当成小把戏,她们的谎言幼稚到让你不忍揭穿。
还不止于此,小兀对打发无聊还有更天才的构思。有一天我回到家里发现多了一只狗,个儿虽小,脾气却大,一照面就对我怒吼不止,好象它是这里的主人而我才是一条狗。我喊道,谁家的狗东西,滚出去!小兀从房间里冲出来说,你瞎嚷嚷什么,别吓着小花。我才知道是小兀搞的,问,从哪里捡来的?小兀把小花抱在怀里,说,什么捡来的,在东直门宠物市场买的,人家见小花喜欢我,就半买半送了。我说,你是不是太闲了,自己都养不活,还养狗。小兀反击道,我不养狗养什么?养你呀,我看你连狗都不如,小花见了我都懂得亲一亲,你见了我只知道瞎嚷嚷,不过我本来是想买一只猫,到了那儿才发觉狗更懂人性。你不要吓唬它,过几天它就会当你爹地了。我没好气地说,我才不会生狗杂种呢!
这只叫小花的小公狗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尽的烦恼,白天我出门了,不知道它怎么跟小兀鬼混,夜里就爱睡在我和小兀之间,小兀经常用亲过狗的嘴来亲我,这一点让我忍无可忍。我屡次跟她说,你要是和狗亲,就不要和我亲。小兀嘴里说,我宁可跟小花亲也不会和你亲。但一做爱她就忘了这句话,做到激动时她总爱把舌头强行进入我的嘴巴,而我总觉得是狗的舌头跑到我嘴里了。而且,这只对性出奇敏感的狗常常干扰我的做爱,它很委屈得盯着被我干的小兀,好象我在干它的女朋友,有一次它在我屁股上咬了一口,害得我只好去打防疫针。更要命的是,它根本不知道我烦它,有时候亲完了小兀还来亲我的脸,我一把推开,对它喊道,别恶心好不好,我不是同性恋!小兀就给它帮腔说,你不要这么凶嘛,人家表示友好,你也礼貌一点好不好,说人不如狗就是人不如狗!小花看见小兀在责怪我,就呜呜地饮泣,好象真的受了委屈!我拍了拍它的脑袋训斥道,你到底是公狗还是娘儿们,别这么会做秀!它更委屈地把头伸到小兀的双乳之间,两只爪子搭在乳房上,完全是一个色情狂。
我对小兀说,你觉得被一只狗蹂躏有意思吗!小兀说,我喜欢。我说,你信不信它迟早有一天会强奸你!小兀说,我喜欢。我说,你不觉得这是对人的尊严的扼杀吗!小兀说,我喜欢。她说话时双手梳理着小花的长毛,我不知道她喜欢什么。小花的脸小小的,像狐狸的脸,但毛却蓬松,女的要命,完全是个变态的家伙,我对狗的研究不多,不知道是产自哪里的杂种。如果知道产地,我倒是要到这个混帐地方走一走,肯定能找出很多恶心的玩意儿。大学时我一个湖北的同学脑袋总缺少一根筋,搞出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我在一个暑假到他家乡大别山腹地去考察,找到很多白痴,有老白痴、大白痴和小白痴,小白痴们刚刚学会走路,一群一群的,聚集在井的周围玩白痴游戏,对陌生人倒是非常友好,呵呵傻笑,口水像拉面一挂一挂地甩出来。这一带非常封闭,口粮自给自足,女人也是自产自销,近亲结婚特别多,有的白痴是几代延续近亲的产物,是白痴中的白痴,根据负负得正,可能已经成为天才了。我的这个同学虽然不承认是白痴,也不承认他父母是近亲,但根据物以类聚的原则,他身上还是有白痴的气味。在这里,我希望支持西部开发的同志们,特别是那种生理上不阳痿、心理上不变态的同志们,也能去支持一下内地的交配,让下一代少几个白痴。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同志们不要把这个问题停留在嘴上,嘴巴是没用的,即使是口交,也交配不出优良品种。
扯得远了,一扯就扯到忧国忧民,还是回到那只恶心的小花,不知道是不是它的肺活量特别大,晚上睡觉时腹腔里会发出雷鸣的轰响,我是个神经衰弱加五脏不好的人,长年处于亚健康状态,床头必备安神补脑丸、六味地黄丸间或用伟哥,我怎能忍受一只动物睡在身边骚扰!我提醒小兀,按理说猫睡的闹狗睡的静,但小花睡得跟猫似的,是不是有玻小兀反驳我说,看来你还真是没文化,这种狗不是一般的狗,它的祖先就有猫的基因,这种基因的组合最容易产生优良的品种,你不要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平庸!我说,我才不要了解什么狗文化,总之你以后不要让小花睡床上,腹腔跟音箱似的,谁受得了!小兀说,你宽容一点好不好,你以为你的睡态好吗?口水跟蚯蚓一样爬来爬去,小花都没有嫌你。我说这是我的床不是小花的床,如果是小花的床那我宁可打地铺!小兀说你的床有什么了不起,这个床这么大,小花才睡多大地儿,这么一点地方都不让人谁,你还算不算男人!这样的争吵有过好几次,每次小花都可怜巴巴望着小兀,一整个吃软饭的家伙!我宁可希望它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活生生的第三者,我们单挑,谁不行谁滚出去。但这只软蛋毫无气节,小兀睡着时我把它扔到床下,它不找我算帐,而是把小兀搞醒,泪眼汪汪地哭诉。还好它是狗,如果它是人那他妈绝对是个天生的面首!拉锯战后,我只好打地铺睡,我承认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