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更显亲和、性感。
“噢麦达令……”一看见骆蔚出来,本来在花坛那里摆出美女沉思状的赵梅立刻热情夸张的奔过来拥抱了她,骆蔚脸腾的红了,她甚至以为赵梅会象有时候那样亲她的脸,这让她觉得不好意思,毕竟是上班上学的高峰期,小区里到处都是人。
“宝贝儿,瞅你那小样儿吧,脸红啥,象个小孩子似的。”说着赵梅还是捧起骆蔚的脸在上面啵的亲了一口,然后居高临下的把手搭在她肩膀上一起往学校走,
“昨晚上我跟小李子还有他们同学去了“东东”蹦迪去了,嘿,真带劲儿,回家都半夜了。”赵梅眉飞色舞旁若无人的说着,小李子叫李舒,比她们高一届的新闻系男生,是赵梅众多追求者中最上心的一个,没事就往骆蔚她们宿舍跑,赵梅很喜欢折磨他,对他呼来唤去,同宿舍的女孩们就形容他们俩象慈禧和李莲英,小李子的名字就这么叫开了,李舒不以为耻,还经常双手垂膝满嘴折折为是,说些老佛爷吉祥之类的话,逗得所有女孩哈哈大笑。
“你上次不是说“东东”挺乱的吗?”骆蔚随嘴问了句。
“是挺乱,昨晚还有几个小混子跳舞总往我身上蹭,差点没打起来。”
“啊!那后来咋办啦?”骆蔚从未去过类似的场所,想想都觉得有些可怕。
“没事儿,正好咱们校体育系也有一帮同学在,一个个都膀大腰圆的,把那帮小流氓给吓跑了,对了,咱们院的迟二少也在那。”赵梅轻描淡写的说着,让骆蔚又惊又羡,惊的是现场的气氛一定紧张吓人到极点,羡的是自己却没机会亲身经历一次,只能象农家院里被圈养起来的家畜那样隔着栏栅去向往自由真实的荒原。迟二少是电业局一把手迟局长家的二儿子,和骆蔚同校马上就要毕业了,迟局长对骆蔚的爸爸有知遇之恩同时也很喜欢书法,骆蔚跟着爸爸妈妈去过几次迟局长家作客,也见过那个迟二少,只是彼此间从没说过话。
“现在迪厅流行这样跳,嘣!嘣!嘣!嘣……”赵梅说着竟然在马路上边走边扭了几下,路人很奇怪的看着这位本就惹眼的姑娘,“还有美国二十四步,一大帮人一齐跳,特过瘾,下次有机会带你也一起去……”
骆蔚只是笑了笑并未答腔,可心里面真的有想跟去瞧一瞧的冲动,每天听自己的好朋友描述那么多丰富多彩的生活让她既向往又沮丧,尽管上了大学后她已经跟着赵梅尝试了许多新奇的玩艺儿,但毕竟多是学校范围内的活动,真要跑到外面还是让她感到有些踌躇和担心。
从上初中开始,赵梅就是骆蔚最好的“闺秘”,两人一起结伴上放学一起成长,尽管俩人的性格天差地别,爱好也不尽相同,却不妨碍她们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赵梅个性活泼外向,比较爱笑爱闹也很爱出风头,敢说敢做且作风泼辣,同时也是个热心的直肠子,没有七曲八弯的心计,最后那点尤其让骆蔚喜欢,所以很多心事她愿意与赵梅分享。骆蔚的学习一直还不错,经常帮助开始阶段学习并不好的赵梅,还时常把自己从书中看到的好东西讲给她听,赵梅好动且爱好广泛,很少能坐下来静静的读书,偏生又喜欢装出一副知书达理的样子,就时常把从骆蔚那里听来的东西当众讲出来,惹得很多同学都以为她很有学问,她自己也为此沾沾自喜;这种情况到了大学更随着赵梅赶时髦追潮流而达到了一个高峰,只要是流行的她都要尝试都要追,当然也包括那些被人推崇的畅销书,只要是上了排行榜的,她是一本也不放过,统统买回来,哪怕一个字都不看只是用来装点她那漂亮的书架。当然,读这些书的任务最后也都落到了骆蔚的头上,赵梅只需要在某个时候耐上那么一会儿心去听下就OK了,赵梅很聪明,经常可以把听来的知识用自己的语言毫不含糊的讲出来,其流畅及融会贯通程度足以把听者唬得一楞一楞的。
除此之外,赵梅在学校里一直充当着骆蔚保护神的作用,一有男生欺负骆蔚或是她遇到什么委屈时,赵梅总是挺身而出保护她,这种侠风义骨让她非常感激,可以说赵梅是除了妈妈之外另一个使之得以平安成长的重要人物。
还有个感觉,骆蔚一直没告诉赵梅,那就是她始终把赵梅当成自己生命的延伸,就象她伸出去的手、发出去的另一种声音、她的另外一部分身体知觉一样,很多时候当骆蔚将自己从书上看到的或者自己心里所想的,告诉赵梅后,赵梅往往会立刻去实践其中可以实践的部分,再回过头来把感受完完全全说给骆蔚听,这让骆蔚躲在暗处每每有种难以言表的快慰,就仿佛是自己亲自去做了件想做的事,用自己的思想和语言征服了所有听众一样,这有点《鹿鼎记》中康熙皇帝和韦小宝之间的那种感觉了。
“今天下午搞活动,我问过了,就是在学校礼堂看电影,你猜看啥片?”赵梅转过头来瞪着大眼睛看骆蔚,不过她根本没等骆蔚回答就竟自说了起来,“竟然是《大话西游》!想不到吧?早知道前两天咱俩也不用花钱跑那么远去看了,我操他奶奶的,真他妈愚!”赵梅在骆蔚面前很放松,有时候会突然冒出一句粗话,刚那句操他奶奶的立刻让骆蔚忍不住咯咯笑起来。
“下午电影我就不去看了,我准备跟个人出去玩,别人问起我你就说我身体不舒服回家休息去了。”赵梅说道
“嗯,好的……”骆蔚应道,并用探询的目光看了眼赵梅,
“唉呀,还是告诉你吧,昨晚体育系那个叫大象的家伙偷偷约我出去玩,记得不?打篮球的那个大象。”
“他不是有女朋友了吗?”骆蔚诧异的问,大象是学校里的篮球明星,骆蔚和寝室的同学一起去操场上看过他打球,因为身材魁梧加上鼻子大才得名大象,这人整天搂着他女朋友,一个英语系的美女在学校里四处晃,很是惹眼。
“有就有呗,怕啥地?又不是非得跟他,”说完赵梅表情也有点扭捏,不过旋即摆出一副坏坏的样子盯着骆蔚笑,“我就是想试试他那身块儿,跟大水牛似的……”
骆蔚感觉一股热血忽的冲上脑袋,脸也变得烫烫的。从上个学期起,寝室里的女孩几乎都开始谈恋爱或者有了追求者,有时她们会肆无忌惮的开些荤玩笑,那股比着劲儿的大言不惭的样子让她感觉特别尴尬,仿佛没和男人亲热过的就是老土,就不是现代女大学生了一样。
电业局家属区离学校并不远,两人说说笑笑很快就走到了。第一堂课是大课,大学生修养,讲课的是个沉闷的老头儿,声音象他讲的内容一样干瘪空洞,所以很多人逃课,即使在的也经常昏昏欲睡。要是遇到重要的必修课或受欢迎的老师,在这种阶梯教室上课就会象打架一样一定要抢座,先到的帮后来的占座,要么是交好的同学要么是恋人,否则就只能呆在遥远的角落里练听力和视力了。骆蔚觉得大学生活和中学生活最大的不同就是更具竞争性,虽然还没有进入社会,但竞争意识却已悄悄植根于当代大学生的脑海里,上课抢座位,去图书馆也要抢,去食堂吃饭还要抢;谈恋爱时可能有人会撬行,毕业分配更担心别人来顶。
骆蔚知道自己是什么都争不过的,所以干脆就置身事外的等着妈妈和赵梅来帮自己解决安排好一切。
第三十四章
一年之计在于春,那意味着蛰伏后的万物复苏,意味着崭新的开始,同时也意味着无限希望。古今中外的人们都喜欢歌颂春天,赞叹自然之美蕴涵生活的期待,有个叫井上靖的日本人写过一篇叫《春将至》的文章,洋洋千言来表达他喜欢在无花的严冬季节等待春天来临的心情,还有一位叫川端康成的日本人会为春天里昼夜不眠开放的海棠花而苦思冥想绞尽脑汁,连俄国的大作家屠格涅夫也被春天吸引,“到乡村去,到深荫蔽日的花园里去,那里菩提树巍峨参天,绿荫一片,铃兰花散发出贞洁的芳香,那里一行圆冠的杨柳,从堤岸上覆盖着水面……回到那里,回到广袤的原野,那里的黑土柔软如绒……那里多么美好……”
不过,并非每个人生命里的春天,都有花,有值得期待的良辰美景,至少在1995年的早春,有“豺狼”之称的东大营小流氓柴宏却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形,他象被春风吹散的蒲公英花伞一样,身不由己的踏上了另一段离奇凶险的路,一条离开东北广袤而柔软如绒的黑土,去往南方的逃亡之路。
写到此处读者也许会觉得不舒服,为什么要把一个没文化的小流氓和那些文化人扯到一起,实在是乱七八糟大煞风景;但在具有崇高境界的佛的眼里,柴宏和那些情感丰富的文化人一样,都只是一具皮囊,至少大家在出生和死去的时候,都同样的赤条条同样的无知无觉。我这样写不是为了美化暴力、混淆善恶,仅仅是想给每个人——人的资格,哪怕他是个万恶不赦的坏人。
柴宏也是人,而且还是个挺特别的人。
不过每次打群架,柴宏都是最后一个动手,而且一定会沉默不语、猫腰、溜边、贴墙根。混子打架一般也是按照擒贼先擒王的古训,先找看起来最危险目标最大或者咋呼得最欢的那个,所以冯刚他们这伙每次和人打架对方都会先瞄傻杰,象柴宏这样身形瘦小相貌萎索的“蔫蛋”往往会被忽视,这恰好成全了柴宏阴险毒辣的本性。在1995年东大营“3、08”事件最混乱时,柴宏再一次故伎重演,用刀从背后扎倒了一个正对着傻杰抡片刀的家伙,那家伙肯定是位猛将,一刀砍在傻杰的肩膀上将其砍倒,现场的枪声都没掩盖住刀刃与锁骨碰合的喀声和傻杰的鬼嚎声。
警察们冲入人群时,竟然也忽视了柴宏没将其做为主要目标,使得他飞快的收起刀子混进了周围看热闹的人群里。之后他以最快的速度跑回家收拾细软又马不停蹄的去了火车站,没有丝毫犹豫。那么残烈的斗殴和警察们猛虎下山般的抓捕都让柴宏胆战心惊,不抱任何幻想了。
冯刚这伙人中就数柴宏最稳最有心机,他不象傻杰那样好色贪赌,也不似冯刚球子那样死要面子,凡事都留有余地,喝酒很少过量、赌钱绝不动肝火蚀老本,就是挂马子也多是随大帮的占些便宜,从不单独出头;而且一贯事前准备,遇事冷静,事后反省,光做不说。
如果不是当混子,柴宏身上着实有一些异于同龄人的优点,不过,在流氓的世界里他仅仅算个有特点略带滑头的一般角色。
柴宏出来时只带了一个包,那是个早就准备好的逃跑专用包裹,里面有他平日积攒下来的所有现金储备。到了火车站他顺利的买了张火车票,然后跟在一群带着大堆行李民工的后面登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
他并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想走得越远越好,他坐在开动的火车上回想刚才血肉横飞、刀光剑影的一幕还心有余悸,实在太可怕了!深深的刺激了他那颗以冷酷镇定而著称的“豺狼之心”,有生以来比较少见的魂飞魄散被吓破了胆。肯定死了四五个人!他这样猜测,逃离现场之前他注意到有很多人倒在血泊中,警察来了还躺在原地动不了,看起来就象是死了一样。想起那些人血肉模糊的样子柴宏就觉得嗓子发干手脚发麻,阵阵凉风从脚底板贯通全身直至头皮,他忍不住打了个寒战,牙齿也不争气的快节奏磕碰起来。正在此当口,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他一下,他惊骇得一下子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几乎下意识的想撒腿跑开。
“横哥,真的是你啊?”身后一个刀条脸、大嘴巴、高高瘦瘦穿着牛仔棉夹克的小伙站那里正冲着他满脸堆笑。
“你……你叫我吗?”见那人只是一个人又表情和善,惊魂稍定的柴宏怯声问了句。
“你不是柴宏吗?横哥你咋地啦?连我都不认识了?”那人热情的又拍了下柴宏的肩膀,因为别着脸的姿势难受,柴宏从座位上站起来,那人居高临下比他整整高了一头。
“我是四赖子啊!真想不起来了啊?”那人的热情不减,但柴宏只是看他面善,心事重重下怎么都想不起是谁来了,
“我以前和大少爷玩的,咱们一起在三角线喝过酒……”四赖子说着把手伸过来,
“想起来了,是你呵。”柴宏恢复了冷漠的表情并有些心不在焉的和他握了手,隐约记起这人是跟大少爷和母耗子搭伙跑线的小偷,之前悬起的心又落下。
“横哥你这是去哪啊?”
“北京。”
“哎呀妈呀,太好啦,我也是去北京!正愁一个人怪他妈没意思的……”四赖子显得很兴奋,拿出票和柴宏对面的一位中年妇女要求换座,那女人早就显出对身边坐着两个民工的躲避和不自在,立时兴高采烈的换了座,四赖子没带任何行李,直接大喇喇坐下并开始唾星四溅的白话。
柴宏基本不怎么理他任其在那接近自言自语的叙叙叨叨,作为小有名气的战犯面对地位低下的二流小偷时,难免会生出些矜持和倨傲来,黑社会也存在阶级差异,这点和主流社会并无二致,柴宏与四赖子比起来简直就象话剧《雷雨》中的周萍和鲁四凤,完全天上地下,尽管许多道行深的小偷比穷凶极恶的战犯有钱。
“德子现在忙啥呢?最近老没见他了,估计那驼儿(体重)快两百斤了吧?上次和你们俩喝酒还是……”四赖子谗媚的问着,大少爷那伙小偷对傻杰的敬畏由来已久,他也只认识柴宏和傻杰,冯刚和球子自持身份,从不去大少爷那儿揩油。
“瞎混呗。”柴宏随口应道,此时他已经有些适应四赖子的纠缠,因为这么有一搭无一撞的逗闷子可以让他暂时从下午发生的事中解脱出来。
“横哥,现在你们东大营四龙一凤可算混起来了,在东关绝对爱谁谁啊,哪个敢他妈不给面子?啥时候也罩着点兄弟呵,下次回去我请客,帮我把刚哥和球哥请出来,认识一下,找地方好好喝一顿再给你们几个老大弄几个小女潇洒潇洒,还有德哥……”
“恩,这活儿我们爱干,等你整到钱再说,现在他们都宽绰了,一般地方瞧不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