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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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公案-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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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家人徐富,六月初一日到此 。不想淫僧方真性、舒真明、郑心正肆行淫恶,哄生员夫妇后堂斋饭,即将生员缚去,妻子今不知生死,家人徐富亦不知去向!”郭爷曰:“徐富前在司里告状,今去取盘缠去了。今日我若来迟,贤契几乎丧命 。”常、曾二公敬服郭公明察,遂挥兵入寺,将五百和尚尽数拿下。又入僧房私室一搜,搜出上百妇人,俱是前后烧香系在此寺,但内中并无詹氏。郭爷叫徐俊自同步兵前去寻取 。寻到一室,但见詹氏骨瘦如柴,手执腰刀,坐在里面。见了丈夫,相抱大哭。对丈夫曰 :“我若非是此刀,久矣性命不存 !”遂同到郭爷面前拜谢。詹氏即将郑心正挟奸与己拒奸之计,详细禀明。郭爷曰:“烈哉此女! 他日必膺大诰命矣!”郭爷遂拨站舡一只,送徐生员夫妇归家。
  徐俊夫妇再三拜谢三司而去。五百僧人,不问首从,令陈总兵押到江头,悉皆斩首。郭爷单传方、舒、郑三僧,命牢子锁入分巡道俟候。三司乃将所搜妇女,各地方各访原家领去。将寺中封锁,永不许僧人住持。寺产登籍入官。
  郭爷别了三司,遂转本司,呼取方、舒、郑三贼过来。郭爷笑曰 :“我前日拿你,你尚强辩。今日何如?”方僧只是低头认死。郭爷曰:“你岂易死!”叫刽子手来,将三贼绑于通衢,“务要凌迟三日方许断命。若少一个时辰,尔即填命 。”刽子手领命带去行刑。郭爷乃作判语,以声布其恶。判曰:佛取人弗,僧取人曾,若以人弗为恶人曾念佛也。今方真性等,假佛出家,烧香惑众。装为每年中秋一僧上升,煽动四方男女俱来朝拜。冶容者即杀其男,娇娆者即奸其妇。似此恶行,安可容于覆载间哉!徐俊夫妇求嗣,郑贼欲夺其妻,方、舒即缚其夫,柴焚灭迹,不知先徐俊而成煨烬者,有几多人耶?恣一时之欲,而灭绝人夫妇,渎污人人伦。三贼凌迟三日,聊为万姓伸冤。




郭公案
和尚术奸烈妇



  山西太原府平定州刘实,家赀豪富,钱谷巨万。娶妻白氏,甚是贤德。生有三子,长尚智,次尚仁,再次尚勇。尚智专走北京做买卖。尚仁读书,习易经,补府庠。尚勇即从尚仁读书,情虽兄弟,介则师生。尚仁一日因科举不中,忧闷成疾,卧床不起。尚勇时时入房问疾,看见嫂嫂黄氏冶容袭人,恐兄病体未安,或溺于色 ,未免损神益甚,欲移兄书馆养病。黄氏曰:“哥哥病体未痊,恐移书馆无人服侍,怎么一时得好?还是留在家中,好进汤药 。”尚勇觐然不悦,虑嫂迷恋其兄,但见亲朋来看兄之病,尚勇便日:“哥哥不听吾言,必死于妇人之手。”
  却不知,黄氏实是爱夫速好,非为色欲不使离身。
  及至一日,病不能起,乃谓黄氏曰:“急叫叔叔来吩咐。”
  黄氏遂谓叔曰:“哥哥病甚,快请叔去求诀。”尚勇大怒曰:“前日不听我言移入书馆,今日叫我何用?”尚勇入至床前,尚仁哭曰 :“今我死矣!你好生发愤读书,务要博一科第,莫负我叮咛之意。你嫂心性贞烈,少年寡居,尔好为看顾 。”言罢即时气绝。尚勇痛哭,几死数次。执兄之丧,毫不敢忽,自始至终,一于礼而不苟。宗族乡闾皆称尚勇事兄如事父,真难兄难弟,世无有二。厥后侍奉寡嫂黄氏,极尽恭敬,略不敢一些怠慢。黄氏七七追荐丈夫,哀毁骨立,水浆不入口者,将至半月。
  迨至百日,众皆劝曰:死者不能复生,徒饥无益,亦当节哀顺变,毋为徒苦。黄氏听人之劝,渐渐略进饮食。
  倏尔周年,黄氏之父黄安礼痛婿少年身死,乃具香纸金钱,亲到刘家超度女婿。有族侄黄皓在天宁寺出家,遂叫他来做功 果。黄皓即带得徒弟张法能、窦慧寂同做善事。尚勇见亲家带和尚来家,心甚不悦。乃对黄安礼曰:“道场乃杳冥寂城之事,全无益于先兄。”安礼怒尚勇不该说此言,遂谓女儿曰:“我来追荐你丈夫,本是好意,尔叔甚不欢喜。待兄如此,待你可知!”
  黄氏曰 :“他当日要移兄书馆,我留在服侍,及至兄死,他深恨我不是。至今一载,并不相见,兄且嘱他尽心待我,今只如此,他日可知 !”安礼听女之言,益怒尚勇。及至追荐功果将完,安礼呼女吩咐曰:“和尚皆家庭亲眷,可出拜灵无妨。”黄氏哀心本盛,况又闻父之言,遂拜哭灵前,悲哀不已,人人惨目寒心。只有淫僧窦慧寂,见黄氏容色,心中自忖曰 :“居丧尚有此美,若是喜时,岂不国色天姿?”淫兴遂不能遏。
  到得夜深,道场圆满,诸僧皆拜谢而归。安礼复谓女儿曰:“众僧皆家中亲属,礼薄谅不怪。独窦长老是异性,当从厚谢。”
  黄氏复加礼一封 ,从父之命。岂知慧寂立心不良,假言先归,遂隐身藏于黄氏房内床下。及至黄氏来睡,慧寂悄悄走出,即以迷魂交媾之药 ,弹于黄氏身上。黄氏一染邪药,即时淫乱,遂抱慧寂交欢 ,恣乐无已,极尽缱绻,不肯放手。及至天明,药消迷醒,知其玷辱节义,咬舌吐血,登时气绝闷死。慧寂即时逃走归寺去了。复将黄氏谢礼银一包,放在黄氏怀中。意其醒来时,必然想他。孰知早饭后,婢女梅香携水入房,呼黄氏洗面,只见主母死于床上。梅香大惊,即报尚勇曰 :“二娘子已死于床上 。”尚勇入房看时 ,果死于床上。尚勇愈加大恨,乃呼众婢抬出,殡殓于堂上。当时黄氏胸前遗落银一封,梅香藏起。 此时安礼歇在女婿书馆,一闻女儿之死,即曰 :“此必尚勇叔因奸致死也。”遂入后堂,哭之甚哀,大骂曰:“我女天性刚烈,并无疾病,黑夜猝死,必有缘故。咬舌吐血,决是强奸 不从,痛恨而死 。若不告官,冤苦莫伸 !”还家语其妻子曰:“尚勇既恨我女留住女婿在家身死,又恨我领和尚做追荐女婿功果,必是他乘机肆恶,强奸饮恨,女故咬舌吐血身死。他是读书之人,我写状提学道去告他。”
  告状人黄安礼,系平定州人。告为奸杀服嫂事。女嫁生员刘尚仁为妻,不幸婿亡。甘心守制,誓不再醮。兽叔刘尚勇,悦嫂起淫,抱床强奸。女忿咬舌吐血,登时闷死。
  欺灭死兄 ,强淫服嫂,渎伦杀命,风化大乖。法断填命,死生感激。上告。
  刘尚勇在家,闻得黄安礼在学道处告他强奸服嫂,心中忿悒无门,乃扶兄乏灵,痛哭致死,捶胸呕血,大叫一声,仆地立亡。果然渺渺英魂不散,来至阴司,撞见亡兄尚仁,叩头哀诉前事。尚仁泣而语之曰 :“致尔嫂于死地者,窦和尚也。有银一封,在梅香处可证。尔嫂已写在簿上,可执之见郭爷,冤情自白,与尔全不相干。我之阴魂,亦在道中来代你诉明。尔速还阳世,后可厚葬尔嫂 。”尚勇还魂,已过一日矣。郭爷拘提甚紧,尚勇即具状申诉:诉状人刘尚勇,系平定州民籍,诉为劈诬事。勇习儒业,素遵法守,拜兄为师,事嫂如母。兄死待嫂,语言不敢妄通 。冤遭嫂父黄安礼带淫僧窦慧寂来家,追荐邪法,行淫逼嫂身死。乞爷拿究淫僧,冤诬立辨,生死衔恩。上诉。
  郭爷见了诉词,即拘原、被告入道对理。黄安礼曰 :“女婿病时,尚勇欲移兄书馆,已恨我女不从。及婿身亡,深恨我女致死伊兄。因此肆行强奸,亦逼我女身死,以偿兄命 。”尚勇曰 :“小的纵有怒嫂之心,岂有奸嫂之意?辱吾嫂而奸之丧命者,窦慧寂也。与小的全不相干!乞爷拘得窦和尚来,便见 明白。”黄安礼曰:“窦和尚只是一日功果,我女尚未见面,功果完日,即便归寺 ,安敢擅入女房 ,逼女成奸 ?”郭爷曰:“和尚众多 ,你怎说是窦和尚?”尚勇曰:“小的昨日听得黄亲家告状,小的魂死入地,阴司撞见亡兄,详细对我道及此事。”
  郭爷怒曰:“畜生!在我眼前,敢来说此鬼话!”吩咐皂隶,重责三十。尚勇受刑不过,大声哭曰 :“哥哥阴灵速来救我!休使兄弟受这苦楚!”尚勇叫罢,忽然郭爷登时困倦,伏于案上。
  梦见刘尚仁向前诉曰 :“生员不幸,有负宗师大人提拔。今日岳父告兄弟奸情,此全是假的。盖吾妻之被辱身死,乃窦和尚邪术之所致,与吾弟全不相干。梅香捡银一封,即昔日宗师岁考所赏之银。吾妻赏赐和尚,记在簿上,字迹显然,万望宗师重究和尚之罪,疏放吾弟无辜!”郭爷醒来叹曰:“聪明正直为神,刘生生而明正,死果为鬼之灵乎!今听梦中之言,则尚勇所诉,诚不虚矣!”乃唤尚勇近前曰:“适才尔言诚非妄诉,梦中尔兄已告我矣 !吾必为尔辨别此冤!尔可取嫂簿来给我看;叫尔嫂嫂婢来,我问她。”尚勇曰:“嫂嫂簿与婢,皆嫂自收自用,小的不敢擅取擅呼 。”郭爷即差人去执簿,捉得婢来。郭爷曰:“尔拾得银一封,今在何处 ?”婢曰:“现在此间。”郭爷接上一看 ,见银果是自己给赏的。又取簿看,见簿上果载:“用银五钱,加赐窦和尚。”
  郭爷叫快拿那窦和尚过来。差人拿得窦和尚到台,将夹棍夹起。和尚即自招认 :“不合擅用邪药,强奸黄氏致死。谬以原赐赏银一封,付在胸前是实。情愿甘心受罪,不敢妄干尚勇。”
  郭爷得了和尚供招,遂判曰:审得和尚窦意寂,心淹色欲,不思色即是空,惟欲空中觅色。同众僧入刘家功果,独昧心恋黄氏娇娆,斋罢散归,潜匿房室 ,俟黄入寝,邪药行淫。纵己一时之私快, 污黄氏万世之清贞。妇父无知,嫁叔奸嫂。若非阴灵见梦,则尚勇终毙杖下,而烈妇卒冒恶名矣。似此淫僧,即时处斩。安礼不合妄告,黄皓容纵贼徒,俱各以笞。取供。 
 




郭公案
第八编霸 占
改契霸占田产



  严州府淳安县小门,有一叶姓的,约有三百人家。叶一材,二子,长叶其盛,次叶其芳,俱府学生员。父各分食田租,田有三百余亩。盛早死,妻朱氏守制,育有遗腹子叶之蕃。城南有宦豪郑明卿,做濉州通判,其子郑雍,素性贪狼。但有人田地相连,即起心谋占,百计骗来。适有朱氏,有腴田一十五亩,落于郑雍田心,累欲谋占无计。一日,一佃户到家,遂私整酒,与他商议:“要占叶秀才之田,只假做你少我银子,锁你在此。
  霎时我请叶公到此饮酒,那时还打你,你便叫叶相公救尔。到那中间,你说情愿写田还我,只推不会写字,我自有说 。”二人商量定了,即安排酒肴,着人请叶其芳来家饮酒。
  不多时间,叶秀才已到。郑雍殷勤接礼。饮酒之中,叶其芳举头一看,见一人锁在后庭柱上啼哭。叶问曰 :“亲长为甚锁住此人?”郑雍曰:“不堪告诉。”只听得那人连忙叫叶相公救救性命。叶又曰:“此人果为何事?”郑曰:“小亲付田二十余亩与他耕种,经今三年,租谷一粒不还,上门去取,他倒躲开,再不能奈他何!今适来到此过,被我拿住,锁在此间。明日带他入县,看他怎么还我租谷?”叶即问那人曰 :“尔实欠 了几多租谷?”其人曰 :“实欠他八十余桶。”叶曰:“你家有甚通得的,写还郑相公也罢。”其人曰:“小人只有十数亩落在郑相公田心,情愿肯写赔他。只是不会写字,托相公金言,保小人归去,托人写得契来纳。”郑曰:“放了你,你倒又走去了,哪里复去寻你?”其人曰 :“又要我还租,又不放人归去,教我把命来还?”郑见他口强,又上前连打几下。叶劝曰 :“打亦无益,我代你写张文契何如?”其人曰 :“相公若肯积此阴功,小人后世不忘 。”郑即取得纸笔来 ,已先教了那人名姓、都图。叶问曰 :“你姓什名谁?什么都图?”其人曰 :“小人念来,乞相公代写。”
  立文契人华可牛,系淳安县四十一图民。今有承受祖产民田一段,计种一十五亩。官报秋粮,民米一十石。坐落土名长埂垅,东西四至,皆至郑雍田界。今因无银完粮,情愿托中出卖到同都郑名下,前去管业耕作。当日三人面议 ,卖得时值价银一百二十五两,正其价,两相交付讫。
  所作交易,系是二厢情愿,并无逼勒成交。其田与亲房内外人等 ,并无干涉,亦无重互交易情弊。如有来历不明,尽系出卖人一力承当,不涉买主之事。今欲有凭,立此文契一纸,永远为照。
  立契人 华可牛中见人 牛一力代书人 叶其芳万历甲戌二年八月 日叶其芳代他写了文契,郑雍放了那人之锁,叫他打了手印,遂放他回去。那人拜了叶秀才救他之恩,竟自去了。叶亦酒醉,亦相别而归。
  时移日易,看看过了一十八年,朱氏已死,朱氏之兄朱汝 芳亦死。叶其芳年老在家,不理闲事。值逢其年大造,郑雍执文契,改却华可牛为叶阿朱,牛一力改作朱汝芳。遂叫家人数十 ,把叶之蕃之田在他田内者,一时俱耕过来。其叶家佃户,连忙去报田主。叶之蕃年已二十余岁,入在县学,听得郑雍占他之田,即具状往县。时有吴公廷光掌县印。即告曰:告状人叶之蕃,系淳安县生员,告为平白占业事。父蓄腴田一十五亩,嵌落宦霸郑雍田心,佃户方三佃种,生员一向收租无异。突今三月初十,豪喝虎仆一群,赶逐佃人,一并耕占,诈称先人出卖,地方周杰见证。田各有主,法无白占。假契横凶,有业不得为主。恳天诛恶劈诬,国赋有归。上告。
  郑雍见叶之蕃已告在县,即将文契打点,做了诉状,来到县中,亦去诉。状曰:诉状人郑雍,系淳安南隅民籍,诉为清理田粮事。万历二年 ,将银一百二十五两,买到叶阿朱民田一十五亩,亲舅朱汝芳作中,亲叔叶其芳写契,经今一十八年,收租无异。今因大造过粮,叶之蕃自恃学霸,执粮不过,反捏平白占产 。明买明卖,文契血证。母舅虽亡,亲叔尚在。
  乞爷斧断。庶使业价不致两空。上诉。
  吴爷见了诉词,即出牌拘原、被告来审。叶之蕃青衣小帽,上堂诉曰 :“小的父虽早丧,先母治家 ,颇有薄田三百余亩。
  食用粗饶,卖田作甚原故?既是先母卖田,彼时就该起业,怎么直到如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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