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他亲吻我的脸颊,又面红耳赤的样子,斯皮乐护士哈哈大笑的时候。锉刀收到袖子里。钥匙坯就捏在我手里——然后,上楼的时候,我蹲下来,假装提袜子,顺手让钥匙坯落进我鞋子里。
然后,我躺在床上,我想到了我以前听说过的所有夜贼,和所有夜贼吹过的牛皮。现在,我就跟他们一样。我有锉刀,我有钥匙坯。疯人院高墙外面还有我的同伙。现在我所要做的,就是搞到一把钥匙,保存在手里,时间长到够我做一把新钥匙出来。
我是这么干的。
那天晚上,当培根护士坐到她的椅子上,活动手指头时,我说道,“今晚就让我代替贝蒂给你揉手吧。贝蒂不喜欢做这个。她说药膏让她身上有股肉排骨似的味道。”
贝蒂嘴巴撑圆了,下巴也要掉下来了。“噢!噢!”她叫道。
“上帝救救我们吧,”培根护士说道。“好象这么热还不够似的。安静点,贝蒂!——象肉排骨,你说的吗?还得了我这么多好处?”
“我没说!”贝蒂说道。“我没说过!”
“她说过,”我说道。“像肉排骨一样,腌好了要下锅啦。你还是让我代替她来揉吧。看看我的手有多利索、多软和。”
培根护士看着我,没看我的手,却看着我的脸。然后她眼睛翻上去。“贝蒂,闭嘴!”她说道。“吵死了,我身上都着起来了。我肯定我不在乎谁来给我揉手;不过我更喜欢找个安静的姑娘,而不是个闹喳喳的姑娘。这儿。”她大拇指指尖儿伸进裙子上的口袋,拉开了口袋。“把这个拿出来。”她对我说道。她说的是她的钥匙串儿。我犹豫一下,然后伸手进去,将钥匙串儿提溜出来。
钥匙上还带着她的体温。她盯着我的一举一动。“那把最小的,”她说道。我挑出那把钥匙,任剩下的钥匙摇荡着,走到橱柜前,取出那罐油膏。贝蒂趴在床上,踢打着脚丫,脸埋在枕头里哭。培根护士坐了回去,拉开了袖套。我坐到她身旁,将油膏抹遍她肿胀的双手,正如我曾见过上百次那样。我揉了半个钟头。她时不时会痛得一颤。然后她眼睛半闭着,从眼皮底下望着我。她用一种温和又若有所思的目光望着我,几乎带着笑意。“还不是太糟糕,是吧?”她喃喃自语道。“哦?”我没回话。我在想心事,不是想她,而是想着夜里,和接下来要干的活儿。要是我脸色变了,她肯定会以为那是羞红的。要是我有些古怪,自己别别扭扭的,那在她眼里又会是什么呢?在那儿,我们都是怪人。
当她终于打起哈欠,抽回双手,伸了个懒腰的时候,我的心大力地一跳;不过她并没有看到。我从她身边走开,去将油膏放回橱柜里。我的心又大力地一跳。我只有一秒钟的时间来做我必须做的事。
钥匙环儿挂在锁上,我想搞到手的那把钥匙——能开所有门的钥匙——正是挂得最低的那把。我不打算偷钥匙,要是我偷了,她会注意到的。不过一直以来,来蓝特街的人们都带着一丁点肥皂,油泥,石蜡……我抓起那把钥匙,迅速却又很小心地按进罐子里。油膏上留下了钥匙的齿形,分毫不差。橱柜门我是关上了,但却只是假装着上了锁。那把钥匙我在袖子上擦了擦,又交还给培根护士,她就如先前一般,用大拇指指尖儿拉开了口袋。我不得不将钥匙放归原处时,她说道,“放进去,一路到底。这就对了。”我没看她的眼睛。我回到床上,她打着哈欠,坐在椅子上打瞌睡,正如她平常所为,一直到斯皮乐护士过来给我们发药。我已习惯了喝我那份药,跟别的女士们一起喝,可是今天晚上我把药倒掉了——这次倒在垫子上——再把空碗还给他们。
接着,我在某种兴奋中,留意瞧着, 要看看培根护士接下来干什么。要是她走到橱柜跟前——万一,去找张纸,或者找块点心,或者拿件毛线活儿,或者找什么小东西;要是她走到橱柜跟前,发现柜门开着,便顺手上了锁,搅乱了我的计划,我可真不知道我会干出些什么事儿来。
我真的觉得,我会杀了她。不过总算是,她没走过去。她只是坐在椅子上睡着了。她睡了好长时间,长到我开始为她会再次醒来而感到绝望:我咳嗽一声;拎起我的鞋子,再扔到地上;还颠一颠我的床脚——她还睡着。
这时,有梦惊醒了她。她起身,穿上睡衣。我手捂着脸,从指头缝里看她的举动:我看到她站着,正隔着衣裳揉肚子;我又看到她望着所有人,然后望着我,似乎心里在为某个念头反复斗争……不过随后,她便放弃了那个念头。说不定是个邪念(the heat)。
她又打哈欠,将钥匙链挂到脖子上,便上了床;很快打起了呼噜。
我数着她的呼噜。等数到二十下,我就起来了,像个幽灵,蹑手蹑脚地回到橱柜前,拿出那罐油膏。
然后我就锉钥匙。我也说不出花了多长时间。我只知道,矬了好几个小时——因为,当然了,虽然锉刀是把好锉刀,虽然我用床单和毯子包住了双手,好闷住锉刀的声音,那铁器的摩擦声似乎还是太响,我只敢趁着培根护士打呼噜的时候锉两下。即便如此,我也没办法锉得快一点,因为我总是要拿钥匙坯跟印模比一比,对一对,确保锉刀锉出的齿牙是对的;然后还有,我的手疼坏了,我不得不停下手来,活动活动关节;要么就是手被汗湿了,钥匙坯捏在手里会打滑。
在绝望的心情之下,这是个让人烦乱不堪的活儿。我似乎感觉到夜晚悄悄地溜走了,就好象流沙一般——要么就是,培根护士不扯呼噜了,静下来了,我就停手,看看周围,才想起我自己——想起了床铺,和熟睡的女士们——病房里似乎太静了,我担心是时间停滞住了,而我会被永久地禁闭在这时间里。那天夜里没人叫嚷,没人做噩梦,铃声也没响,每个人都沉沉地躺在床上。我是那座房子里唯一清醒的灵魂——我也可能是全世界,唯一清醒的灵魂;除了,我知道查尔斯也醒着——在克里斯蒂医生的重重高墙之外,等待着我;还有,除他之外,萨克丝贝太太也在等待着——说不定,正在床上唉声叹气呢——要么度着步子,绞着双手,呼喊着我的名字……肯定是这个念头,给了我勇气,也让锉刀锉得准确有力。因为那一刻终于到来了,我把钥匙坯放到罐子里,看到齿牙都全部吻合。
钥匙做好了。我攥着它,心里一阵恍惚。我手上沾满铁屑,还被锉刀擦破了几处,攥得太过用力,手几乎麻木了。即便如此,我也不敢包扎伤口。非常小心地,我起了床,套上花格呢衣裳,拎起了胶鞋。我还拿了培根护士的梳子。——就这些了,没拿别的。我从她桌上拿起梳子,拿的时候,她脑袋动了动:我屏住呼吸,不过她并没有醒过来。我纹丝不动地站着,盯着她的脸看。忽然间,我心里充满了愧疚。我心想,“她该多失望啊,等她发现我如何戏弄了她。”我想起,当我说愿意帮她揉手的时候,她是多么开心。
在这种时候,你心里想的,全是些怪里怪气的事儿。
我又盯了她一分钟,然后就往门口走。慢慢地,慢慢地,我把钥匙插进锁里。慢慢地,慢慢地,我转动着钥匙。钥匙动作时,我低声说道,“求你了,上帝。我余生里一定做个好人,一定做个诚实的人,我发誓——”钥匙卡住,响了一声。“妈的!妈的!”我说道。锁舌(wards)卡住了,我还是没锉好:这时钥匙不动了,不管往前还是往后。“妈的!你他妈的!噢!”我手上更用劲儿了,又试了一回——还是不动——最后我任它去了。我悄无声息地回到床边,拿到培根护士的油膏罐子,偷偷地拿回门口,把油膏涂到锁眼儿上,再吹到锁里。这时候,恐惧得几乎要晕过去了,我又抓住钥匙;而这一回——这一回,它显灵了。这扇门之后,还要经过三道门。
在这三道门上,钥匙的表现一如既往——卡住,必须得上点油膏——每一回,我听到锁头里金属的摩擦声,都要浑身一震,然后行动得更迅速了。不过没人醒过来。走道里既闷热又安静,楼梯上和大厅里都十分静谧。前门上了门闩,用的是一把撞锁,我不用钥匙也能打开。
我出去后,就让前门敞着。这就跟那次我和莫德一起逃出布莱尔一样容易:只是走到了屋前,我受了点儿惊吓,因为我不得不经过一小段石子路时,我听到了脚步声,然后是一个声音。这声音轻轻地喊道,“嗨!”——听在耳中,我差点没吓死。我以为那是在喊我。这时,又传来一个女人的笑声,我看到了人影子:两个男的——贝特斯先生,我觉得是,还有另一个人;一个护士——福洛护士,那个眼睛滴溜乱转的。“你会得到你的——”其中一个说道;不过我就听到这些。他们穿过了房子旁边的灌木丛。福洛护士又笑了。然后笑声被捂住了,一阵静默。我也没等在那儿看这静默之后究竟会如何。我跑起来了——刚开始是轻手轻脚地跑,跑过那段石子路——然后快步跑,跑过了草坪。我没回头看那幢房子。我也没去想那些女士们,依旧住在那里边。我本该高兴地说,我跑掉了,还把我的钥匙扔进了那个小花园,就为了他们中的谁能找到它;不过我没有这么做。除了我自己,我谁也没搭救。我太害怕了。
我找到了那棵最高的树:然后,这又花了我半个钟头,爬到树枝高头——掉下来了,就再试一回——掉下两次,三次,四次——终于爬到最低的一根树枝上,从这根树枝,又攀上高处的树枝——又爬过一根吱呀作响的树干,直到我够着了院墙……上帝知道我是如何做到的。我只能说,我做到了。
“查尔斯!查尔斯!”我坐在墙头上喊道。无人应答。不过我并没有坐等。我跳下来了,我跳到地上,听到一声惨叫。那正是他。他等得太久,就睡过去了;我差点要揍他了。
惨叫声把一只狗招得狂吠起来,就在房后边。那只狗又把别的狗发动起来了,查尔斯手捂住了嘴巴。“来吧!”我说道。我抓住他的胳膊。我们转身背朝院墙,没命地跑啊跑。
我们跑过草地和篱笆。夜晚还是一片黑暗,条条小路都躲起来了,刚开始的时候,我异常恐惧,竟没有花费时间看看路。
查尔斯脚底下会时不时地绊一下,要么他就放慢脚步,手按住身侧,大口大口地喘粗气。这时候我就会侧耳倾听;可是除了鸟儿的声音,风声和田鼠的动静,我什么都没听见。很快,天微微亮起来了,我们也辨出了一条灰白色的路。“哪边走?”查尔斯说道。我也不知道。从我上一回站在路上,不得不选一条路走,至今已经过了好几个月了。我看看四周,大地和渐渐亮起来的天空好象忽然间变得广阔无垠,令人生畏。
这时,我见查尔斯望着我,等我指示。我想到了伦敦。“这边走。”我一面说,一面开步走;那阵恐惧已经过去了。
于是,一路上都是这样:每回我们碰到十字路口或者三岔路口,我就会呆立一分钟,苦思冥想伦敦的方位;就好象我是迪克。惠廷顿,自会知道(the idea would e to me)我们应该走哪条路。
当天空变得更亮更白时,我们开始听到马匹和车轮的声音。
我们本应该高高兴兴搭个顺风车的,可是,每次我都害怕那马车或货车是从疯人院里开出来追我们的。只有当我们看到一个老农夫,驾着驴车出了大门时,我才觉得,我们可以认定了,他不是克里斯蒂医生的人:我们冲到路当中,他拉住驴,让我们坐在他身边,搭了一个钟头的车。
我先前已梳开了头发里的发结和发辫,头发就乍着,象棕毛(coir)一样,我又没有帽子,于是便拿查尔斯的手绢包住了头。我说我们是姐弟俩,跟婶婶一起待了一段时间之后,正要回伦敦去。
“伦敦?哦?”农夫说道。“他们说一个人在那儿住四十年,也碰不见他的邻居。这是真的吗?”
到了集镇外面,他把我们放在路边,还给我们指了路。我猜我们已经走了九里到十里路,我们还要走四十里。当时还是清晨时分。我们找到一家面包店,买了面包;可店里那个女人望着我的头发和衣裳,还有我的胶鞋,目光怪异,我真想丢下面包,饥肠漉漉地一走了之。
我们坐在教堂墓地的草坪上,背靠着两块歪斜的墓碑。教堂的钟声响了,我们俩都吓了一跳。“七点了。”我说道。我忽然感到忧心忡忡。 我望着培根护士的梳子。“现在他们肯定都醒了,发现我的床空着;要是他们还没发现”
“魏先生会擦皮鞋,”查尔斯说道,他嘴唇开始抽搐。
“想想瑞富斯先生的靴子,”我飞快地说道。“我敢打赌,那双靴子得好好擦擦了。伦敦可从来都不善待绅士们的靴子。”
“是吗?”
这令他感觉好多了。我们吃完面包,便站起身来,拍掉身上的杂草。
有个人扛了把铁锹路过。他望着我们,眼神特象面包店的那个女人。当我们目送他经过时,查尔斯说道,“他们以为我们是补锅匠。”而我却以为这个人是疯人院来的,正四处打听一个身穿花格呢和胶鞋的姑娘。“我们走,”我说道,我们又离开了大路,走上一条横穿田野的安静小路,我们尽量沿着篱笆走,尽管篱笆旁边的杂草长得更高,更不好走,让我们走得更慢。
日头晒得空气也热烘烘的。有蝴蝶和蜜蜂飞来飞去的。我不时地停下来,解下包头的手绢,擦擦脸。我这辈子,还没走过这么远的路,也没走得这么辛苦过。有三个月的时间,我的活动范围不过是在疯人院围墙围出的那个小花园里一圈又一圈地转圈。我脚跟起了泡,有先令那么大。我心想,“我们永远也到不了伦敦啦!”可是每回我想到这儿,就想起了萨克丝贝太太,我想象着,当我出现在蓝特街门口的时候,她脸上的表情。然而,对于我,她的面孔好象模糊了。这种模糊令我烦恼不已。我说道,“告诉我,查尔斯,李小姐的眼睛是什么颜色的?是褐色的吗?还是蓝色的?”
他奇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