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匠情挑Fingersmith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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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Fingersmith (下)-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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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这么些乘客,要把车厢撑破了——或者挤翻了。我想,要是我在火车失事中被碾得粉碎,那也是我的报应;我简直希望这些人把火车挤翻了。
  他们没把火车弄翻。机车带我们飞快前进,然后车慢下来,外面又见街巷和教堂的尖顶——街巷和尖顶比我刚才看到的多;屋舍林立,其间人来车往,熙熙攘攘。伦敦!我心绪复杂地想。
  而我望着外边时,理查德一直注视着我,他露出令人厌恶的笑容。“你的老家到了。”他说道。火车在此站停留,我看到站名:梅登海德站。
  我们马不停蹄赶到这儿,却也只走了不到二十哩路,还要再赶三十哩。我坐在原处,手仍抓着皮带环儿,身子歪到车窗边;这车站里满眼都是男男女女——女人们成群结队,男人们悠闲地漫步;一看到他们,我又缩回去。片刻后,火车发出一声嘶叫,车厢稍许退后,火车又在颤动中启程了。
  我们离开了梅登海德的街市。火车穿过树林,树林那边有开阔的草地和房舍——有些房舍跟我舅舅的宅子一样宏伟,有些则更宏大。各处都是农舍,农舍旁边是猪圈和菜园,猪圈由围栏围起,菜园里竖着豆角架,晾衣绳上挂着洗晒的衣裳。那些挂满衣裳的晾衣绳上,衣裳从这扇窗挂到那扇窗,从这棵树到那棵树,也有摊在灌木丛上的,搭在椅子背上或手推车把手之间的——到处都挂着洗晒的衣裳,黄颜色的,耷拉下来。
  我姿势不变,将这一切尽收眼底。看吧,莫德,我心想。这里是你的未来。这里就是你的自由生活,如同一卷衣料般展现开来……我想知道苏是否会受太多委屈。我想知道此刻他们把她关在何种地方。理查德想看清我面纱后的神情,“你没哭吧?哭了吗?”他说道。“好了,再别为这事儿伤神啦。”
  我说道,“不要看我。”
  “难道你宁愿回到布莱尔,与书为伴?你知道你不想。你知道你想要这个。你马上就会忘记你是以何种方式取得这一切。相信我,我最清楚这种事。你只须耐心一些。现在我们都得耐心一些。在财富到手之前,我们有好几个星期要待在一起。之前我讲话很不客气,我很抱歉。来吧,莫德。我们马上就到伦敦。到了那儿,你看事情也许就不一样了,我跟你打保票……”
  我没答话。最后,他咒骂了一句,就放弃了。此时,天色渐暗——或者更应说是天空渐暗,我们离这都市愈发近了。车窗玻璃上出现了几道煤烟印子。窗外景象渐渐变得破败简陋。农舍为木屋取而代之,有些木屋的窗户和木板都残破不堪。菜园中野草丛生,野草中沟渠纵横,沟渠引向黑黢黢的运河,引向凄凉的荒路,引向一堆堆土石灰烬。那沉寂不动的灰烬,我心里念道,也是你自由生活的一部分——我感觉内心有某种骚动激发出来,尽管我恨自己有这种感觉(despite myself)。可是马上,这骚动变成了不安。我一直以为伦敦是一个地方(a place),就象花园里的一幢房子,还有围墙围着:我想象过,那围墙高而直,干净又坚固。我从未设想过,伦敦会在整片的村庄和郊区乱七八糟地铺下个烂摊子。
  我刚以为这烂摊子摆完了:然而,正如我所见,一下是广袤潮湿的红土地和交错纵横的地沟;一下是盖了一半的房子,和盖了一半的教堂,房子窗户未装玻璃,房顶未上片瓦,木头椽子如同骨头一般露在外面。

现在,车窗上沾染了许多煤烟印子,看上去倒象是我面纱上有瑕疵。火车开始上坡,我不喜欢这种感觉。火车开始穿越街道——灰色的街道,黑色的街道——这么多单调的、并无二致的街道,我想我永远都无法将它们分辨开来!这杂乱无章的门窗,屋顶烟囱,马匹马车,还有善男信女!这令人眼晕的广告牌,还有艳俗的招牌:
  ——西班牙百叶窗。
  ——铅制保险柜。
  ——牛油 废棉。
  
  文字,无处不在。文字,六尺高。文字,尖叫着咆哮着:
  ——皮革 制革原料(Leather and Grindery)。
  ——旺铺招租。
  ——汽车 马车。
  ——纸张用颜料。(Paper…Stainers)
  ——完全支持。
  ——招租!
  ——招租!
  ——志愿捐献。
  
  都是文字,遍布伦敦。我见了这些文字,抬手掩住双眼。等我放手再看,火车在下坡:砖墙,布满煤灰的砖墙,出现在火车两旁,将车厢投入到一派阴霾之中。接着是一个硕大无朋的圆形玻璃屋顶,高悬上空,玻璃暗淡无光,其下烟雾袅袅,水汽缭绕,几只鸟儿扑扇着翅膀。于战栗中,我们迎来一回令人心惊肉跳的停车。这时,旁边的火车发出长啸,车门乒乒乓乓地纷纷打开,过道里水泄不通——在我眼中——似乎挤着成千上万,成千上万的人。
  
  “终点帕丁顿站,”理查德说道。“来吧。”
  这时他言行都麻利起来。他变了。他看也不看我——现在我希望他看看我。他找了个人帮我们提包。我们站在队伍里——队列,我知道这个词——等马车——出租马车,我也知道这个词,从我舅舅的书里看来的。人们可以在出租马车里接吻;人们可以跟他们的情人在车里自由自在,人们可以告诉他们的车夫到摄政公园去。我了解伦敦,伦敦是让人们施展报负,大展拳脚的都会。眼前这个扰攘喧嚣的地方,我不了解。这里充满了我不了解的企图心。它身上标着文字,而我却读不懂这文字。这中规中矩的砖石,房舍,街道,行人——行人的衣装,身材,表情——不计其数,一模一样,令我眩晕,令我筋疲力尽。我站在理查德身边,一直挽着他的胳膊。要是他丢下我就糟了!
  这时候;一声呼哨响起,一群人,穿着深色衣裳——有普通人,也有绅士——从我们身边跑过去。最后我们上了出租马车。马车抽抽着离开车站,驶上肮脏而拥堵的马路。理查德发觉出我的紧张。“你是否被这些街景惊吓住了?”他说道。“恐怕我们还得经过一些更不堪的街道。你原先指望什么来着?这是都市,是名流富豪与穷鬼比邻而居的地方。别在意这个。压根就别在意这个。我们要去你的新家了。”
  “去我们的家。”我说道。我心想:到了那儿,门窗紧闭,我会冷静下来。我要洗个澡,我要休息,我要睡一觉。
  “去我们的家,”他答道。他端详了我片刻。“这个,假使这景象令你不安——” 这时他伸手在我身前一拉,将百叶窗拉下来。
  于是,我们坐在昏暗的车里,随马车行进摇晃着;而此时,我们为伦敦的喧嚷声浪层层包围。
  当马车经过公园时,我没有看外面。我也压根没看车夫的路线:假使我看了,可能也认不得路,虽然我研究过伦敦地图,知道泰晤士河的方位。当马车停下时,我也说不出这车究竟走了多少路程——我整个人,被来自感官和心脏的绝望悸动牢牢占据了。
  
  胆子大一点,我心想。老天要惩罚你,莫德!这是你原本渴望的,你为此抛下了苏,抛下了一切。胆子大一点!理查德付了车钱,再回身拿起包。“从这儿开始,我们得步行了。”他说道。他没搀扶我,我自己跳下车,继而被日光刺得不断眨眼——尽管这日光昏暗模糊:太阳失去了踪影,天空布满厚重的云——棕色的云,好似绵羊身上那脏兮兮的羊毛。我原本期望能够发现自己站在他家门口,可我面前并无房舍:眼前的街道呈现出言语无法形容的破旧和简陋——街道一边是高大呆板的围墙,另一边是刷了石灰的桥拱。理查德抬脚要走,我抓住他胳膊。
  
  “是这条路吗?”
  “没错,是这条路。”他答道。“来吧,别一惊一乍的。我们暂时还不能住得太排场。我们必须低调行事,就这样。”
  “你还是害怕我舅舅会派人来找我们?”他抬脚又要走。“来。我们马上就能在屋里讲话了。不要在这儿讲。跟上,这边。把裙子提起来。”

 这时,他步履比刚才更快捷,我在后边慢慢跟着。当他见我脚步颇为迟疑,他将包交到一支手上,另一支手抓住我的手腕。
  “现在不远了。”他言语和善,手却攥的很紧。我们拐上另一条马路:在这里我看到,那龌龊破烂的门面——我原以为是一座门户独立的宏伟宅邸,其实是一排狭小住所的阴面。空气中弥漫着河水的味道,恶臭难当。人们好奇地望着我们。这令我加快了脚步。不一会儿,我们又拐进一条铺着煤渣的小巷。这儿有几个孩子,聚在一起:他们懒洋洋地立着,围着一只鸟儿,鸟儿步履蹒跚,一只脚蹦达着。
  他们用麻绳将鸟儿翅膀捆起来了。当他们看到我们,都跑上来紧紧跟着。他们想要钱,没要到钱就使劲拽我的袖子和斗篷,还想扯我的面纱。理查德把他们都撵开了。他们嚷嚷着骂了一会儿,又回头对付那只鸟儿。
  我们走上一条更肮脏的小路——理查德始终用力抓着我,脚步愈发急促,对脚下的路十分有把握。
  “现在我们就快到了,”他说道。“别在意这整个伦敦都这么脏。还有一点路,相信我。到时候你就好休息了。”
  终于,他脚步慢下来。我们进了一个院子,院中种着些荨麻,地上是厚厚的泥。院墙高耸,在潮气中伸展开去。这里没有出去的大路,只有三两条狭窄甬道,甬道中漆黑一片。他带我走向其中一条甬道。
  但那甬道中那么黑,还发出一股腐臭味道,我忽然犹疑起来,并甩开他的手。
  “快来,”他转过身,面无笑容地说道。
  “到哪里去?”我问他。
  “去找你的新生活,长久以来一直期盼你前来开启的新生活。去我们的家。我们的管家期待着我们光临呢。来吧,快点。——要不我就把你丢在这儿?”
  他声音带着倦意,颇有些生硬。我望望身后。我看到几条通道,却找不出他引我来的那条泥泞小路——仿佛是那闪着幽光的围墙先行分开,放我们进来,而后合拢,令我们堕入圈套。
  我能如何?我无法经过那群小孩,穿过迷宫般的小巷,走过街道,穿过都市,一个人走回去。我回不到苏身边了。我也本无此意。诸般事体将我推到此处,推到这么一个黑洞洞的节骨眼上。我只有继续前行,否则就消于无形。
  我又想起那等我入住的房间,房间的门,门上有钥匙,钥匙可以转动一下;我想起房里的床,我要置身其上,呼呼大睡,睡啊睡啊睡——我犹豫了一秒钟;随后任由他带我进了甬道。那甬道很短,尽头是一段浅浅的楼梯,楼梯朝后走;转过来,是一扇门。他敲敲那扇门。门里立即传出一阵狗吠,然后是轻微而快捷的脚步声,和锁舌的摩擦声。狗安静下来。门开了,一个金发男孩开的门——我猜这是管家的儿子。他望着理查德,点点头。
  “来了?”
  “来了,”理查德答道。“大婶在家吗?这里有个小姐,瞧,要来留宿。”
  这个男孩打量着我,我看到他眯缝起眼睛想看清我面纱后的样子。然后他笑了,又点头,拉开门让我们从他身前通过,在我们身后将门紧紧关上。

 这个男孩打量着我,我看到他眯缝起眼睛想看清我面纱后的样子。然后他笑了,又点头,拉开门让我们从他身前通过,在我们身后将门紧紧关上。
  眼前是一间厨房——我猜,这是仆人的厨房,因为这屋子很小,没有窗户,既阴暗又不卫生,热得叫人透不过气:桌上有一两盏冒着烟的灯——或许,其实,这是间男仆宿舍——一个桶上架了个火盆,盆里摆着些工具。火盆旁有个面色苍白的男人,他身围着围裙,手里放下一样东西,不知是叉子还是锉刀。他擦着手,目光毫不掩饰地上下打量我。
  一个年轻姑娘和一个男孩坐在壁炉前:姑娘有个大胖脸,一头红发,她也直戳戳地望着我;那男孩面有菜色,闷闷不乐,满口坏牙正嚼着一块风肉,他身着一件——尽管满心疑惑,我还是注意到了——非同寻常的外套,似乎由各种各样的皮毛一片片拼制而成。他膝间有一条狗,狗扭来扭去,他将手放在狗下巴上,让它不要叫。
  他望着理查德,又望望我。他端详着我的衣裳、手套和帽子。他发出一声轻嘘:
  “这些衣裳不便宜啊!”
  然后他身子缩了一下,因为,从另一张椅子上——一张摇椅,一摇就咯吱作响——一个满头白发的女人歪过身子打了他一记。
  我猜她是管家。她一直望着我,比旁人更仔细也更热切。她抱着个包裹:这时她放下包裹,艰难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包裹抖了一下。
  这比火盆和毛皮衣裳更令我吃惊——那是一个毯子包起的婴儿,婴儿在大模大样熟睡。
  我望着理查德。我想他要说什么,要么带我继续走进去。可他从我胳膊里将手抽回,双臂交迭,十分悠闲。他面带微笑,却笑得很古怪。
  每个人都沉默不语。每个人都一动不动,除了那个白发女人。她站起来,走到桌边。
  她穿着塔夫绸衣裳,衣料(口悉)嗦有声。她面色深红,泛着红光。她朝我走来,站到我面前,脑袋上下晃着,试图看分明我样貌形体的线条。她张开嘴,舔了舔嘴唇。她目光中依旧充满情感,充满渴望。当她粗壮通红的手向我伸来,我退后一步。——“理查德,”我说道。而他仍旧袖手旁观,这女人神情如此骇人,如此诡异,令我无处遁形。我立在原地,任由她摸上我的面纱。她掀起面纱。当她看清我的脸,她眼神立刻变了,变得更诡异。她抚摸着我的脸颊,仿佛无法确信她手指触到的是我的脸。
  她眼睛盯着我,却在跟理查德讲话。她声音有些浑浊,也许是岁月积淀,也许是情之所至。
  “好样儿的,”她说道。

十二章

  接着,屋里一阵混乱。狗狂吠着要扑上来,包裹里的婴儿发出哭喊;另一个婴儿,先前我未留意到——睡在桌下一个马口铁盒子中——也开始哭喊。理查德摘掉帽子,脱下外套,将我们的包放在一边,伸了个懒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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