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埽从沉松缁嶂贫缺浠谋匾浴S谑牵缁嶂贫确⑸吮浠溉ㄖ票桓溉ㄖ扑妗�
父系氏族也称家长制氏族,它是以男子为中心的氏族,出身和世系按照男子的系统来计算。母权制时代的居妇家制现在改为居夫家制。原来不稳固的对偶婚逐步过渡到一夫一妻制。父系氏族由若干个家长制大家族(或称家族公社)所组成。家长制大家族是父系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家长制大家族没有自己的土地。土地归氏族公社公有,但是氏族的耕地已经分配给各个大家族使用,没有分配的只是森林、牧场等等。一个家族公社就是一个自然经济集团,大家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生产和消费由选举产生的氏族长主持。这种家族包括一父所生的几代子孙及其妻室。它具在两个特点:一是父权。一是包括奴隶在内,这种家庭形式是由对偶家庭过渡的中间环节。在父系氏族公社阶段,妇女失去了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氏族首领不再由女子担任,而改由男子担任,氏族议事会由各家族的族长组成。氏族全体会议则由全体成年男子参加。妇女被排斥在外,变成卑微的家族奴婢,所以恩格斯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在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父系氏族公社的出现,并不意味着母系氏族公社的立即消失,实际上在世界不少地区,父系氏族公社和母系氏族公社往往并存,即使母系氏族过渡到父系氏族后,母系氏族公社的残迹,还在父系氏族公社内存留了相当长的时间。
3、私有制和阶级的起源 随着父系氏族公社的出现,私有制也产生了,私有制就是物质资料私人占有(占有物可以买卖、交换、转让和继承)的形式。它分为以剥削他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和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前者是阶级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所有制形式。他的主要标志是剥削,而后者却从来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私有制产生的原因,是原始社会末期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及其与原始社会生产关系不相适应的结果。私有制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单个家庭的出现。此外,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对私有制产生和发展也起了促进作用。下面我们对此作详细说明。在石器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度低下,人们只能以原始群或原始氏族为单位进行生产,在此情况下,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只能归集体占有,因而不会出现私有制,但金属器的使用使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以单个家庭(先是父权制大家庭、后是一夫一妻制小家庭)为单位进行劳动成为可能,其直接后果就是这种家庭对生产工具、劳动产品、牲畜、土地等的占有,就是私有制的产生。社会分工不但促进了生产的专门化,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剩余产品增加和劳动趋于个体化。而且造成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如一些氏族首领和家族长可以利用他们对公共财产的支配权,管理权逐步将公共财产攫为己有。这就促进了私有制的发展,商品交换不但刺激了生产的发展,而且为积累提供了一定的手段。促使财富较多地积累于少数人之手,从而加速了财产的分化,也促进了私有制的发展。私有制萌芽于野蛮时代的低级阶段,当时的生产工具主要是新石器,这一阶段出现了以个人使用和制造为基础的个人占有。个人财产只限随身携带的生产工具,武器和装饰品等,但个人对这些物品也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个人的物品在氏族成员间是互通有无、相互继承的,土地仍归氏族所有。到了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金属器开始使用,发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开始出现了畜群的私人占有,土地虽然仍属氏族公有、但已分配给各个父权制大家庭使用。到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金属器开始使用,发生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铁器开始使用,个体家庭开始成为社会经济单位,耕地起初是定期、后来是永久地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从而逐渐变成了私有、土地的私有一般是阶级社会形成以后的事。与私有制产生的同时,阶级也出现了,阶级产生的前提是剩余产品的出现,因为只有当劳动者能够提供一定的剩余劳动时才有剥削他人的可能。同时,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劳动强度的提高,为了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并减轻自己的劳动量,剥削他人也就成为必要,于是,战俘不再被杀死,而被作为奴隶用于生产。这样,就出现了最早的两个阶级:奴隶主和奴隶。最初的奴隶数量不多,在生产中只起辅助作用,也通常被吸收为氏族或家族的成员。这种奴隶制叫家长制奴隶制。产生在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以后。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之后,随着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人的劳动力的价值也提高了。于是,在前一阶段刚刚产生并且是零散现象的奴隶制,这时便成为社会制度的一个本质的组成部分,奴隶不再是奴隶主简单的助手,而被成批地赶到田野和工场去劳动。私有制的产生,使部落氏族内部的财产不平等成为不可避免。个别家族,主要是氏族长、部落酋长和军事首领的家族,占有大量奴隶、牲畜和土地,成为富有的氏族贵族,而一般公社成员的家庭则日益贫困化。这样,除了自由人和奴隶之间的差别以外,又出现了富人和穷人间的差别。在原始社会的末期,每一个氏族或部落内部都出现了奴隶主和奴隶、富人和穷人、贵族和平民(一般氏族成员)的划分,他们间的矛盾和斗争导致了原始社会的瓦解和阶级社会的形成。
二、父系氏族公社的解体
1、个体家庭和农村公社 个体家庭又称一夫一妻制家庭或专偶制、单偶制家庭,这种家庭萌芽于对偶家庭之中,在父权制家庭酝酿成熟,最后从父权家庭里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经济单位。个体家庭产生的原因有两个:一是金属器的使用使生产逐渐趋于个体化,从而使个体家庭独立地进行生产成为可能。二是随着金属器的使用,男子在生产中占据支配地位,大量财富掌握在手,并要把这些财产传给其子女。基于上述原因,个体家庭又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丈夫的支配权,二是婚姻的牢固性。所谓丈夫的支配权,是指丈夫对妻子有生杀予夺之权,可以逞凶肆虐,而妻子只能唯夫命是从,受其奴役。不仅如此,在澳大利亚的一些部落中,丈夫甚至有权杀死妻子,在中国古代,甚至还出现丈夫去世后妻子必须殉葬的现象。所谓婚姻的牢固性,是指男女结成夫妻后,不再像对偶婚那样随便离异,但这只是对妻子而言,男子则可以公开或变相地遗弃妻子。个体家庭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使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父系氏族走向解体。随着个体家庭的出现,阶级分化也加剧了,一些个体家庭因为经济的或其他的原因而离开自己的氏族,迁移别处,同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们杂居,并且为共同的经济利益而结合成一种统一体,这种不以血缘关系而以地域关系结合起来的统一体,就是农村公社。农村公社又叫村社或土地公社,它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的过渡。农村公社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保留着公有制,耕地、森林、牧场等均属公有,但耕地定期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以个体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另一方面,它却存在并发展着私有经济,生产工具、牲畜、农产品、房屋及房屋附近的小块土地,都是个体家庭的私有财产,而且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的成份越来越大。此外,农村公社还保留一些民主制度,重大事情由全公社的成员开会决定,但其管理机构已逐渐被脱离人民的富裕分子所把持,总之,农村公社是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一种新型的社会组织形式。
随着阶级社会的形成,公有制进一步被破坏,农村公社便解体了。但在某些地区,农村公社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仍长期存在。
2、军事民主制和国家的产生 军事民主制是氏族管理机关向国家管理机关过渡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它的产生与私有制的发生以及由此引起的部落之间频繁的战争密切相关。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部落间也偶尔发生冲突,但那时主要是为了血亲复仇或为了扩大狩猎区域、父系氏族公社确立后,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人们对财富的欲望增强了,掠夺成了劳动更容易和光荣的事,于是战争成了经常的职业。为了对外掠夺或抵御外来侵略,一些部落往往结成部落联盟。在部落联盟中,为了统一指挥和行动,需要设立一个握有重大权力的军事首领。除此之外,还需要有一个常设的议事机构,以便随时决定某些重大事宜,这个议事机构称为议事会,由部落或氏族的首长参加。此外,由于战争是关系到整个部落或部落联盟的事。因此,在处理战争和部落(或部落联盟)的重大事情时,部落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这样就形成了人民大会构成了军事民主制时代的各个机关。在军事民主制初期,其中人民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关,它可以通过或否决一切法律,选举军事首长,还拥有宣战和判决死刑的权力。议事会负责召集人民大会,向人民大会提交议案,并握有战争的媾和权。军事首长由人民大会选举产生,拥有军事、祭祀和裁判权。但是,随着掠夺战争的进行和贫富分化的加剧,军事首长和议事会的权力日益增长,而人民大会的权力却不断削弱,最后,以军事首长为代表的奴隶主贵族终于依据其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势力和手中的权势,把部落的管理机构变成了他们对外掠夺、对内压迫的工具,这样,氏族制度就被国家所代替了。国家与氏族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国家按地域划分居民,而氏族的划分却依据血缘关系。二是国家已有了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即军队、警察、法庭和监狱等暴力机关,而氏族所有的却是民主管理机关。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国家是奴隶制国家。
第四节 ? 原始文化(略)思考题:一、名词解释:1、血缘家族 2、农村公社。二、简答。1、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起了什么作用?2、氏族公社是怎样产生的?3、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的原因是什么?4、私有制和阶级是怎样产生的?
第二章 ? ?上古埃及 第一节 埃及国家的形成与古王国
一、上古埃及的自然环境与居民 1。地理条件:埃及地处东北非洲,北临地中海,东北角过西奈半岛与西亚相通,东有红海,隔红海与阿拉伯半岛相望,南为努比亚(现苏丹),西接利比亚,是欧、亚、非三大洲的联结点。在地形上,埃及是一个狭长地带,尼罗河由南而北流贯全境,埃及国土明显分为两部分,即南部尼罗河谷地带(上埃及),北部尼罗河下游三角洲地区(下埃及),河谷地带的东西两侧均为沙漠高地,只有北部三角洲一带较为平坦。在炎热而干燥的埃及,尼罗河每年的定期泛滥(7-10月),不仅灌溉了万千良田,而且带来了丰富的腐殖质和沃土,河水退后便开始耕种(11-2月),3-6月便开始收获,古代埃及人称自己的国地为“凯麦特”,意为黑土地,对比荒凉的沙漠(红土地)而言。2。居民:古代埃及的居民是由东北非的土著居民和来自西亚的塞姆人融合而成的。埃及早在旧石器时代就已有人居住,不过,开始时人们住在离尼罗河谷较远的地方,后来才下到河谷居住。约在公元前六千年代,埃及进入新石器时代,成为世界上最早的农业地区之一。公元前四千年代后半期,由于农业、手工业、畜牧业和渔业都有了较大发展,埃及的原始公社制度逐渐解体,开始向阶级社会过渡,形成国家。
3。上古埃及的分期:现代学者将上古埃及史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前王朝时期(约公元前4500-3100年)(2)早王朝时期(约公元前3100-2686年,1-2王朝)(3)古王国时期(约公元前2686-2181年,3-6王朝)(4)第一中间期(约公元前2181-2040年,7-10王朝)(5)中王国时期(约公元前2040-1786年,11-12王朝)(6)第二中间期(约公元前1786-1570年,13-17王朝)(7)新王国时期(约公元前1570-1085年,18-20王朝)(8)后王朝时期(约公元前1085-332年,21-31王朝)(9)马其顿希腊人和罗马人统治时期(公元前332-公元642年) (1)至(4)是奴隶制国家形成和统一王国出现时期,(5)至(7)是统一王国重建和帝国时期,(8)至(9)是奴隶制国家衰落和陷于外族统治的时期。 二、埃及统一国家的形成
1。早王朝时期(埃及统一的经过BC3100——BC2686):埃及最早形成的国家叫斯帕特(SPT,希腊人称之为诺姆,汉语译作州),其象形文字符号是一被若干灌溉渠道分成若干块的土地,这种小国家当时埃及有几十个之多,面积小且人口不多,它们大多由部落联盟转化而来,每个SPT都有一个处于交通要道上的用墙包围起来的“城市”,有自己的一套国家机器。国王可能既是军事首领,又是祭司长和最高法官。各斯帕特都有自己的保护神,国家的名称就往往因其保护神而得名。这些小国家常为了争夺土地、财富、奴隶和对尼罗河水的控制权而不断进行兼并战争,统一的奴隶制国家正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统一的过程从早王朝时期开始,早王朝末期到古王国初期才基本完成。埃及的传统认为,BC3100年左右,美尼斯是埃及第一王朝的建立者,也是埃及国家的统一者。但据考古资料,埃及的统一至少在前王朝时期即已开始,美尼斯时期的统一活动更多,但不意味着统一的完成。统一客观上反映了埃及奴隶制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了奴隶主阶级对内镇压和对外掠夺的力量。但随着统一国家的形成,埃及的阶级关系更加复杂化,阶级斗争也在更加广阔的范围内展开,因此原来小范围内的国家机器已不适应,所以,在早王朝时期的统一过程中,奴�